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回 蓝炽痕情定顺天命 金毛狼妙计识君心
我再见到逸云的的时候,他已被打晕过去了,白衫子全染成了红的。我看着心里就像被插了把刀子在拼命拧似的,真是想哭又哭不出来。
我对狼烨说:“死金毛,老子记你仇了!咱俩走着瞧!”
狼金毛欢天喜地地小声鄙视我:“君上要想跟臣走着瞧,还是先敲敲脑子把正经事儿都想起来。不然咱俩就不在一个位面上,别说走着瞧,我就是停下来回头瞧你也瞧不见啊。”气得我真想当场嘶吼:“把这个金毛给老子拖出去殴打一万遍啊一万遍!”可是老子忍了。老子知道,小不忍则乱大谋,老子这会儿还真不知道斗不斗得过你,老子就先忍着,总有一天把你丫套麻袋揍到你娘都认不得你!
我对金毛说,我坚决要求把逸云留在身边养伤,他给打成这样了我得负责。金毛夸奖我:“君上还是同从前一样心怀慈悲体恤臣下。”我用眼神咬他一句:“去你奶奶个熊的!”
我是真又后悔又心疼。对逸云,我总有种又怀念又喜欢忍不住就想亲近的感觉,我说不上来为什么。
我把逸云抱到床上给他洗伤换药。缠绷带时,他醒过来了,睁眼看见我,展眉笑起来,轻轻地喊我:“君上。”
一听这声儿,我嗓子都紧了,喉头上一阵滚烫。我骂他:“你这傻孩子!”他整个后背都快被打烂了,哪还有块好皮肉啊……可他反而对我好了。这傻孩子!
逸云趴在那儿静静地说:“君上,小云没给你丢脸。”他说完头一歪又睡过去了,睡着了都还是笑着的。
这个容易满足的傻孩子啊……我差点儿没又狗熊泪了。
隔天我就从旁人那儿听说了,逸云那天挨打从头到尾哼都没哼一声,硬是咬着牙扛过来。据说,广大群众都很震惊——“君上竟然连云将军都拖出去打了!”
我真想大声喊冤……真不是我要打的啊——啊——啊——!
但逸云跟我说:“你闹得太离谱了,再这么下去,等你想起来的时候,你的威信也早彻底扫地了。打我一顿能帮你挽回点的话,也好。”
这还是他头一回承认,我需要“想起来”。
我问他:“你怎么知道你没找错人?”
他白我一眼,答:“你化成灰我都认得你!”但很快他就像意识到什么一样,猛噤声不说了。他抬眼看牢我,蓝眼睛里像有水在流动,透明得像一碰就能碎掉。他忽然扑身一把抱住我,把脸埋进我颈窝。“你不会再化成灰了,答应我。”
“说得我好像真化过一样。”我笑。
他抬起头盯着我,不说话。
我知道我说错了,乖乖点头,伸出三根手指:“我发誓,绝对再也不化了。”
但显然他根本不信。“你不可能体会这二十年我是怎么过来的。我活了快七百年了,二十年对我来说算什么?可这二十年我真以为连下辈子也熬过了。”他把头靠在我肩上,像个即将安睡的孩子,声音却全落在心里。
我觉得疼,揪心,可我不知道该和他说什么。于是我小心翼翼避开他伤口,抱住他,说了句特烧饼的话。我说:“我把你忘了你肯定特伤心吧……你抽死我算了!”
逸云低头浅笑:“你真的回来了。虽然变成了一个——”他忽然又不说话了。
“蠢货?”我很自觉地填了个空。
他看着我,不语,良久探身凑上我面前来,亲吻我的嘴唇。
我想也没想得回吻他,自然至极,真像是久别重逢的情人。
他拽开我衣襟,将手伸进去,贴在我胸口上。他望着我的眼睛说:“从今往后,你在我在,你若有万一,我也再不会独活。我受够了这苦头!你休想再让我多等你一天!”
顿时,我整个人都安静了,觉得任何话都多余。
逸云伤得很重,不能躺,我整天抱着他,让他不必趴得那么辛苦。他跟我说了许多魔界的事,我其实不太感兴趣,随便听听罢了。
每当我表现出百无聊赖,逸云就皱眉头,责怪我不上心。
我说:“你填鸭也没用。该想起来的没准睡一觉就想起来了,想不起来的把脑袋砍了也想不起来。”
逸云望住我,“你……还是不想留下?”他的眼神很忐忑。
这阵子我一直在想,他的情绪变化这样大,或许只是因为他很不安。而这个眼神毫无疑问向我证实了这一点。“你会送我回去吗?”我问他。
“决不可能。”逸云瞪我一眼,嗓音立刻又硬起来,“就算别的什么也不考虑,我也不会任由你抛下你的臣民不顾。这就是你的天命。”
“你又开始填鸭了。”我扶额,懒洋洋在他身边躺下,脑袋枕在胳膊上,“你不送我回去,我自己没办法回去。所以,既来之则安之,兵来将挡,水来土掩,顺其自然。我其实真的是个很想得开的人。”我承认我这个人懒散、花痴、没正经、喜欢勾三搭四,偶尔抽风脱线,但我可不是真傻。何况,我的确闹得有点累了,尤其闹到最后,就害逸云被打了一顿,按他那说法是给我挽回点面子,我倒是觉得我这可是连底子都掉光了。折腾无益,何不找点自在。
逸云侧身仍看着我,半晌,问:“若是哪天,你自己也有办法回去了,你会走吗?”
我就不明白他这漂亮的小脑袋里咋能塞这么多问号呢。我戳戳他的脸,“真到那一天,我要走,你管得了吗?反正管不了的事,操那么多心做什么呢。”
逸云那张脸,唰得就惨白惨白了。
我叹一口气,改戳为摸,“放心,真要走,我也带你一起走。你舍得我我还舍不得你呢。”
于是我又看着云美人的俊脸从回归人色渐渐变成了红粉菲菲。他垂下眼帘,我发现他的睫毛竟然又长又翘,微微颤动时,就像带着水光。我不觉又看得有点发痴。
可逸云却打掉我那只还在他脸颊颈项摩挲的手。“你骗我。”他浅浅笑了一下,隐约浸着忧郁,翻过身去,背对着我。
他竟然说我骗他!
我不知怎么就有点炸毛。坦白交代,我这等信奉今朝有酒及时行乐看到美人就扑上去勾搭的坏人,说自己从来没骗过人那本身就是个谎话。可我这回是真没骗他,我真想带他一起走。就从他被拽走前对我那一笑开始,我觉得我再不能放开他了。这十分奇妙。在我的记忆里,我与他不过才初相识,可我就是这么觉得,若我错过了他,我必定会此生后悔。没有人真会从骨子里热爱天亮说再见的空虚,事业可以在惊涛骇浪中打拼没关系,但感情的皈依最终只能是安定和纯粹。
但我不喜欢解释。在这些事情上,解释永远是无力而飘渺的。所以我不解释。但我会用我的方式让他知道,我没有骗他,总有一天他会信。
我双手搂住他,低头轻吻他背部的伤口。他不翻身来面对我,只是颤抖着握住我的手,紧紧地握着,贴在心口的位置。于是我终于触到他的心跳了,如此强烈又清晰。
*
按照逸云的说法,我原本就是魔界的圣君,二十年前“死”过一回,这会儿又活回来了,究竟怎么回事,由于太复杂外加专有名词实在太多,我就没弄明白也懒得弄明白了,总之一句话,他要我担负起身为圣君的责任,重振已经陷入群龙无首几近瘫痪状态的魔界。
可是我发现……魔界众真是太难搞!狼烨那金毛暂且不提,就说随便一个小小的不知道姓甚名谁干什么的家伙吧,全都是看见我就跑,跑不了就扑通往那儿一跪,害我说个话还老得低头往下看,久了我真头晕,敢情颈椎病也是帝王职业病啊,我还以为就IT民工、文字民工还有成天在手术台上割肉的才得呢!
有一回我终于忍无可忍发飙了。我对跪在我面前那家伙吼:“谁再跪着说话谁是孙子!”
谁想到那家伙震惊了老半天,一脸扭曲地问我:“君……君上要收小人做……做孙子……吗……?”
他这一“吗”“吗”得我都跟着一起扭曲了。我痛苦地就差没嘴角流下一道鲜红,我说:“行,谁再跪着说话我是他孙子!”
结果他直接给吓晕掉了。
我找到金毛。我说:“金毛我挺闲的,你给我派点儿活干。”
金毛说:“臣没什么活要派给君上,君上既然闲,那就多想想办法早日恢复记忆为好。”
我点头说:“行,那我派你一活干,从明天早上我睁开眼睛起,我不想再看见这种跪来跪去的无聊事,不管你想什么办法,反正你搞定。”
金毛说:“臣民跪君上,天经地义。”
我问:“那你咋不跪我呢?”
金毛很淡定:“我是你表兄。”
我囧:“金毛仔你这搞了半天是特权主义啊。”
金毛正色谦恭:“君上教训的是。”
我吐血:“金毛,我告诉你,威严不是打压出来的,你们这种制度非常糟糕,直接导致所有人分成了三大类,一类是心怀怨念想造反的,一类是不择手段往上爬的,一类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而我跟这三类人里头的哪一类都没法儿共存,更别谈合作。我做老板,不可能自己包揽所有的事,我只能做大决策,小决策和具体实施都要靠员工,我给员工薪酬和尊重,员工给我创造相符合的价值。所以现在你可以做一个选择题:如果你想要一个尊重你并且给你自我实现空间的老板,那么我留下,你按我说的去做;如果你想要一个不尊重你且随时有可能把你拖出去暴打一顿示众的君上,那么拜托你送我走吧,这差事我干不了——当然,我走要带小云一起。”
金毛抬头看着我,很久没说话。我觉得他表情忽然严肃的像变了个人,之前这家伙可是随时随地都挂着堪称标准的腹黑式微笑——一脸奸诈相的啊,忽然之间不笑了凝重了,岂非日出西山?我决定不给这厮什么琢磨坏主意的机会,催道:“你选定了没有?快点!”
金毛反问我:“你记不记的你从前说过类似的话?”
我扶额了,“谢谢,我真的都忘到姥姥家去了。”
这回金毛又开始笑了,“你以前就这么对我说过,但是,还没来得及做什么就——”他顿了一下,又说,“我很高兴,你真的回来了。”说完,低头向我鞠了一躬,转身走掉。
我发了一会儿呆,终于发现,这家伙逃避问题脚底抹油的事实,只好自己把脑袋上一排黑线擦了……
*
第二天起就真的没人再跪来跪去了。金毛以我的名义弄了一个什么《免跪令》,他怎么写的我没看——其实是看了一眼就发现他们这儿的字太复杂我文盲了……反正看起来绝大部分人都很开心就是了,一个重要标志就是,以前看见我就逃跑的人现在都改微笑了,我颈椎也终于不疼了!于是我也很开心,整天春风满面。我就说哪有人好好的不爱站着坐着净喜欢用膝盖头粘着地板呢,早这么简简单单的多好。
但是,金毛仔跑来威胁我:“你要我做的事我给你做到了,为了公平起见,你是不是加快点复健速度?不然,你先仔细想想,当初到底把‘碎魂刀’藏哪儿了?”
“菜刀军刀西瓜刀斩魄刀我就知道。”我也端起个茶杯装出淡定腹黑的模样,‘碎魂刀’就没听过了,你叫我变啊,我又不是刘谦!”
金毛说:“给你三天时间把‘碎魂’找回来,找不回来我弄一百个牛头马面天天堵着你跪。”
我继续装淡定,“金毛我知道你不会这么做的。”
金毛点头:“嗯,劳师动众是挺不好的。那我把云将军藏起来。”
这下,我装淡定装到把茶喷出来了,“死金毛!你丫以为你曹操一撇啊!”
在我把他赵高董卓司马昭XXXOOO的骂了一水儿之后,金毛很严肃地瞥了一眼外面的日头,说:“君上,据臣目测,现在只剩两天半了。”
我……我真想把茶杯砸他那一头金毛上踹他去蹲墙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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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能去问逸云,死金毛要我找的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逸云伤已经好了一半,一听我跟他说完这些前前后后,直接气到差点没崩了伤口,一脸他觉得魔界前途已经一片惨淡的表情瞪着我。也难怪,有一个蠢货圣君不要紧,可以废掉;一个蠢货圣君外加一个很会顺应蠢货思维的丞相,估计还没来得及废魔界就先垮了……看起来是挺危险的。我摸摸下巴,认同了他这个看法。于是逸云恨得老半晌没理我,瞪我的眼神直接改死不瞑目了……
“碎魂”这东西,据说,是魔界王族代代相传的魔刀,乃是由上古尊王蓝夜与溶洛公主的龙骨真身铸炼而成,也是我的佩刀。其实逸云之前跟我提过,只是我忘了。估计这也是让他觉得郁闷的原因之一。忘了就算了,有人给说还不老实听着记着,换我我也郁闷。
所以这回我自认理亏,很老实地不敢再惹他。
但我是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相信科学知识的人!我坚信解决问题要从根本入手,找出导致问题的原因,才能对症下药。据说某些人在遭遇重大事故或创伤时会产生应激反应,貌似是叫做“解离性失忆症”,没准我就是这种的。 就在我寻思着要不要先来点什么物理疗法敲打一下我的脑袋的时候,我遇见了一个很彪悍的女人。
—T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