单元剧

《偃师·蝶》

0. 偏见是愚民的君主,引人陷入纷争的泥淖。 1. 成陌对陆清辰有偏见。不仅因为陆老板是个总喜欢挤兑他的高富帅,更因为,陆清辰是夏清时的师弟。 偃师夏清时是新闻实习生成陌的长期采访对象,也是成陌很喜欢的那一类人:强大,冷静,高贵,内敛,总能在危急时刻成为同伴的支柱,以及重点是,颜正。成陌觉得自己简直望尘莫及。 若硬要说夏清时有什么短板,大概是……这人有相当严重的社交障碍症,总习惯性将靠近他的人全都推开。 最初时,成陌使出吃奶的劲儿才终于取得夏清时的信任。然而作为“师弟”的陆清辰却不费吹灰之力——这也是为什么成陌对陆清辰充满了“怨念”。 起初成陌也以为夏清时对这个师弟颇有微词,但渐渐地成陌便看出来,在内心深处,夏清时是把陆清辰当作亲弟弟一样看待的。所谓爱之深,责之切,夏清时对陆清辰一切的不满都源自于:陆清辰是他的师弟。 现在,成陌正坐在陆老板的豪华游轮上,眼巴巴看着陆老板与夏清时谈笑风生。 这趟出游的目的,是去见一个多年未曾联络的故人。 确切的说,这位“故人”是夏清时的小师妹的朋友,与夏清时只有过一面之缘。夏清时甚至记不起她的名字,只知道她也一直在修习偃甲机关之术。而这一次,却是她找到了陆清辰,要求和夏清时见上一面,说有偃术上的难题想请夏清时指点一二。 原本,夏清时作为一个技艺精湛的前辈,被后辈提出这样的要求也没什么奇怪,只是时间略有些微妙——因为小师妹顾清颜的忌日快要到了。 夏清时和陆清辰的小师妹名叫顾清颜,五年以前在夏清时面前跳下了山崖。 五年来,这件事就如同深埋在夏清时心底的一根刺,而这位主动找上门来的“故人”却将这根尚带着血肉的刺狠狠挖了出来。 起初夏清时当然是拒绝的,奈何陆师弟一直怂恿,外加得知消息的成陌一个劲打滚耍赖强烈要求跟去全程围观,最终只好从了。 一向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夏偃师难得如此宽容,让成陌很是嘚瑟,一路上都叽哩哇啦说个不停。 然后就一不小心在兴头上说错了话。 他问夏清时顾清颜的偃灵是什么。 偃灵是偃师一生之中最接近灵魂本体的作品,会随着偃师的成长而产生变化。每个偃师的偃灵都各有不同。成陌曾经见识过夏清时的偃灵,是一只美得无法直视的青色麒麟,而陆清辰的则是凶猛又狡诈的白虎。 但无论夏清时还是陆清辰都没来得及看见小师妹的偃灵真正展现姿态,就失去了她。 虽然夏清时不爱把感受说出来或是挂在脸上,但小师妹是他内心深处的伤口。顾清颜也是小藜名义上的“妈妈”。成陌这么刨根问底,多少有些失礼。若换作别人胆敢如此,恐怕夏偃师早就冷着脸走了。 但夏清时却只淡淡地对成陌说:“人的灵魂无法猜测,偃灵便也一样。” 如此温柔地拒绝方式,吓得一旁晒着太阳喝着酒的陆清辰一个手抖,差点把自己呛死。通常情况下师兄如果要拒绝谁根本连一个“滚”字都不会说,可他竟然给了小记者这么认真的解释,简直难以置信。 “我记得以前清颜很喜欢蝴蝶。” 陆老板立刻坏笑着凑上来,一脸恶作剧的精神抖擞,表示小师妹那么甜美可爱那么喜欢漂亮的、有香味的东西,偃灵肯定也一样。 这个观点立刻得到了夏小藜的双手支持。 “可是蝴蝶会不会有点弱啊……”成陌开始咬着吸管脑补。补到一半,被夏清时吓掉了叼在嘴里的吸管。 “清颜的偃灵或许会是凤凰。” 夏清时依旧冷着脸,似乎没什么情绪波澜,只有一双乌黑的眸子不着痕迹得愈发深浓。 “果然师兄你眼里的清颜跟别人看到的都不一样呢。”陆清辰看了夏清时一眼,眼中闪过复杂的惆怅。 夏清时没应话。 成陌忽然有点心塞。 终于迟钝得觉察到自己开启了什么讳莫如深的话题,小记者简直想在甲板上刨个洞把自己藏进去。 夏清时大概从来都没放下过。 成陌想劝夏清时宽心,却又不知该如何开口。作为一个外人,他从未直接参与过夏清时关于小师妹的记忆,也不敢妄称能够体会夏清时真正的感受,根本没有开口的立场。 于是,在一阵短暂的沉默尴尬之后,成陌就推说领着小藜去船尾玩,果断脚底抹油地遛了。 夏小藜其实并不真是夏清时的女儿,而是夏清时造出的偃甲人。然而夏清时出神入化如同天工的偃术却赋予了夏小藜真实的生命,使得她会哭会笑,有自己的思维和情感,与普通少女别无二致。 成陌看着在甲板上开心地追逐海鸟的小藜,紧张得已经忍不住开始思考偃甲人万一真掉进海里能不能自己浮起来…… 忽然,小藜惊喜地叫起来。 “大哥哥你看!”…

《偃师·断马剑》

0. 总有太多历史被时间掩埋。 1. 看到偃师夏清时的“女儿”夏小藜拖着这把长足三米的长柄冷兵器站在自己面前的时候,成陌吓得一个踉跄,直接把正在喝的可乐全泼在了自己脸上。 这大家伙是小藜偷溜进父亲的房间里拖出来的。起因是赖在夏清时家的沙发上不肯走的成陌半开玩笑地抱怨夏偃师既然藏了一仓库宝贝为什么死活不肯拿出来给人看呢?说不定有藏品根本是骗人的。 成陌自然是胡扯八道逗小姑娘的,然而小藜却听得很当真。于是为了替父亲洗刷“骗人”的污名,夏小藜便在成陌的坑蒙拐骗之下曝露了秘密——其实仓库里那些偃甲只不过是最普通的藏品,真正奇妙的珍宝都在夏清时的房间里,并且自告奋勇把她自认为最帅的偃甲偷了出来,要给小记者长长见识——就是这把又重又沉的大家伙。 然而横躺在眼前的明明是把重兵器!连成陌一个年轻体壮的男孩子抱着都吃力,若非夏小藜并不是普通小姑娘而是夏清时亲手制作的偃甲人偶,恐怕早就被这重达几十斤的玩意儿压坏了。可为什么小藜这丫头竟然把这么一件重兵器当成偃甲拖出来呢?而且,这么危险的管制刀具竟然能让小萝莉随意拿到,夏清时这家伙是不是也太大意了……?! 眼看小藜正撸起袖子嘟着嘴努力企图将刀刃从刀鞘里拔出来,成陌吓了一大跳,慌忙一把将小姑娘和那把大刀隔离开。 “没事啦,我老早就偷偷拔出来看过了,里面有特别神奇的机关,还有刻字呢!” 夏小藜却跃跃欲试地再次凑上去,一脚踩着刀鞘,憋红着脸猛一用劲,把刀刃拔了出来。 只听“锵”的一声,伴随着一道夺目寒光。成陌顿时被晃得眼前一花,下意识缩了缩脖子,感觉到一股扑面而来的凛冽寒气。 这长兵看起来似乎是唐制古物,长柄双刃,体态矫健,看起来十分像古籍记载中的唐陌刀,又名断马剑,是唐人造出来对付北方游牧民族铁骑的重兵。 成陌不由自主仔细瞧,见剑身上果然刻着字迹,却与寻常铸造刻字大不相同,而更像是用什么极为锋利的东西信手写上去的。那刻的是一句唐诗: 安得上方断马剑,斩取朱门公子头。 正面半句,反面半句,笔迹极细,笔锋也很是恣意潇洒。 “怎么样,我爸爸的收藏品超级帅吧!你看刀柄这里还有个机关匣,不过我不知道是干什么用的,这种机关我从来没见过。”小藜还正兴致勃勃地跟成陌炫耀。 “你知道这上头刻的诗是谁写的吗?”小萝莉一脸兴奋等夸奖的模样实在太可爱,成陌忍不住又起了作弄之心,便指着剑身上的字迹故意问。本来作为食物链最底层,除了文科生的这一点骄傲,他也没啥别的机会得瑟。 哪知道小藜根本不上他的勾,只超级不满意地白了他一眼要他不要故意扯开话题,就一个劲拽着他衣服要他赶紧为说夏清时骗人的事道歉。 两人玩闹的声音惊动了正在工作室干活的夏清时。夏偃师绷着脸推门出来,似乎原本要教训人,只一看见成陌手里的断马剑,顿时就怔住了,连嗓音都紧绷起来。 “你们在干什么?” 成陌还正和小藜玩闹,听见夏清时的声音突然冒出来,顿时心虚地把手一松。 这一松手,那几十斤重的断马剑便“哐”的一声砸在地上——确切的说,是正正砸在了小记者的脚上。 顿时成陌就疼得抱起脚吱哇乱叫去了。 夏偃师一脸心疼地上前来,把断马剑仔细收好,抱在怀里,忍不住皱着眉训斥小记者:“这是我祖师传下的古物,至今已经一千多年历史了,于我有重要意义。跟你说过多少次不要随便动我的东西,你就不怕又闯祸!” 成陌正想辩解这回还真不是他先乱动的,可瞥眼一看夏小藜已经吓得小猫一样躲到自己背后了,也不好意思出卖小姑娘保全自己,只好一边抹眼泪一边揉着脚丫子向夏偃师诉苦:“这么大个家伙,你还怕我弄坏了它啊……明明是它差点砸死我还差不多。” 夏清时看看这再明显不过的犯罪现场,心里也知道多半是小藜先惹出来的事,便也不和成陌多说了,只把断马剑抱回房间重新安放好,皱着眉叫小藜乖乖抄书去。 小姑娘受了父亲斥责,泪汪汪地走了。成陌撒泼耍赖地讨了一回饶,也没成功,未免再惹恼了夏偃师反而把他自己连人带包扔出大门去,只好作罢。 当天夜里,成陌歪在夏清时的大沙发上,却是辗转反侧,怎么也睡不着。 白日里惊鸿一瞥的那把断马剑不断闪现在他的脑海里,冰冷光泽下似乎又埋藏着滚烫,勾得成陌一颗心砰砰直跳。 那感觉,就似遇上了命中注定的缘分,一见钟情,从此魂牵梦萦再不能忘。 成陌一轱辘滚下地,蹑手蹑脚地摸到夏清时房间门口,猫腰将门推开一道缝,努力眯着眼往里张望。 夏清时睡觉时总习惯点着一盏琉璃灯,所以房间里并不是太昏暗。成陌瞧见那把断马剑正横躺在夏清时床头的剑架上。 夏清时似乎已经睡熟了,俊美的脸上表情安静宁和。 成陌只犹豫了一瞬,就鬼使神差地溜进屋里去。 他静静站在那断马剑前面,凝神屏息看了很久,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要干嘛,只觉得冥冥之中似有一股吸引力从这断马剑上散发出来,勾引得他挪不开眼。 忽然,他看见剑柄上的机括动了一下。 刹那,一道奇异的赤色光华从剑柄上的机关匣里散射而出,将成陌整个人都笼罩其中。凭空里似被撕裂了一道豁口,有强劲的风携着夺目灵光卷涌而来,刺得人根本睁不开眼。成陌只感觉到一阵扭曲的吸引力,便不受控制地被吸进那豁口里。 依稀,他似乎听见夏清时大喊他的名字。 他下意识拼命向夏清时伸出手。 然而,就在两人指尖几乎相触的瞬间,四周骤然黑了。…

《偃师·引魂灯》

0. 检验友谊的试金石,要么是金钱,要么便是爱情。 1. 实习小记者成陌有一串从不离手的木制手串,是一个儿时好友送给他的礼物。 然而刚上大学那一年,成陌和这个朋友大闹了一次说出了绝交的狠话,从此就真的再也没见过面。 那可以说是成陌有生以来最不愉快的一段往事,以至于他也从不对人说起。只有那串手串,他一直好好保存在身边,任何人想碰一下都不行,就算洗澡也绝对不摘下来,唯恐一个不小心就弄丢了。 这种复杂的心情实在难以言表,个中滋味或许只有成陌自己才能体会。许多个闲暇时候,他都会看着手串一瞬走神,想起许多开心快乐的过往,想起久违的故友。 那个人现在过得怎么样呢?是否还在为当年的事生气苦恼?是和自己一样无法释怀?还是已然把自己忘记了? 成陌无从知晓,也不敢去求证,只能默默收藏着这串手串,就像收藏一段不愿轻易碰触却又无法割舍的回忆。 那是除了偃师夏清时之外,成陌生命中最重要的友人。绝交的头两年里,成陌常感到失落,就像心底有一块珍视已久的地方骤然被掏空了。直到他遇见了夏清时,这种孤独的饥饿感才渐渐被填满了,消失了。 虽然夏清时是截然不同的另一个人。 对成陌来说,身为偃师的夏清时就像一个从传说中走出来的大法师,夏清时的家则是一间充满了魔法宝藏的神秘屋,每走一步都有可能踩到奇妙的宝物。 通常情况下,夏清时是不允许成陌在自己家里东翻西找的。这愈发激起了成陌无穷的探索欲,反而像只瞅准主人不注意就要干点坏事刷存在的狗崽一样,见缝插针地背着夏清时大玩夺宝奇兵。 每当夏清时闭门工作的时候,简直就是小记者寻宝的天堂。 那天也是鬼使神差,成陌就从夏清时的书架角落里翻出一盏落满了灰尘的灯。 这灯看起来年头已经十分久了,形状倒是平平无奇,和成陌小时候在老家见过的煤油灯并没有太大差别,而且灯油早就干涸了。 于是成陌就手贱擦了一下。 万万没想到,就在成陌的指尖摩擦到灯芯周围的那一瞬间,灯突然就亮了。 陡然窜起的火苗吓得成陌一个激灵,手一抖,就把左腕上的手串撩在了火苗上。被火舌舔过的地方迅速焦黑,那只手串当时就断了,坠在地上发出一声脆响。 成陌吓了一大跳,回过神来看着掉在地上的手串发了好一阵呆,才手忙脚乱地把那盏灯塞回书架上,趴在地上捡那些散落一地的珠串。 夏清时完工走出工作室时,第一眼正看见小记者撅着屁股拼命伸手去够最后一颗滚落在书架底下的珠子。 原本被放置在书架最内侧角落里的灯如今正歪歪斜斜站在边缘上,一副随时都会掉下来的模样。 “你碰过这盏灯了?”夏清时扫了一眼这如此明显的犯案现场,沉声问:“它刚才亮了吗?” “没……没有……”成陌吓得一缩,慌忙爬起身,也顾不得还掉在书架下面的那最后一颗木珠。“我……就随便看看,什么也没碰!”他心虚地把坏掉的手串藏在背后,都不敢抬头看夏清时的眼睛。然而惊慌不安的情绪却是如何也藏不住的。 夏清时并没有盘根问底,只看了他一眼,让他到前院去陪女儿小藜玩去,而后便返身回了工作室。 成陌如临大赦,忙不迭一溜小跑走了。 但没过多久,夏清时便拿着一串新的手串过来找他,掌心里还拖着他落在书架底下的那最后一颗木珠。 “我看你的手串坏了,就顺手做了个新的给你。正好这次的原木是上好的黄花梨,有点边角料浪费了可惜。”夏清时把手串和那一颗木珠一起递给成陌。 成陌愣了一瞬。 夏清时和成陌的相识是个意外。 当初成陌机缘巧合发现夏清时偃师传人的身份,于是死皮赖脸地缠了上来,坚持要长期跟踪采访夏清时。夏清时最开始是排斥的。成陌不知费了多大的劲才终于让夏清时接受了自己的存在。然而大概也就仅限于接受而已了。成陌总觉得,夏清时并没有把自己当成朋友。在夏偃师的眼里,笨拙的自己大概始终是个毛手毛脚的麻烦。 可这一次,夏清时竟然细致入微地发现他的手串坏了。以夏清时如此疏离冷淡的个性,不但会关注他,还主动送了他新手串,虽然嘴上仍然要傲娇一下表示只是不想浪费边角料而已吧,但这大概可以算夏清时所能做到的最露骨的关心与示好了。 夏清时是不是终于开始把他当作朋友了呢? 这认知叫成陌瞬间感动地差点泪腺崩坏,以至于把自己刚刚犯过的蠢也都忘到了九霄云外,完全没考虑过早就被夏清时发现的可能。 2. 送给成陌旧手串的儿时好友名叫秦川。 秦川家和成陌家是邻居,两人从幼儿园一直到高中都同校同班,每天一起上学一起放学,自然关系好得不得了。文绉绉地说,这大概也能算是竹马。成陌一直觉得秦川会是他这辈子最好的哥们,有什么事都不对秦川藏着掖着。 从秦川手中拿到那串手串的那天,成陌借着酒疯把鼻涕眼泪全抹在秦川衣服上,嗷嗷地指天立誓说要做永远的好兄弟。然而那时的成陌怎么也没想到,这个永远这么快就被自己亲手斩断了。 高中的时候,成陌喜欢上了隔壁班的校花孟甜,自然而然就和秦川商量怎么追。 那正是成陌的初恋,两个少年第一次凑到一起开始严肃认真的谈论和某一个特定的姑娘相关的事。秦川也很积极,热情得就跟是自己恋爱了一样,怂恿成陌写情书表白。孟甜收下情书答应和成陌交往的时候,秦川也表现得特别开心,高兴得跟自己美梦成真了一样,陪着成陌庆祝。…

《偃师·忠犬》

0. 或许,坚持做正确的事,总是比随波逐流要辛苦的。 1. 成陌站在小巷入口,挂着满脸黑线,看着不请自来的陆清辰,忍了又忍才把已经捏紧的拳头揣进裤兜里。 与之完全相反,陆老板却是一脸清爽地从他那架骚包的银灰色兰博基尼的车窗里探出脑袋,坏笑着冲成陌吹了个口哨。 “干嘛开这种车到路这么窄的地方来?新车不晒你会死吗!”成陌明显觉得自己额角的青筋又多了两个。 陆清辰撇撇嘴,依旧笑着下了车,“嗨,这不是为了挽回一下我在你心目中的形象吗——”下一秒就迎接了成陌面红耳赤的咆哮。 “并没有挽回好吗!” 陆老板揉了揉自己隐隐有点耳鸣的耳朵,“所以那只狗狗在哪儿……?” 成陌吭哧吭哧地深呼吸了几大口,才把涌上头顶的热血都压了下去,伸手指了指巷子深处。 事情原本是这样的。 立志成为一名独立记者的成陌为了积累素材一直在四处寻找靠谱的“线人”,然后有天早上,他睡眼朦胧地叼着牙刷拉开冰箱,扭头却看见窗台上停着一只偃甲鸟,正孜孜不倦地啄他家的窗户玻璃。 起初,成陌以为是夏清时。 夏清时是成陌死抓着不放的长期采访对象,是个做高定木制手作品的自由设计师——俗称木匠,而他不为大多数世人所知的另一个身份,是大隐于市的偃师后人。 可夏偃师这个人,长得就很高冷,性格尤其高冷,怎么可能用偃甲鸟啄窗户这么呆萌的方式来和成陌说“早安”?除非吃错药。 于是成陌当场吓得一个激灵把牙刷吐了,抓起那只偃甲鸟就一路狂奔冲到夏清时家门口“梆梆梆”一顿狂砸门——然后就被夏偃师的起床气直接轰到院子里趴了半个小时才能动换。 但夏清时却在成陌拿来的那只偃甲鸟里找到了一封信。 确切的说是一封遗书。 写信人并没有落款,也没有写得很长,只是寥寥数语,说他患有心脏病,恐怕命不久矣,留下一位多年老友伤病缠身无人照顾,希望有缘人看到这封信能替他照顾老友,不胜感激,并留下了那位老友的详细地址。 顿时,成陌就感动地稀里哗啦了,当即求夏清时陪他一起完成这位信主的遗愿——当然被夏偃师一口回绝了。 夏清时说这事恐怕多有蹊跷,他不想冒然介入,还劝成陌不要一时热血引火烧身。 夏清时的冷淡反应多少让成陌有点意外。虽然说夏清时一贯就是个很冷淡的人,并没有成陌那么多急公好义之心,对这种事不冷不热也很正常,但夏清时是个善良的人,至少应该会让成陌详加查探弄明原委才对,为什么会拒绝得这么干脆彻底? 不死心的成陌怀揣疑问自己按图索骥找到了这遗书上写的地方。万万没想到,根本没有什么“老友”,在遗书中所写地址等待他的竟然是一只阿拉斯加雪橇犬……而且显然已经流浪了很久,一身长毛被泥灰糊得乱七八糟,几乎不太看得出来本色。 当时成陌盯着那只趴在破棚屋里的大狗发了一百八十秒呆,转身就走,觉得自己大概被耍了。 可就在他迈开步子的那一秒,他听见身后的大狗发出了一声呜咽。 那声音怎么形容呢……像是哭声,更像是哀求。成陌瞬间腿软地差点跪在地上,立马又转了回去。 然后他就发现了更匪夷所思的事情。 这只阿拉斯加的左后腿上有一处很严重的伤口,皮开肉绽连骨头都裸露了出来,成陌可以十分清晰地看见,它的后腿骨和关节是木制地机关义肢。 成陌只尝试了一下就放弃了把这么大一只狗拖回去找夏清时的念头。他草草替狗狗包扎了一下伤口,又小心把狗狗蜗居的棚屋遮掩好,就开始给夏清时打电话嚷嚷着让夏偃师赶紧过来救狗。 然而,一个小时过去了,夏清时并没有来,来的却是自称“正好在附近闲逛就替师兄跑个腿”的陆清辰。 2. 对于陆清辰陆老板,成陌简直看见就想逃。 陆清辰是夏清时的师弟,曾经因为“理念不合”而与师兄闹了好几年别扭。简单说来,夏清时是个恪守传统的人,坚持人一定要做正确的事,在他的信念中,偃术只能无私的服务于天下苍生,绝不可以拿来谋私利。而陆清辰则不同,陆老板是个天生的生意人,觉得时代变了如果偃术能够商业化赚到钱同时发扬光大又何乐而不为呢?于是师兄弟俩争执不下,直到最近才有所缓和。陆清辰终于被师兄折服,承认了夏清时“做正确的事”的执著。 然而,陆老板最让成陌头疼的坏毛病还是喜欢欺负人,确切的说,是欺负他。 自从认识了成陌这个“师兄的跟屁虫”,陆老板就发展了一项新的个人爱好——欺负成陌。被陆老板这种毒蛇系高富帅“欺负”,成陌基本没什么反抗的余地,每次都只能被气得跳脚。 上一次见到陆老板,成陌被气得挠心抓肺,一时气急咬牙切齿地赌咒发誓:“陆清辰你等着!等有一天哥发达了,哥绝对要你抱着哥的大腿跪舔!”好死不死正好被夏清时的女儿夏小藜撞见了。 小藜转头就跑,一边大声嚷嚷:“爸爸,成陌哥哥要清辰叔叔抱着他!还要清辰叔叔跪着舔他的大腿!” 夏偃师闻声面无表情地把女儿拎走了,转回来只一脸严肃地对成陌说了一句:“你俩的个人兴趣我不管,避着点小孩儿。”就一脸嫌弃地关上了工作间的门。留下有冤无处诉的小记者拼命扒拉着门框哭喊:“等等!不是你想的那样!你听我解释!”至于罪魁祸首陆老板,早就已经笑得满地打滚,丝毫也不顾及资深高富帅的形象。 那之后成陌远远看见陆清辰就躲,再没说过一句话。 偏偏现在不请自来的陆老板站在眼前,堵得成陌无路可逃,也不能逃,毕竟那么大一只受伤的阿拉斯加趴在那儿,他哪狠得下心见死不救。…

《偃师·活心》

0. 你知道吗,树也是有心的。 1. 看到滚滚那一刻,成陌险些感动地哭出来。 那圆滚滚的造型,黑白分明的绒毛,水润无辜的大眼睛……实在很难相信,这货竟然是用木头和人造毛料做出来的。 滚滚是一只偃甲熊猫,它的主人是偃师夏清时,而它所肩负的“使命”,是帮成陌这个垃圾制造王收拾屋子。 事情的起因是夏偃师送“女儿”小藜去参加夏令营之后顺路去找成陌,结果发现成陌这个懒猪躺在成堆的生活垃圾里赶稿。稿件是追踪长白山私砍滥伐破坏自然生态环境问题的,很重要,成陌赶得焦头烂额。 于是成陌撒泼打滚不依不饶求夏清时给他做个勤劳的扫地机器人。 当时成陌也没觉得夏清时能答应。谁料几天之后,夏清时真给他做了一个,正是这只偃甲熊猫——滚滚。 夏清时是偃师后人,拥有罕见技艺,一双妙手无所不能,甚至能造出与活人毫无二致的人偶——他的“女儿”夏小藜。也正是因为小藜,才让身为实习记者的成陌与夏清时机缘巧合地相识。夏清时是个与人疏离的家伙,因种种过往十分排斥与陌生人接触。成陌也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就差掏心挖肺才终于赢得了夏偃师的信任。夏清时有一条无论如何也绝不能碰触的底线——他只用偃术做正确的事。 对夏清时这种正直勤勉的人而言,明明有手有脚却不自己收拾屋子绝对算不上正确的事。所以当夏清时真把滚滚送给成陌的时候,成陌惊讶得下巴差点掉了。万万没想到,他胡搅蛮缠的玩笑话竟然真能打动夏清时为他破例。 从夏清时手里接过滚滚时,成陌感动地对夏清时说:“清时哥,你对我这么好我该怎么报答你?” 夏清时沉默了几秒钟回答说:“你别虐待滚滚。” 成陌立马拍着胸脯说:“我这么善良怎么可能虐待小动物呢!”他又拉着夏清时袖子表示夏清时对他这么好他只好“以身相许”来报答了。 夏清时盯着成陌看了半晌,嫌弃地扒拉开那只抓着自己不放的爪,“……你能不这么套近乎吗,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成陌只好灰头土脸滚到堆满垃圾的屋角。 结果,在成陌家如山如海的废纸、饭盒、零食袋和空饮料瓶里奋战了三天三夜之后,滚滚愤怒地跳上了成陌家的燃气灶。 “我受够了!” 被熊猫悲愤的嘶吼惊醒的成陌,顶着鸡窝头和黑眼圈惊恐地看着咬牙切齿站在燃气灶上俨然要和他同归于尽的熊猫,憋了半晌一拍大腿:“卧槽,你特么竟然会说人话!” 夏清时能做出与活物别无二致的木偶,这成陌知道。但成陌从没想过,夏清时竟然还能做会说人话的熊猫……更何况这只熊猫难道不是做来扫地的吗!为什么要让一只扫地熊猫具有人格会说人话啊?!会说人话他就会抱怨……成陌终于对夏清时那句“别虐待滚滚”有了深刻地理解。 也许真是自己太脏乱差,让滚滚扫地扫得很抑郁…… 于是,当成陌第一百零一次深刻检讨自己连续七天赖在床上写稿垃圾随手扔一地的罪行时,滚滚终于给他说了一个故事。 2. 滚滚说:“我有一个相依为命的挚友,可是他把生存的机会让给了我。” 滚滚并不是唯一的偃甲熊猫。 据说,夏清时用来制作偃甲熊猫的木是一对双生树,汲取天地精华已有千年,久而久之便生出一双木灵。其中一个是滚滚,另一个是滚滚的挚友——炮炮。然而夏清时却把炮炮锁在漆黑的角落里,不许他出来,更不许滚滚和他见面。 “他嫌弃炮炮长得丑。”滚滚严肃地告诉成陌。 炮炮身上有块乌黑色的印记,正好在心口位置。滚滚说夏清时就是为此才把炮炮束之高阁。 整个痛陈自己与挚友多么感情深厚、怒斥夏清时这个颜控不讲熊猫权的过程中,滚滚都痛苦地抓住自己粗短可爱的小脖子,那模样简直让成陌错觉自己看见了一只熊猫版的马教主。 滚滚对成陌说:“如果你不让偃师把炮炮放出来,我就烧了你家房子。” “他把你挚友关起来怪我家房子啊?!”于是成陌眼疾手快关掉燃气总阀,果断把那只还在哭诉没有挚友的世界多么冰冷的熊猫从燃气灶上抓下来,拎回了夏清时家。 凌晨三点半,成陌左手抓一只肥嘟嘟毛绒绒的偃甲熊猫,右手敲开了偃师夏清时的门。然后被夏清时面无表情的起床气轰杀在地。 夏清时嫌弃地说:“你是我见过的第一个被木头熊猫骗了的人,简直刷新蠢界标高。” 夏清时亲口证实,根本没有第二只偃甲熊猫。他手上的确是有一对双生树不假,但另一棵双生树他自始至终都妥当存放。 “所以这家伙只是说故事哄我带他回来而已吗?!”成陌抱头蹲在门口,看着四仰八叉躺在沙发上抱啃竹笋的滚滚,恨不得找块豆腐一头撞死。 如果夏清时不把滚滚做得这么活灵活现,滚滚就只是一只普通的扫地熊猫;如果滚滚只是一只普通的扫地熊猫,就不可能有欺骗人类的智慧,如此一来成陌就不会成为被木头熊猫欺骗的人——总之,都是夏清时的错。成陌是这么耍赖的。 然而夏清时说滚滚和别的偃甲都不一样。 夏小藜是夏清时作为一个偃师的技艺结晶,是偃甲本身感应了偃师倾注其中的感情与心血所孕育出的灵魂与人格,但滚滚却是被原木的木灵附体。滚滚所表现出的一切行为与意识,都源自双生树的木灵,夏清时造出的偃甲不过是一具躯干,为木灵提供了实体化的便利。 成陌问夏清时当初明明有两块原木,为什么只做了一只熊猫? 夏清时闻言静了好一会儿,回答:“因为只有一颗‘活心’。”…

《偃师》

    0.     人类对失败与挫折的畏惧,恰是夭折成功的最大凶手。     1.     成陌落汤鸡一样站在一群熊孩子中间。     两分钟前,他见义勇为地跳进公园的小湖里救起了三个打闹落水的熊孩子——虽然由于高估了这个人工湖的深度而差点摔断了脖子。     半个小时前,他接到实习杂志社主编的最后通牒,如果七天之内再交不出像样的稿件,他就要被扫地出门赶回学校。 一个小时后,成陌以“拐卖儿童嫌疑犯”的身份被人随手拍发上了微博,进而被扭送进了派出所——因为一个把他拐进KFC用他的钱大吃了一顿炸鸡翅和冰淇淋的小萝莉趁他不注意的时候用番茄酱在手掌心里写了一个大大的SOS…… 果然人倒霉的时候干啥都倒霉。 成陌其实是一个特别害怕失败的人,喜欢混在人堆里和兄弟们勾肩搭背,害怕单打独斗。偏偏这份杂志社撰稿记者的实习职位就逼得他不得不一个人东奔西跑。 每次出手挖题材之前成陌都会犹豫很久,未知好坏的结局总让他感到特别恐惧。 也正因此,无数次被毙稿甚至被骂“再交不出像样的稿子就滚蛋”,这种失败体验对成陌怀揣的那点小理想与小热血简直是残酷打击。 不过是一家靠挖掘猎奇八卦印刷成火车站公厕读物骗钱的三流杂志社而已,身为多年模范好学生的自己竟然沦落到要被这种地方一脚踢出门的地步,真是奇耻大辱! 他甚至怀疑,是不是自己高考的时候就报错了专业,他根本不适合干这一行。 果然还是应该去辞职,然后回学校去跟老师求求情吧。早知道当初干脆赖在学校跟老师混,现在就不用这么灰头土脸的被赶回去。 成陌觉得他简直就是案板上垂死扑腾的鱼,没人一刀剁掉他的脑袋也已经要干涸而死。     成陌坐在派出所笔录室里,郁闷地一手揉着脖子一手拧了把半湿不干的T恤衫,回想刚才发生的一切。     那个把他送进局子的小萝莉名叫夏小藜,看起来约摸十岁上下,穿着蛋糕裙扎着双马尾戴着鹅黄色的小头花,脸蛋粉扑扑的,配上一双睫毛卷翘的大眼睛,简直比娃娃长得还好看。成陌无比壮烈地一头扑进湖里差点把自己在湖底摔成三级残废的时候,小藜就和那帮熊孩子站在一起。     而成陌之所以会带小藜去KFC当然不是一时花痴对小萝莉伸出毒手。     那三个掉进湖里的熊孩子是被小藜带着的一只大木雕鸟用翅膀扇下水里去的,还外带用用尖嘴在熊孩子们脑门上啄了几个大包,成陌亲眼看见了。     从成陌看见小藜第一眼起,那只木雕鸟就安安静静停在小萝莉肩头,以至于起初成陌以为那只是一只普通的木雕鸟玩具。     直到孩子们打闹起来,那只木雕鸟忽然扑腾着把三个男孩子连啄带拍地撵进了湖里。 成陌吓了一跳。他从来没有见过能这样攻击人类的“玩具”。那只木雕鸟发怒维护主人的模样就跟成陌小时候手贱去掏鸟蛋而激怒的鸟妈妈没有任何区别,如果不是亲眼看见那只鸟的确是木头雕制的,成陌简直要怀疑那是一直真正的活鸟。 那一瞬间,原本已经打算辞职的成陌看见了一线生机。 他觉得终于找到了绝佳的写稿题材。所以他挣扎了一下,就趁着熊孩子们落水公园里一片大乱的时候精准无误地逮住了准备脚底抹油的小藜,决定和小萝莉好好聊聊。     然后他就被小藜送进了派出所。     虽然在“好好聊聊”的过程中,小藜声泪俱下的向成陌讲述了一个关于单亲家庭的小姑娘从记事起就没见过自己的妈妈,而整日忙于工作的爸爸又不知道为什么坚决不肯让小姑娘和妈妈见面,只有妈妈留下的一只木雕大鸟和小姑娘作伴的悲惨故事,险些惹得同情心泛滥的成陌同学当场落下狗熊泪。但看看自己都已经坐在局子里喝茶了,成陌彻底怀疑起自己的同情心是不是都被小萝莉当成番茄酱沾薯条吃了。…

《妖仙录·宿债》(10)

【10】 “他元神被斩神剑一分为二,如今虽然召回,伤痕犹在,恐怕,还有点问题……”张明徵目瞪口呆,忍不住低头扶住额角,失血与伤口疼痛令他一阵晕眩。 白晔忙一把扶住他,默默不语地把手贴在他胸前的伤口上。 温暖而真实的触感几乎令张明徵不敢相信,下意识握住那只按在心口的手,低声安慰:“皮肉之伤,我自己就可以治。” 白晔点点头,下一刻整个身子却骤然被抽空了力道一样虚软下去。“元神虚灵要汇聚实体消耗太甚,我撑不住了,重华……带我回家……”他才勉强吐出这句,便连形态也已不能维持,彻底化成一团晶莹珠体,萤火虫一般在四下无声的黑暗中闪动着微弱光芒。 张明徵双手将他捧在掌心,几乎糅进怀里去,唯恐他会就这样从指尖流走消散不见,急急忙忙往回路跑,数度险些跌倒。 再有光亮映入眼帘时,他看见阎君端着一张笑脸站在门槛外望着他。 “那小龙胡作非为太甚,吾罚他在镇魂塔替守三百年,磨一磨他这自以为是的性子,之后便放他往生去。”阎君笑眯眯地拈须,十分满意。 “阎君你可是算尽了一切才有如此安排?”张明徵被折腾得吃了好大一番苦头,满腔没好气,想要发难,又恐怕这阎罗王反悔不放小狼,忍了又忍,直憋屈得牙疼。 阎君摸着胡子“嘿嘿”得笑,把张明徵往外撵,“我只盼你们从此再莫回来,我好省了多少麻烦。”他一挥手,已有金光坦途开在眼前。 张明徵听见声声熟悉鸣叫,看见自己那只金翅凤凰逆着光芒飞来,再不欲多耽搁,纵身跃上便催着那鸟儿展翼而去。 这般千辛万苦好容易使白晔魂魄归位,那狼儿实在劳损太甚,只睁开眼眨了两眨,示意他还活着,立刻又倒头昏睡过去。 张明徵受了一番大惊吓,连手也不敢放,执意亲自将他抱在怀里,向偃师和月黎夫妇道了谢,就要回天都山去。 偃师景见他急着要走,忙追上去嚷:“嗳,这还有一只,你也一齐领回去嘛。” 张明徵扭头一看,只见一只赭毛狼崽儿正蹲在偃师脚边,缩头缩脑呜呜得抽泣,不是阿五又还是谁?只是缩得太紧,颜色又土兮兮得毫不起眼,他方才一时竟没瞧见。 看见阿五,便又想起行云变幻了模样闹出这许多事端,张明徵不由脸色一变,看着偃师不置可否。 偃师景指着阿五挠头笑道:“我方才在八卦阵里见着他,就顺手拎了出来,想来被关在里面有日子了。他也说不出句明白话,一气儿蹲着哭,看来给吓得紧。不如你领回去了算了,省得我多送一趟嘛。” 张明徵原本不想,看看阿五可怜模样又软了心肠,便做法放出仙舟,将那倒霉的狼崽一并拎回山中去。 白晔大伤了元气,不能维持人形,团着狼身昏昏沉沉睡了十余天仍不见醒转。张明徵便将他养在身边,寸步不离得照看着。 那狼儿额前一道刻痕,就似眉头紧蹙。张明徵看在眼里,总忍不住想他究竟梦着些什么。 缘何小狼你什么都记得清清楚楚,我却连半点也想不起来? 行云烧毁那一卷往生册当真焚在他心里,再也不能放下。 好几回他都忍不住将掌心贴在白晔前额,想开了宿命通来一探究竟,却每每又无端心生怯意,不能进行下去。 “都说‘千龙一骊’,诸天龙之中唯有骊龙最是罕有,你究竟是做了什么落得这样下场?”终于一日,他抱着小狼坐在通天崖上,忍不住低声叹息得犹如自语。 云雾若潮,沾湿了衣袂发梢。远望满山石榴花开,连绵锦簇得,一片嫣红娇媚。 那颗毛绒绒的脑袋终于在怀里蹭了两蹭,淡淡地应说:“昔日大神欲惩戒人类,寐女为此与大神反目聚众反出天界,大神命我去围剿,我输了,放走了寐女,败军之将自然要砍头。”语声不重,仍似没什么气力。 “斩角剜筋,摘去了龙珠,这样也就罢了,何必还要罚你堕在这畜生道里,却又把往日骄傲记得一清二楚。我不信上苍如此阴狠。”张明徵脸上一热,忍不住揉了揉眼。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既然万物皆为刍狗,龙也好,狼也好,蝼蚁也好,又有何分别?”白晔慢慢打了个滚,捡了个舒服姿势,侧脸看着他。 虽然说着如斯高深话语,那模样却活生生一只捡了便宜还卖乖的大狗。张明徵被逗得忍俊不禁,才笑出声,又不免惆怅,“你受了这样多苦,却在我面前装作什么也没发生过的模样。” 白晔闻言翻身正坐起来,低头将前额抵在张明徵脸颊,细细地厮磨,“起初时,我也常心有怨愤,只觉得天地不公。但如今却已看得十分明白,这天地间没有公平与否,只有愿或不愿。我自甘愿,则一切皆是我所选择我所担当。苦海无涯如何,执迷成狂又如何,我信我总有一日跳脱界外,难道你不信我?”他又把那双狼眼定定看住张明徵,一瞬不瞬的,似有精光灼灼。 “与君虽异物,生而相依附。结托既喜同,安得不相语。” 偃师做下的那一对莺伶还嘤嘤唱着,在俏红枝头跳得高高低低。 张明徵怔怔听得出神,良久,忽然一把揪住白晔那条正不安分地摇来摆去的蓬松狼尾,“小狼,你酿的桂花酒只余下一壶了。” 那狼儿卷尾将他的手圈住,又在他膝头捡个舒服去处趴好了,懒洋洋应道:“怕什么,喝完了再酿,百十年后又好赏花对酌。” 【—全文完—】

《妖仙录·宿债》(9)

【9】 无数洪流咆哮着在脑海中汇成画面,张明徵又看见白晔——不,是那英武的神将骊龙玄青站在云山之巅,身旁是持剑接令的行云。 “这一战与往昔不同,寐女有十把斩神剑,一旦相争,恐怕落得元神碎裂万劫不复,我要你们坚守原地,不许出战。” “但将军你要如何向大神交代?” “我自然还是要去。”玄青遥遥看着云海彼岸,“此战并非出自天下道义,而是私心,实在无益为之折损手足。你们好生留下,待我送了那西陵寐,向大神谢罪再回来。” “我只怕将军此去再回不来。”行云焦急拉住他猎猎风袍,猛将手中长剑摔在地上,“既然大神不义,我们何不与寐女一起走了了事,她自回她的西陵昆仑,我们回东海!” “你们若想走,我不阻拦。但我有挚友在此,他不愿走,我便不走。”玄青毅然摇头,语声坚定里,却是一脉神色温柔。 幻象急转,即灭即生。张明徵又看见行云,他显出了真龙之身,低吼着从云端迅猛扑下,利爪所向却是火轮战车上乌发如藻的红衣神女。 “我原本不想拦你,但若不拦你,大神定要为难将军。你若要走,便从行云尸首上碾过!” 西陵寐女眸色决绝,扬手有剑光起。 那纯白如雪的虬龙被斩神巨剑生生剖成两半,一时血雨漫天,腥烈透地三尺…… 这便是一条堕天神龙无法消散的恨与不甘。 张明徵终于忍不住发出一声“呜咽”,只觉得从脊骨到指尖俱是冰冷。他竭力握住行云那残余下的一只鳞角,双手被割得血如泉涌,仍是咬牙呼道:“行云,你罢手,否则小狼会死——” “我就是要他死!”行云狂躁咆哮,獠牙几乎咬在张明徵身上,赤目眦裂,切齿嘶吼,“他已不是当年千龙一骊的稀世天龙,不是百战百胜的威武神将,他只是一只卑微妖物,莫说为龙,就连身为狼的自傲也没几分,心甘情愿狗一样跟在你脚边,被你呼喝驱使。将军不该是如此窝囊的模样!他是呼风唤雨的骊龙,是我们的将军!他不死,将军如何能够回来?你休想来阻挠!” “你不罢手,平等王便要将他压在镇魂塔下,根本是累他多受苦难!”张明徵截口反驳。 “那就拆了镇魂塔掀翻阎罗殿又如何?”行云暴怒,狠狠一甩龙头,又将张明徵摔了出去。他周身似有业火焚烧,愤愤紧瞪着张明徵,厉声喝问:“公子重华,当初神王说是对你视如己出百般疼爱,不也还是翻脸就将你推下了斩仙台?天地不仁,所谓神明最是无情无常,你为何还要信守他们那套所谓的规矩?” 胸口被龙角穿刺的伤口血涌不止,张明徵按住伤处强撑着爬起身,抬头看向行云,兀自苦劝:“你元神被斩魂剑撕裂,灵魄不齐已难以自控,根本只是被执妄蒙蔽了心智。你静心细想,小狼——”他忽然顿了一下,缓缓说出那遥远的名字,“玄青他却从不希望你这样!” 行云只阴恻恻盯著他,幽幽冷哼:“你这将所有都忘得干净的人,有何面目再提起将军?” “你不听劝,我只能动手擒你。”张明徵眉心紧拧,伸手在袖中一摸,掌心已多出一条金灿灿的物什,犹如长鞭,通体带着鳞刺,竟是一条捆龙索。 行云见状引颈狂笑:“我在修罗道中食尽大小恶鬼,受了千年烈火焚烧,鬼界阴气对我最有助益,比之在阳间世界力量更胜数十倍,你以为区区捆龙索能耐我何?” 张明徵再不多言,行祝将捆龙索祭在空中,另取了五灵神符,沾着心口淌落热血,诵道:“风走恣肆,形弗能阻;雷驰电掣,无坚不摧;水润不争,柔以为韧;烈火极炎,焚尽天下霸道;厚土载德,养化万物于无声;天才,地才,人才,阴阳相生,刚柔相济,取义成仁;五灵协作,三才归一——阵行!” 霎时,只见金红灵光耀起,从那地仙伤口中涌出的鲜血竟如有生命,蜿蜒成一个巨大法阵,五灵之符各守其位,相辅相成,将行云堪堪定在垓心。 “五灵三才阵!”虬龙行云被捆龙索绑住,震惊嘶吟,旋即却又嚣张大笑起来,“你竟然以血行阵莫不是要与我拼命么?但你如今毕竟只是区区一介小地仙,我倒是想看看你就算放干了全身热血能不能斩下我的龙角!”他猛烈摆动龙尾,声声龙吼将张明徵那五张灵符也震得簌簌颤抖。 此物毕竟曾是天界神龙,如今虽然元神不齐,却又入了魔道,挣脱破阵恐怕只是早晚,若不速战速决,断然拿他不下。张明徵敛神再行法咒,瞬息,一把寒冰长剑已凝在掌中。“你虽然与小狼渊源匪浅,但即便他将来要怪我——”他眸色倏然一厉,挥剑已望准龙头斩下。 但见寒光一闪。不料却有一道身影遽而闪上前来。白晔徒手握住张明徵剑锋,堪堪拦下这一剑。他将张明徵之推到身后,转面看着还被捆在阵中的行云,斥一声:“自作主张,就知道胡来。”却反而抬起手,抚上那只余下的残角。 柔软光华在他掌中汇聚成大大小小的光轮,不停转动着,将法阵灵力尽数化去。 行云从捆龙索中得脱,也不敢妄动,就在白晔面前软软匍匐下来,“行云一心……只向着将军。”语声里却还透着委屈。 “我早不是你的将军了。”白晔摇头。 “将军就是将军,怎么不是?”行云似不能明白他用意,焦急探着脑袋,伸爪便钩住白晔衣袖。 “那我说不许对重华无礼,你却把他伤成这样?只看他不还手便嚣张拿他撒气。”白晔板起面孔,不为所动。 行云“呜”得一声垂头缩回爪去,又狠狠瞪了张明徵一眼,却是默默再不敢多说什么。 白晔一声叹息,“我再变不回龙了。但我却觉得,如今这样很好,比从前好上千万倍。”他又伸手,在行云颈侧颔下宽慰轻抚,低声软语:“行云,我已找到我真正想要待的地方,你的去处又在哪里?” 行云闻之浑身一颤,茫然抬头。 “他这半身入了魔道,戾气太重,余下二魂四魄不能回归本体,不知还在哪里游荡,入不得轮回。”张明徵皱眉叹息。 “不入轮回又如何?”行云愤然一抖龙脊,又想发作。 “还要胡闹!”白晔一掌拍在行云额前,怒斥。他转目望向张明徵,“可能做法召还残魂?” 张明徵道:“可以是可以,但他若是心火不熄,纵然召还也是枉然。” 白晔点点头,再看住行云,“你若还认我,我今番给你最后一道军令,叫你息心养性聚魂往生去,你接还是不接?”神色深邃,却是不容辩驳。 行云默然半晌,终于“呜”得一声,匍匐下来。 张明徵结指吟动法咒,不多时,竟有点点剔透白光从四面八方飞来,将行云环在当中,渐渐融合。…

《妖仙录·宿债》(8)

【8】 阴司鬼域“往生山海”之所以得名,并非因为它真正是山是海,只因其中无边无垠的满是载着众生往世的卷册,如海如山。 张明徵被阎君法阵送来门前,只见自己身在一处高悬平台,眼前一扇高阁孤门上挂着烫金牌匾,上面写的便是“往生山海”四字,除此之外,四周俱是黑暗,上不连天,下不接地,更不见来路归途。 他伸手想去推开那铜门,门扇却自行往里对开来,一双鬼差恭着身子来迎他,手里提着玲珑灯火,绿幽幽的闪烁。 “公子要找的卷册在东阁天字正册。”其中一个鬼差低着头与他说道,一副惶恐模样,竟连抬头看他一眼都不敢。 张明徵心下觉得古怪,却也没有多问。越过这一道门槛,眼前一望尽是黑暗,唯有重重叠叠影子依稀可辨,连半点光亮也没有。张明徵往前探了一步,直觉得一脚踩进了无底深潭,竟有一瞬心颤得不知该如何迈出第二步才好,不由向两个鬼差问道:“差哥可否借灯一用?” 不想两个鬼差闻声却跳了起来,“不不,火光进不得内阁!”二鬼皆是如临大敌,一面连连如是叫着,一面把灯藏到背后,又低着头向他拜道:“往生册只可以心眼观之,请公子千万不可用火照明!” 张明徵无奈,只得摸黑走进去,才又向前走了一步,身后那道门便吱吱呀呀地被关上了,只听最后“轰隆”一声闷响,瞬间如有黑潮弥涨,整个人彻底被淹没殆尽。 这漆黑一片毫无头绪的,倘若一直找不到,岂不是要被关在里面永远出不去?如此一来,什么了结宿债带小狼回去,根本一句空谈。 莫非那阎摩罗王诚心诓他? 四下里浓黑压顶,张明徵忽然生了疑念,顿时心头一冷,旋即又怒起来。 既然已走到这一步,没有空手回头的道理。十殿阎君号称平等王,岂能这样欺骗他?无论真假,他便偏要叫那阎君无话可说。 如是想着,反而渐渐镇定起来。“万物并作,吾以观复。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静曰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张明徵低声吟诵,有白光从眉心溢出,婉转飘荡犹如引路明灯,牵着他向不知深浅处走去。他行祝张开天目,眼前诸般景象霍然全变了模样,一行行高架通天耸立,其上书卷密密麻麻排得整齐,连绵不尽。他也不急着一卷卷找寻,只是阖目吟动咒语,再拂袖时,一卷书册已倏地从架上飞了出来。 白如月色的纸张柔韧展在空中,宛若绫纱入墨,点点丹朱字迹却在眼前浮现形状: “神王源曦以天龙之角为骨瑶山之雪为肉天莲之蕊为心神女之泪为血造得一个仙人,生而重瞳,足下步步有青莲盛绽,便起名作重华。神王待之情如父子,甚为爱惜……” 眼前陡然一虚,如有层云飞逝。张明徵依稀似看见了些云雾缭绕间的影像。他看见一个与自己眉目肖似的仙人,白袍如羽,青丝委地,跣足坐在山石上抚琴,淙淙溪水从石间流过,晶莹的湿润了垂落发丝。又有个剑眉电眼的神将安立在一旁安静听着,一身乌金盔甲,身负双翼,前额一双鳞角何其威武,竟是小狼。 那是小狼,纵然模样大不相同,他却只需一眼也能立刻认出。 然而那却又不像是他的记忆,并非发自内心的回想起了往事,而只是置身事外的看着,仿佛观看别人的故事。 张明徵不觉有些发怔。 他看见将要离开的神将被公子重华唤住,那仙人抱着琴走近前去,开口正要说什么。 蓦得一道天雷携着电火当空劈下,撕裂了千般幻影。 瞬间,似有万千利刃在脑海中穿凿而过。 张明徵痛得惊醒过来,仿佛有什么在头脑里炸开来,细小碎片沿着血脉贯通全身,竟叫他站立不稳,只能躬身按着太阳穴,大口喘气。 “无论妖仙神魔皆不可窥看自身命数,否则必然招致命盘错乱祸端横生。公子重华却在这里翻阅自己的往生册,难道不知已然犯了大忌讳?那贼阎罗没安好心,想把我们全困在这地府幽域,你却也只是个好骗的蠢货。不过,好歹多谢你替我找出这卷往生册。”一个陌生声音冷冷刺入耳中。 张明徵强撑着抬起头,视线摇晃着又是好一阵模糊才终于清晰。 眼前是一团乌紫戾气,在无垠幽暗中几乎辩不出形状,被缠绕其中的却是那总爱跟在白晔左右的小小狼妖阿五,将一卷往生册紧紧攥在掌中,用力得恨不能立刻撕碎。 但这并非真正的阿五,不过是一缕幻化了形貌的孤鬼,半身泛着透明赤光,仿佛随时都会散去——那是元灵受损的症状。 张明徵天目即开,一眼瞧出这魔物三魂七魄残缺了大半,竟只余一魂三魄,不禁吃惊。若是平常生灵,恐怕早已灰飞烟灭化作氤氲消散了。“你便是阎君所说的成魔游魂?”张明徵不由拧眉。 “魔?”那魔物闻声似乎吃惊,又发出磔磔笑声,“我不是魔。吾乃神界龙军左参将虬龙行云。” 话音甫落,只见乌紫暴涨,那瑟缩其中的小小身影陡然增大,再不是阿五模样,而是化作了通天傲海的白色虬龙,然而他如今的模样却是龙鳞逆生,双眼染血,身后龙尾分叉,额前独角锋利,颔下一颗龙珠已是漆黑如碳,不见半点通透明亮。这分明不是镇守天地的神龙,而是暴戾嗜杀的魔孽。 张明徵瞳光一涨,仰面对上那双赤色龙眼,一时竟张口发不出声音。他深深吐纳,默诵咒文,强迫自己镇静下来,才有沉声质问:“你……为何要设计害小狼?” “害他?我怎么会害将军?我是在帮他!”行云不屑轻哼。他将巨大龙首探下来,直逼到张明徵面前,细细打量,腥冷气息全喷在张明徵脸上。“你真是什么也不记得了。但我们却记得清楚明白,一桩桩,一件件,想忘也忘不了。”他又狠狠地摆尾将张明徵推开,血红双眼却仍居高临下地瞪着张明徵,厌恶毫不掩饰。 张明徵被那龙尾扫在胸口,一个踉跄跌出去,几乎收不住力道,好容易才勉强稳住阵脚。胸口一阵火辣辣的痛,又闷闷得喘不上气,忍不住一口鲜红便咳了出来。但张明徵仍旧不躲不退。他撑起身子,将唇角血渍抹去,抬头盯著那虬龙,哑声问时依旧毫无畏惧,“我做过什么惹你如此记恨?如果是我欠你,你来找我就是,何必折腾小狼?” 行云阴晴不定地盯视张明徵半晌,忽然暴起,“我就是讨厌你这无辜神情!”他嘶啸一声俯冲而下,龙吟低沉,直震得四方动摇。 尖锐虬角如枪如刀,张明徵只来得及抬手抵了一下,已被一阵撕心裂肺的剧痛扭曲了意识。 胸口似骤然被掏空了,热血奔涌喷薄,却有什么别的东西灌了进来,比鲜血更加灼热,烫得人疼痛难耐。 那是龙的记忆和血泪。 —TBC—

《妖仙录·宿债》(7)

【7】 客栈里僻静得没半点人气,唯有月黎不安地来回踱着步子。 适才连阵风也没吹起,那盏长明灯却不知怎么无端就灭了。 旋即便有一双阴司鬼差前来,送了一粒朱砂与鸿儿解毒,但绝口不肯提白晔究竟发生何事。 她性子倔强,执意问个明白,否则不肯要这解毒丹砂,但鬼差们只将丹砂搁下便遁入墙脚暗影,消失得无影无踪。 大哥一定是出了事。一想到这一节,月黎便揪心得坐不住。她是来向白晔求助,可不是要白晔为此送命,倘若当真有个差错,叫她今后又如何能够安心。可她一向懒散贪玩,修为不精,要前往鬼界一探究竟简直痴心妄想,想来想去再往天都山向那隐居山中的地仙求援当是上策,虽说她不喜张明徵那股子自以为是的蛮横,且白晔又曾叮嘱她倘若有事不许让那地仙知道,但当真到了眼下,她又哪能置之不理。只是她不敢丢下白晔躯壳,唯恐再出差错。 左右为难,直叫她心里乱作一团。 偏偏这等时候,那没正经的死鬼连个影子也没有,半点忙也帮不上! 月黎满心气恼,不甘不愿地从袖笼里摸出一只纸鹤,送在窗边摸了摸,恨恨咒道:“你这亏心贼躲到哪里去了,再不给老娘滚出来真要你好看!”言罢吹一口气,那纸鹤便噗哧噗哧飞走了。正是已然绝世罕见的偃师神技。 她放了这纸鹤才稍稍定了心神,转身要去抱鸿儿,忽然,却听见门外有细微声响。 月黎最是干脆火爆的脾气,也懒得问询,不动声色到了门边,猛一把拉开了照准来人一掌携风便恶狠狠劈下。 不料那家伙却立刻滚身缩成一团,抱着脑袋大声哀嚎:“别别别!姑奶奶别打!小的是来给张仙人传信的!” 月黎一掌生生顿在半空,定睛一看,却原来是阿五。 “你这厮不是老爱跟着大哥的那个?跑来送的什么信?”月黎瞪着这忽然冒出来的小妖,将信将疑喝问。 阿五缩头缩脑将他如何一路跟着白晔,如何窥见白晔死了便惊慌跑回天都山去报信,张明徵又如何惊闻此讯便赶往鬼界去救人一一说了,末了舔了舔嘴唇,眼巴巴望着月黎,小心翼翼地讨好道:“姑奶奶莫急,张仙人的能耐定能将大王全须全尾儿的请回来。但眼下这里却不是个疗伤修养的好去处。张仙人令我来报知姑奶奶,请了大王丹鼎往近处一个宝地去等候,要不了一炷香工夫张仙人定和大王一起回来了。” “哦。”月黎安静听他说完,一手抱起鸿儿,点点头,“既然如此,那你带路。” 长明灯既已熄灭,白晔原本还维持人相的真身便显出原形,银豪巨狼的模样竟是长足七尺。 阿五卖乖地冲月黎笑了笑便上前去要将白晔抱起,不料月黎却抢先一步,搭手将他隔开。 “你带路就好。就你那三寸小身板儿,别让我大哥把你压扁了。”她一面如是说,一面一只手就将白晔拎了起来,不费吹灰之力已扛在肩头,另一手却还抱着孩子,连眼也没见眨一下。 见她一介女流竟有如此神力,阿五似吃了一惊,喏喏地应了两声,只得转头往前面去带路。 出了人世小镇约摸二十里,已然入了山。阿五头也不回得往前,直把月黎带到一处空旷坪地,近有层林叠翠,远有流水潺潺,倒的确是个宜人的好地方。 “便是这里了。”阿五站下来,负手背对着月黎。 月黎四下环顾一番,捡一处柔软干爽的草丛,将白晔和鸿儿一起放下,揉捏着酸痛肩臂问:“那道士就说在这里等?” 阿五却忽然磔磔诡笑起来,“这里是这里,但那公子重华却不会来。”他忽然反转身子,探爪向白晔肉身捞去。那一只爪乌黑枯瘦却尖利如勾,分明不是狼类所有,而是一只鬼手,望着就要将白晔擒住! 不料一道赤色灵光忽然耀起,锵得磕在那鬼手上,犹如圆盾,当下将之震开去,竟是早已布下的结界。 月黎等了多时,终于等到他自露了真面目,抱臂冷笑:“大哥跟前的阿五是个老实小鬼,连句话都说不利索,从不会阿谀奉承,哪似你这般口若悬河,但你既然一口一个‘姑奶奶’,我岂能让你白叫了?做姑奶奶的今日就让你开开眼,好叫你知道什么叫作欺我族类者死!”说着嘶啸一声,已化作火红巨狼,獠牙上泛着寒光,杀气毕现,向“阿五”扑咬过去。 “倒真是小觑了‘姑奶奶’!”“阿五”见已然败露,便也不再伪装,摇身闪开月黎一击,跃在半空,霎时身形已胀大了数倍。 只见乌紫瘴气不断从他天顶溢出,将他周身笼在其中,连面目也变得模糊,只能望见一团狰狞。“此事本与你没有关系,如今你孩儿的毒也已解了,又何必多事!”他暴戾地指住月黎嚎叫。 “侄孙儿好不乖巧,把你姑奶奶当成什么过河拆桥不够义气的东西!”月黎轻蔑地“呸”了一声,“我今日若让你碰了大哥一根毫毛,只怕鸿儿将来长大了都要羞得不肯认我这个娘!”她仰天怒吼,一声狼啸直震得山林颤抖,劲风携着电光卷涌,再向那魔物袭去,转眼又战得不可开交。 那魔物与月黎斗了片刻,忽然身影一虚,倏地竟化出数十个一模一样的分身,将月黎团团围住。 月黎只觉得眼前有千万魅影乱飞,搅得她头晕目眩,一时难以分清本尊,心里烦躁得乱了阵脚,暴躁跳起就去胡乱撕咬,却扑了个空。 那魔物见月黎露了破绽,嘶叫着一爪便向她挠去,眼看就要掏在月黎后心。 堪堪此时一声清冽鸣声破空而来。说时迟,那时快,只见一道青光如电掣袭来,正刺在那魔物掌心。 魔物吃痛惨呼,不得已收回爪去,含恨看时,却见不知从何出冒出来的偃师景已长身立定将月黎护在身后,而那救命的青光,却不过是他肩头一只木雕的机关鹰。 “咦,小阿五,这可就是你不对了,你说带我来找我家娘子,怎么反而带着我四处兜圈子又把我甩在八卦阵中自己先跑来这里?”偃师景一张脸上满是无辜,笑眯眯看着眼前这团被乌紫瘴气包裹的魔物,气定神闲得仿佛只看见了平常那只小小狼妖。 月黎见了夫君,娇蛮地转身扒拉他一下,嗔怪:“死鬼,这会儿才晃过来!” “哎呀,娘子别恼,回头我再多洗两年碗。”偃师景嬉皮笑脸地应承。 “滚!这么简单就便宜了你还了得?先给老娘睡三年搓衣板再酌情考虑!”月黎横眉冷哼。 此言一出,偃师景顿时吓得变了脸色,慌忙拉住月黎,哀道:“……好娘子!我把这厮抽一顿给你出气,搓衣板咱就不睡了行不?” “五年!”月黎一脸不爽得根本懒怠看他。…

《妖仙录·宿债》(6)

【6】 重华! 白晔当即想喊,却连嘴也张开不能,发不出半点声音。 “小……狼?”张明徵到了近处,一眼瞧见白晔模样大变,加诸种种异状,不由惊得一震。来不及询问,镇塔金刚已横刀来拦他去路。他身形一闪,轻巧躲过,跃上白晔身前,伸手便想去拽。 不料那只手却整个从白晔肩头穿了过去。 眼前的小狼不过一缕幽影,咫尺天涯,触手不可及。 全无防备,张明徵一时收不住力,猛一个踉跄,险些摔在地上。他是地仙之格,又有师父传予的法宝,七界之内来去自如,但白晔到底只是妖,在这幽冥地府的,只能是碰不得摸不着的缥缈魂魄。是他情急之下把这些全忘了。张明徵怔了好一会儿才醒回神来,当即拈个法指就要行诀锁魂。 那不怒自威的阎君见状猛一拍案上界方,大喝时声如惊雷:“你一个得道的地仙竟也枉顾天条禁令,擅闯阴司搅闹阎罗殿你可知孤王能直接将你押上斩仙台?” “什么仙不仙的都是些虚名。倘若贪生怕死,弃我友于不顾,那简直连为人也不配,还谈什么仙。”张明徵闻之竟是哂笑,拱手向阎君施一礼,却道:“我家的小狼鲁莽任性,常有违章法,但纵然他有千万不好,阎君要就这么留下他,张明徵都万万不能答应!”字字铿锵明白,全然不为威吓所动。 阎君目光如炬,沉声喝问:“你可看清楚了,他是谁?” 张明徵想也不想,便即应道:“他是我养大的小狼。” “你再看。” “他是小狼。” 阎君指住白晔,眸中似有厉色,叱道:“他分明是受罚下界的孽龙。” 张明徵扬眉,目光凌厉不见半分退怯,“我虽不才,却也知道元神姿态往往不同,魂魄所现可以是今世亦可以是前生,但不管什么模样,小狼就是小狼,我还不至于认不得。”他拂袖反将白晔护在身后,昂然开口,“阎君今日放他也得放,若是不放,张明徵就算拼死得罪也一定要将他带回!” 这般架势,竟是背水一战,穷兽将搏。 “可叹!几千年也过去了,你却还是旧模样。怪道他甘愿为你抽筋断骨死死生生守在左右。”那阎君受他这番狠话,并不恼怒,只是连声叹息。 张明徵闻之不由心中微微一动,“阎君说得好似认识张明徵一样。” 阎君难得莞尔,“凡此世间生灵,前世今生桩桩件件皆册在往生山海。吾自然识你,可惜你却记不得孤王。” 眼看那阎君似有意透露前尘,一旁白晔早已急得挠心抓肺,偏偏浑身僵麻,动弹不能,只得眼巴巴望着张明徵,一时又怒得恶狠狠拿眼去瞪那阎摩罗王,只恨不能呲牙。 阎摩罗王视而不见,兀自只对着张明徵,又将话接下去:“那狼女之子本是命数已尽,白晔自愿舍身换他,吾也不能无缘无故徇私放他与你回去。” “我不知他为何忽然要做这样的事。但阎君既然号称平等王,执掌诸世善恶罪罚,难道也不知?”张明徵截口辩道,“小狼既然这样做,必然有他缘由。那月黎之子为何身死?为何行善救人的反而却要抵命?莫非尊王枉称平等,却原来只管数人头就罢了?”他见阎君执意不肯放人,心中焦急万分,连声逼问时已不禁见了戾气。 闻说小狼死了时,他六神无主,满心所想尽是先将那狼儿寻回来,顾不得询问因由已先一路追来这阴司鬼界。如今听阎君只言片语,原来白晔是为救人,愈发抑不住怒从心头起,只道哪能有如此不公的说法,再也按捺不住,又暗暗起了强争之意。 那阎君当即看穿张明徵心思,眉如双剑倒插,怒目将他盯住,厉斥:“你不必想要强来。你虽有神通,但镇魂塔乃我地府至凶煞所在,郁气云集,自是固若金汤方可压制,即便天帝神王也未必敢妄动,凭你一介地仙之格实难撼动毫厘。何况这塔内镇着千百妖魔魂魄,但凡纵走了一个,都是苍生浩劫,你难道当真胆敢不顾?” “阎君是劝我干脆认命?”张明徵挑眉轻笑,“只可惜张明徵虽一向不求上进,却也从不轻易服软。” 这地仙看来也不过廿岁出头,还是个俊俏小郎君的模样,当真张扬起来却已有了势不可挡的气概。 阎君将张明徵细细打量,沉吟片刻,低声问询:“吾确可以予你明路,只不知你愿不愿意一试?” 事实张明徵心里也晓得,纵然他再不甘宁愿以死相拼,倘若这阎摩罗王执意不肯放人,最终恐怕也只能落得个玉石俱焚。他自是不怕死,但他却想要小狼活。心尖儿上瞬息转起了千般思绪,终不过归落在一个念想。“阎君请讲,张明徵愿闻其详。”他静静抬起双眼,乌黑的眸子沸腾得无声无息。 “万事皆有其因果,今日种种皆是执妄不断,宿债缠身。”阎君长声低叹,声声宛如吟诵:“汝所迷惑,需要寻根溯源,了结旧怨,自能觅得新机缘。”话音未落,已拈起法指吟动咒语。立时,只见两道灵光如金轮旋动,扣和一处,结成了法阵。阵中幻影浮动,隐约现出的,却是黑暗中如山如海的卷册,犹似无穷波涛。 那正是批载前尘因缘的往生册。 “阎君之意,可是要我去查往生册,寻前世债主偿还宿债?是否只要张明徵能解开此结,阎君便能放小狼与我回去?”张明徵执意追问,定要一个明白交待。 阎君略略颔首,“此番种种,概是因着一缕孤魂为往世执念困扰,在那修罗道中受尽炼狱苦楚,已然成魔。幽冥众皆奈何他不得。如今他找上你等,实乃前生业障,原本合该你二人自去偿还。若你真能将之降服,也算是替吾了却一桩难事。吾便让你领这痴儿回去,只当答谢。”说着,又把视线意味深长瞥向白晔。 白晔被困在塔下金光中旁观多时,眼见着阎罗一步一步将重华往些陈年旧事上引,诚心诱重华去追究那些年烟代远的前尘,早已急得满心打鼓,如今再听得这般许愿,再也按捺不住,又猛烈挣扎起来。然而镇魂金光却似钉入骨髓的钉,将他牢牢锁在原地,愈是抗拒愈是难捱,每一反抗都是刻骨钻心得痛,连命魂灵魄都似被强大压力挤成了一团,非但动弹不了,反而一口血喷将出来。 “小狼!”张明徵吓了一跳,下意识想去扶,才伸出手又想起如今他不过是一抹魂魄,根本无法碰触,当下又愣住了,一时不知所措,只得眼睁睁看着。这缥缈无形的元神竟然也会吐血,张明徵枉自以为见多识广却也是头一回知道。可这狼儿又何必如此自苦,便乖乖等着他去了了那些繁杂纷扰就能一起回去不好么。 阎君拧眉看著白晔,沉声斥道:“既答应留在镇魂塔下便休要焦躁!你如今三魂七魄俱已被塔中金光锁住,徒劳挣扎无益,只怕元神受损落得魂飞魄散。” 他说得厉害,但白晔哪里肯被几句狠话唬住,依旧恨恨瞪着眼,满脸不服又要胡来的模样。 张明徵见状唯恐这小狼当真妄为要折损了元灵,慌忙出声劝阻。“你不愿我去探那些旧事?”他一瞬不瞬地望着白晔双眼,低低得问,宛若哀求。 白晔说不出话来,急得只好也拿眼睛回望着他。 这一下相顾无言,却是霎那交融了几多情愫。 张明徵惆怅低叹,“但我要如何才能带你回去?”他伸手向白晔探去,就悬空抚在心口位置,仿佛真的又已触到了那熟悉的心跳,和着声声鼓动一字字坦诚倾诉:“小狼,昨日去如昨日死,逝水种种,何必纠结过往徒添伤怀,这道理我一向知道。这一生我只知我是懒散山中的道士张明徵,有狼儿白晔如至亲挚友,朝夕相对,同看沧海桑田,若从此没有你陪伴左右,我又该如何自处?过往已逝,无论知或不知,都已无可更改,而我还是我,你还是你,亦不会有任何改变。我愿舍前尘来生,担一切苦厄,但求换得你依旧回来做我家的小狼。”他定定看住小狼,眸色如水,柔软而坚韧。…

《妖仙录·宿债》(5)

【5】 那阴司鬼界是不见半点阳火的去处,入关长桥上,寒风呼啸,步步冰封,将两侧三头六臂青面獠牙的金刚愈发衬得凶恶外露。 白晔一缕生魂轻巧避过了守关鬼差,一路小心翼翼往铁城山外阎罗殿去。 他立在殿上摇曳青灯头下的影子里,朗声向着空空荡荡地殿上宝座问道:“阎君别来无恙,一晃许久不见,可还记得玄青?” 这一声却问得十分奇异。 明昧交错中,似有青玄二色灵光从他心口处散出,环绕在他周身。光华笼罩下,那一袭银白衣袍渐渐变作深黑,袖缘衣摆上的青色鳞纹如同符咒,隐隐如有法力浮动。在他前额,两只龙角已现出形状来,却是几乎被连根斩断,颔下一道青红伤疤划过颈项一直延伸至肩头,形状甚是可怖——这分明已不是天都山中银毫如雪的狼妖,而是被斩角剜筋摘去了颔下灵珠的龙! 他站在阶下,负手静静看着空落王台。 凉风从金屏之后灌来,浮动帷幕,重重叠叠恍如幻影缭乱。 须臾,有声音凭空传来:“你已重伤在身,还要作此等生魂出窍的冒险事,即便本是天龙魂魄,也毫无胜算。真真胡闹。”三分责难,七分叹息,轰隆如同悠远雷鸣。 白晔纹丝不动,泰然应道:“所以玄青不敢放肆,诚心来跟阎君讨这朱砂。” 霎时,一道天光从云顶降下,那身披乌金袍的阎摩罗王在金光笼罩下现出身形,赫然睁开赤红天目。他怒瞪着阶下那不知天高地厚的生魂,厉声呵斥时,直震得殿梁颤抖:“你该知道,生死有命,阴阳制衡,即便多纵容一个也是不可。” 白晔半步也不退,依旧昂首陈情:“月黎那孩儿才刚学会喊娘,就眼睁睁看他去死岂不有违上天好生之德。”说到此处,他略顿了一顿,眸光愈发灼灼,“我留下,求一味解药替他续命,一命换一命,公平得很。” 此言一出,殿上骤然沉寂。 “你就不怕死么?”高高端坐的阎君按着火玉流光的界方,将白晔好一番打量,末了,问得意味深长。 白晔却反而牵起唇角,“我自受了刑罚被投下这红尘中,已死过六回:上回是路边的野狗,找去他家门前只想能多看他一眼,正赶上他初诞天寒,于是被捉去炖了一锅狗肉,宴了来贺宾客;上上回是他家后院山上的蛇,看着他与家人来游春踏青,还没敢靠近已被家丁一棒打在七寸当场毙命;上上上回是他爹打来的鲤鱼,被他养在缸子里三日,终逃不过一个剐麟剖腹……阎君明知那位通天的大神正是要我堕在这畜生道中生生死死全记得清楚明白好受此永无天日之苦,何必还拿难为寻常凡夫的话来问我?”所述桩桩件件,皆是前生凄楚,他眼中显出一片深邃碧蓝,浓稠沸腾着,无垠无疆恍如幻海,傲然直视裁罚生死善恶的平等阎君,字字掷地有声:“既然生死有命,不过早晚,但求一个痛快值得。” 阎君垂目沉吟久久,复问:“你自获罪下界,熬了六世苦难,难得今生有此道行,何必急着再堕轮回?” 白晔摇头,“我厌了,不想再入轮回。阴司鬼界留我也好,不留我也好,便是做个孤魂野鬼,也没所谓。” 阎君喟然,“玄青,你可是在负气,怨怪公子重华早已把你忘得一干二净,每每辜负你情深义重?但你若就此自甘放弃,从此便是阴阳两重天,再无相见之时。” 应声,一道精光从白晔眼底掠过。他竟反而扬眉露出轻蔑神色,“什么阴阳阻隔六道轮回,说是这天地间的法度,但我为何一定要守?就算我噤噤喏喏恪守这所谓的法度,换来的不也还是一句‘妖仙殊途’么。总有一天那些以‘法’自居的还是要来找麻烦。”他阖目一瞬,再睁开眼,赫赫光华已然大盛得再无法遮掩,“我早就厌了。妖也罢,鬼也罢,骊龙也罢,神将也罢,白晔或是玄青,我只想做回我自己。阎君你也知我好容易得了如今的道行,那么依阎君之见,我当真不可能跳出界外?” “你莫非——是想成魔么?”阎君神色一震,如刀双眉倒立,衬得额前怒张天目易发骇人,“也罢。孤王便予一颗朱砂去救那狼女之子,但你须得应诺永留鬼界镇魂塔。”话声未落,一双镇塔金刚已踏着赤云业火而来,一个手持三尺戒刀,另一个捧七层浮屠,睚眦迸裂,须发皆张,山一样立在眼前,几乎要将这阎罗殿的顶也掀飞出去。 白晔站在金刚投下的硕大阴影里,仰天爆出一阵大笑:“我与阎君也算相识二千余载,到今日才知你竟如此怕我!” “你太执著。”阎君长声叹息,挥手在座后通天金屏上显出一面鎏金宝鉴,“凡举苦难、冤孽,概因执妄而生。你几时放下,几时可以出塔。孤王自会守信令你安心。” 灵华缭绕之下,镜中映出的是抱着孩子正烦乱不安地走来走去的月黎,还有他自己盘膝而坐的丹鼎真身。就在近前案上,一盏长明灯正兀自顽强燃烧,散发出微弱光芒。白晔静静盯着那一株不时微微跳动的火苗,好一阵眸光明灭不定,似有无限思量。末了,他又微微牵起唇角,长身而立,昂首看定那肃穆以待的阎君,沉声道:“好,我答应便是。” 应声风影一摇,那灯火便“扑”得倒在油里,灭了。 “阎君且把那镜子撤去罢。灯灭了月黎那丫头一定慌得又要胡闹,我不想瞧见。我既然应承,便是信你。”白晔背过身去,扬眉睨一眼镇塔金刚掌中浮屠,阖目轻笑,“来,带路。” 镇塔金刚躬身合十,口中念念不绝,那一座七层浮屠瞬间悬浮而起,在半空旋转不定,无数金光从塔身八角散射而出,将白晔笼在其中。 一时,竟似有千钧之力从天顶压下。白晔只觉得浑身酸麻,僵直得再动弹不得半分。 但他却忽然听见有人唤他。 “小狼!” 那声音何其熟悉,透着说不尽的焦急怨怒。 重华! 白晔霍得睁开眼。 金光遮障外,只见张明徵一身青衫白袍,从远方浓黑之中飞身前来,在这暗界幽域之中,宛如天降白虹。 —TBC—

《妖仙录·宿债》(4)

【4】 小狼的气息从天都山消失之后,已然又是一日有余。 张明徵有些困扰。 其实白晔从来不是个安生闲在一处的主,隔三岔五就会跑出去一趟。也正是因此,张明徵常会感到不可思议,忍不住就会想这小狼儿究竟有何打算呢,他这样贪玩,又还能在这不沾烟火的深山里待多久?三千红尘广大,诱惑人心的东西太多,而小狼也早不是当年那只只要顿顿有肉吃就能满足地抱着尾巴在他身边睡成一个毛团的小狼了。 但纵然如是想,那时的感觉,也与此刻不同。 那时,就算有这样那样的忧虑,心里也总理所当然地觉着“至少这次他一定会回来吧”。 然而今时今刻,这种感觉忽然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难以言表的不安,还有茫然无措。他不知道小狼去了哪里,更不知他几时回来,还会不会回来。 他也反复想过是否应该去找,几次徘徊门前,终于又还是没能迈出半步。 即便找到了,他又该说什么? 小狼负气出走前发怒的模样犹在眼前。这还是头一回,小狼如此决绝地把他推开了。 或许的确是他错,真是他错怪了小狼,才叫小狼气得不肯回头。 张明徵郁郁歪在花荫小榻上,怔怔看着那块空下来的寒玉出神。 如今天还这样热,那狼儿就这么跑了出去,又带着伤,该有多难受…… 正思绪纷乱,忽然,却有个笑声顺着熏风荡来。 “哟,你家的小狼又撇下你独个儿游荡去了?”那声音透着十足戏谑,怎么听怎么不似个正经人。 张明徵闻之不应声,头也不抬,拂袖掀出一道劲风,凭空里忽然便显出两扇高门来,眼看就要阖上。 “哎呀别关门啊,难得我得空来找你,没茶没酒没啥,闭门羹还是免了吧!”那人慌忙嚷道,向前一跳,一条胳膊勉强赶上,卡在门缝里。他哼哼唧唧了好一会儿,整个人都吃力地从门缝里挤进来,乐呵呵冲着张明徵笑。“咦,这一对‘莺伶’你还养着啊!怎么就让她们这么闲在外头?”他一眼瞧见花架下那两只会说词唱曲的竹莺,两眼放光地扑上去抱住了,怜惜地轻抚着,一面抱怨地扭头瞪着张明徵。 张明徵哪还有心听曲儿,无奈撑住额角,头疼地长叹:“你又得了什么风声来看笑话。” 那人咧着嘴,只“呵呵”得笑,模样傻得活像头憨熊。 但若要以为他真是个熊瞎子那便是大错特错。这人非但不是熊,相反比熊还要灵巧数千数万倍。他的名号叫做偃师景。偃师不是他的姓氏,而是身份,当年周天子驾前以偃师神技惊动天下的正是他的先祖。张明徵那一对能说会唱的“莺伶”便出自他手。 说到偃师景,与张明徵相识也已是十年以前。 十数年前,偃师景来到天都山通天崖,自称正在研制一种叫做“追魂”的东西,倘若成功便可追查人的行踪,上穷碧落下黄泉,七界之内无能阻挡,但可惜尚还缺少一样原料——他需要延绵千年的羁绊。 为求狼王给他这羁绊,他便去爬了通天崖。 当时,张明徵觉得荒谬。莫说所谓“追魂”是多么虚无缥缈的存在,单说这“羁绊”又岂是说给予旁人就能给的?简直不可理喻。 但偃师景竟硬是徒手爬上了通天崖。 那时的偃师景也不过十六七岁的少年,一介凡人之身竟能有如此顽强毅力与坚定意志,着实令张明徵与白晔惊叹。 既然上了通天崖,狼王曾有诺言在先,势必得要兑现。 偃师景不要别的,只要取张明徵一段青丝和白晔一滴热血。 于是白晔苦苦地求了张明徵大半日,终于缠得张明徵忍无可忍,加之他也的确顾虑小狼放出去的话不能食言,这才免为其难,削了一缕乌发。 谁想到偃师景得了地仙一缕青丝,竟然喜得满地打滚,一边笑嘻嘻把捧在掌心的如绸乌发凑到鼻尖嗅着,一边夸赞:“不亏是仙人之姿,连头发都已这样清香顺滑,模样该有多好看?要是能得一见真身,这辈子算是死而无憾了!”气得白晔当即暴怒,一爪将之从十丈高的山崖上扇飞下去,摔断了六根肋骨一条腿……若非张明徵拦着,只怕非当场把这口没遮拦的轻浮小子咬死不可。 然而即便如此重伤,也没能让偃师景长半点记性。 往后的十数年间,每隔一阵子他便会跑上天都山来找张明徵,起初张明徵不见他,他也不恼,自己蹲在门口自说自话一阵子就心满意足下山去了,过个数月半载再跑上来……如此往复,就连清心如张明徵也终于忍无可忍,问他到底意欲何为。 当时偃师景蹲在门口,听见张明徵和他说话,扭头睁着闪闪发亮的眼睛,激动地大叫:“我就想和你做个朋友!这辈子还没和仙人做过朋友呢!”满脸期待到连双手也握拳团在胸口。 那副模样简直叫张明徵哭笑不得。 实难想象,这样一个家伙竟是此数百年来唯一一个成功咬牙攀上通天崖的。 偃师景不愧是偃师一脉后人,他只随手折一只小鸟,拍一拍便能振翅飞走,着实神乎其技。 相处得久了,张明徵渐渐觉得,大概是奇才之人个性都会有些古怪,偃师景除了行为总脱离常理之外,其实是个好人。但白晔始终不喜欢他,不喜欢这厮缠着张明徵,更不喜欢他没大没小得擅自直呼“重华”,碍于张明徵训诫才每每强忍着扑上去将之一口咬死的冲动。偏偏这个偃师景还相当不识趣,简直像跟白晔有仇一样,总爱拿白晔开涮。但凡他上山来找张明徵,便是白晔最不痛快的日子,又烦又躁却也只能恶狠狠干瞪着。 一晃光阴荏苒,当年“初生牛犊不怕狼”的少年也已过了而立之年,与张明徵之间也从当年死皮赖脸蹲在门口的牛皮膏药变成了可以把盏共饮对月谈笑的好友。 说来,这家伙倒是有好一阵子没有上山来,可此时张明徵却没有心情招待他。 偃师景也不客气,不管张明徵应不应声,兀自熟门熟路凑上来,四处转一圈,看见摆在石桌上的白玉酒壶,立刻眉开眼笑地抱住了乐得跟张明徵讨酒喝。…

《妖仙录·宿债》(3)

【3】 以往争吵时,从来都是张明徵嚷嚷着没法过了要去云游,然后走不出百步就被白晔连哄带骗拐回来。如今颠倒了个儿,白晔什么也不想,只想离这天都山越远越好。不然他又还能去哪里?诺大一个天都山承不起两千年思忆,每一寸土每一粒沙都记得点滴往昔。又何况,还远不止这二千年…… 如果重华只是叫他走也就罢了,他可以耍赖蒙混,兴许赖着赖着就不用走了。但重华竟然不信他,这比什么都更叫他难过。 白晔艰难地挪着步子,走在不知何处的无名小镇里。人世是隐藏行踪的好地方,却也令他不得不收起本相维持人身,枉费许多法力。若是平常时倒不痛不痒,可惜此时身负重伤,几乎叫他虚弱的连走路都难。好不容易熬到一家客栈,才想起没有银两。他是自在散漫的山中大王,从来用不上这阿堵物,然而到了人世,偏偏就是这最叫他瞧不上的东西少一文也能憋死英雄汉。他又生性自傲,不屑学些小妖做那施法变金银的雕虫把戏,宁肯自己去寻个角落栖身,正打算调头走开,谁料忽然有人搭住他肩膀。 那发梢如火的狼女不知何时已从他身后越上台前,“啪”得拍下一锭银子,“要一间最清净的上房。我大哥不喜欢闲人来打扰。”说完,回身伸手拉着白晔胳膊就往里走。 掌柜见了银子自然欢喜,殷勤赶着凑上来问:“客官脸色不好,可需要请个大夫?”话音还未落,已被月黎一个冷眼吓得缩回柜台后头,只叫小厮速去带路。 白晔也不争辩,任她拉着到了一间僻静空屋,坐下了,才低声询问:“干吗跟着我?”想来是他气虚,又心烦意乱,竟然就这么被跟了一路也毫未察觉。 月黎眸光全腻在怀中孩儿那张稚嫩小脸上,看也不看白晔一眼,一边亲昵地细声哄逗孩子,一边随口答道:“你好歹是为救我和鸿儿伤得这么重,我当然不能丢下你不管。” “还敢说!你这闹得算什么?要不是你没事尽添乱——”白晔不禁着恼,才想怒斥,话到嘴边却又忽然说不下去,只余满腔苦涩。“算了,反正也这样了。说吧,孩子哪儿来的?”他颓然一挥手,算是既往不咎。 “当然是我的。你以为人人都跟你家的道士一样闲得无聊喜欢捡孩子啊。”月黎漫不经心谑道,却原来是在拿当年张明徵把尚是狼崽的白晔捡回去养的事来调侃。她抱着孩子,小步在屋里转来转去,终于忍不住牢骚:“哎呦,人真是可怜,喜欢住这种小鸽笼子里,转都转不开地儿;这么两爪抱娃儿还非裹几层布,连个肉都摸不到,哪有叼住了舔两下来的便宜。”说着,她扭头用一种“你介意我现原形吗”的表情,满眼期待地盯住白晔。 你倒是自在惬意了,万一有人窗口路过不小心瞥了一眼看见一头红毛巨狼叼着个小孩儿摁地上舔……你是嫌我死得还不够快吧……白晔只觉得额角青筋已然快要爆了,恶狠狠无视月黎这等无理要求,勉强维持平静地追问:“孩子爹哪儿去了?” “哼,不提那死鬼也罢。”月黎撇撇嘴,低头将朱唇贴在孩子白嫩额头上,似在试探什么,好一会儿才重抬起头。她忽然整个儿静下来,睁着那双斜飞如凤的明润眼眸,一瞬不瞬地望着白晔,嗓音里已满是低到尘埃的悲切,“大哥,我来找你是想求你帮忙,鸿儿中了毒,得要十殿阎君案上的朱砂做药才能解。” 这真可谓突如其来巨变乍起。 “什么?”白晔猛吃了一惊,下意识便反问出声:“这种东西我哪弄得来?”他和月黎相识也早有几百年之久,从前只觉得这妹子虽说是常有些散漫疯癫但也不至于太离谱,谁知她今番闹腾了这么一场还不算,竟冷不丁说要十殿阎君案上的朱砂……这和说要去死又有何分别? 月黎见白晔这等反应,也不再多说,当即眼泪就淌了下来,只紧紧抱着孩子嘤嘤得哭。 那幼小孩儿似是知晓母亲悲伤,反而摇晃着伸出一双肉团小手,咿咿呀呀地去拭她面颊湿痕。 “嗳……你别哭啊……最受不了你们这些母的哭哭啼啼,整得我头都大了!”白晔有些招架不住,撑着桌子,扶额自认倒霉地长叹一口气,“到底怎么回事,你先慢慢说清楚了,咱们再想法子。” “三日前天热得不行,我带着鸿儿去溪边玩水……”月黎抹了一把泪,竭力收起哭腔。 其实详细她也不太记得明白,只记得忽然拂来一阵香风头就有些晕沉起来,等发觉不对,鸿儿已经坐在水里大哭,脖子上还有几道瘀青掐痕。她慌忙把孩子带回家去,谁想到她那个没正经的夫君看了看孩子的脖子却乐呵呵地说:“没事,反正肉身不过臭皮囊,万一这个不行了,回头我再给他做一个,保管比现在这个还要好哩。”气得月黎当场暴怒,一狼爪把那死男人从前屋抽飞到后院,二话不说带着孩子就离家出走了。她带着孩子去向自幼熟识的万年老树仙求教。树仙看了孩子受伤的颈项惊呼这是百尸百鬼之毒,必须得要十殿阎君案上的朱砂方能解救,否则七日之内这孩子必然从咽喉毒发起浑身溃烂而死。月黎一听顿时慌得六神无主,自知若凭一己之力绝无可能弄得这朱砂来救孩儿性命,无助之下想起了白晔。 说到他俩的缘分,当年白晔为了给张明徵酿桂花酒,苦寻醴泉之水而不得,正无奈时遇见了月黎,是月黎为他引路又助他往广寒月宫偷盗桂花,这才顺利造成仙酿。这一份恩情白晔实实在在铭记于心,曾允诺月黎无论何时何地但有所求绝不推辞。只是月黎也自有骄傲,转眼几百年从未当真开口要求过什么。然而这一回却不同往昔,牵扯到爱子性命,月黎不待多想,只瞧见一线曙光,已奔往天都山通天崖向白晔求助。 月黎说得简单明晰,白晔听着却是满心疑浪翻涌。百尸百鬼之毒乃是用尸骨与游魂野鬼的精魄炼就的剧毒,每百尸百鬼方可炼得一粒砂,莫说十分罕见,寻常妖类恐怕也都不能有这等本事,只能是道行精深的鬼仙所为。白晔从前也只听说过,并未亲眼瞧见。“你们得罪了哪一路的鬼仙,要对这么小一个孩子下手?”他不禁问。 “我若是知道,早杀上去跟那厮拼命了。”月黎恨得獠牙都呲出来,脸却一直贴着孩子前额不肯放。 那幼小的孩儿半人半狼的模样,细嫩脖子上几道乌黑抓痕已然爬到了下颌。但他却没再哭闹,只是睁着圆润的大眼睛,好奇地四处张望。白晔伸手去摸他脑袋,他也不躲不怕,反而凑上来皱着玲珑的小鼻子嗅了嗅,忽然咧嘴“咯咯”笑了。尖尖的狼耳敏锐抖动,缕毛绒赤红如火,与母亲如出一辙。 白晔忽然觉得心酸。纵然此事的确疑窦重重,但他信得过月黎绝不会骗他,何况鸿儿中毒也的确摆在眼前。这样机灵可爱的一个幼小生命,却眼看着就要流失殆尽。百尸百鬼之毒七日毒发,算上之前耽搁的,这孩子也就剩下四日不到了…… 白晔当即就想站起,不料竟是一阵气虚腿软,还未长好的伤处猛被撕扯得锐痛,冷汗已哗哗得爬满后背。“让我歇一天。”他闭着眼,咬牙苦撑了好一会儿,才无奈吐出一口气。 “你做什么跑出来,天都山里自有千年的药草万年的灵物,就留在山里好生疗养岂不事半功倍?”月黎忧心忡忡地望着他。 “不过是些皮肉伤,还死不了。何况我要往阴司十殿也只能行诀让魂魄出窍而去,歇一日,蓄足元气就够了。”白晔应得轻描淡写。他盘膝正坐,运气调息一阵,只觉周身血脉一点一点回暖起来,丹田之内也渐渐重新有气凝聚,这才重又睁开眼,静静看定了月黎,低声道:“但我帮你弄来这朱砂,你得给我去和重华说个明白。” 月黎怔了一瞬,眸光闪烁似有片刻犹豫,终于还是忍不住问:“其实……我早就想说,大哥你身为狼王是何等的尊贵,何必偏要受那道士驱使?我看他今番不问青红皂白就斥责你,根本对你没半点信任,更不谈了解你的品性。我真不明白你跟着他是有哪点好!反正都已这样了,不若干脆一拍两散,从此逍遥自在。你怎么还想低头回去找这份气受?” “所以你才一句话不说就由着重华误会我特意想我被赶出来?”白晔眸色一凛,已是盛怒毕现。 “呸,我才没那等小心思呢。是那道士自以为是误会了,我又没说过鸿儿是你的。何况你俩吵得忘乎所以,也得有我插话的份儿啊。”月黎毫无惧色,也不管她此刻正是有求于人,兀自嘴硬。 白晔良久沉默,终是喟然轻叹。“你不懂。”他也不想多做解释,只是重闭起双眼,仿佛沉入冥思,再也不动了。 其实白晔心里知道。莫说月黎,恐怕通天崖下的那些大小狼儿们,连同天都山里的飞禽走兽也都是一样的想法。重华是个道士,他却是千年的妖物,明明本该是水火不容。只有他自己明白。他自幼就跟在重华身边,若没有重华,又哪会有现在的白晔,就连白晔这名字也是重华给的。重华自说与他亦师亦友,但在他心里,与其说是师友,不如说是至亲。不,还远远不止这些,他与重华之间的情义,还要上溯得更久远、更久远一些。于他而言,重华是特别的,是此天地间与他最亲的人。纵然重华总爱对他多方管束,纵然天宽地广自由再好,可若是没了重华,就只剩下他独自孤零零一个,游荡在茫茫尘海,再也不知家在何处,还有什么逍遥快乐可言。 只盼下这鬼门关一趟回来能救还小鸿儿,重华气也该消了,我还是回去与他解释清楚,求他别撵我,不然接下来的日子可该如何是好……白晔一时在心里如是想着,恨不能即刻飞回天都山去,转念细想却又不由心思渐沉。 地府阴司又不是野地菜园子,如何险恶他再清楚不过,哪是那么便宜说去就去说走就走的地方…… 思及此处,顿时满心里就似刺满了冰渣,一洼湿冷。白晔呆了好一阵,直觉得胸腔里有一株火,不冷不热绵绵得烧,既不蓬勃炽烈,亦绝无法熄灭。他便静静地任由那火烧着,好一会儿,低声对月黎叮嘱:“万一我回不来……你就不要再去天都山了。别看重华凶起来那样,其实他心软得要命最是个柔肠纠结的性子,若是我死了却又让他知晓他误会了我,他一定再难释怀。不如就让他当我是真不争气被他撵出门去的算了,免得枉他难过。” “大哥你……”月黎喉头一热,旋即立刻仰起脸,把那些又要涌出的泪水全都拦在胀痛眼眶里,咬牙切齿地骂:“你敢不回来!你可是答应我要救鸿儿性命,堂堂狼君岂可言而无信?” 白晔什么也不说,只是牵起唇角,微微笑了。 —TBC—

《妖仙录·宿债》(2)

【2】 通天崖以通天名,高逾百丈,乃是天都山中第一险,传言崖下是有去无回的冰渊寒谷,崖上是终年不歇的如刀狂风,飞禽走兽无不谈之色变避之不及。 当年白晔硬是凭着一股狠劲攀了上去,开山凿梯,命山神土地运转山石,拦腰铸起坪地,就此占山为王。 从那以后,通天崖便成了山中狼群的圣地。方圆生灵,凡举是想要拜求狼王偿其心愿的,所要拿出的诚意,不是奇珍异宝,也非珍馐佳肴,而是要有独自深入群狼腹地,穿过寒冰迷阵,爬上通天崖去的勇气。能爬几许高,狼王便许他几分助力。然而,以通天崖之陡峭险恶,倘若失足,必是粉身碎骨,数百年来,真正有胆量走这么一遭的也就只有一人而已——此人后来却成了张明徵的好友。关于这条不成文的规矩,张明徵曾笑嗔白晔狂妄自傲太过。白晔也不回嘴,只是死不悔改。他原本是个肩宽好担不平事的主,但绝不肯白费心力烂做好人,倘若没有这等以生死发下大誓愿的觉悟,他是不管的。 而今竟惊闻又有人敢上通天崖来找他,不但找来,还扯出如此荒谬的说辞,怎不让他又惊又奇,险些懵得连发怒也忘了。 白晔一口气奔回了通天崖,老远便看见张明徵已经先到了。 张明徵乘着凤凰,御风停在半空不肯下来,只冷冷俯看着当场。 眼前群狼皆是敏锐非凡,嗅得腥风,三三两两缩在外围,把垓心里让出一大块地方,各个大气不敢出一口。 然而,环顾四周,却怎么也找不见那传说中的访客。 “人呢?”白晔不禁焦躁询问。 身后阿五赶上来,似累得已快死了,正瘫在地上吐着舌头喘大气,听见他问,皱着张苦脸努力伸直了脖子应道:“爬……爬通天崖去了……” ……什么?还真爬通天崖去了? 白晔心里突得一跳,赶忙向山壁上望去。 一望之下,只见一团依稀人影正四爪并用地攀在嶙峋乱石之上,在这通天达地的山壁前愈发显得娇小。她大约是穿了一身鹅黄衣裙,远远看去已难以分辨,反倒是乌黑浓密的长发分外显眼,蓬松卷曲着,凌乱垂在腰际,尤其是发尾上耀眼的赤红,如有火苗跳跃。就在她身后,还背着个不大不小的包裹,不用想也知道,只能是那个……传说中的“小的”。 白晔竟看得怔住了,良久醒回神来,条件反射一声大吼:“月黎!你在干什么!给我下来!” 才出声,立刻便后了悔。这姑娘他是真认识。但即便是真旧识,就这么认了未免也叫人有口难辩。 白晔心急火燎抬头,不出意料见张明徵正凉凉盯着他,满眼都是“果真是你相好”的神色,才对上他视线便轻“哼”了一声把头扭开了。 “不……不是这样的,重华!月黎她,她就是……我的一个妹子!”白晔急得险些把舌头给咬了,磕巴得跟阿五一样。 “哦,你的‘一个’妹子,敢问你还有多少个?我当初如何训诫你可还记得?不守戒律也就罢了,在外胡闹完了竟还满口诳语死不承认?”张明徵恶狠狠转回脸,仍不肯从凤凰上下来,就居高临下瞪着他,好一气怒诘。 白晔被他劈头盖脸骂得连讨饶的余地也没有,更莫说辩白,又急又恨,只好闷头猛刨眼前山石泄愤。 张明徵原本还想再骂,看着他那副恨不得把山也挖个洞的憋屈抓狂模样却又骂不出了,沉默一刻,也只得冷着脸沉声斥令:“还不去把人接下来?” 那姑娘刚猛被吼了一嗓子,似乎也不敢往上爬了,正簌簌攀在原地,委委屈屈地回头往下看。 白晔仰起头,不乐意地望着张明徵,一双圆眼溢满了湿漉漉的哀怨。 张明徵板着脸,只当没瞧见。 白晔还想蒙混,耍赖一样趴在地上,“呜呜”地不肯动换。 张明徵毫不留情,隔空一巴掌拍过来。 白晔原本还摇来晃去的尾巴便只好卷回来毛绒绒地盖住了那张狼脸…… 重华这是真着了恼,铁了心要撵他去了。白晔满心里跟浸了黄连一样,又分辩不得,终还是不情不愿地站起来,一步步往前挪。 才挪了没几步,猛听见月黎惊呼一声。一块铜锤大小的山石忽然从高处滚下,正砸在她身上,连带着她急速坠落。 几乎同时,白晔便蹿了过去。他在崖下冰尖上跳跃,犹如银白电光,飞身将月黎截在半空。 强烈的冲击撞得他一起跌了下来,“砰”得一声之后,便在一片碎裂巨响中摔在了一地冰渣里。 起止不过须臾事。 “凤凰!去!”张明徵惊得疾呼一声,催动坐下凤凰飞上前去。 这通天崖之所以是险地,概是因为崖下百步之内俱是锋利冰棱,高低层叠犹如刀山,就算是寻常失足也难有活路,何况这样被撞下来,非被戳出几个透明窟窿不可! 果然,只瞥了一眼便已瞧见白晔倒在地上,两根茶碗粗的冰锥分别从他胸腹两处穿刺而出,其余细碎冰渣戳进肉里,真是不计其数,鲜红血水也被冻成了冰,透地三尺,惨不忍睹。那红毛黄衫的姑娘倒是没什么事,安然抱着孩子跌在一旁,只擦着些皮。就在她怀里,幼小的婴孩儿正瞪大了水润透明的双眼,好奇地四下张望,头顶上两只毛绒绒的耳朵机灵竖起,不时微微抖动,亦是与母亲一般的火红。 这景象看得张明徵好一阵呆愣,忽然听见白晔低声痛哼,这才惊醒过来,慌忙亲自将他抱起,只觉得这狼儿浑身的骨头都像碎了一样,一时滚烫一时冰凉。他又命凤凰驮月黎母子回来。 那金凤是稀世的神鸟,无论如何也不肯让妖物上身,迫于主人诏命,不情不愿磨蹭了好一阵,才一爪勾住月黎衣领,将他们扔回坪地。 白晔伤了要脉,涌出来的热血转眼把张明徵衣袍也染得透红,张明徵不敢贸然将那两支冰棱拔出,只得先行祝替他止血,将他带回洞府再细细疗伤。 这小狼一向是个争强好动的性子,从小到大伤痕不断,难得有几日是完好的,但如此凶险却也屈指可数。他竟为了救月黎母子,把自己伤成这样,想来在他心底里他们当有如此分量。 张明徵一时心疼得眼眶湿胀鼻梁酸麻,一时却又惆怅难过。他作法将刺在白晔身上的大小冰针尽数化去,细心替白晔止血敷药,守在榻边连视线也不敢多挪开一会儿,唯恐有失。…

《妖仙录·宿债》(1)

【1】 “与君虽异物,生而相依附。结托既喜同,安得不相语。” 花荫下,竹雕的莺儿还唱得咿呀,细羽扑扇与嫩红新绿相映,自成意趣。 那银毫如雪的高头白狼正趴在一片硕大的芭蕉叶下,双目微合,懒洋洋地摊平了四肢,一副醺然模样。他身下,是一块千年寒玉,晶莹剔透隐隐泛着青蓝光泽,在这郁蒸时节,依稀似有雾气缭绕。 “才不过五月天你就成了这副德性,还是在我这里,待到六七月,回了你的狼窝,你可打算怎么活?”重华真人张明徵斜倚在沉香木雕的坐榻上,一手轻摇罗扇,一面望著那狼儿笑得停不下来。 “你就不知行行好,还来取笑我。”白晔郁郁睁开一只眼瞥瞥那地仙,又耷拉下眼皮,扭扭身换了个更舒服的姿势,依旧粘在寒玉上不肯起来。白晔是修了二千年的狼妖,体温原本便比凡人高出许多,每到夏日正是难熬时候。相反张明徵却是个得道的地仙,常年隐居深山仙府,从手到脚都凉滑得胜似丝绸。张明徵怕的是寒冬,每每冬日,他便筑起界障,将寒风白雪尽数隔绝在外,府中依旧春暖花开。但酷暑炎夏他是不管的。于是苦了白晔,只得赖着那块千年寒玉。 “说过多少次,看你那一身毛绒,跟穿了皮袄子似的,当真热成这样,不如索性剃了。”张明徵显然不肯放过这每年一次的良机,轻一挥手,掌中便多了一把锋利小刀,悠悠闲闲摇晃着,满脸狭促笑意。 话音未落,白晔已一个激灵从寒玉上滚下地来,当即化了人身,把那一身银光闪亮的狼毛藏得无影无踪。他背还靠着寒玉,一瞬不瞬地盯着张明徵,满眼被辱蔑戏耍的羞恼。想他白晔狼君好歹也是君临一方的王者,素来威风凛凛,整座天都山中的飞禽走兽大小生灵莫不听命于他,对他十二分崇敬,就连此方土地六甲也不敢欺他是个妖物便不尊不重。偏这个重华,每每到了夏日就想打他那一身俊美狼毛的主意。倘若真给这地仙得了手,英姿勃勃的狼王变了没毛的大狗,让他面子往哪里搁……白晔愈想愈觉得后脊发寒,连热也顾不上了,下意识抬手紧了一紧衣襟。 那一副“狼可杀,不可辱”的怨愤模样落在张明徵眼中,直把这充作罪魁的地仙笑得直不起腰。其实张明徵倒也没有多想真剃掉白晔的狼毛,只是忘记了多少年以前,意外发现这狼儿竟然会为那一身华丽皮毛如此紧张,于是只要逮着机会便忍不住要逗弄一番,看那个从来天不怕地不怕的家伙露出窘迫又别扭的神情。但每每逗完了,却又微妙的有些懊悔惆怅。 “小狼,过来。”张明徵拂袖将剃刀藏了,冲白晔招手。 白晔哪里肯应,薄唇抿成了线,靠着寒玉一动不动。 “过来吧,和你闹着玩呢。”张明徵软声又哄。 白晔仍旧一声不吭。 张明徵无奈,只得亲自走上前去。“都说逗你一下而已了,哪里真要剃你的狼毛。裹得这么严实,你不嫌热了?”他唇角扬起一抹浅笑,俯身扯开白晔紧紧交叠的衣领,将一双修长玉手抚在那两根形状分明的锁骨上。 仙人的双手宛若滑腻的冰,玉润清凉。 白晔舒服地溢出一声叹息,忍不住又朦胧微醺般眯起了眼。“做人真是麻烦……还穿什么衣服!”他果断顺从本能地甩了两下肩膀,转眼褪下上衣袒露出精硕胸膛,“嗷呜”扑向张明徵,粘住这个冰雕一样的地仙不肯挪窝了,惹得张明徵又是好一阵发笑。他把脑袋搁在张明徵肩膀上。仙人柔滑的青丝若有若无地扫过他的脸颊,微凉如绸,舒服得让他直想哼哼。他恍惚听见了心跳声。一下一下,怦然有力,牵动着周身的经络。张明徵是个得道仙人,二千多年容貌不曾有过分毫改变,仿佛生命早已静止,连心跳也从来不可触及。这心跳声却又从何而来? 白晔懵懂抬头,疑惑得连耳朵也竖了起来。 依稀听见张明徵在耳畔低语:“小狼,你可打算过将来?” 将来?什么将来?白晔还茫然不明所以。 “你也不修仙,不求飞升,便这样日复一日陪我待在山中,不觉得无聊苦闷么?” 若要嫌闷,又何必当初苦苦追着,一起待了二千年,忽然没头没脑问得这是什么意思?耳尖不安的抖动一下,白晔不由直起身子,莫名其妙地看着张明徵。天闷热得厉害,连着心跳鼓噪,让他脑海里煮了粥一样,呼啦啦翻滚着,却什么也想不明白。“重华,你在……赶我走吗?”他费了好大力气,才迟疑着吐出这一问。自打记事起,他便和重华在一起,年头久到融入骨血,仿佛他天生来就是该跟着重华的。除此以外,他从没想过还能干什么。 地仙默然看着他,眸色深浓间似有无限思量,一时却是一言不发。 气氛骤然沉冷得妖异,连着酷暑炎热也消退得悄无声息。 白晔只觉得一口郁气拥堵胸口,吐也不是,咽也不能,直憋得百爪挠心,恨不得一把抓住张明徵逼他说个明白。 偏偏张明徵就是不开口。 正相顾无言,忽地外头却飘来一个尖细嗓音。 “大,大王!大王!你可,可在么?小的有,有要事禀,禀,禀报——” 这口吃的货色,像是阿五。阿五是白晔通天崖下的一只赭毛小狼妖,才修了二百余年,刚得人形,连人话都还说不利索,整日介就爱粘在白晔脚跟前后。白晔只当他是个毛团儿踹过来扔过去的,倒也有几分喜爱。 然而,此时此刻却不是个好时候。 白晔正心急火燎,猛被阿五这一嗓子打了岔,火气便再也压不住了,倏地化作一道白光闪将出去。 张明徵的仙府寻常小妖近不得三里之内。 白晔一眼瞧见阿五蹲在远处一颗老榕树下还仰着脖子“嗷嗷”个没完,气不打一处来,劲风一掠便显出原相,低吼一声扑上去就是一爪子。 阿五没防备,被扇得撞在树上,摔了个跟头爬起来,正对上白晔那双杀气腾腾的血红狼眼,吓得他四腿发软,连打了几个滑才勉强站起来,却连该往哪儿逃也不知道,情急之下紧紧扒住了那老榕树,放声大哭:“大大大大大大……大王啊——张仙人救我!张仙人救我!”末了,竟开始向张明徵求援了。 天都山里的妖兽们各个都知道,倘若不仔细惹恼了白晔狼君,跪地讨饶也不如求一求重华真人来的有用。能劝得住白晔的,此世间除了张明徵再不做他人想。 但这一回白晔正被张明徵那一句没来由的问话闹得心神不宁,但听阿五这哪壶不开提哪壶的蠢话,愈发气得浑身炸毛,又是一巴掌呼扇过去。 眼看就要拍在阿五脑袋上,亏得风中陡生无穷阻力,层层卷住白晔那只巨掌。 “小狼住手!”张明徵携青莲灵光从云端来,急斥一声,伸手狠揪狼儿耳朵,怒道:“多少年收不住这野狼性子!好端端又拿阿五撒气。”骂着,扬手又在那颗毛乎乎的脑袋上用力拍了一巴掌。 被这般强行拦下,白晔一口恶气生生断在半路,吭哧吭哧粗喘了好一阵,才渐渐平复过来,收敛起杀气,显出人身,却依旧满面寒色,不痛快地瞪着阿五。那神情分明在说:有事快讲,没事且滚,若是倒不出个鸟来,就把你剐了去给重华煮狗肉锅! 阿五被这气势煞得筛糠,唯恐真被大王扔进锅子里,战战兢兢从老榕树背后探出半个狼头,呜呜哭诉:“有有有有……有个菇……菇凉……来来来,来通天崖找,找大王——” “姑娘?凡人找我干嘛?”白晔沉着脸追问,显然不甚信服。…

《妖仙录·天劫》

大雪封山,万树银白,天地连绵无绝,唯有中间一线足印,像是烙下的璎珞,细细密密地,牵着那独行在皑皑白雪中的身影。 那是个身披大氅的青年男子,一只银冠将乌发高高束起,在这白雪飘飞间,愈见眉目英挺。他手里拎着一坛子酒,一步步走在雪地里,时而将酒坛凑到鼻尖轻嗅,眼角唇边噙着笑,仿佛想起了什么开心事。他便这么含笑走着,一面赏看风景,直走到一处银树冰封的断崖前,才站了下来,敲门般屈指在空中叩了三下,嗔道:“亏我好心好意带着美酒来与你对饮解闷,你不出来迎我也就罢了,怎么连门也藏起来?” 话音甫落,凭空里已有人声反问:“你若是真心来探望我,怎么连门也找不到?”听来戏谑十足。 男子闻之索性抱着酒坛在雪地里坐下来,仿佛无奈地叹道:“你是真身的地仙①,我只是个山中的妖物,我若真能破你的界障,又何需一步步爬上来寻你?” “快别说得好像我欺凌了你一样。”那荡在风中的人声笑道,“谁不知整座天都山里的狼都对你白晔狼君令行禁止惟命是从。待雪化了我还想在山中游玩哩,若是被你家的狼儿们漫山遍野撵着跑可怎么好?”说时,但见天光里耀出一抹粉红,似桃花绽放,竟在云雪缭绕间隐隐勾勒出一道府门轮廓来。花枝作了门前台阶,层层缠绕着,搭在断崖上。 白晔拎着酒推门而入,才进去,顿觉换了天地。 门外依旧风怒雪勇,门内却是春暖花开。那府上地仙随意披着丝薄的袍子,靠坐在花香簇拥的小榻上,一手执着白玉酒盏,正喝得双颊微醺。面前一方琉璃屏风上,时而花鸟虫鱼自得其乐,时而奇峰层叠红日出海,时而又是人声鼎沸闹市街景,赫然竟是一出畅游天下的影子戏。 地仙见了白晔,举盏邀他对酌。 白晔呆了一瞬,抖下满身雪花,脱了大氅,怅然笑道:“你倒是自得其乐得很,我可白白献殷勤了。” “胡说!”想是因为酒力,地仙愈发笑得面如春桃,拂袖撤去屏中戏,换了山丹映日图,道:“这些再好,也都是些见过识过的,打发日子才重演一遍,哪有你来陪我解闷有趣。” “既然如此,也没见你常邀我,方才又叫我这倒贴上来的‘门都没有’?”白晔熟门熟路地兀自坐了,眼角眉梢俱是欢喜,自斟自饮了一盏,安闲地靠在榻上眯起眼来,全然是只晒着太阳打盹的狼。 “明明我去找你十回,你就能有八回不在的,怎么才叫你吃一碗闭门羹,你倒先小家子气上了?”地仙轻声谑笑,叩指轻敲了一下白晔带来的酒坛,灵光微闪,已去了封泥。他深深嗅了一回,露出个醉心神态,赞道:“原来是桂花酒,竟比蟾宫月桂还香些!哪里寻来的?” 你又哪里还能记得月宫里的桂花酒是什么滋味。白晔在心里暗笑,一手撑着额鬓,一手五指张开,盖在那酒坛口上,道:“这可是我早一百年前特意跑去招摇山上采了最新鲜的桂花就地取山上灵泉酿的,难为我记了这么久,大老远替你取来。” “为何忽然想起取来?”地仙略吊起眼角,睨白晔一眼,倒也不见恼怒,只用戏耍口吻反道:“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白晔被他一语道破,也不遮掩,大大方方就道:“确实是有事献殷勤来的。这些天我在外头,遇见了一件奇事。” 地仙双眸微微一亮,似起了意兴,嘴上却偏道:“你又遇见了什么奇事?不要再拿些海龟出水乌鸦生蛋的小事骗我。”这却是拿白晔当年还是未得人身的幼狼时的事来取笑他。 白晔不以为意,拉了拉地仙袍袖,正坐起身子,道:“你先好好听我说。你还记得三年前你在淮水边上救起的鲫鱼精么?” 地仙点头道:“记得。今年暖和着时候,她还托昊鹤给我送来一串珠贝,说是觅得了与意中人长相厮守的法门,谢我的救命大恩。” “但现在她却已死了。”下一刻,白晔已是面沉如水,眸色一片肃穆。 “死了?”蓦地一惊,地仙诧异抬起双眼,直直望住白晔。 白晔道:“十余日前,有个男人在山里乱闯,误伤了坪谷的幼狼,险些被母狼咬死,正巧被我撞见了。我原本以为只是个迷路的旅者,便顺手救了他,指给他出山去的道路。谁知他却不走,反而问我如何才能寻得重华真人的仙踪。” “莫非是要找我?”但听此言,地仙愈发惊起来。他本名叫作张明徵,重华乃是他修道的尊号。 “可不就是找你。”白晔点头,接道:“我也觉得奇怪——他不过是个普通凡人,不能是你的旧识——于是就问了一回。他这才告诉我,他姓徐,是那鲫鱼精秀卿的夫君。” 听到此处,张明徵不由“噫”得叹了一声:“原来秀卿跟了个凡人。以她一个三百年道行的小妖就想逆这‘人妖殊途’的天意越界而为,这可不是自找麻烦?” “那徐生也是这么与我说,”白晔道,“他们自知有违天道,眼看秀卿的百年天劫将至,唯恐难以熬过,便四处苦寻秘法,想保万全。” 张明徵闻之微微拧眉,“看她托信与我时说得那样欢喜,应该是找着了才对。百年之劫,毕竟是小劫,想要渡过也不是甚难事。但既然找着了,怎么又死了?” 白晔道:“这便是此事奇之所在。原本应劫当日,秀卿是安然无恙的,他们也自以为此劫已破了。但谁料劫后又过了三月有余,一日那徐生傍晚归家时,却发现秀卿已现出原身死在家中。” “若说这天劫应迟了三个月,的确是十分蹊跷。”张明徵轻声一叹,“可到底是应天劫,又还能说什么别的?怪只怪她不自量力罢。” 白晔静了片刻,眸光愈发深沉起来,“如若‘天劫’就是非死不可,那么苦修正道原来只是为求一死么?” 张明徵略一挑眉。 白晔道:“你教过我,听天命也需尽人事。” “你想让我设法救那鲫鱼精还阳。”张明徵一针见血将白晔心中所想刺破。他盯住白晔看了好一会儿,一双狭长凤眸里明明灭灭,似有无量光轮流转,末了,却是长叹了一声,轻道:“你还是莫要肩宽去担这个闲事罢。你忘了,你的天劫之期难道不也是就在眼前?那鲫鱼精历的不过是百年小劫,你今番要历的却是千年大劫。我宁愿你老老实实在这里先顾好你自己的事,好过四处乱惹麻烦。你需要知道,天降下的劫难有千万种变化。当年被雷劈得道行尽失,险些连元神也灰飞烟灭了还不够你长个记性。” 好一番轻言慢语地叮咛责戒,白晔垂头听了去,顿时默然。 算来,自张明徵游隐天都山,与白晔相识,迄今已近二千载。人间沧海桑田,仙境也只作弹指一挥间。 彼时白晔尚只是一只山中幼狼,自懵懵懂懂跟了张明徵,天长日久的耳濡目染,修习正道,竟也大有所成。 及至千年劫期,原本可以蜕妖化仙,却不料凝神守一时,被张明徵养的一只白兔闯入了界障。这不速之客一时搅得白晔心神开岔,唯恐天雷降下烤焦了这兔子张明徵要难过,谁想到就为了这只兔子,漏了破绽,被九天真雷劈成重伤,险些万劫不复,亏得有张明徵竭力救护,才保得真灵不逝,但道行却是全毁了。 待张明徵弄明白这小狼究竟是为何遭了雷劈,真是被气得一口瘀血涌上喉头,深恨他心有旁骛因小害大,扔他在穿石洞底关足了九九八十一天,叫他反省,但从此往后,却也再不养别的活物了。 好在白晔毕竟修行千年,早已开窍,加之有张明徵这修得地仙之道的真人辅助,即便是打回原形从头再来,也能突飞猛进,复原得神速。如是再修了千年,比之从前,倒是愈发精进了不止两翻。 然而,眼看千年天劫又至,说全然不担忧,那也是假的。 生死攸关,非同儿戏,张明徵是为他好,才不想他图惹是非横生枝节,这些他自然十分感念,但已摆在眼前的不平事,叫他视若无睹,却也实在有违他的本性。白晔静思良久,抬起眼,看著张明徵,低声道:“你就帮我这一回,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