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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花巷子》

*部分人物对白基于中国大陆湖北省武汉市方言。 *故事中所提及的城市真实存在,但其中人物剧情皆为虚构,如有雷同,你知道,太阳底下,并无鲜事。 1 梅花巷子既不是正南北的,也不是正东西的,甚至,它本身也不是直的。有人说,梅花巷子的形状像一枝梅,弯弯折折,所以才被叫作梅花——当然,这也只是众说纷纭中的一种。梅花巷子的年纪,比那些谈论它的人要长得太多了,它得名那会儿的事,这些人又哪里能知道得清呢。 林生就住在梅花巷子的尽头。陈旧的一居室,是他决定在江城落脚时租下的。对于他这样初入社会的工薪族,因为贪这租金低廉,对硬件也就没有那么多计较了,只要收拾干净能窝下他这个人便足够。 每下夜班之后,林生都要独自穿过梅花巷子。他是个网络编辑,在鄂省最大的门户网媒工作,倒是个体面的行当,只是夜班辛苦,而最辛苦的活自然要给他这样的新人做,于是一周七天,能有三天不上夜班,已算是不错的。 夜深时的梅花巷子很安静,两旁住户们也都睡了,只剩些角落里的小虫偶尔发出“悉悉索索”的声响,有月光时倒还好走,遇着阴天,月亮沉在云里,便只好摸黑。 路灯是管不着事的。梅花巷子里有九根电线杆,只有最末一根上挂着的灯还能亮,其余的,不要说灯泡,就是外面那一圈罩子也早被人抽去卖钱了,余下些拿不走卖不掉的残肢还绑在电线杆子上,形状凄惨。 林生一直很感慨,幸亏还给他留下了这一盏,否则他实在怀疑每下夜班,他都会在钻进那又黑又矮的门栋时撞得头破血流。 可为何独独是这第九根电线杆上的灯无人来偷呢? 关于这个问题,秦年总懒洋洋地讲:“都说第九根电线杆子闹鬼撒,哪个小偷还敢偷咧?你不想下子这里租金几便宜,还不就是这个事闹的。”每每此时,秦年要么便是抱臂靠在墙上,要么便是歪在那张旧得冒油的弹簧沙发里,唇角噙着笑,斜飞的眼角似能淌出光来。略有沙质的嗓音,与一口汉腔相得益彰。 很性感,那是有别于女人的妩媚。 只要看见这样的秦年,无论正在做什么,哪怕手里还端着一锅热油,林生也会忍不住扔了扑过去,将之就地摁倒。 秦年当然会嘲笑他,但如此欲拒还迎,无异于对为所欲为的最大嘉奖。 秦年与林生真正认识,是在大学论坛的版聚上,显然同性相斥并不永远是真理,两人很快便嗅出了彼此相似的气味,自然而然,就粘到了一起。掐指算来,也是三年前的事了。 一年以前,离毕业才不到四个月,秦年这个自诩“九头鸟”的地头蛇,孑然敲开林生这个“外码”的门,从此挤上林生的床。 出柜了,于是被爹妈一脚开出门来,这件在秦年口中轻描淡写到如同“我昨天早晨起床,下楼吃了碗热干面”的事,在林生心里,无疑十分复杂,什么滋味都有。 可秦年说了:“如果你觉得蛮复杂,那就不要想。反正也是白想。” 于是林生懵懂地决定,那就不去想算了,反正眼下的日子,还是快活的。 秦年给林生买了一只能挂在钥匙扣上的小手电,叫他记得每天随身带上,这样夜里回来就能有个光亮。 然而入手第一天林生就忘了,非但是忘了手电,而且是连钥匙也一并忘在了家里,待从车站走到狭窄的巷子口,一摸裤兜,才终于发现,只好又深一脚浅一脚地钻进巷子里。 那天恰巧又没有月亮,连星星也看不见几颗。 林生想起早晨出门时看见楼下的下水道井盖被人撬了,也不知这会儿按好了没有,不禁心里一紧,愈发摸索着走得缓慢。 依稀能看见第九根电线杆上那一点忽闪的灯光时,他先舒了一口气,但忽然又站住了。 隐隐约约,昏黄灯下似还有什么别的东西,藏在电线杆子投落的巨硕黑影里,时不时动一下,竭力去看也看不清楚。 林生才放下的那一口气顿时又提了回去,不由自主有些冒冷汗,指尖凉凉的。他倒是不信鬼怪之说,但梅花巷是条深巷,保不齐有些地痞流氓躲在里头,无论是被抢也好,还是撞上点什么也好,都是麻烦。 他犹豫了一瞬,决定先声夺人,当下喝问:“谁?” 话音未落,一道白光已向他眼睛晃过来。他没防备,下意识抬手去挡,却听见个熟悉的嗓音,依旧是懒懒地开腔:“大半夜的喊么子喊撒。还‘谁’。除了我还有哪个拎到灯在门口蹲到等你?” 是秦年。 听了这声音,林生一颗心算是彻底落回肚里,长出一口气,顺着光挨上前去,一把拽住秦年胳膊,笑道:“你吓死我了,我还以为碰上擂肥的。” “哪个敢擂你的肥?”秦年飞他一记白眼, “你喊一声,鬼都被你吓死了。” “你还说,成心不吭声吓我呢!”林生一半玩笑着抱怨。 秦年撇嘴,“我以为你看到了撒,我这长个人竖到外头,又冇埋土里。” “哪能看那么清楚了,”林生抗议,“天这么黑,我看半天都没看出来。” 秦年歪着脑袋,眯眼盯住他瞧了半晌,轻笑一声,“老子信了你的邪哦,反射弧那长!我听走路的声音都晓得是你回来了。” 林生才摸到门梁,忽然听见这句,心里猛得一震,直起身子扭头向秦年看去。 浓夜里黑得漫无边际,除了手电打出的那一条白光,便是秦年的眼睛。那双眼睛,竟比天上残余的星子还亮多了。他又用那斜挑凤眼看住自己,明眸善睐的妩媚。 林生望着,不察觉心尖儿打颤,已倾身勾住秦年脖子,低头啃了下去。 *擂肥:武汉方言,意为劫道抢钱。…

《一将功成》

—上阕—她在平安坊中的胡姬酒肆识得两个人。一个是酒肆的伎子阿诀。另一个,是左鹰扬卫中郎将赵禹,字敬尧。而她,是神都最负盛名的胡女舞伎,她叫呼兰朵儿,时中土人称她,玉娇蛮。*阿诀也是胡家儿,高挑瘦削,白肤深眸,跳得好胡旋。她常暗自猜想,他该系出草原何部?她自幼来到中原,为唐人救获收养,再不曾踏足汗国,但他狂纵起舞的模样,总无端端勾起些星微记忆,模糊又清澈。他便像那宽广草原上傲立驰骋的狼,安静着豪放。阿诀鲜少与旁人说话,闲时,他便拈一片金箔,小心翼翼雕镂,俨然一个金工。她从不知他怎能有如此多金箔,仿佛怎样也雕不完。贵胄们常令伎子赴府宅歌舞,赏赐丰硕。阿诀一应谢婉。每每此时,他的眼睛仿佛瞧不见那些闪烁珍宝,却分明比珍宝还要灼灼明亮。“你不爱财,又何苦来做这伎子。你究竟想要些什么?”她尝如是问。他微扬唇角,抬眼看着她,“呼兰,你可知道,一枚这样的金镂花,可换得多少上好绢帛?若是成千枚、上万枚,可得粮草、悍马几许?但那还远远不够。”他拈一枚金花递在她眼前。所有人都唤她玉娇蛮,只有他,他唤她呼兰。呼兰。呼兰。这湮灭久远的名字,亲切,又感动。*阿诀常趁夜出去,子时去,丑时还。她从微启窗缝中瞥见他轻身跃过高墙,一袭黑衣,宛若捷豹。但有一日,他却迟归了。他到日上三竿时才现身,满脸疲惫。酒肆主人笞责了他,打得浑身是血。是日午后,她头一次,见着那左鹰扬卫中郎将赵敬尧。赵敬尧领一队鹰扬健儿来,直言昨夜京大内有贼刺走脱,要行搜查。那时赵敬尧一身甲胄,腰间宝剑森寒,悬垂而下的玉佩上,御赐“章宪”二字何等威仪。章宪君,是圣母神皇钦赐予他的名号。他便是圣朝禁阙前,那只公正严明的狴犴。“那贼人左肩胛中了我一剑。”他扶剑环视当场,眸中自有灼灼,不容置疑。阿诀缓缓撩起上衫,将整个后背袒露。“对不住将军,今早起迟,阿郎才罚过。”那片白皙已满是新伤,血肉模糊,甚为可怖。有人倒抽凉气。赵敬尧显是十分震惊。“依圣朝律,动私刑者脊仗五十。”他沉声唤来卫军,便要将酒肆主人送交府衙。“慢着,”阿诀拦住他道:“将军便不怕错冤了受人利用的无辜?”赵敬尧浅淡一笑:“你可知昨夜禁阙中斩下了几颗头颅?”阿诀眼波一转,并未应声。“当值的两名持戟、两名司戈。其余相关碍之宫人、卫军,笞杖者众。”赵敬尧忽而敛神,眸光精盛,“四条性命,多人受苦,只为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贼子。”“君王暴虐。”阿诀冷嗤。赵敬尧扬眉:“你们胡家的牙庭汗帐,可是什么人都能随意走动的?怕不是君王暴虐,而是稚子害人。”阿诀不再言语,眸色愈发深沉。搜查卫军并未寻到什么可供呈堂的佐证,只得离去。阿诀冷冷莞尔,转身闭了门,抄起大帚,将赵敬尧走过之处扫得干干净净,半粒尘土也不剩。*黔夜,她捧着蜜炼的金疮药去看阿诀。阿诀正自洗伤,半身赤裸,散发着年轻精硕的气息。他左臂上刺一只狼首,神秘莫测,犹似图腾。她给他抹药,素指轻触时柔婉低叹。“为何要闯宫禁?”她如是问。他不知从何处掏出一团圆金线来,丢在她眼前。金线纤细,映着烛火,点点夺目闪耀。“只为偷这个?”她难免诧异,怔怔望着他。他将那团金线塞进一只怪异小炉,引烛台点燃了火。“那些王公贵妇们便用金子贴衣裙、织帔子,而我汗国子民,却只能在大风沙中挤羊奶!”他忽而有些愤愤地激动,掏出一颗琉璃珠子,递于她。“呼兰,你还记得这个么?”他又变得温柔,嗓音低哑。那琉璃珠子,浑圆,透亮,荧荧泽泽。她眸光一烁,垂下眼帘,摇了摇头。“你忘记了。”他语声中透出浓烈失望来,咬着唇,“呼兰,你是草原上的白鹿,不该忘了在烈火骄阳下纵横的味道!”他的眼底,有深深的责备。她望着他,暗自默然。*阿诀依旧夜行,从神都大户们宅中盗取金器金帑,将之熔化,打成箔,雕作花,交与旁人,运往边地倒卖,换置粮马兵辎。赵敬尧也依旧围剿他,屡屡交锋,但总不能拿下。她每日起舞于神都坊间,在诸王贵主们的筵席上,羯鼓声声,胡旋妖娆。圣母神皇至宠的公主太平与其驸马薛绍,是她最常蒙召的恩主。终有一日,她至薛府歌舞,赵敬尧来寻她。“那胡儿究竟是何来历,要做甚事,娘子该比赵某明白。娘子以为,可放任不顾么?”他如是直言。她于水榭花亭中回身,长发垂腰,轻声叹道:“将军抬爱,娇蛮儿只是一介舞伎。”“是平安坊的舞伎?还是多逻斯川草原的舞伎?又或者是薛驸马——”赵敬尧追问,腰间玉佩轻动,章宪二字龙飞凤舞,兹意狷狂。“将军又是哪家的将军?姓赵?姓武?还是姓李?”她不待之说完,截口反诘,那陡然显露的凌厉,宛若白刃寒光,在温柔姣妍中异军突起。一瞬,赵敬尧神情大变。他沉寂了,竟如同死去,两相静谧,不闻声息。而后,他一言不发地离开。她望着他落寞背影,瞬间,竟错觉他是一株孤立雪原的树,在皑皑天地间兀自前行。*她回到酒肆,才下车,迎面已撞上那狼一般敏锐的突厥儿郎。“你去了哪里?”阿诀如是问。“太平公主设宴,上薛府舞乐。遇见了赵将军。”她答的轻描淡写。“又是那认贼作母的小儿!”阿诀冷哼,一把拉住她皓腕,“待我再成一件大事,便要回多逻斯川,那时中土自乱,我汗国便有休养壮大之机,以待复兴。你跟我回去。”他眸中精光升腾,火辣辣的。她抽手斟一杯奶子酒,递于他。“八月十五中秋,圣母神皇令我为舞,登阁以祭广寒。是薛驸马引荐。”她看着他将酒饮尽,缓缓道,“你不如即刻便回去罢,我只怕你的大事若成,你也再回不去了。”阿诀闻之眉梢微挑,正欲开口,却听她抢先对自己说了句什么。她说的,是突厥语。霎那,阿诀浑身一震,酒觞坠落,一声脆响,整个人却山倾也似的,瘫倒在地。酒肆主人推门奔入,流着泪向她重重施一记胡礼。“快走!快走!莫待他醒来胡为!”她摆手,急急将背起阿诀的老胡向外推。忽然,一颗晶莹剔透的琉璃珠子从阿诀怀中滚出,落在地上,“铛铛”清响。她忙俯身,迅捷将之拾起,攥在掌心。她遥望他远去的车障,直至再也眺不见了,才缓缓将那琉璃珠子塞在心口。她怎会不记得?只在第一眼瞧见时,她便知了:这珠子,是她赠他的离别信物。那一年,唐军将突厥贵族后裔解上神都为质子,她赠他一颗琉璃,他曾立誓,要承祖父与父亲遗志大业,绝不再叫诸部子为奴。解送唐军抢走了那颗琉璃珠。他与唐军奋起冲突,终于逃脱。她也于半途为善人所救。而今,他竟终于又将那琉璃珠子,寻了回来。他是阿史那钦诀,已故沙钵罗汗的嫡孙,也是,她自幼分别的表兄。 —下阕—中秋夜浓,皎月无星,四下里火把通明,将宫阙雕梁上的鸱檐也映得赤红。她以一柄剔骨小刺抵在圣母神皇武氏咽喉,眼底暗涌的,是别于往昔的敏锐凛冽,一如卑飞盘旋的将击之鹰。文儒清瘦的驸马,长身玉立,高喝阵前:“请太后迁居太平观,还政帝主,虔心为我圣朝祈福。”竟是前所未有的掷地有声,气势迫人。仁柔帝君瘫在龙榻下,面无人色。命脉受胁的圣母神皇却冷冷淡淡,雍容精致的面庞上,窥不出神思。“薛郎!你疯了么?!” 太平公主错愕惊惧,疾声大呼,贴金绣玉的宽大宫装发出“簌簌”颤响,“你想想我们娘儿女五个,快向母后认错!”薛绍不为所动,反厉呼一声:“蛮娘!”她应声出刀,瞬间,鲜红涂染。“请母后三思。”薛绍抱拳半跪。宸阁萧肃,四下里戚寂无声。那凤台上的贵妇颈项一道红痕,鲜血滴落,却只冷睨众叛,依旧不应一言。薛绍长叹:“郎婿送阿娘贵驾。”话音未落,倚案支撑的太平公主已凄声恸倒。*她听见武氏强健的心跳,看着刀尖血色,忍不住赞叹:这妇人何其刚勇镇静,半点不似中原闺阁中出落的娇花,倒颇似纵横草原的英雌。若得共对长草畔,必不叫杀戮横生。她暗自叹惋,扬刀便要刺。冷不防,只在她扬刀一瞬,武氏一把扼住她手腕。久居深宫的贵妇,短兵相接竟毫不手软。好个圣母神皇!原是早已候着此瞬息生机!当真不愧曾是天可汗妃嫔!她眸光一闪,左手跟进便要拿武氏咽喉。猛然,一支强矢驰来,正穿在她掌心。鲜血顿时注涌,痛如锥心,她凄呼一声,顿下掌来。兵戈声起,卫军涌动,一人纵身当先,高声大喝:“薛二!胆敢谋逆么?!”英气凛凛,正是赵敬尧,所到之处如有神兵天降,众薛军竟弗敢阻拦。薛绍见赵敬尧来,眸色瞬息颤动,忽而抽出腰间佩剑,长剑凤起,便要截他。赵敬尧剑不出鞘,左手持剑一点,精准迫于薛绍颈嗓,右手擒之腕骨一拍,薛绍长剑已然落地。他挟了薛绍,一双虎目却紧盯着她,厉声道:“玉娇蛮,文武大圣皇帝与天皇大帝屡次抚恤尔等胡部,圣母神皇、今圣人仁爱,你为何还要行刺忤逆?还不快放下凶刃!”“抚恤?”她闻之冷嗤,“腾格里开眼,瞧瞧这可笑的谎言!”她拖着伤手,却斗气升腾,尖刀依旧抵在武氏咽喉,半寸不让,分明不再是那娇美舞伎,而更像一只将搏雌豹。“当年唐军解送时何等掠夺欺压,若非巧遇薛公,我早已丧命。我们胡家儿女只管有恩报恩,有仇报仇。唐皇杀我,薛公救我,此一大恩,我合该还与薛氏!”赵敬尧眸光微动,去看薛绍。薛绍亦正看他,傲然间目色堂堂。她盯着他们,掌中尖刀愈紧。*正此时,但闻一声呼哨,一道黑影由高墙跃下,以突厥语向她大呼。与他同出同没的,还有数十条人影,具是胡卒,挽弓跨刀,为其援护。“钦诀?!”她浑身一颤,由不得呼出声来。阿史那钦诀一身胡袍,发辫,额带,腰挎胡刀的弯度,无一不散射着大草原特有的气息,野性,强劲,浓烈异常。他已电掣般闪上前去,伏腰时如扑猎之狼,胡刀寒光耀起,直掏武氏心窝。但那杀锋却凝滞于夺命一线。赵敬尧掌中三尺青锋堪堪比在她颈项,周身已是寒气大盛,勃然吼道:“贼胡敢伤神皇,我必杀她!”阿史那钦诀生生顿下胡刀,又并不撤回,眸中恨意毕现。一时,钦诀比着武氏,赵敬尧比着她,她掌中尖刀仍在武氏颌下,武氏双手却又扼着她手腕。四人相持,局势诡秘难断,三方健儿无敢妄动,只得呆呆观望。*赵敬尧眸色急变,时清时浊,竟似天人交战,良久死寂后,开口劝道:“你我一同放手,就此互不相犯便罢。”钦诀闻之冷笑,满脸不信。赵敬尧兀自禀道:“请圣母神皇先抬尊手。”寓意严正的玉佩之上,章宪二字依然光华不减。他是神皇亲手擢拔的悍将。武氏沉静一瞬,看着面前年轻的将军,片刻眸色莫定,而后,竟真松开双手。眼看尖刀在喉,若要鱼死网破,必遭大乱。众人神色登时大紧。赵敬尧又对她道:“请娘子收刀。”她眸光流转,只望向钦诀。“呼兰!”阿史那钦诀呼声低沉急促。她眉间微颤,一颗心怦怦不定。阿史那钦诀便即又唤一声。“呼兰,”这一次,他唤得柔下来,“放手。”刹那,她眸光震动,凝视他片刻,缓缓屈臂回刀。*赵敬尧呼出一口长气,顿了好一阵,再道:“现在,你我一齐放开。”阿史那钦诀双眸闪烁,竟似不知所思。陡然,却听薛绍嘶声大呼:“殿下!”当场具是惊愕,不知他所唤何人。薛绍又唤一声。“殿下,放不得!”他如浸悲愤,连指尖也在颤抖,激情难抑地高呼,“阿武子篡国,祸我皇朔正统,殿下乃文武大圣皇帝之孙,莫非已忘了当年博洲别时的歃血为盟,竟要救此妖妇?”“住口!”赵敬尧断然厉喝,“谁是你的殿下?”“殿下!”薛绍三唤,竟已声泪具下。瞬息急转,赵敬尧面颊一涨,眼底竟泛起自哂潮水,“皇朔正统。”他笑出声来,“除了你们、他们、我们,谁还在乎?黎民苍生只管吃饱穿暖,谁执此大宝与他们何干?真将自己当个东西么。”他竟说出这样话来。薛绍眸光震碎,痴痴再不能言。猛得,一柄长剑由薛绍胸前穿出。薛绍瞳仁陡涨,愕然回首,却见身怀六甲的太平,手持他掉落佩剑,满目淌泪的狠绝。“你……”他张口欲呼,殷红却先涌落,大朵大朵,一如旧年初见日,神都花事里最妖娆冶艳的牡丹。他倒了下去,倒在太平怀中,热血流了满地。公主抱着神散魂离的郎君,发出凄厉悲鸣,宛若哀兽。她呆看在眼里,心颤,莫可名状。*局势乍变。武氏当即断喝:“越王子李禹,诛杀逆党,朕封你万户!”越王子李禹。封万户。闻之诸人无不色惊。她下意识向钦诀望去,见钦诀微烁眸光中杀机毕现,一瞬,不由心头大震。赵敬尧眸色颤动,猛收拳,竟将腰间玉佩握在掌心,直捏得骨节泛白,颤抖不已,却是茫然。发此瞬息,阿史那钦诀狼目灼灼,胡刀转势一送。肌骨碎裂之声,鲜红飞溅。“好胡儿!”赵敬尧震惊,旋即扬眉大笑,双手抱住钦诀刀刃,竟使之不能抽还。“你若真是条汉子,只管统领十部杀来神都,看天能不能叫尔等游牧中原!但你最好记得,一将功成,必枯万骨,腥烈透地,你将踏过的尸山血海绝不止由我唐子民堆填!乱苍生者,天必诛之!即便你真能再站回这里——”他忽然惨笑。钦诀唇角勾起一丝愤怒阴鸷,狠狠将胡刀拧转一划。笑声戛然。她只觉身子向后荡去,勉力站住,抬头,却见赵敬尧青锋伫地,竟长身不倒。殷红顺落,蜿蜒成河。鲜血浸润了滴翠玉佩,御赐章宪二字在静止间随腥风轻动,模糊成了暗夜中,最后的坚守。*那至死傲立之态宛似明灵托体,目光如炬不散。她踉跄后退,肃然敬畏。“呼兰!”阿史那钦诀抽刀不能,急向她高呼。她猛惊醒过来,惊鸿一跃,纵身再扑武氏,尖刀如虎,便要突刺。然而,她却被一道身影生生阻拦。原本瑟缩的唐皇李旦打碎文弱于刹那,忽而暴起,以身相护武氏。他抱住那个将他视若傀儡的女人,将她死死护在怀中,以最英勇的姿势嚎啕恸哭:“阿娘啊!阿娘!”刹那,她掌心一灼。那刀柄如有火烧,痛得她长声清啸,却在不自觉间,泪水横流。阿史那钦诀劈手夺过盛满香油的灯盏,连着火焰倾在高台。火龙一释,转瞬铺天卷地。他一把拉过她,趁乱势欲去。不防一声惊弦撕裂夜空。她瞳光一颤,本能将钦诀推开,翻身展臂。一支不知何来的疾箭便正刺在她心口,碎裂清响彻天。惊涛骇浪须臾,风云急变瞬息,她跌倒下去,笑了。一晃,却见烈火熊熊那边,武氏一双凤眸,炯炯冷冽。钦诀发出苍狼啸月般的怒叫,双眼煞红,反身就要扑咬。她将他死死拉住,低语:“走!快走!”他含恨将她抱起,转身潜入夜色,消失无踪。身后,兵卒呼喝,烈火啸鸣,兵戈响彻,穹庐染红,直至旭日破云,方歇。*垂拱四年八月末,越王李贞、琅邪王李冲父子匆忙举事,兵败。驸马薛绍及其兄济州刺史薛顗以逆党论。越王幺子李禹尽忠壮烈,功勋卓然,身后荣殇。西北塞外,风拂草低,萋萋微黄。两匹高头骏马散漫游荡于长草间,交颈惬意。“你为何不早告诉我,那夜,你闯宫禁,并非是去盗金线,而是去与武氏协商为盟?” 马背上,俏丽胡女如是问道。钦诀笑了笑:“你却也不曾告诉我,你与薛氏、还有那位章宪将军的渊源。”“我与李将军并没有什么渊源。”她垂下眼帘。“他是真好汉!”钦诀叹息,旋即却又摇起头来,“但他毕竟背叛了自己的父兄和朋友。他化名赵敬尧潜伏阿武子身旁这多年,若早些动手,只怕大事早已成了。他忘了自己身上流着天可汗的血!”她看见钦诀眼底赞誉与困惑交织的真诚,由不得轻叹,引缰靠在郎君肩头,将话岔开去:“那女人的心机多么可怕!明明识破李将军身份,却还要借刀杀人;明明与你定下盟约,却又要暗箭灭口。她险些大获全胜!可她将这颗珠子缴来还你时,一定不曾想到,本是‘结盟’的信证,却机缘巧合破了她自己埋下的杀机。你说,咱们是该恨她,还是该谢她?”“但我也差一点就能斩下她的头颅!难道我就会真心与她结盟?”阿史那钦诀愤愤哼了一声。他盯着远处天空翔鸟,兀自沉默片刻,仿佛神游世外。“一将功成万骨枯。”他喃喃自语,忽然,狠狠一夹马肚子,胯下驹应声踏风。“你上哪儿去?”她一震,拍马追上。“回牙庭。”钦诀剑眉拧起时,铿锵不容置疑。她闻之怔忡,下意识攥起拳,掌心握着的,是一撮残余琉璃碎片。“我知道。”钦诀在风中与她低语,“但只想起那些已然冰冷,却仍不愿阖起的眼,我便会觉得,停下,愈加罪孽深重。”说话时,他皱着眉,目光所往,却是无垠草原天际。她好一阵呆愣。一瞬,眼前恍惚闪过那致死傲立的身影,还有那宸阁之上、滴血火事中的种种壮绝,惊起,惆怅叹息。她沉默良久,忽而扬一响鞭,纵缰而去。“呼兰?”被甩在身后的突厥儿郎困惑大呼。“你说的,草原的白鹿不该忘了在烈火骄阳下纵横的味道!”她策马回眸,扬眉间笑意张扬:“兴昔亡汗与继往绝汗虽然投唐,但也是草原上两只雄踞的大雕,连鹿也追不上的崽狼,又想怎样从他们手中夺回十部?”钦诀惊异万分,眸中炽烈闪烁的,却是决意征服的精光,猛地以靴跟狠刺一记马腿。高云长草,神骏骄儿,一前一后驰骋,金霞落得满身。*一将功成万骨枯。然而,这世间原本有许多路,是踏上了,便再不能回头的。—完—

《无昧》

无昧,无昧,在彼瞳邪,日辉聚矣,何所思与;无昧,无昧,在此灵台,日华向矣,赫赫有明;无昧,无昧,在于魂髓,日未消矣,万是归一。幼年时,母亲教她这支歌子。她唱得声甜,手里捏的,是那名唤“无昧”的花。母亲曾与她说,这是此世间最清明的花朵,它便是一味奇葩,能将人心映个明白通透。她的闺字,也叫做无昧,沈澈沈无昧。她的父亲,是江湖道上的盟主;母亲,是宁州苗寨出落的妙手仙医,论及医、药、蛊、毒,无人能出其右。父亲是声名在外的大人物,终日繁忙。母亲领她居于翠屏山中的庄园,犹如隐士。自记事起,母亲便告诉她,在这庄园中,埋藏着足以撼动天下的秘密。而她,生来便是为了守住这秘密的。*她很少见父亲,除母亲之外,她见得最多的,是她的师弟,孟殊。孟殊是父亲唯一的弟子,拜入门下已有六载。那时母亲已过世了,她独居庄园中,孟殊常替父亲来探望她,带来父亲吩咐下的置办,各式各样,应有尽有。但她全不喜欢。她只喜欢拎一坛子陈酒,席地园中,看满园无昧花开,在馥郁芳香中自斟自饮,烂漫铺天盖地。孟殊每每便陪着她,不发一言,安静地不知所思。她至今仍记得孟殊拜师那日,正是无昧花极尽繁盛之时,那个瘦高的少年在一望无垠的花海中向她施礼,道她:“师姐安泰。”那双眉眼分外清澄,干净的似不染纤尘。江湖中摸爬滚打之人,又已将及冠年,竟还能保有这般赤子纯态。她不禁好奇,随手拈花一朵打他天灵。他却呆怔怔任由她打了,捂着痛处,回望她,一脸茫然。*父亲说,孟殊是其有生之年所见过的、最具天赋的武学奇才。所以,从不收徒的父亲,破例将他收下,悉心栽培。而她却觉得,孟殊是全天下最呆的呆子。沈氏剑术绝学『还元九式』至极精妙之第九式『九九归一』,他一点即通,最浅显易懂之第一式『一元复始』,他却无论如何也不得要领。正是这一步之差,阻碍他不得大成。父亲常责备孟殊心有旁骛。然而,每每孟殊习剑之时,她执一瓣无昧,作个朦胧遮幔,透过日光晶莹看去,却只见剑气清灵,大开大合,至繁至简,天地间只此一剑,那使剑之人恰如遁一太极,夺定万事于本元。那正是大衍无形、物我两忘的境界。孟殊是矛盾,既澄清又混沌,既聪敏又笨拙,就好像光与影,势必相伴相生。正是这样一个孟殊,成了她六年来唯一的朋友。父亲的劲敌是北方大青山中的天狼教,那是被整个中土视为妖邪夷敌的存在,狼视天下已非朝夕。而这庄园中埋藏的秘密,据传,正是谋天下者欲夺的瑰宝。所以,父亲不许她踏出庄园半步,亦不许旁人接近分毫。能够出入无阻的,除了父亲,便只有孟殊。孟殊是父亲寄予厚望的传承者,是克制贪狼的将星。她常在皓月无星之夜抚琴高台。琴声悠扬,涤风荡去,月影清辉下,总能看见那清俊拔卓的身影守候,直至她离去,静立宛如雕塑。但那一双眼,却分明是星眸灼灼。自母亲辞世,孟殊便是她孤单时唯一的陪伴。她看着他由矮变高,线条由柔软变得刚毅,曾以为,他已成了她无处不在、永不失约的影。然而,他却终于很久没有来。*那是天狼教大举进犯中原,父亲聚天下英雄共御外敌,孟殊责无旁贷前去助阵。临行时,他对她微笑:“师姐,若我不能回来,不要再独自一人呆在这里。”“我不能离开。”她摇头。他沉寂良久,小心翼翼向她伸手。“但天下大义、保家卫国是男人的本分,师姐是女子,不该独自承担。” 他如是说。他的手触到她指尖,很快便又缩了回去,火烫了一般。他别过脸去,不敢看她。她眸中惊异流转,忽然觉得好笑。莫非父亲与世叔伯们寄望颇高的传人,依旧是个孩子?六载荏苒,不够他长大。她于是笑着将他捉还来,轻声道:“好师弟,你要平安回来,否则师姐会孤单。”他怔了许久,缓缓反握住她葇荑,很认真地点了点头。但他这一去,便真的许久未还。她日日抚琴,心有波澜,乐音生乱,震断了一根又一根琴弦,指尖血染。前方战事不明,她只能立于山巅高台眺望。其实她想出去,也去那千里之外金戈画角的战场。但她不能。外面的世界,没有无昧花开。*孟殊终于回来时,又是无昧花期盛妍夜。那晚,电火将天际劈得惨白,大雨瓢泼,冰冷雨滴砸在他身上,再滚落,便是鲜红流淌。血不断从他胸口和腹部涌出,苍白面庞透着死亡的妖色。他倒在庭前花坪上,热血便浸在泥土里,染得花火斑驳。背在他身后的,是她父亲的宝剑,名曰『正一』。她吓坏了,扑上前去将他抱入怀中,惊慌失措,竟连伞也忘了撑。他却一把抓住她的手,紧紧地,直捏得骨节泛白。“盟道中出了内鬼……师父……师父……”他喘息沉重,后面的话已再说不下去。那是她有生以来所经历的、最惨烈的暴风骤雨,甚至超过母亲的故去。她呆呆地跪在夜下,花香深浓浸润,她却头晕目眩,仿佛已被吞噬。孟殊伤得极重,当胸一道刀口又深又长,紧挨着心脏,好似随时都会要了他性命。她想替他理伤,他却止住她。“此地不宜久留,很快便会有人追来,咱们要快走。”他吃力地催促。“可你伤成这样……”她不忍踟蹰。他却忽而扬唇,绽出一抹笑意。“我不会死的。”他对她道,“我答应过,再不叫师姐独自孤单。”一瞬心弦颤抖,她的泪,决堤而溃,落在雨里,溅起大朵涟漪。追兵呼声已至。她眸色陡沸,锵得抽出父亲留下的剑。“师弟,你看好,『一元复始』该这样使才是。”雨晕冷夜下,她的衣袖裙裾翻飞若蝶,映着剑气寒洌。三尺青锋耀起,光华冷灼,血溅花事,妖冶如斯,何其盛大恢宏。耳畔恍惚响起的,却是幼时母亲教唱的那支歌。无昧。无昧。即日起,弃琴执剑。敌手们倒了下去,皆是一剑封喉。她将孟殊掺起,携他向园外走。孟殊却拽住她:“师姐……这庄园里的……”她顿下来,默然看他,缓缓握住他的手。那原本干燥温暖的手掌满是湿粘,冰冷得仿佛没有生息,但却依旧宽厚,十指修长而有力。“走罢。那所谓的秘密,其实在剑里。”她将『正一』横在他面前,看着他眼底掩不住的诧异,涰泪微笑。平生第一次,她终于踏出那片天地,回首望去,无昧花绽,如海,在雨夜中兀自静默。*一战浩劫,中土武林损伤惨重,天狼蔽日,江湖道上血雨腥风。狼主不允退让,不屑分制,他要的,是天下归一尽在掌握。她执父亲遗剑,广集旧部,招募英雄,誓血败耻,报杀父大仇。沈澈沈娘子的名号逐渐替代了旧盟主,成为中原武林一面赫赫招展的旌旗,引领能人志士驱逐外敌。人们敬她作“无昧君”。孟殊自是卓俊男子,青睐颇硕,但他从不放在眼里,始终跟随她身旁,替她遮风挡雨,为她披荆斩棘。尊长亲朋多有撮合,愿他们英雄佳人,能成好和。但她总是笑婉:“家国未宁,血仇未报,又谈什么儿女私情。”于是,又有人夸赞她,称她是血性豪杰、女中丈夫。孟殊也不多一言,守在她左右,心甘情愿。她有时会问他:“你怨怪师姐么?”他无怨无悔的模样,常让她心生柔软。但孟殊总淡然摇头:“父叔仇,天下恨,自然最重。”她于是微笑,长剑挽花若凤飞:“好师弟,你要好生习艺,爹爹的衣钵绝学,还要靠你传承。这把『正一』总有一日,也是你的。”每每此时,他眼中总是闪出些异样光华,他拉住她衣袖,直望进她眼底,一字一字说得沉缓:“我并不是为了这个。”她回望着他,像年少初见时一般,拈花拍在他天灵,轻声笑叹:“好呢,师姐知道的。”他便也像当年,依旧摸摸痛处,依旧与她比肩相谐、双剑合璧。*但那不过是风暴暂歇时短暂的宁和。又年,狼主掠袭河东道,官军溃守,太原府危在旦夕。她亲率义军驰援,却误入埋伏,被困瓮城中,进退维谷。刀光剑影,流矢如蝗,鲜血荼蘼成河,无人知道是否还能活着再见旭日东升,却也无人愿意舍弃了战友逃生苟活,生死已然无界,杀与被杀已成本能,只是依凭着最后的执着,互相依存,倔强攀爬。她在红雨纷飞中听见他向自己呼喝:“师姐,快走!”“不!”她固执回绝。『正一』剑光精胜,挑刺狠绝,但终是寡不敌众,只那须臾分神,身后已有寒气袭来。她猛回身,只觉刀风劈面,已来不及回剑相护。夺命一线,但见人影惊鸿掠来。她身子向后一震,却见孟殊扑在面前,一柄弯刀已砍进他肩头,热血溅洒。他的长剑,却已缠在敌手颈项,剑光寒,那颗头颅便飞了出去,落在血池。“我已眼睁睁见过师父惨死,难道你要我再看你也死在面前?”他暴怒大喝,一把将她拽过,踏云跃高墙就走。城墙高约五丈,他带着个人依旧如登云梯。她怔怔呆望着他,看他眉宇间怒气升腾,震惊难名。从不知道,他的轻功竟这样出神入化,甚至远远超过父亲所能传授的限度。眼看将至墙头,忽然,却有巨石从城上滚落。落石如洪水倾泻,轰隆声声不绝。他将她整个揽入怀中,护着她在石流中跳跃。她却还是被飞来碎石打伤了手,掉落了掌中剑。硝烟迷乱中,『正一』直直地坠了下去,寒光闪烁,如陨星落海,激浪千层,发出沉重声响。*她失落了父亲留下的『正一』,那把暗藏了天下机要的宝剑。他对她道:“我去将剑寻回来。” 他受了刀伤,又在凌空提气时受了石击,内伤外患不轻,连走路也难稳当,却一心只想着要将剑寻回。她将他死死摁回榻上,不允他胡为。但他还是趁夜独自去了。他将『正一』剑夺了回来,拖着重伤,浑身浴血。她对他大发雷霆:“剑是死的,人是活的。难道你要为这死物丢掉一条活命?”他倚在门畔望她,沉静良久,轻声道:“但这是师父的遗物。它对你而言,不仅是一把藏有秘密的宝剑。”而后他便倒了下去,不省人事。她心尖一颤,呆愣在当场,还神时,已潸然不止。那一次,他伤得十分凶险,左肩筋腱断裂,几乎废了整条手臂,腹脏受损,血脉逆乱,大小皮肉伤更不计其数,昏迷十数天不能醒来。她凭着传自母亲的医术,硬将他从阎王殿前拉了回来。晕晕沉沉时,他拉着她喃喃呓语:“我见到了十殿阎君。”他双眼半开半阖,眸光涣散迷离,唇边却绽开一抹哂意,“平等王责我杀戮、欺妄,要将我投下阿鼻大地狱。”她将冷帕子敷在他额头,感觉到他细微的颤抖。他浑身烫如火炭,却不住地打冷颤。“别信那些怪力乱神的,自己吓自己。”她抚着他的头,竭力将他搂进怀里,给他最直接的温暖与安抚。他反抱住她,汗水浸湿了彼此衣衫,喷薄热力便贴体传导过来,延着肌肤、血脉寸寸蔓延。他的头抵在她颈窝,近得可以听见彼此的呼吸和心跳。他问她:“师姐,情与义,你选哪一个?”她静默下来,竟似连呼吸也凝窒了,许久许久,才一字字道:“犯我家国、轼我尊长者,必诛之。”他轻笑出声来,闭起眼,又沉沉睡了过去。她静静贴面在他胸口,听他宽厚胸膛中声声的搏动,五味陈杂。*那次受伤,孟殊花了小半年才彻底复原过来。她的医术精湛,几乎没让他留下什么后遗症。她倚在回廊尽处看他练剑,反反复复练那一式『一元复始』。那身影时而清晰,时而模糊,在剑影劲风中亦真亦幻。她轻抚着掌中『正一』,从剑光倒影中看见自己的眼睛。那些比肩奋战、风雨相携来回闪现。她唤住他,道:“咱们成亲罢。我将开启『正一』隐秘的方法告诉你。”他闻声顿下手中剑来,立在原地,呆磕磕望着她,像个吓傻了的孩子,只有眼底光华依旧分外明亮。“你不愿么?那便算了。”她蹙眉嗔笑,转身要走。他这才慌了一般,忙追上来拉住她。“我不要『正一』的秘密。”他看着她的眼睛,低语,“但我要娶你。”她抬起手,以指尖细细描摹他双眼的轮廓,宛若寻觅。 “我只是觉得,生命微薄,何其脆弱,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若我先死了,这个秘宝总要有人传承下去。”“我……不想要。”他眸色涌动,执意拒绝,“我已说过的,我并不是为了这个。”“你不要就算了。”她莞尔一笑,将『正一』塞进他手中,从袖中抽出一支竹篾,“那我就将它刻在竹篾上,埋起来。若我死了,你便将它取出——”“傻话!”他拧眉呵断她,“你怎么会死呢。我不会让你死。”他将她揽入怀中。她靠在他胸口,依旧听那心跳声声,细细地、安静地听,良久尔后,阖目笑叹:“傻师弟,人总是难逃一死的。”他不再应声,只是抱着她,相拥时,风吹落华漫天,万籁具寂。*他们一起回了翠屏山的庄园,将那刻下隐秘的竹篾埋在无昧花海之下。而后,天地为证,花为媒。合卺交杯时,她问他:“你尝这酒是什么滋味?”“甜的。后劲有些涩。”他不明所以,只望着她。她抚弄着酒觞,淡淡道:“这酒是我娘亲在世时,用这园中的无昧花、还有她养了十数年的奇蛊酿制的,埋在花下已二十年了。”她忽然顿下来,盯着他的眼睛,眸光流转,“孟郎,你信么,无昧是能看透人心的。”他闻之一笑,抱住她,轻道:“你醉了。”她挥袖拂开他,面颊绯红,犹若香桃。“你听说过么,其实无昧花是毒。”她缓缓道,“这世上有一种雌雄蛊,能宿在人的眼睛里,却叫人无知无觉。“这种蛊,养在无昧花的花心里,一双蛊,一株花。只要它还活着,便是有万水千山的阻隔,也能寻着花引追去。“但它们是不能离失的。若是其中一只死了,另一只便再不能与那株养它的花相遇。否则便会成为毒,无药可解的奇毒。“这种毒,不会要人的命,但会让人变成瞎子,再也看不见任何东西。”她定定望着他,眸色若有迷离。“你真的醉了。”他依旧微笑,又将她揽入怀中。她却再推开他,反执起『正一』。“我已思定了计策,这一次,定斩邪狼首级。”她立在正央,嫁衣如火,却长剑出鞘,寒光清冽映着柳眉杏目间的坚定灼灼,半点也不像个良缘方喜的新妇。他走上前去,一点点掰开她手指:“非要如此不可么?”她扬眉:“犯我家国、轼我尊长者,必诛之。”他看她斜飞黛眉,良久轻道:“咱们才刚成亲呢……”她眸中显出脉脉柔软来,抱住他,一如往常地问:“好师弟,你怨怪师姐么?”他默然沉叹:“父叔仇,天下恨,自然最重。”说话时,眼底光华闪烁,一片模糊。*她向狼王摆下战书,相约于翠屏山崖,亲身为饵,诱敌出动。他领人设伏与山隘,以备奇袭。但他们却什么也没有等到。狼王不曾应约。“回去罢。”他劝慰她。她在山崖前回转身来,向他微笑:“咱们赢了。”她怀中抱着只雪白飞奴,抬手放飞。他眉心一跳。她却将一小支竹筒递给他。他拆开来取出信笺展开看了,瞬间,心头一震。“狼王多疑,出招常不按牌理,我料他必不会应约,反而会趁此机会去袭盟道总舵。所以,就让三叔领了一支人马暗中潜在总舵埋伏。果然不出所料。”她喜悦之情难掩,“今番歼敌数百,生擒敌首,可叫弟兄们喝庆功酒了。”她拉起他要回去。他眸光闪烁,缓声道:“你……事先怎不告诉我?”她窒了一瞬,眼底浮出尴尬来。“好师弟,你怨怪师姐么?”她望着他,又如是问。他神色模糊,沉默了良久,轻叹:“怎么会呢。你是对的。义总比情要来得重些。”他转身兀自往山下去。她怔了一瞬,忙追过去,却惊愕发觉,怎样也追不上,只能见他瘦削高挑的背影,在天地山水中渐行渐远,熟悉又陌生。*当夜,总舵禁室中的囚徒死了,在墙壁上留下一只滴血苍狼,再无任何痕迹。天狼教遣使立定盟约,请还遗体。她便请三叔相送。但她远远低估了狼的狡诈与狠绝。他们迅速撕毁盟约,挟持了三叔。她执意亲往营救。“别去。去了,就再回不来了。”他拦住她。“我的世叔伯们如今也只剩三叔一人了。我不能不去。”她拽开他的手。“明知送死为何还一定要去?”他又掐住她手腕,双眉紧蹙。“哪怕只有万分之一的生机,也要去。”她掰开他手,将『正一』递给他,“孟郎,你记得我说的话、还有咱们埋下的竹篾。”而后,她便真的走了。他紧攥『正一』,看她离去,直至再也看不见,忽然猛起一掌,将面前案几震得粉碎。*她深入敌腹去救三叔,果然中了机关,再醒来时,竟是在翠屏山的庄园,她自幼生长的庄园。那立在眼前的人,一袭玄色裘氅,眉眼淡定,眸光灼灼,疏离着靠近,高傲着平易。那分明是孟殊,却又不是孟殊,而是一只狼,苍狼之王。她想坐起身来,立刻便发觉自己被封了穴道,动弹不得。“你醒了?”孟殊在她卧榻边坐下,斟一杯茶喂她,那温暖的微笑,仿佛他们并不是在此刻此地,而只是在,某个平凡起迟的早晨。“你……”她闭起眼,“既已做了决定,又还打算继续骗我到何时?”他僵了一瞬,执着茶杯的手便悬在半空。她惨笑:“我早该想到。只有战死沙场的英雄,哪有自尽牢狱的王者。原是我,自始自终,低估了你。”他将茶杯搁下,深深细看她。“你不觉得矛盾么?”他问,“若你心中当真只有义,就该明白,什么是牺牲。”“所以,同伴陷落,你们从不去救,而是任由他死去,甚至——杀了他?”她挑眉。“那是我的安答,从我会走路时起就带着我骑射习武的安答。”他眸光一紧,陡然显出阴狠怒意来,但很快便消失了。“义比情重,这是你教我的。”他唇角扬出一抹哂笑,“可惜,我的义,与你的义,生来便是相悖。”她冷笑着别过脸去。他却迫她回望自己,说话时,嗓音低沉:“其实我一直在想——”“滚!”她怒声将他喝断,圆瞪杏目中已泛起一层血红。“你忘了,你是我的妻。”他如是浅笑。“但你是我的仇人!”银牙咬碎刹那,她流下泪来,任再多骄傲,竟也止不住。他怔了一瞬,略眯起双眼,眸色沉降,愈发闪烁似狼目。“若要给予,便倾尽所有;若要收回,便一寸不留。你果然是狼一样的女人,应该在大青山的雪海银峰上驰纵。”他大笑,抚捏着她的下巴,“我使不好那一式『一元复始』,只因我还没想明白:一元复始,万象更新,真的行么?大青山的山巅永远都是那一副模样,白皑皑的,冰天雪地。”他的嗓音低柔下来,眉眼间暖意流淌,“无昧,若大青山的雪峰也能冰融雪化、新芽初发,又会是什么样子?会像咱们的翠屏山一样美么?”他轻抚着她面颊,神色稚纯得像个满心期待的孩子。她静静看着他,许久许久,终于含着泪笑起来。她笑,一字字道:“犯我家国、轼我尊长者,必诛之。”他眸光一颤,碎了,模糊得一地狼藉。“我已下过‘请帖’了,今夜,大概会有不少人来‘赴宴’罢。”他站起来,转身,匿入阴影。“孟殊,你再造杀孽,就不怕真要下阿鼻大地狱么?”她嘶声大呼。他在门畔回望她,俊颜清冷的没有表情:“子不语怪、力、乱、神,你教导的,我每一句都记得,师姐。”她只能呆怔怔看着他,胸口闷痛,几欲窒息,泪水横流。*她运力冲破穴道,骗过守卫逃了出去。火光已将夜幕烧得赤红,望去,满眼兵戈乱起。她在刀光剑影中飞奔,乘风跳跃于飞檐瓦梁。这个地方,没人能比她更熟悉;他在哪里,没人能比她更知道。她看见他坐在高台上抚琴,那张她曾夜夜奏响的古琴。琴声宁静悠扬,恍若遗世。那些流血杀伐分明天涯咫尺,却又咫尺天涯,便成了和乐声中摄人神魄的鼓震钟鸣。而他闭着眼,安详淡薄如斯,狠绝无情如斯,一面成佛,一面似鬼。她纵身扑上前去,剑光起,一耀飞花盛绽。但她的剑光却尽数散落在雕木琴身上,再进不得半寸。“你若不来,我会觉得错爱了你。” 他以琴代剑将她截下,浅笑。错爱。她眼底掠过一抹自嘲,回剑又刺。他却丢开那张古琴,一把握住她剑刃。青锋寒烈,血洗灼烧。“师姐,错爱也需先有爱的,这次,真的没骗你。”她瞳色一涨,看见他眼底流转的光华,在血色映耀下,竟如燃烧。她含泪长啸,猛将剑从他掌心抽回。然而,她再没能刺出第三剑去。『正一』寒刃将她当胸穿透。大口腥甜从嗓间涌落,她本能伸手,却什么也没有抓住。那近在眼前的,竟触不可及。她忽然笑起来,握住『正一』又自向前送了一尺,扑上他耳畔说了句什么。而后,她挖出了自己的眼睛,攥拳一捏,红白流淌得惨烈荼蘼……他浑身一震,收剑想抱住她。她却跌了下去,坠落高台,落在猎猎燃烧的花海中,鲜红飞溅。“无昧!”他嘶声呼唤,颤抖着摊开手,掌心只余一朵无昧花,血染得一塌糊涂……*他恢复了最初的身份,他是无上的狼王,是大青山下茫茫草原至尊的主人,也是中原人口诛笔伐恨不能生啖其肉的魔孽。只是他已不在乎。最让他在乎的那个人,早已烟消云散在他眼前,永永远远。可他痛恨,痛恨那些人指着他的脸,仿佛痛心疾首般大骂:“孟殊,你怎么对得起老盟主与沈家娘子?”每每听见这般指责,他不会暴怒,他只会一剑削掉那个瓜圆的脑袋,叫之永远不再开口。中原武林很快又有了新的盟主,逝者并不是他们的敬仰和怀念,只是他们粉饰高尚的借口与旗帜,更是用以打击对手的利器。这些人,没资格指责他。真正有权力指责他的,只有他自己,但他已不需要任何人去了解。他常会在半梦半醒时看见她。她在高台之上抚琴,纱衣若羽,裙裾翻飞,依旧完美如画。“无昧,你回来了……?”“无昧,你别再走了……”“无昧,我心里是怎样想的,为何你就是不能明白……”“无昧……”“无昧……”他抱着她喃喃自语,一遍又一遍,那触感何其真实,真实的令他害怕。可她什么也不说。她望着他,泪从眸子里涌出来,鲜红如血。他总是惊醒过来,满身冷汗,身侧再不见佳人幽影,手旁只余长剑森寒。他究竟能从这宝剑上得到什么?许久之前,他以为那是他的天下、他的大义。所以,他义无反顾地那么做了,离开了故土、朋友、子民,来到这陌生的地方,拜师、卧底、伺机谋动。但他遇见了她,无昧。然后,他杀了她。是的,他杀了她。他本也想江山美人兼得,想在山巅傲风时依然能够握住她温暖的手,与她同看日升日落。但她不给他这机会。她说:你是我的仇人。她说:犯我家国、轼我尊长者,必诛之。她还说……所以他杀了她,舍他的情,取他的义。从那一刻起,他对自己说:总有一日,他也要让她知道,那些他孜孜以求的繁盛是多么美好,唯以天下告鲜血,唯以兵戈止兵戈。从那一刻起,他只能走下去,再没有退路可以反悔。*他在多年后的花期,又回到这庄园,掌中是早已轼尽鲜血的『正一』剑。血与火的伤痕已被万物勃然的生生不息掩埋,那一片花海复归盛妍,仿佛什么也不曾发生过。花是人非,繁香锦簇之间,再没有她曼妙的身影,更没有谅解与微笑。生命微薄,人死了,果真便什么都没有了,空余旧时执着。他在花间缓行,神色明暗不定,而后,卧在花海里,喝酒,一坛又一坛,直到再也无酒可饮。他怅然坐起,挖出当年他们相携埋下的竹篾。然而,他什么也没有看见。竹篾上空无一字,只有浓烈无昧花香浸润,甜而涩,像酒。他怔住了,忽然,眼前一黑,火烧火燎地灼痛。他从喉咙里发出低沉痛呼,下意识攥紧了拳。竹篾刺在肉里,血肉模糊。但他却捂着眼笑了,笑得血泪满面。他躺倒下去,任花海将自己吞没,耳畔响起的,却是当年诀别时,她附在耳畔的话语。那时,她笑着对他道:“我早知道,即便真的为你所背叛,也不能狠心杀了你。但总有一日,你也会知道,当一个人忽然发现自己瞎了眼,会有多么痛苦。”而那所谓关乎天下的隐秘到底是什么,又真的,可还有谁在意……*风来,仿佛又有声声歌起。无昧。无昧。—完—

《月下昙》

“月琼,月琼,你当真是这月下琼华托化么。你几时再得盛绽?”他从身后揽着她腰身,撩起一缕青丝散下,深吸间自有情浓。她回眸,娇笑吟吟时一只葱管儿玉指轻按在他唇齿,辗转摩挲却羞怯怯垂下眼帘:“昙花一现,只为韦陀。君可愿做奴家的韦郎?”他痴醉叹息:“若能得妻如此,夫复何求?”她却翻手揉一把将他推开去,拧身嗔道:“妻?你家的娘子不是还住在东苑么?”他略一怔,慌忙忙拉她入怀,柔情蜜意,百般哄慰。“八月。最迟八月以前我便叫她走。”他吻她乌黑长发,水一般芬芳冰冷令他沉迷,“我只要你做妻。”她这才笑起来,百媚横生。“韦郎,莫要错过了花期。盛绽之时,你要娶我。”她双颊绯若香桃,扭身融入浓郁夜色,藏匿无踪。烛光摇曳,香风萦绕,只余那神魂颠倒的郎君,一室迷离。*他姓韦,承一份家业,日子富足。夫人岳氏,闺字昙娘,嫁于他,转眼已有七载。七年前的那个夏夜,他入山踏青赏月,在山涧寻见一株娇昙。他从未见过如此美丽的昙花,即便那还只是一朵待放蓓蕾,却已有晶莹娇羞,乘着月色,独立若仙。他爱不释手,竟忘了周遭,被突如其来的山洪卷走。醒来时,怀中仍抱着那株昙花,身旁却多了个清秀隽好的少女,正是昙娘。是昙娘救了他。恍惚中,他抱着那株昙花,问:“小娘子可瞧见这月琼花开么?”昙娘羞涩温婉地微笑。“昙花一现,花开过就该谢了。”她如是柔声相应。他低头看着怀中香花,固执低语:“但她还会再开的。”他分明看见了,洪流袭卷一瞬,那株昙花陡然盛绽,异香弥漫,光华夺目。那样稀世罕俗的娇娆美丽,绝不是氤氲梦境,他这样相信着。他在山间木屋小住半月,有昙娘终日悉心照料,很快便得痊愈。少女的温柔善良宛若馥郁花酿,丝丝浸润入心。他再也舍不下她,将她带回家去,还有那株昙花。多年之后,他依旧能清晰地记得,那个夜晚,八月,秋月高爽,无星。他挑起花冠珠帘,刹那,竟似又见那场亦真亦幻的圣洁花事,冰清玉洁,惊妍莫可名状。昙娘,他的新妇,坐在榻上,十指纤纤交错,局促而羞涩,安静地低着头。但当他轻轻托起她的脸来,却见她温柔绽颜一笑,眉眼淑,娇容静好。瞬间,他竟恍惚,错觉她便是那吐露幽芳的月下琼华,只在这一刻,绽尽一生至极的美丽。然而,那都是七年以前。婚姻七年,水淡酒凉。昙娘迟迟无子,他也渐生疲乏,只想着外面风光。如今的昙娘不是昙娘,只是岳氏,早已在七载朝夕相对间失却了颜色的旧人,再比不得华露初绽的月下香琼。*他自幼酷爱昙花。那一株昙,他捧回来,细心护养七载,却迟迟的再也不开。他叫她月琼。他总以为,她再也不会开了。直到他遇见月琼,那个勾魂夺魄的女子。她从花影中踏月色走来,便是天生的妖孽。他痴痴地问她芳名。她恣意地笑着,眸光流转。“阿郎不是给奴家起名月琼,怎么反倒忘了?”她抚上他面颊,微微冰冷的指尖,游移,激起他血热中酥麻的灼热。“韦郎,你可喜欢奴家?”她在他耳畔呢喃,温热兰芳吐在颈项。他口干舌燥,忍不住摩挲那玉臂香肩。雪白罗衫滑落,一抹圆润莹白。他脑子里嗡得一响,气息陡沉。她却旋身扯起雪衣,颔首微嗔。“阿郎怎得这样性急。花都还未开,却想先摘了么。”半遮半掩,欲拒还迎,眉梢微挑眼儿媚,万种风情尽含。他怔忡半晌,竟像个情窦初开的少年,听着心跳声声,呆呆不能呼吸,只涨得满面通红。她指着他窘迫,笑得弯了腰,衣袖摆,裙裾飞扬,夺过小案温酒仰面饮下,花香醇酿醉卧,青丝流泻。她斜斜地唱:“五花马,千金裘,呼尔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她的媚眼如丝。她像羽化飞天的仙般轻灵近前,捧起他的脸。唇齿旖旎,醉人酒香尽溢。从不知,酒歌作婉约,娇昙亦风流,她在其间起舞,水乳交融,如诗,如画。他晕晕沉沉地贪嗜,不知几久,却忽然被柔声唤醒。“郎君,我与你送宵夜来。”他顿时惊出一身冷汗,定睛时哪还有什么魅惑花妖,只有昙娘,提着食盒柔柔立在门畔,笑容恬静祥和。乍惊,失落,他已不经意皱了眉。昙娘也喜白衣。他觉得她素的便像一匹白绸,没有半分华彩。他在心中腹诽。这样胜雪白衣,只配月琼。“将衣裳换了罢。不要让人以为家中不吉。”不经意出口,却是刻薄已极。他猛醒皱眉,忙尴尬解释,“也不是没有好衣裳,何必⋯⋯何必⋯⋯”昙娘只怔怔倚着门柱,却很快垂下眼去,摇头模糊一笑。那一日后,昙娘不再于他面前穿白。绿绦纱,碧玉坠儿腰间摇,她的淡绿裙裾在微风轻拂中款摆,勾勒落落身姿。只是他却似盲了。*他盲了,眼中只见那株昙花。他愈发精心照料它。每每此时,昙娘总会温柔微笑。“郎君这样喜欢她。”她笑着轻叹婉转,“即便她再也不能开花,也还是会一直这样喜欢么。”“不,她一定会开。她就要开了。”他如是笃定,看不见昙娘眼中忧伤。他只看见月琼。月琼夜夜前来与他相会。她当真是古怪的妖精,要好时抵死缠绵,不好时便将他掀翻在地,骂他是没心肺的臭男人。热辣不羁,张狂飞扬。他偏愈发痴迷沉湎。他早已厌倦了昙娘若水般的乖顺贞静,他贪恋这妖媚喷薄的激情。他嗅着她的媚香,痴痴地问:“月琼,你可能不走?”她笑:“花开了便能不走。”“那你几时才再开?”他吻她玉润的锁骨:“七年了。自我将你带回来,你便再也不开。”“分明早已开过的。郎君莫非忘了?”她笑得妖娆,语声似远又近,如有天幻,“昙花盛绽,片时轰烈,花开即是花败,又怎敢再多求?”他只懵懂茫然,眉间心上闪过,竟是旧年山涧绽放初华,悸动难名。她却忽然一把推开他,眸光闪烁,光影阴晴难定。她扬起唇角,斜眼冷睨着他:“你贪心么?你却不知昙花一现是她一世的命,你也要值得她如此相待。”无端端的,他莫名心惊肉跳。她见他怔忡,忽然又甜甜笑起来。“韦郎呵,你要一个女子为你绽放,却怎么不知女子的私心?没有哪个女人喜欢分享,她只要宠溺和独占。”她挑眉莞尔,眼角淌媚,“人如是,妖亦然。”他呆呆望着她消失在氤氲,久久不能言语。*次日,昙娘便迁居了东苑。“你不喜吵闹,家中生意往来却常有应酬,东苑安静些,不会搅扰了你。”他这样解释。昙娘柔顺沉默,没有争辩,没有怨尤。她只是望着他檐下那株昙花,青绿花叶便像她的长裙,浓郁而凄凉。她柔笑,淡淡地,什么也不想问。她只抬手轻抚他眉角,浅浅叹息,末了,转身而去。于是,他夜夜笙歌得几乎要将她忘了。*他本以为他已做得足够令月琼欢心。但任他百般求索,月琼却从不许他。“得不到的才是最好,便宜得了便是残花败柳、路旁野草。你当我是个妖便不晓得你们这些男人么?”她笑得浓烈,纤纤指尖戳着他心口。他困窘僵笑。她却又甩了他,自斟自饮,翩然起舞,乌丝凌乱。“五花马,千金裘,呼尔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与尔同销万古愁。她这样的一个妖女,竟也有万古的愁。他心痛地捉住她。她微醺而笑:“我活了千万年,今日终识愁。”他吻她,虔诚叹息:“把你的愁交予我,今世今生,我替你扛。”她却笑得飞扬跋扈:“分明是寡情贪欢的男人,却也说今世今生。”他皱眉惊愕:“我待你真情,你还不信么?”她挑眉睨他,不信,不屑。他急道:“要如何你才会信?”她依旧睨他,清冷一笑:“韦郎,你道怎样才是真情?”他沉寂半晌,道:“我娶你。”她问:“君已有妻室,如何娶我?”他淡淡应道:“七出者,无子一也。”她却怔住了,紧紧盯着他,眸光灼灼不明。她忽然掩面大笑。“好呢,你休了她,我便嫁你,与你相夫和教子。我的,韦郎。”她从纱袖里抬起脸来,眼睛乌黑深远,一望不尽。她与他相约,花期为媒。从此,她夜夜醉酒卧歌。他只心心念念,八月佳期,繁华缭乱。*他去东苑寻昙娘。小婢欢喜相迎:“阿郎可回来了!娘子日日备齐酒饭,等得辛苦哩。”他足下略微顿步,却看见昙娘静立门畔,笑里含忧。菜是他最爱的青笋、烧肉,酒是他钟情的花雕。她便这样日复一日等候。她替他斟酒,温柔软语。他忽然生出些许不忍来,张口无言。毕竟,七年恩情。她抱住他,冰冷面颊帖着他宽阔后背,泪水沾湿,双手交错,却是心的位置。“你当真要走?”她的声音细小凄迷,微微颤抖。他叹息回身,搂住她,不知该如何安慰。几许挣扎,却嗅见她乌发间淡淡清香。昙花香。他转身逃了。*他逃回去,看见月琼。她斜倚长案,面颊绯红,醺然。酒壶酒觞乱倒,一室酒香弥漫。他将她抱起,安置榻上。她却忽然睁开眼,搂住他脖子。她盯着他双眼,哂笑:“你逃得这样狼狈。”他瞬间慌乱,却又苦涩。她是妖仙,无所不知。“我⋯⋯我不想太伤她。”他无奈叹息。“韦郎多情。”她抚上他面颊,轻缓揉捏,忽然却冷冽了双眼:“但你真以为你不曾伤过她么?”他呆怔。她道:“韦郎,你要决断。我还是她,你不能二者得兼。”她的笑靥如毒,丝丝入骨。他暗自呻吟,将她揉进怀里。她却忽然张口,狠狠咬在他下唇。血腥弥漫唇齿,夹杂昙花芳香,馥郁浓烈,搅动灼热,弥漫得一塌糊涂。*两个女子,一个如水,一个似火,他在其间摇摆,终有抉择。是呵,恬淡哪敌妖娆。八月将至,他还是休妻了。“昙娘,我对你不起。你⋯⋯你自去觅个好人罢⋯⋯”他立在阴影里,别过脸去,不敢看她。昙娘安静地望着他,似一遍遍描摹他的轮廓。“府上人都说,郎君给妖孽迷了魂魄。我总不信。”她淡淡地道,疲倦地没有表情。她问:“郎君,你当真叫我走么?”他张口却说不出话来。他依旧不敢看她。不知何故,这个柔软的女子偏叫他这样害怕。怕得揪心难捱。她却微笑起来,再没有任何言语,四下无声。戚寂中,他慌乱抬头,只看见她孤单落寞的背影。她真就这样走了,不吵,不闹,什么也不要。他忽然有些失神,呆呆愣在原地,不知如何是好。*他莫名觉得心冷。昙娘走了,他忽然像失落了什么一般,浑身冰冷。他紧紧抱住月琼,便像是苦求着唯一的温暖火光。“你我成亲罢。”他拉着月琼,如是言道。月琼嗤鼻:“郎君捱不住床铺冰冷么?”他苦笑:“我为你已做到这样地步,你还要我如何?”月琼看他,片刻,忽然羞涩一笑:“好啊。那便成亲罢。”*婚夜,花烛醉,他终于看见那花冠喜服的人儿坐在榻边。窗前檐下,依旧是那株白昙,静静以待。瞬间,竟恍惚错觉,好似七年前那个夜晚。他忽然紧张起来。他颤抖着挑起珠帘,看见那个女子缓缓抬头。四目相接。他蓦得惊起来。“昙娘⋯⋯?”喜秤坠落,他踉跄着后退一步,险些跌倒。昙娘上前一步扶住他,笑道:“郎君怎么慌成这样?”她笑得邪媚,秀眉挑,神采飞扬。那是月琼的笑容。“你⋯⋯你⋯⋯”他已惊得不能言语。她放开他,垂手而立。“昙娘便是月琼,月琼便是昙娘。”“这不可能。”他咬牙,汗珠却滚落下来。昙娘道:“郎君可还记得当年?那一年,你入山去,遭了山洪。你看见一株昙花,便将她护在怀里,不受雨打风吹。后来山洪倾泻将你和她一齐冲下山涧,你也一直抱着她,没有松手。那株昙花,便是昙娘。”那株昙花,便是昙娘。她如是说。他惊得目瞪口呆。那些久远的,被遗失的美好。他分明不曾忘记,却又分明从未记起。他无力地按住太阳穴,依旧怦怦得令人慌乱。是了。月琼,这是他给她起的名字。昙娘便是月琼,月琼便是昙娘。可她们怎可能是同一人?分明是那样截然不同的女子。她深深看他一眼,凄恻笑道:“昙娘是花妖,不能产子,所以昙娘只想尽量对郎君好些,却没想到,原来你不喜欢。”她笑得愈发哀起来,“于是我便想,变作你喜欢的模样,至少能留住你。可是——”她忽然顿下来,轻叹一声步上桌前,斟两杯温酒。她捏着酒觞,她自嘲轻笑:“可是我却发现,那依旧会让我痛。即便夺走你的是我自己,我也还是,不能接受。那明明是我,却又明明不是我。若是再过七年,我又该变作什么模样,才能留住你?而昙花一现,不过瞬息芳华,又还能,有几个七年⋯⋯”“我不能接受。郎君,你懂么。”她低下头去,垂目,点点哀伤暗撒,唇角却反而愈发得扬了起来。他呆呆望着她,她说的那些话如同天方夜谭,匪夷所思地令他手足无措。他忽然惊慌起来。“昙娘,你⋯⋯你要做什么?”他紧张得嗓音发颤。她却将酒觞递到他面前,道:“喝了它吧。喝了,便能销愁。”他迟迟地不敢去接。她柔声问道:“郎君,你不饮你我的合卺酒么?”“昙娘!”他激动地挥手打翻酒觞。她却忽然欺上前来,将另一杯酒灌入他口中。她是妖,他无力抵抗,只能看着她,眼前升腾起一片沸腾华彩,视线模糊。依稀,却瞧见她的火红嫁衣褪作苍白,翻飞,宛如鲜血流逝,凄绝的笑容,浸染泪光。“忘了罢,郎君,只当是一场梦。”恍惚,似见一株雪昙,忽然盛绽,旋即却如飞雪,片片碎散在深浓月夜。恐惧,瞬间潮涨。他想嘶喊,却发不出半点声音,只能呆呆地醉了下去。再睁眼,已是光阴流转,如水淡逝。一切仿佛回到从前,那山洪骤发的夏夜。他抱着一株昙,茫然四顾,心下一片空荡,什么也没有。风起,惟有红烛微摇。 —昙娘—其实我从未告诉他,七年前那场山洪里,他曾死过一回。我耗尽修为,换他还阳。从那一刻起,我连妖也不是,我只是一抹精魂,是迷途的鬼,为了他,滞留人间。所以,那株昙花,再也不会开放。我也从不曾告诉他,他的阳气会伤到我,我一日日的虚弱,甚至不知何时便会魂飞魄散。我本以为,只要能这样与他厮守,哪怕就多一时一刻,也是幸福的。可我却从不知道,男子多情寡心,女子善妒嬗变,原是天性,便是那个曾替我遮挡山洪的男人,便是我这样的妖精鬼魂,也逃不过的。昙花一现,盛绽的是生命。可是,我的郎君呵,我用尽生命去爱你了,但即便是要消亡,却是我最后的尊严,你要完完全全地还我,哪怕一丝回忆,也不留给你。—完—

《冰刀》

冰刀在月夜下狂奔,任星光烙满他银灰色的皮毛,荧荧闪耀。北地冻原,风雪不断,他在深厚的积雪中奋力跳跃,留下深深浅浅的足迹。 “无论你走到哪儿,无论你在做些什么,月神苏伦与她的星之使者,都在看着你。”那手持月牙刀的女佣兵曾如是说。 冰刀这名字,是她送给他的。他本只是一匹普通的冬狼。是的,拥有狡诈凶残之冠的冬狼,为北地人所痛恨的冬狼。 从前的他,整日游荡在北地冻原,同他的族群一起,与战锤部落的矮人及麋鹿蛮族抢夺食物,甚至是,生命。直到,那女佣兵到来。 那一次的战斗中,他败了,败给了那只月牙刀。冬狼最引以为傲的冻气喷吐,在疾风电掣般的弯刀下,便如同绵软霜气,毫无杀伤力。 弯刀劈来一瞬,寒光闪动,他恍惚看见了浩瀚天幕中一轮冷月,凄凉而孤绝。他以为,他要死在这月刃之下。 然而,女佣兵却没有杀他。 那是他第一次见到对冬狼手下留情的家伙。无论是矮人、蛮族还是人类,一定会眼也不眨地扒下他这一身邪恶的冬狼皮,但凡他们能够。冻原鲜少有精灵,如果有,那一支支百步穿杨的神箭也定会毫不犹豫地洞穿他的身体,甚至脑袋,将他变作一只硕大的蜂窝。 这个女佣兵,真是个古怪的家伙。 冬狼天性狡诈的血液催促着他,在心底盘算下千百种出逃妙法,他要咬断那女战士的喉管,饮尽她甜香可口的鲜血,以偿战败带来的耻辱。 可惜,他只尝试了三次。 最末一次偷袭失败时,锋利刀刃寒在颈项,将他死死压于冰面。他浑身痉挛,满眼恐惧,慌乱如巨大阴影倾倒而下,刹那将他吞食殆尽,压得他不能呼吸。他从未惊恐至此,那一刻,他感觉死神离他那样近,近到只需吹一口气,就能将他吹入地狱。 “事不过三,我不希望再有第四次。”女佣兵笑得很温柔,却有压迫弥漫,顺着冰冷刀锋渗入血液。 从那以后,他再也没回过他的族群,他被那女佣兵彻底俘虏。 女佣兵总有一搭没一搭地与他说话,他并不能完全听懂人类的语言,只零碎地听见“月神苏伦”、“星星”、“心”……他猜想,那女人是在向他传道,传讲她的信仰。可是,身为一个佣兵,竟信奉月神苏伦那样懦弱的神祗,那简直如同要冬狼放下赖以生存的爪牙般可笑,难道不是么? 女佣兵不许他伤害穿越冻原的商旅,不许他无聊时将北地飞鼠当作猎杀玩弄的对象。她禁止一切不必要的杀戮,只有在被饥饿逼迫无奈时,才会穿越几十里茫茫雪地,去碎冰湖之央摘一种奇异的红果回来,当做存粮。 他食量大得惊人,女佣兵吃半颗果,他要吃上二十颗。但女佣兵始终优雅地微笑,并会在下一次的囤粮中,多带上一些回来。 待他惊觉自己为何不趁那女人离开时逃走,他思考了很久,最终,他找到一个看似合理的解释——他爱女佣兵摘回的果子,于是继续留下,理所应当地,在女佣兵身旁雀跃,看冻原风雪银装素裹。 女佣兵的月牙刀奇特异常,不战斗时,她将之收整成一把九弦琴。她常在无星之夜唱起凄凉婉转的歌谣,指尖划过,琴音彻天: 星星望着风 战袍的微笑 银月闪耀的夜幕 戈矛早已睡了 女神的温柔歌谣 荣光普照 眷顾吾等之大陆 每一个角落 他听不懂,但那柔软的歌声却烙在心上,令他心潮澎湃,激动不已。他抬头,望着空中银月,长啸。 “你该有个名字,”女佣兵微笑,黑玛瑙色的眸子,灼灼其华,“冰刀,这很适合你。你在冻原的风中奔驰的时候,就像银灰闪亮的冰刀一样漂亮!” 于是,他拥有了新的名字,冰刀。他自豪而开怀起来。 他低下头去,磨蹭女佣兵的手,出奇温顺。那属于冬狼的天性,是否正从他的灵魂中点点淡去?他想。尽管,那曾是他引以为傲的。然而,只看着女佣兵明媚笑靥,他忽然便有一种无怨无悔的豪迈。为了她,他或许真的可以放下,那些所谓的荣耀。 他开始同女佣兵一起,出没在商旅行经的商道,一次又一次联手,击退凶恶狼群。 同族们唾弃他,鄙夷他,毫不留情的攻击他。他却愈加坚定不移。他已习惯在那女佣兵身旁,欢欣跳跃,看她的月牙刀在银白雪域中闪亮夺目。 他觉得她傻,她拥有数一数二的武技,却善良的不愿伤害任何其它生命,甚至是,以凶残邪恶著称的冬狼。 所以,他不能丢下这个傻瓜,独自离去。 他早已能够清楚明白,女佣兵每一句话的含义。他其实一直很想问她,为什么,她会过上佣兵这般刀尖舔血的日子,甚至跑来荒芜冻原,日夜守卫着商旅们的黄金之路。她分明是那样温润纯善的女人。 “冰刀,你知道我为什么来北地吗?”女佣兵似将他看穿一般,淡淡开口:“我曾经为了追寻力量,去到传说中的大陆卡拉图,在那里经历了许许多多,最后,我终于明白——这世间最强的力量,不是武力。武力再强,也是收服不了心的。所以,我一路回来,我想证实我所追寻的力量是正确的。然后,我想让那个人知道,我终于拥有了力量,能成为他的臂膀!可惜呵,在这片北方土地上,已再没有他的影子。我不知他去了那里,或许,那是一个,我永远也不可能去的世界。” 说话时,女佣兵低垂着眼帘,纤长卷翘的睫毛微微抖动,栗色长发垂在肩头,随她一齐颤抖,细微的。 他便也忽然悲伤起来。女佣兵的声音听来如此哀婉,竟让他错觉,她在哭泣。他不敢舔她的手,害怕狼舌上的倒刺会伤到她,于是他只有用脑袋厮磨,希望安慰之情,能传至她心中。 那时,他暗下决心,如有一日,她要离开北地,去寻找她记挂在心的人,他也一定会随她同行。即便离开生长的家园,他也绝不愿离开她。…

《狐童》

晋城柳生,尚克己复礼,每见游女辄低头掩目以趋避。时人赞之,谓君子柳。 某岁重阳登高,徒步山涧溪畔,忽闻莺燕笑语。少近,见一戏水童子,青丝若绸,肤如凝脂,樱唇动,眼波流,虽丽姝不及其妍,尤生平所未睹。生大惊,掩面急走。 童闻声,挽纱为裳,便即从之,飘飘如驾云乘风,顷刻已负其背,揽肩扣腰。四顾无人,渐入兰麝狎昵。 生大窘,手足僵僵,双股颤颤,而意渐起,奔逃不能。 童笑问:“将勿走耶?莫不思欢?” 生心惶恐,面红耳赤,辩曰:“腿疼甚矣。” 童捧腹:“君子腿之有三噫。”即强与合。欢毕,化狐而走。 生甚骇,久不还神,至月夜,狼狈而归。 次日子正,生股间热痛难当,辗转不寐,往寻童子,告求解脱之法。 童执手盈盈,勉为欢娱,则热痛尽褪。往复累月,甘尽滋味,遂不念女娘,但思狐童也。 【—全文完—】

《站,刀》

镇子外的小车站是她幼时最爱去的地方,火车汽笛的鸣响,会让她莫名兴奋。那一条铁轨,弯弯直直,将向哪儿走去?她总以为,那条吐着热气的长龙,自天来,朝天去,是可以将她带去幸福天国的。公元一九三一年,九月,她十三岁,眸若明星,唇如丹砂,笑起来甜甜的还有两个小酒窝,两条黑幽幽的麻花辫垂在胸前,散着一抹淡淡桂花香。她本是个漂亮可爱的姑娘。阿爸扛着长枪大刀走了。阿妈咬着嘴唇闷声痛哭。她拉住阿爸的衣摆,小脸涨得通红,她急急的问,阿爸,你还回来呀?阿爸摸了摸她的脑袋,只说了一句话,丫头,记住,杀鬼子,守家国!这一去,阿爸再没回来。鬼子来了,小车站她再也没去过。阿妈抄起裁布的大剪子,一边狠狠地绞她的头发一边狠狠地掉泪。她哭喊着,阿妈,阿妈,别绞我的头发。阿妈抱着她,眼泪把她的褂子都湿透了,阿妈说,丫头,别怪妈狠心。阿妈的剪子毫不留情的落在她脸上,她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呼,疼痛锥心,鲜血迷眼。鬼子把阿妈抓走了,却把她丢在一边,让她抬水洗衣打杂。她从水盆里看见自己的模样,疯狂的惊声尖叫,那不是她,那是个没有头发满脸伤疤的怪物。她打翻了满盆的水,瘫软在一地冷水中瑟瑟发抖。她想阿爸,想阿妈,可她不知道他们都在哪里。从此,她再没有开口说过话。鬼子以为她疯了,更加不将她搁在心上,时间久了,也放心让她送饭送菜。于是,她终于又能去镇子外的小车站,去给那儿的看守送三餐。车站很小,看守兵只有一个,是个矮小的日本男人,爱笑,但笑起来总苦苦的,很不好看。日本兵有一把小水果刀,木制刀柄。他总喜欢拿出来把玩,有事儿没事儿地看。送水果来的时候,日本兵常会把那刀拿出来想想,然后又小心的收回去放好,把水果随便擦擦胡乱塞进嘴里。次数多了,她也会好奇地盯着那把刀,她猜,那该是个宝贝。发现她的视线时,日本兵丑丑的笑了一下,用生硬的中国话问她,你,喜欢这个?她立刻默默的别过脸去,就像没有听见任何声响一样。火车一趟一趟的来往,她总是蹲在铁轨旁,听着车轮与铁轨摩擦出的轰隆声,一下一下,好象有钉锤凿在心里。有时候,她甚至会幻想,幻想有一天阿爸带着千军万马从火车上杀下来,来救她和阿妈。她一直这么期盼着,渴求着,直到有一天,她看见阿妈被鬼子抬了出去,丢在荒郊的乱坟岗在上。她知道那是阿妈,虽然她只是远远的模模糊糊的望见了一眼,虽然阿妈已经面目全非,但她就是知道。她木然的提着盛饭菜的竹篮,木然的挪着脚步来到车站。火车呼啸着从身侧飞过,她满是补丁和油渍的布褂子怎样也拦不出无孔不入的寒风,她像一片枯叶一般在风中摇晃着,寒冷碎骨蚀心。她忽然疯狂的扑上前去,抓扯那个日本看守兵的头发,使尽全身的力气厮打他,恨不能咬下他的肉来。她嘴里咿咿呀呀的狂吼着,毫无疑义,就像野兽的悲鸣。日本兵眼中显出惶恐,他猛地端起枪对准了她。她呆住了,然后颤抖着蹲下去,蜷缩在墙角,抱着头号啕大哭。没有枪响。她哭了很久很久,直到声嘶力竭泪也干。她抬起红肿的眼睛,看见日本兵站在一旁默默的看着她,手里拿着一只白花花的梨,是削过皮的。他把梨递到她面前,一言不发。她愤然挥手拍掉,转身跑了。她本以为自己也要死了,她打了日本兵,他一定会去告状,鬼子不会饶了她。她一直忐忑不安的等待着她的死期,把所有可以想到的折磨与刑罚统统都想了一遍,如惊弓的鸟儿一般神经衰弱,度日如年。但她却活了下来,风平浪静的如同什么都没有发生过。她依旧被使唤来打杂,给日本兵送饭。日本兵看见她的时候,仍然是丑丑的笑,嘴巴咧开,眼睛鼻子挤成一团。他又给她削了一只梨。这次,她没有再挥开他的手。你的眼睛,像我妹妹,漂亮。日本兵连比带划的说着。她看了他一眼,捧着梨子又跑去铁轨跑蹲着。梨,多汁,很甜。她却又哭了。她知道,她不漂亮,她是个满脸疤痕的丑八怪。她和日本兵渐渐不再生疏。日本兵总用生硬的中国话断断续续的跟她讲些日本家乡的事,讲他的妹妹。每当这时候,他就会拿出那把水果刀,小心翼翼的抚摸着。她看见刀柄上有些歪歪扭扭的刻痕,像是字,但她看不懂。每天送饭去的时候,要经过镇子上的大街小巷,人们都躲着她,孩子们拿石子儿砸她,唱着歌谣,骂她丑八怪贼汉奸臭婊子,然后很快会有大人来把孩子们一一拉走。她低着头,默默地承受着。她总是走得很急,好象要去赶火车一般。她在心里念着阿爸留下的那六个字,杀鬼子,保家国。她不愿和日本人做朋友,可她却痛苦地贪恋小车站那一方宁静祥和的天空。她龟缩在矛盾与自责的阴影中逃避着,求生,一晃十余年。终于,某个夏天,小车站的火车忽然多了起来,一趟一趟的频繁往来,鬼子一批一批的离开,再不回来。日本兵眼中闪着复杂的光,似喜犹悲。他早就学会了中国话了,说的与地道中国人一般流利。他说,要停战了,我要回家了。她眼波微微颤了一下,没有声响。他拿出那把木柄的水果刀,刀口早已锈迹斑斑,再也不能拿来削梨了,但刀尖依然是厉的。他把刀递到她手里,说,你逃走吧,逃去八路那边,这里再用不上你了就会杀你。听见杀字,她的手不由自主一抖。刀柄上的刻痕,这么多年,已经模糊一片。她伸出粗糙的手指,轻轻摩挲着那几道弯弯曲曲的痕迹。日本兵又丑丑的笑了,他说,这是我妹妹的名字,你的眼睛和她的一样亮,所以,送给你。她终于抬起头,十多年来过惯了卑躬屈膝讨命的日子,她第一次堂堂正正的抬起头来。她看着日本兵挤成一团的眉眼,咧开的嘴,眼前瞬间闪过的是十多年前阿妈被鬼子抬去乱坟岗时的模样,还有阿爸,扛着大刀,摸着她的头。她猛地将水果刀刺出去,音调怪异模糊地吼叫着,杀鬼子,保家国,反反复复,咬牙切齿,直到泪流满面。然后,她推开被她刺中的日本兵,沿着铁轨远去的方向疯狂的飞奔。她杀鬼子了,阿爸交代的事情她做到了,可她却哭得撕心裂肺,害怕得两腿发软。火辣辣的太阳狠毒的抽在她的脸上背上,十三岁那年留下的疤痕又如同新伤一般抽痛起来,她足下一绊,扑到在地。她抬起脸,眼前的铁轨黑乎乎的伸向天边,没有尽头。 —完—

《任侠》

他右腿有残缺,走路一瘸一瘸的。人都喊他瘸子,久了,便无人记得他名字,只道他是瘸子。娘跟他说,这是娘胎里带出的麻痹症。他总自卑,为了这条瘸腿,整日介灰头土脸,畏畏缩缩模样。旁的孩子都欺负他,拿石子扔他,推他在地当马骑。他反抗不过,只待孩子们玩腻了,躲回家抹着伤处掉眼泪。他没爹,娘独自拉扯他。娘被他这副窝囊模样气得两眼发黑,抄起手中剥到一半的玉米棒子狠狠向他砸去。他瘸着腿躲不开,滚在地上,额角给砸出了血,红肿得像个血馒头。娘哭了,戳着他脑袋道:“儿啊,别给你爹丢人!”他知道,他听娘说过,爹是英雄,是大侠,江湖上都称爹“银枪任龙”,赫赫的威名,多少人感激,多少人崇敬,多少人畏惧。可他不记得爹,从他记事起就没见过。孩子们玩在一处,抓了他去当土匪。邻家虎子是孩子头儿,拾了根长树枝儿作枪,扮大侠,银枪任龙任大侠。他倔强着不肯,一双眼乌黑乌黑的,深而透彻。虎子用树枝儿戳他,戳得他满身是伤,一脸鄙夷道:“瘸子!肯让你一起玩还摆臭架子怎得?”他抓住那树枝儿,咬唇犟道:“银枪任龙是我爹。”孩子们一阵哄笑,东倒西歪。虎子笑得满地打滚,拍着地怪叫道:“说大话也不打盆水照照!就你这瘸相?”一瞬,他只觉得血全涨在脑门上,滚烫滚烫的。他发出一声野兽般的吼叫,猛扑上去将虎子摁在地上,拳如暴雨落。但他打不过一群孩子。他又瘸着条腿。他们把他捆成了个粽子,丢进村外荒废的小黑屋就走了。他哭喊了一夜,怕得浑身发抖缩成一团,天光大亮时才被娘找到。娘把他拎回家,扔他跪在搓衣板上,操起鸡毛掸子,狠狠地打。娘骂他:“叫你拿你爹的名号逞威风!你爹从不在自家身上提半个侠字!”骂着骂着,娘却又哭了。从那以后,他再没跟旁人提过银枪任龙。他又落下个毛病,怕黑。*他也不想整日被人欺负,没出息的孬种像。他想同爹一样,做个威风八面的大侠。他问娘:“爹就不曾留下什么给我?”他想学功夫,学爹的枪法。他总觉着,学会了功夫,便再没人能欺负他,他就可做个跟爹一样的大侠了。娘却不搭理他,裹了匹新织的细绵布背上,又塞上筐新鲜鸡蛋在他怀里,拽他出了门。娘带他去镇上私塾拜先生。他不乐意,一路瘪着嘴,磨磨蹭蹭赖着不愿走。百无一用是书生,他不想读那些没用的劳什子,他要做大侠,爹那样的大侠。娘恼极了,猛拽了他一把,狠道:“要么你自出去野去,死在外头也别回来!”娘的面色看来极凶,他低着头闷了一回,便乖乖顺从了。他到底还是怕的,他没勇气自己出去野,死在外头。他抱着那筐鸡蛋,一瘸一拐跟在娘身后,委屈洒了一路。虎子也去了那私塾,依旧是孩子头儿,依旧欺负他,变本加厉。他只独自受着,不愿让娘知晓。去镇上要翻山路,他又走得慢,每日都起早贪黑。娘一整日见他不着,也再少舍得凶他,早早做好了饭菜,点着灯在门口等他。他怕娘等得焦急,从不敢贪玩。一日放课,远远地却瞧见娘没在门口,他心里咯噔一下慌了,一口气奔回去,才要推门大喊,猛听见屋里有人说话。他忙附耳上去听,却听见个陌生男人道:“嫂嫂,当年师兄若不是为了救小弟,也不会让那‘血罗刹’生生折了宇儿一条腿。小弟好容易找着你们母子,嫂嫂总得让小弟报这恩情才是。”他怔了一怔,从未想过他这条腿原来竟是给人打折的,娘从不曾这样告诉他。“陆二叔好意我心领了。我与大哥约好,带着宇儿在家等他,不打算挪地儿了。”他又听见娘的声音。他又是一怔。原来爹还是要回来的。可他从未听娘提过。每每他问娘,爹呢,几时才回?娘总是默默叹口气,什么也不说。久了,他便不问了。他早当爹已没了。他还怔着,却又听那陌生男人长叹道:“嫂嫂这又是何苦。师兄往大漠去寻‘天蒲萝’已十一载了,若还能回,早也回了。且带着宇儿与小弟回祁山去罢,我们几个做师弟的,定当悉心教导宇儿,供养嫂嫂。”闻此言,他顿时大喜。他有点懂了,这来访的生客约摸是爹的同门,来接他和娘,还要教他功夫。如此,他便可以做大侠了。他正满心欢喜着,不想却听娘道:“他答应那玄机老毒物的事都可一去十余载不归家,那他答应了我要回来,便也定该回来。何况,宇儿如今在镇上念书很好,我也不想再让宇儿去学那些打打杀杀。”他急了,猛推门进去嚷道:“你凭什么不让我去?我要去!我要学武功!我要做大侠!”娘看着他,面色青白。许久,他听见娘缓缓地道:“你不是问你爹可有留下什么给你?你爹就留了八个字——顶天立地,忠孝仁义!你做到了,娘便让你出这个门。”他噤了声。他不能忤逆了娘,那便是不孝。他终还是眼睁睁看着他陆师叔走了。临行,陆师叔给他一块玉牌,告诉他无论何时都能拿这块牌上祁山。娘却毫不客气地给收了去,任他如何求告也不给他。*陆师叔走了,他依旧在镇上念书,却也还是一日日长大了。先生的女公子也同他们一起念书。那是个多美的姑娘,乌黑的长发绵软若绸,一双凤眼笑起来比天上的星还要亮。她是那样聪明善良。旁人都喊他瘸子,只有她,她喊他任师兄。他觉得,每每看着她时,他都能听见自己的心跳,那颗心简直要破膛而出,飞到她身上去。她姓郑。他便偷偷雕了个小木人儿,在上面刻了个郑字,整日揣在怀里,摸着也觉得脸热。可这个秘密被发现了。他又被虎子扭打,小木人儿掉了出来。虎子一把抢了去,见着那个郑字便大笑:“癞蛤蟆也想吃天鹅肉?”他们把小木人丢来丢去,郑师妹也瞧见了。他羞愤难当,恨不能找个地洞子钻了。他又与虎子狠狠打了一架,可依旧是输了。这一回,他们把他丢进山里。他挣扎了许久,终于靠着山石磨断了绳子。天已全黑了,他抹了抹手上血迹,急急忙忙往家赶。但他却被一串呼救声阻了去路。他本想佯作不曾听见便算了。夜晚山林漆黑。他怕黑,几乎腿软。他只想快些回家去,家里有光,娘点了灯正等着他。可是⋯⋯忽的,他猛扬起手,狠狠抽了自己一耳光。任宇啊任宇!你是银枪任龙的儿子!你怎能至求救者于不顾?你不是还想做大侠?爹说过,为人要顶天立地,忠孝仁义。你不能给爹丢脸。他还是寻着呼声去了,从深坑里救上个老者,一瘸一拐地背回了家。他瘸着腿,行动极不利索,跌了好几交,满身的瘀青。然而这一次,娘却没有责骂他。他想,他日后都不会再怕黑。次日,他送老者去镇上投亲,却才知晓,原来这老者竟是先生的老父。他看见郑师妹迎出门来喊爷爷。郑师妹也瞧见了他,红了脸低下头去,半晌轻声道:“任师兄,对不住。”他呆了一呆,旋即苦笑着摇头。他对她道:“你是姑娘家,不怪你。”但他终因此与郑家人熟络起来,也与郑师妹熟络起来。郑老爷子和先生都喜欢他,师母也喜欢他,拿他当自家人一般看待。他也便渐将此处当作了另一个家。他羡慕,亦眷恋,这样完整温暖的家。每每回到自家,那村脚田边的清冷小屋,看着娘孤零零的忙出忙进,他便觉得心中酸涩。可娘不让他帮着忙活,只教他好生念书。他也与娘提过,去将爹找回来。娘久久不语,末了只一声叹。娘的神色透着七分哀三分怨,他便不敢再提。其实他早有感应,即便去找,爹也再不能回来。娘也一定知晓。这个家注定是残了,正如同他的腿。只是这些委屈他从不曾与外人说起。 他跟着先生念书,更与郑老爷子成了忘年交。郑老爷子博学风趣,常带了他一起走访友人。他们把盏相谈,评国事,论天下,喜时笑,怒时骂。他亦为之感染,心潮澎湃。郑老爷子教他,好生念书,长了本事,为百姓谋福。他于是隐约开始觉得,娘让他念书或许是对的,那里亦有一番驰骋天地。他跟郑师妹走得愈发近了,为此虎子着了疯的欺压他。但他已不再理睬。不过是些口舌之快,虚浮的威风,他放眼的,早已是不同的世界。转眼光阴,他已快入乡试。谁知那年竟出了蝗患。乡试停了期。更为严重的,却是被蝗虫卷过的粮田,还有倒卧路边的千里饿殍。家里存粮无几,娘每日抢些榆钱串儿回来和着米熬粥,自己却舍不得喝一口,都先紧着他吃饱。看着娘日渐消瘦的脸虚弱的身,看着娘手上那些为抢榆钱串儿落下的伤疤,他躲在屋里偷偷哭了。他的娘亲,本是多么美丽高贵的女子,却生生被他折磨成了沧桑的村姑农妇。官仓里有赈济粮,可那些狗官偏偏不放。郑老爷子找他,问他愿不愿为乡亲们一起来干件大事。他毫不犹豫地点了头。同伙的有先生,有郑老爷子的朋友,也有些个乡亲,还有他不认识的。他们在县衙放了把火,砸开了官仓的门。白花花的大米流出来,满街抢米的百姓挤成了汹涌的海。然而,却不知何人走露了风声,官府要拿人。娘护着他逃了。他这才知道,原来娘的一双鸳鸯刀舞的这样好,官兵数百拦她不住。娘把当年那块玉牌塞进他怀里,要他去祁山避祸。他终于得偿所愿,却是在这般境地之下。临走前,他冒死去见了郑师妹。郑老爷子与郑先生被抓,师母本就体弱遭此大劫竟没熬过去,师妹家逢横变一双眼哭得红肿。他万般不忍,问道:“你可愿跟我同去?我照顾你一世。”师妹望着他,默默摇头。他苦笑。是了,他这样的瘸子,如今又是逃犯,师妹怎会跟了他去?不想,师妹却拿出个绣荷包递与他道:“我留下照顾咱娘。大哥,我只等你回来。”她一双眸子清澈闪亮,脸上犹挂着泪痕。他怔住了。他看见那绣荷包上一个娟秀的琳字。他知道,那定是她闺名。他一把拥住她,心潮澎湃,一时竟说不出半句话,良久才一字字说道:“我定不负你。”*他到底还是上了祁山,没能像娘和郑老爷子盼的那般好生念书。陆师叔待他极好,真比亲生儿子还亲,其余师叔们待他也好。他终于能学功夫了。他起步太晚,但却是极好的料子,加之勤勉,进长极为神速。转眼数年,他已俨然俊朗的少年侠客,虽然他的右腿依旧是瘸的。陆师叔说他可下山了,他第一件事便是回了家乡。当年那两个贪渎昏吏已迁做了知州参政。他割下他们的头颅一壶酒祭在了郑氏父子坟头。他还揪出了那出卖他们之人,原来却是虎子。他把他也砍了,切瓜般轻而易举。头一回杀人,他手没抖。他只觉得无比痛快,一颗心只拔向豪云山巅。他杀的是两个鱼肉百姓的贪官和一个出卖师长贪图富贵的孬种,他也能行侠仗义了。他找到了娘和琳儿,觅了一处安全住所。娘亲手织了匹布换了一双红烛一坛酒,又打了只山鸡宰了,让他娶琳儿过门。婚夜,他执着琳儿手道:“你放心,我定会出人头地混出点名堂来,做个人人敬重的大侠,不辱没了你跟我。”琳儿只蹙眉而笑,摇头轻叹。但他到底还是去了,一步入江湖。他也使枪,一杆银枪如龙,绝世的风华。他锄强扶弱侠义心肠,渐渐便在江湖上露出头角来。他从不提起“银枪任龙”,却有无数的人将他们同提并论,人们称他作“小银龙”。他再不是当年那个任人欺辱被人讥笑的小瘸子,他是“小银龙”任宇任少侠。太多的百姓拥戴他,太多的奸佞畏惧他,太多的美女垂青他,他真就像绝了当年的“银枪任龙”。他也终于渐渐发现,原来江湖与他幼时所想截然不同,但他想不了那许多,他觉得他是终于做了大侠,他要做的正是这样的大侠,他乐在其中,昏昏噩飘然云端,早已记不得有多久不曾还家。他甚至几乎要将琳儿给忘了。娘飞鸽修书与他,说琳儿产期将至,叫他回去。他收著书信时正和几个同道在汉中挑马匪,待他赶回家,女儿已半月大了。琳儿抱着阿囡等爹爹给起名。他匆匆点了个娉字便又要走。这次却是南下宁州去助围剿蛊降头王的阵。娘不准他去,但他已长大,娘却老了,再拗他不过。他劝娘道:“铲奸佞,除邪魔,这也都是正经的事。”娘冷道:“只这些是正经的,你媳妇闺女便不是正经的了?”他怔一怔,又道:“办完事我便立刻回来。”娘勃然大怒,抡起根门栓便要打他,却被琳儿拦下了。琳儿叹道:“让他去罢,留在家里也是不得安心的。”于是他被娘赶了出去。娘把他的枪砸在他身上,狠狠关了门。他看着关起的家门,惊出一身冷汗。他想,等这一趟事了了,他是真该回家了。*那一战,惨烈非凡。羌苗蛊毒绝世,蛊降头王万人敌,白道义军死伤惨重。众人共议再三,一致举他去寻那名满天下的毒医玄机来助阵,破蛊毒。他义不容辞地去了。然而,玄机却道:“我可助你。但你要替我去大漠寻‘天蒲萝’。”他略怔一怔。太多人踏上寻找“天蒲萝”的路,却一个也没回来,包括他爹。他道:“我腿瘸不便,怎去大漠?大师岂非刁难推搪。”玄机怪笑:“我可先医好你,然后给你十年,若十年内你寻不来‘天蒲萝’便要将那一条好腿也一并自断给我。”他想了想,终还是答应了。为侠义正道,便是刀山火海又如何?毒医之毒,世间至极奇巧,一味蚕髓克了那伤人无数的蛊。蛊降头王悬首寨门,鞭曝血祭,庆功宴上群侠洒泪豪饮。大胜凯旋,他如约欲赴大漠,回祁山辞行。众师叔闻之大惊,纷纷劝阻。他毅然道:“言必信,行必果。我岂可失信于人?”陆师叔叹道:“那你娘、侄媳和小娉儿又怎办?”他呆了一瞬,点头道:“我自当回去与她们说明原委。”陆师叔又是一叹,取出封信递与他道:“你娘有信与你。”他一惊,急忙拆看。信却仅有八个字。莫学你爹,莫做大侠。他愣住了,急忙忙赶回家去。可家却空了。他找不到娘,找不到琳儿,更不见小娉儿踪影。他只在家门前空地上找见一个坟头。坟前墓碑上赫然刻着几个血红大字——故先考任公讳宇大人之墓。女任氏娉儿立。笔划极细,一看便出自幼童之手,字却苍劲,穿石透碑,显是被人抓着手写下。那笔迹,却是他娘的。他彻底呆了,半晌还不了神,只觉那条曾经的瘸腿剧痛钻心,幼年往事浮现,如潮灭顶。忽然,他俯地痛哭。*自那以后,“小银龙”消失了,却有人见个断腿的男人,乘轮椅,浪迹四方,叫卖木雕小人儿。挑货的担是锈了的枪杆,雕小人儿的刀是锋利的枪尖。无人知他名姓,却知他雕的小木人儿拥有举世无双的灵动娇憨。每到一处,他总会问:“客官可见过婆媳母女三人?那个小姑娘长得,跟这小木人儿一般漂亮。”—完—

《七月七》

宣裕元年七月七,残月楼楼主影残月收了名新弟子。那个男孩年不及束发,喜欢穿黑衣,明眸皓齿乖巧听话,却有一个极富张扬野性的名字,叫做小狼。小狼身子细瘦,看起来并不是练武的好料子,他平日里也不爱说话,两个师姐来找他玩笑戏耍,他也只是柔和的笑着。湄笙夫人曾对影残月说:“你素来不随便收徒,今番怎么带了这么个孩子回来?他不适合习武,细胳膊细腿的如何使得动刀剑?还是让他走的好。”影残月但笑不语,非但没把小狼赶走,反而亲手打了一把小弯刀给他。他问小狼:“你无父无母,今日就算作你生辰,可好?”弯刀精致轻巧,正合手,小狼绽出一抹惊喜明媚的笑,用力的点了点头。*宣裕二年七月七,正是被称作秋老虎的时节,格外的炎热。残月楼大弟子桐霖拉着小师弟去后山碧水潭玩水。秋风微醺,秋虫低吟,阳光洒在两个人脸上,晕出一片温润桃红。桐霖跳进碧水潭,清凉潭水将她淡蓝的纱裙浸得透湿,朦胧地显露出少女如玉娇美的轮廓。她扭过头,娇媚笑道:“小色狼,可不许偷看!”小狼惊得满面红霞乱飞,乖乖听话的转过身子去,手却一直不安地拧着衣角。桐霖在潭水包裹中咯咯的笑着,忽然伸手将稚嫩的孩子拉进水里冰凉的潭水惹得小狼浑身一激灵,更觉脸上燥热,他尴尬的叫了一声,“大师姐!”桐霖把个子还不如自己高的师弟揽在怀里,轻声戏哄着,“小狼,师姐喜欢你,你听师姐话,师姐就疼你。”小狼依旧面红耳赤,一双漆黑眸子低垂着,眸光明灭,不知所思。他挣扎了一下,却没有再开口。*宣裕三年七月七,小狼十五岁,行束发之礼。影残月叫他舞一路无字刀,他只弱弱地舞了三招就接不下去,脸涨得紫红,不自在的站在那里,搓着衣角,低着头不敢看人。猛然,当空里一阵凉风起,他吓了一跳,惊恐的抬起头。影残月一杆长剑直逼他心口而来,脸上的表情冰冷如三九寒霜。他浑身颤抖,腿脚也软了,不由自主地瘫倒下去。剑尖在心前半寸微微上转,没入肩窝。殷红血液顺着剑身流淌,滴滴溅落,如红梅绽放。他早已是泪流满面,痛得抽泣不能,他低低地唤着:“师父……”影残月眉尖一抖,抽手回剑将他打横抱起就走。理伤的时候,他忍着痛一声也没哼。他看着影残月刚毅俊酷的脸,唇角不着痕迹的勾勒出一抹甜。影残月叹息,“当初该听你师娘的,不该让你习武。你不似你俩位师姐……”小狼眉目顿时为之一颤,情急伸手抓住影残月衣袖,哀求道:“师父,徒儿会加倍努力的,您别不要我!”影残月拧眉,轻轻拂开他的手,一言不发而去。秋夜,厢房幽暗,少年一双漆漆黑眸,犹如闪耀狼目。*宣裕四年七月七,影残月携夫人湄笙往江南小游,未归。小狼独自一人在后山练刀。熏风微起,白光浮动,他凝气跃出一丈来高,轻灵的在空中翻了个跟斗,弯刀挥出一道弧线。忽然,他整个人一软,没了气一样跌落下来,如一片纸鸢。不远处“啊呀”一声惊叫,一个湖绿身影闪来,将他稳稳抱住,两人一起滚在地上。回神凝眸,他顿时惊得跳了起来。“二师姐,对不起……”他低着头,连连的道歉。“师弟莫急,欲速则不达,练功还要慢慢来。”二师姐勾霜俏脸微微有些红,温柔一笑,爬起身来取过方才情急隔在一边的篮子,拿一个洗净的桃子塞到他手里,道;“吃个水果,歇歇吧。你这么蛮干,小心弄出一身伤病来。”他也红了脸,腼腆的踟蹰着,忽闻一声怒微含怒意的呼喊,扭头,却见大师姐桐霖正气冲冲的瞪着他们,柳眉扬,杏眼瞪。“勾霜,没事儿耍自己的去,缠着小狼作甚?”“师姐说的什么话,师弟又不是你一个人的,凭得我不能关照他?我就喜欢师弟了你能怎样?”影残月与湄笙夫人回来时,小狼浑身血污的倒在树下,气若游丝,不省人事。一旁,两个师姐早就没了气,连血都淌干了。桐霖的长剑正刺在勾霜咽喉,而桐霖的玉枕穴上却插着一枚来历不明的银针,已经乌紫发黑。影残月剑眉紧攥,锐利眸光全都凝在树下半片半黄不绿的叶子上。初秋时节,还没到落叶纷飞的日子,草地上干净齐整,只有这半片叶,弧形的切口干脆利落。影残月抬头,却在繁茂枝叶中捕捉到另外半片,依然随风微动。他微微张了张嘴,终究是没说出一个字来。*宣裕五年七月七,小狼拜入残月楼门下整整五年。一晃五年,如今,他早已长成风华正茂的少年刀客,如玉雕琢的俊逸少年,再不是当年那个细瘦弱小的孩子。从来没人追究一年前的惨案究竟是何人所为,缘何而起。小狼斟满两杯酒,浇在两位师姐坟头。清秀面庞,淡漠得没有一丝表情。他转身,看见师娘素洁高雅的身影,他的手在背后微微攥紧他的刀,依然是五年前师父亲手为他打的小弯刀。“你师父果然没看走眼。”湄笙夫人叹道,“只可惜你入了魔道,却不知悔改。”他薄唇微扬出一抹凄凄笑意,轻声问道:“师娘,你要我如何?”湄笙夫人不语,手中长剑陡起,剑气冲云。他眸光一寒,右手推刀去迎,左手却暗暗一动。一道微微泛蓝的银光直射而出,袭湄笙夫人颈嗓咽喉而去。阴郁笑容在他唇角晕开,他晓得这毒针见血封喉,一年前他就已经试过了。然而,一道强劲掌风扑面而来,正中他面颊,打得他措手不及,一个踉跄摔倒在地上。“孽畜!连师娘你也敢出杀手?还嫌孽造的不够重吗?”他心尖一抖,心虚得抬起头,看见影残月高大威仪的身躯立在眼前。师父面似寒霜,眸中怒火攒动,将截下银针狠狠甩在他眼前。他只觉得周身血液一凉,心也跟着沉下去,他知道,这次师父是真的动怒了。“你走吧,就当我没收过你。”影残月一挥手就要赶他走。他如被天雷电火劈着了一般惊跳起来,连滚带爬的扑过去,浑身颤抖的抱住影残月的腿,嗓音哽咽,“师父!徒儿知错了!您别赶我走!徒儿不能没有师父!”“我已宽容你至此,为何你就是不肯回头?”影残月无奈长叹,眸光染愁,眉心刻恨。“师父!我……我想要师父是我一个人的……我不想别人跟我抢……我……”他泣不成声语无伦次的解释着。影残月心中一片萧瑟,如有秋风扫过,冰冷却又翻江倒海。小狼扬起头,如墨眼眸闪动的全是晶莹光华,他幽怨地仰望着影残月线条刚毅的脸庞,痴痴地说:“我喜欢师父。”蓦的,影残月只觉得血气上涌,脑子里一片惨白。小狼是他带回来的,他一直疼爱这个徒弟,甚至明知是小狼杀了桐霖和勾霜他也依然能够心如止水的将实情压下。然而,只这一句话却彻底扰乱了他的心神。他莫名的恐惧起来,他害怕,怕自己会这么一直乱下去。影残月像被灼伤了一般猛抬起一脚将小狼踹出一丈来远,一闭眼,沉着嗓子吼出一个字:“滚!”心,如碎裂般一阵绞痛抽搐,小狼感觉自己飞起来了,又沉沉的砸在地上,每一寸肌骨筋脉都像被碾碎了一样痛到无法言喻。酸涩的液体不断涌至他嘴里,血腥浓重,吞咽不能。他挣扎着抬起头,视线却被红雾遮盖,模糊不清。血,顺着他的唇流淌,将原本薄薄的两片粉红染成浓烈妖娆的玫瑰色。他忽然模糊的笑起来,匍匐在地,颤抖着伸出手,蘸着殷红的血水,缓慢的写着什么。鲜红如火的字迹因为他的颤抖而歪歪扭扭的,却深深的刻入地面。七月七日,影残……最后那个“月”字,他只写了一半,便再也写不出。他的头垂了下去,唇角,依旧染血含笑。视线瞬间朦胧,影残月恍惚又至当年七月七初见时,那乖巧灵秀的孩子,他甜甜向自己微笑,墨黑的眸子忽闪忽闪光华灼灼。终于,千嗟万叹,有泪滑落面颊。*从此,残月楼影残月,没有再收过徒弟。—完—

《青蛙在唱歌》

“你听过青蛙唱歌吗?”“没。好听?”“好听。我这辈子听过的,最干净的歌声。”他展颜一笑,露出一对虎牙,憨憨的,一点不像个成年人。*手指一疼,叶朗猛抽一口气,甩掉手中的烟头。“看看!看看!烫手了吧!我就说他非给烫着不可!灵魂出窍一样……交钱啦交钱啦!”“蔡姐就是料事如神噢!”“人家心有灵犀嘛……唉唉,下次说什么也跟着蔡姐混了!给你,拿去吧!”“哇……不是吧!蔡姐,你属猪的啊?”“哎?料事如神,跟属猪什么关系啊?”“‘猪’葛亮咯!……搞什么啊!又没拒付赌资你还打我?我警告你啊,凶巴巴的小心头儿踹了你!喂!别以为你是头儿老婆我就不敢告你袭警啊!”…………不远处,一帮弟兄闹翻了天,只差把屋顶掀下来。啧!果然警匪一窝,做警察的也好聚众赌博。叶朗站起来,狠狠踩灭地上的烟头,拍巴掌吼道:“胡闹起来一个二个都这么High!赶紧做事儿!”“头儿啊!都已经结了,要不要这么紧张啊!蔡SIR刚说要增加警员福利——蔡姐可以作证哦,你不好这么快虐待我们吧?”抱怨归抱怨,一群人仍然哗啦啦散下去忙碌,间或有大胆地偷眼抬头,笑得贼奸贼滑。老实干活!叶朗瞪他们一眼,转回自己办公室,拿起那份已然写好的结案报告。死者封青,三十一岁,重型运输直升飞机驾驶员。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被人发现死在自己家卧室里,心脏处有一处刀伤,深十二厘米,鉴定为致死原因。凶器为死者家的菜刀,发现时握在死者手中,刀柄上只有死者一人指纹。鉴定为自杀。死者生前风评甚佳,无精神病史,自杀动机暂不明……叶朗恶狠狠把报告甩回桌上,面对着窗户,又点上一支烟,冷笑。重型运输直升机驾驶员。就这么给老子直升西天了!好嘛。反正,这个灯红酒绿的城市里没有你爱听的青蛙唱歌,你他妈滚到佛祖面前听个饱吧!有种下辈子别回来,投胎作青蛙去好了!狠狠一脚踹在椅子腿上,黑色的转椅立刻吱吱哑哑疯转起来,终于撞在墙上。“喂……不是火气这么大吧,我的叶督察!”叶朗闻声回头,看见女友蔡小包正站在桌前,手里拎着外卖饮料。她把饮料搁在桌上,扑身上前抱住叶朗:“阿青的事我也很难过。我知道你们是哥们,可你这个样子他也不会开心啊。呐,案子已经结了,你们组又刚受了表彰,还是我爸亲自颁的,警察总署副署长亲点的你们组耶,很有面子了,你不要黑着脸搞得大家都不好过嘛。”叶朗皱眉:“不是跟你说过不要总在警署钻来钻去的,你都不用上班的吗?”“哈!”蔡小包撅嘴撒开手,“一点都不关心人家!我三天前就告诉过你,我把老板炒了的嘛!”她把饮料递到叶朗面前,“呐,你最喜欢的炭烧。进财了要请客嘛。”“讹了别人的钱来请人喝饮料,你这一招借花献佛不错哦。”叶朗接过来喝了一口,立刻皱眉捂住了嘴。“怎么了?”“…………好苦……”“不是吧……以后不去这家买好了。”蔡小包拿过咖啡也尝一口,立刻尖叫,“你搞什么啊,这就叫苦?那你自己在家煮出来的就叫砒霜了!人家好心好意买给你喝,不领情直说好了!”叶朗依旧捂着嘴,皱眉,半晌不语。“你再这个样子,小心我到国际金融中心跳楼抗议!逼得自己女朋友跳楼自杀,到时候你这个好督察就该名震天下了。”蔡小包还在抱怨,叶朗却猛地站起身。桌面上的笔筒一阵摇晃,啪啦砸落地面。他随手抓过挂在墙上的外套,一边穿一边往外跑。“喂!到钟点下班了,你又干什么去啊?”身后传来蔡小包追问的声音。“去现场。花皮跟我一下!”“……说好了今天陪我跟爸爸妈妈一起吃晚饭的嘛,你老是放鸽子小心我爸妈不认你这个女婿啊!都结案了还去什么现场,你……”跟上去的花皮听见蔡小包的惨叫,一边开车门一边吐舌头:“头儿,你也该上点心了,不是我八卦,最近小六跟蔡姐打得很火嘛……”“少废话,开车。”叶朗皱着眉,冷冷地吐出一句。自杀动机是什么?你为什么要死……*下车。上楼。戴着手套打开这扇已不知打开过多少次的门。屋里的一切都没有变过,只是人没了。叶朗闭目深吸一口气,睁开眼,一步一步走进去。小狼,到冰箱拿两个鸡蛋给我。比你小不了几岁,用不用在我名字前面加小字啊。嘿,那怎么称呼?叶督察?阿SIR?还是长官啊?去死!搞错没有!人家飞刀你飞鸡蛋啊?别闹!别……乖了乖了……别闹……要糊了……糊了算了,你煎蛋什么时候不糊过?我想……吃别的……面上酸麻,叶朗别过脸去,又皱起眉。早知如此,那天就把你红烩了吃干抹净,死也死在我手里。“头儿!”花皮在叫。叶朗揉了一把眼睛,快步走过去。“哇,看不出来青哥养的宠物都这么与众不同噢。”花皮趴在水缸前面,瞪大眼睛傻笑着扭过头,“头儿,结案之后,这青蛙你拿回去养么?要不然准死啊。”青蛙……叶朗微微眯起眼,看着绿油油的蛙在鹅卵石上懒洋洋地蠕动。那只青蛙,是他专门跑去乡下给阿青抓回来的,抓了他一整天,闹得全身都湿透了,害得阿青笑他,抓贼的抓不住只青蛙。记得有次吵架,还差点被他拎去剁了烧田鸡。青蛙啊青蛙,不知那时候,你有没有唱歌送他一程……叶朗把手伸进缸里,想捞那青蛙上来。青蛙扑腾一蹦,便闪到水缸的另一角落。鹅卵石被踢得一乱,露出一片玻璃缸底。叶朗怔住了。在那片新鲜的缸底上,赫然躺着一个小小的物什,水波下亮闪闪的。原先被鹅卵石遮掩,却是什么也看不见。“哎……青哥干吗想不开呢……航空署的福利不是挺好的么……听说好多人想跑青哥的位置呢,这下好了,空出个肥缺……”花皮摇着脑袋长吁短叹。叶朗顾不上理睬他,一把抓起那个闪亮的小东西。那是一只白金挂坠,衣架的形状,他也有一个,不过是件小衣服,圣诞节时阿青送的,作为那只青蛙的回礼。那时,他瞪了老半天眼,真怀疑阿青那小子脑子进猪油了,捣腾这些小孩子的玩意儿。阿青只是笑,露出两颗虎牙,憨憨的,半点不像个大人。他说,傻瓜,这样你想歇着的时候我就可以撑你了嘛。是了。没了衣架的衣服,要怎么办?叶朗心中一涩,呆呆盯着那挂坠。“头儿,这什么呀?”花皮探过脑袋来,瞧了一会儿,突然叫道:“上面好像有字儿!”叶朗一惊,忙把小衣架凑到光下细看。果然有字。19132177125-41821719-1416-4·3。细细密密一行小字,刻在衣架的横杆上,很工整。什么意思?“头儿?”花皮小心翼翼地喊了一声。叶朗抽出一张便签,边抄那行数字边说:“这案子还不能结。”“哎?为什么?”“这个……可能是密码……”*所有人都说,叶督察简直疯了,每天什么也不做,对着一堆乱七八糟的数字发愣,说在研究什么密码。蔡小包来找他,拼命把他往外拽,叫着:“不吃不睡,想成仙吗?”叶朗人还是坐在桌前不动,写写画画。蔡小包心疼地捧着他的脸,扎手,豆大的泪珠从她眼睛里滚出来:“你要这样到什么时候?”她抱着她心爱的男人,喃喃地说:“你别勉强自己了,谁说这些数字就一定是密码?”“一定是。他不会什么都不对我说就走。”叶朗嗓子已经哑了,一双眼里全是血丝,红得怕人。你到底要对我说什么?你这混蛋为什么不直接来告诉我?你为什么……出事儿了也闷在心里不找我商量……他撑着额头,喉结上下滚动,手中的笔狠狠插在桌面,忽然就有冲出去痛扁某人的冲动。可是,现在打你,你也不会一边笑着东躲西藏一边皱眉叫我别闹了。“FA大街那边新开一家法餐据说很不错啊,要不要去试一下?你有好久没好好陪陪我了……”蔡小包拉着叶朗的胳膊,不死心地摇着。“你别烦我了。”叶朗随手推了蔡小包一下,很轻,无意识一样。蔡小包却猛地后退了两步,呆呆地瞪着叶朗。“你到底想怎样啊?”她喊,“封青已经死了!死了就是死了!你无意义地纠缠在这个案子上他就能活过来了吗?”叶朗抬头,忽然便站了起来,猛地一把抓住蔡小包,狠狠地扬起巴掌。蔡小包吓得尖叫,本能地闭眼。她不敢看,面前这个男人从来没有露出过如此凶悍的表情,那双充血的眼中满是杀气,真好像獠牙狼目,她以为,自己会被撕得粉碎。但那一巴掌最终还是没打下去。“你走。”叶朗颓然垂手,吐出两个字。死了就是死了,真的,无论如何,再也不会活过来。但,至少要死的清楚明白。蔡小包走了。第二天,上面下了意思,让叶朗自己放自己长假,回家修整。大家都说叶朗傻了,蔡小姐是蔡SIR的千金,长得又漂亮,钓住了就是一个升字,干吗要跟自己过不去?组里的弟兄每天轮流给叶朗打电话。“头儿,你别跟蔡姐闹啦,蔡姐也是紧张你嘛。”“头儿,弟兄们闲得慌啦,你不回来谁带我们?”“头儿,小六那没种的竟然蹭着蔡姐出去玩了!头儿你别气,他敢动蔡姐一根头发弟兄们把他踩成地毯!”“头儿啊,你也回个话呀,别总录音留言啊,我们都想你了……”叶朗倒在沙发上,抬起一只手,盖住自己的眼睛。他其实不是和蔡小包怄气,他是气自己,没用,没用到简直可以直接去死。他竟然连阿青要和他说什么都弄不明白。后来蔡小包也给他打电话。“你真的爱过我吗?”电话里蔡小包的声音听来很忧伤,带着软软的哭腔。叶朗模糊地笑。那时候,全警署的人都知道,蔡SIR的千金在倒追他。他问阿青,有女人追我,答应不答应啊?阿青一气儿地笑,哪个女人这么没眼光?瞧上你这白眼狼。说谁白眼狼呢?好好好……你不是白眼狼,你是大尾巴狼……他于是有些怨怒,说真的呢。阿青只是怔了一怔,便淡淡地说,你喜欢就接受啊,为何要问我了?然后,蔡小包就成了他的女友。他第一次带蔡小包去见阿青的时候,一路上都在想,想阿青会怎样说,至少也要给点反应意思意思吧。可是,阿青没有。他一直都是微笑的,眯着眼睛说,好啊,挺可爱的嘛,结婚抱儿子的时候要请我吃糖。真他妈比哥们还哥们……蔡小包还在说。叶朗随手打开电视,把音量调到最大,望着乱七八糟的画面发呆。他心烦时就开着电视,随便打一个台,也不看,只是望着屏幕发呆。有次对着幼教节目发呆半小时,被阿青取笑得死去活来。乖小狼,跟哥哥一起念,1是A,2是B……那小子笑得满地打滚的模样,到现在他都记得一清二楚。1是A,2是B……叶朗猛地坐起来,或许……或许那组数字代表的是……字母?他拼了整整一天一夜,寻找有意义的单词。19-S、13-M、21-U、7-G、7-G、12-L、5-E4-D、18-R、21-U、7-G、19-S1-A、4-D、1-A、6-F4-D、3-C叶朗觉得自己在忍不住地颤抖。SMUGGLE。DRUGS。航空署专用的重型运输直升机,只出指派任务,拥有特派免检权,甚至有时候,连阿青自己都不会知道,上面要他运的是什么东西。所以……是谁在利用阿青的直升机航线走私毒品?ADAF-DC代表什么?后两组数字到底什么意思?他抓起电话,想打去警署,拨号到一半,却又挂了。航空署的重型直升机不是能随便调用的,什么人能这样做?至少,绝不是小人物。这个风声,不能露了。他甚至后悔,连存在密码这样的事情,也不该透露出去。这个案子,他早该结了。叶朗回警署了。他交了结案报告,领回了阿青的遗物,把那只青蛙也连缸搬回了家。蔡SIR很高兴,专程电话他,叫他好好干,还说,什么时候一家人一起吃个饭。蔡小包还在和他赌气,一直都没像从前那样跑来警署窜门子。花皮说:“头儿,蔡SIR那意思还不明显么?都‘一家人’了,你赶紧哄哄蔡姐去啊!”叶朗笑:“怎么哄?”小六插嘴:“带去吃好的啊。蔡姐上次不说想吃法餐?”“去你的!瞧你那没品位的主意!”花皮白眼,“头儿,你还不赶紧买婚戒求婚去呀!定制婚戒,可以在内圈刻字的吧?Bonnia·C Love u forever!蔡姐准给美疯了!”叶朗眯眼瞧着花皮手舞足蹈,忽然一拳捶在花皮肩上。“臭小子!”花皮一边揉着肩,一边龇牙咧嘴望着头儿大步而去的背影傻笑,自鸣得意。他自然不晓得叶朗为何给他一拳,大概还以为,自己的妙计很讨喜。但是,叶朗知道。一路飙车回家,差点三次跑错道。是缩写!最后两组数字代表的一定是缩写!ADAF是什么?DC又是什么?D·C……红灯了,他猛地一个急刹车,僵在当场。或许,1416并不是ADAF,14是N,16是P,NP就是NATION POLICE……小包的英文名缩写,是B·C,而蔡SIR是……川流不息的都市街道上,叶朗兀自趴在方向盘上大笑。“先生,您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吗?这里不可以停车。”混乱的喇叭声尖锐刺耳,过来查看的交通警敲着车门。叶朗狠狠揉了揉眼睛,摇下车门对交警笑了笑,“不好意思,刚接了个急电。我现在要改道。”说着亮了亮警官证。重新上道后,他给蔡小包打了个电话。“小包,是我,还在生气?好了好了……别气啦……你上次不是说,想去FA的法餐?嗯?哪有,是真的,我来认罪啊,总之是我错,你就……原谅我嘛……嗯,我订了座,周末晚上,乖,到时候我去接你,我……还有东西要送给你。”然后他便去了全城最有名的珠宝店,订了一对婚戒。他说:“我想在这枚女款的上面刻我女朋友的名字,Bonnia·C。”店员小姐问:“先生还要写别的吗?”叶朗淡淡的笑着:“不用了。”回到家后,他没有开灯。他在黑暗中取出以遗物名义领回来的小衣架,又把挂在脖子上的小衣服取下来,串成一串,呆呆的捏在手里。屋里很黑,很静。忽然,沉寂黑暗中便传来一声清脆的蛙鸣。他浑身一颤,从柜子里取出一个盒子,把链子小心翼翼放进去,合上盖,终于,捂住脸,嘶声痛哭。 “下面插播一则最新消息:“今日午时,特区总署刑事侦缉部总长叶朗于结婚十周年庆的筵席上忽然拔枪,将其岳父——警务处副处长蔡德维枪杀,蔡德维身中十数枪当场身亡。“叶朗之妻叶蔡小包受到严重惊吓,疑患创后解离性记忆障碍,已送医看护治疗。现场没有其他人员伤亡。“目前,全区已调配最佳警力追捕凶犯。据有关人士透露,近年来几起警界高官离奇遇害悬案均疑似与叶朗相关。具体情况正在调查侦破中。” “特区警方今日宣布,之前警官枪杀案之凶犯叶朗被确认已自杀身亡。“刑侦部警员于一处乡野稻田外公墓中的无名墓碑前发现叶朗遗体,经鉴定为饮弹自尽。“警方声称,经详细调查于附近找到叶朗名下宅邸一座,从中搜出大量相关物证,证明叶朗正是近年来屡屡枪杀警界政要之凶手。“另有匿名公众向媒体举报,包括警务处副处长蔡德维在内,近年来被枪杀之警界高官均涉嫌经济问题,疑似利用职务之便运输贩卖毒品中饱私囊,但有关详情警方拒绝透露。” “据悉,今日凌晨,前特区总署刑事侦缉部总长叶朗之遗孀叶蔡小包于家中自杀身亡。叶氏夫妇身后并无儿女,有律师出面公示遗书,称其家财将全部捐做公益……”—完—

《山有邪,狐之女》

南宋咸淳三年,蒙古大汗忽必烈着麾下大元帅阿术围攻襄阳,次年,便将襄阳城围得水泄不通,欲以铁桶之阵绝其粮草应援,迫使襄阳城破。襄阳事态,迫在眉睫。襄阳城外三百里,有山名武当。山中有二妖,一名妹狐,一名避邪。妹狐乃狐仙,蜂腰莲足,轻舞间身姿曼妙,柳眉杏目,顾盼间百虹流转,巧笑盈盈,神迷间夺人心魄;避邪自西海来,天赋异禀,能医百病解百毒,然面有斑纹,头有双角,鹿身人首,貌甚狰狞。世人以貌取之,言狐女吉,山邪凶。二妖谓之笑谈。八月,酷热难当。避邪妹狐往山涧嬉水,见一少年匍倒水畔,胸襟染血,双眸紧闭,不醒人事。妹狐央避邪救之。片刻,少年醒转,自言姓岳名铮,乃宋军将领,为解襄阳之围,往刺忽必烈,不想事败,逃难至此。正当时,蒙古追兵至。避邪令妹狐携岳铮先行,孤身断后。蒙军见避邪人首鹿身,无不畏惧,纷纷下拜,躬身趋而退。后忽必烈汗闻讯,亲往寻之。邪避而不见。忽必烈久寻未果,失望而归。岳铮急欲下山死战。妹狐爱其英俊,不忍送死,请助于邪。避邪许,谓铮云:“蒙古兵骁勇,单枪匹马,何敌?将军英武,安效匹夫之勇?”铮善之,咨以对策。邪曰:“山之巅有玄铁,神石也,剑之,可兴国安邦。”铮大喜,遂开山取石,煅铸神兵。妹狐终日为伴,铮感念其恩,取为妻,举案齐眉,恩爱有佳。转眼五载,神剑开炉,剑光冲于星斗,七日方绝。以之劈山,山石崩于一瞬,飞瀑逆流,轰鸣彻天,剑风疾利,吹而草叶尽碎,方圆百里,飞禽走兽,望之生畏,魑魅魍魉,闻之胆寒。铮抱剑仰笑,往告避邪。邪凝眉,埋首不语。妹狐问之,邪苦笑,曰:“我本至西海来。”妹狐不解。邪又言:“我有阿姐,讳豁埃马兰勒,乃白色巨鹿。姐命至此,日久远已。”妹狐再问,邪不答。妹狐无奈,告知于夫。铮闻之大惊,拔剑出鞘,欲杀避邪。妹狐惊骇,三问其故。岳铮道:“豁埃马兰勒,蒙古名,白色鹿也,蒙人奉为先祖神明。国难当头,鞑子妖邪岂能不杀?”妹狐大怒,言:“昔将军落魄,得避邪顶力,方脱难于山林,今欲恩将仇报邪?天理安容?欲斩避邪,先斩妾何如?”言毕仰首怒视,目光炯炯,毫无畏惧之色。铮万般无奈,孑身下山,往襄阳助阵。时值咸淳九年,襄阳城困五载余,军民顿乏,苦不堪言。岳铮仗剑开道,突围入城,与守将吕文焕议,率敢死之士二十人,乘夜杀入蒙古大营,欲取忽必烈首级。岳铮神剑在手,所向披靡,浴血直前,无人堪敌,直驱忽必烈幄帐。忽必烈拔刀相迎,大战,不料兵器折损,眼看不敌。正危及,却见白光一耀,岳铮猛然目盲,立失先机。忽必烈当下扬手,抽剔骨尖刀,直没岳铮心脉。岳铮双目眦裂,却见避邪立于面前,凄愁揽眉,似哀思无限。铮仰天大笑:“救我者汝,亡我者亦汝,善,无亏欠矣。”言方毕,呕心血而亡。忽必烈得见避邪,大喜,三拜而贡奉。避邪道:“姐命奉剑可汗。剑乃天地至灵,保可汗十载无虞。十载后,还剑天地,切记切记。”忽必烈再三应诺,又请避邪护国。避邪摇头流泪道:“谋害挚友,罪孽深重,无颜以归。遂再奉一宝,望助可汗平定四海,一成大统,勿使百姓凄苦流离。”言罢以身试剑,神剑穿心,碧血四溅。忽必烈悲痛倒地,伏尸恸哭。哭毕拔剑,见邪之心串于剑身,食之。而后,厚葬避邪,尊神剑名为避邪,以示祭奠。十年一月,襄阳城破,又三年,宋恭帝率百官降于临安,南宋灭,大元立。汗亲躬拜祭避邪,请剑入祠,享万世供奉。元至元十七年冬,值十年期。避邪剑呜咽轰鸣于祠堂之上,声传三百里,七日七夜不绝。忽必烈心惊,欲还剑武当。平章政事阿合马阻之,曰:“剑乃佑国神器,不可失,大汗当随身佩之。”忽必烈善之,佩剑。剑光遂黯,再无鸣叫。十八年正月,察必皇后薨,忽必烈悲痛,疑为天谴,遂起还剑之心。阿合马又阻。十九年,阿合马为太人矫诏以铜锤击毙。二十年,弘吉剌氏南必封后。后妖娆,其美可倾天下,手腕强硬,大权在握,挟可汗而令天下,大臣欲见君主不得,每有奏事,必先告知于后而后通传。二十二年,真金皇太子薨。一时流言四起,言南必皇后乃山中妖狐,诛谋太子。三十一年,忽必烈汗崩,后不知所终,避邪祠一夜乌有,神剑销声匿迹。又数年,有旅人夜行于武当,见一胜雪白狐起舞碑前,其姿翩翩,曼妙哀怨。碑前有剑,灵光耀目,剑气冲天。旅人受惊,忙折返下山,邀人同往观之,未果,数寻之而不遇。后自疑为幻像,概因劳顿,渐淡忘。—完—

《葬竹》

正是早春,乍暖还寒,冷嗖嗖的大风吹起,刮得人面颊如有刀割。蜀南竹海,放眼望去一片茫茫,郁郁葱葱。风过竹林,声声鸣响,只把那天涯歌子,唱得婉转凄凉。素非文怀里抱着个黑布包裹,步伐轻灵地入了竹林。他得赶回宁州的家中去,带他两岁大的幼子和身怀六甲的妻搬去一处偏远安宁的地方。江湖险恶,他早厌倦了杀戮与打斗,不想再过终日被人追杀的日子。刚淅淅沥沥下了好一阵雪雨,地里湿湿的,留下深深浅浅一串足印。“大哥哥,你要不要来看看我种的花?”一声脆嫩童音响起。素非文微微低头,见是个穿白袄子的小姑娘,十岁左右,只总了两个羊角,一摇一晃的,鲜灵儿又可爱,雪白的袄子秀工精细,印着白黑纹,倒有几分像是虎斑。他甫一低头,小姑娘反而吓了一跳,“呀”得叫了一声,大眼睛闪呼着,亮晶晶的:“我还以为是个哥哥,原来是个姐姐?”素非文不禁好笑:“是叔叔,不是哥哥,更不是姐姐。”小姑娘偏着脑袋,依旧是拿一双水晶眸子好奇地打量他,然后甜甜一笑,“就是哥哥!还是个漂亮哥哥!哥哥比那些姐姐长得还好看呢!漂亮哥哥,你来看看我种的花呀!”花?素非文一怔,这大风寒天雨雪冻地的初春日子,就有花儿先绽出头角么?他虽有些好奇,依然摇头道:“叔叔在赶路,不能耽搁。”小姑娘瘪了瘪嘴:“漂亮哥哥,你来看看我种的花吧。我一个人在这里没人来看,花儿都要死掉了。”眼看她一双水汪汪的眸子就要滚出泪珠子来。素非文不禁有些心疼。这孩子实在可爱可怜得紧,让他想起在家的妻子。逸儿打小也是这般惹人怜爱,不知她现在独自一人挺着肚子还要照顾幼子苦不苦,是不是夜里做了恶梦又要偷偷抹泪。他实在不能在路上耽搁,务必赶紧回家去。素非文于是又摇头。“小妹妹,叔叔真的不能陪你玩。叔叔的娘子还在等着叔叔回去。叔叔家还有个小弟弟要照顾,而且还有个小妹妹马上就要出生呢!”他从怀里掏出个油纸包,打开来是一大包香喷喷的桂花糯米糕,“这个给你吃吧,你自己乖乖玩,早些回家去。”小姑娘立时好奇,“还没出生,哥哥怎就知道会是个小妹妹?”“啊……我想应该是吧!”素非文不由有些痴了。他一直想要个女儿,一个如逸儿般温婉明媚的女儿。“哥哥的娘子姐姐好看么?有哥哥好看么?”“好看,比我要好看一千倍一万倍!” 素非文舒眉一笑,温情脉脉。他的逸儿,如玉龙雪山上圣洁冰晶般的女子,南派宁门圣女,却心甘情愿委身于他,做个荆钗布裙的村姑。江湖中,人人都羡他娶了个如花似玉的美娇娘,人人都怒他埋没了一代圣女的倾城芳华。怪只怪他不是名动天下的大侠,偏偏得了艳惊四海的美女,于是,成了众矢之的。然而,或许是天公错爱,这令天下人眼红的珍宝,他素非文竟得了不止一样。小姑娘璀璨扬起唇角,抓过他手中的桂花糯米糕,“有这么好看的爹爹和娘亲,那漂亮哥哥家的小弟弟小妹妹长大了不是比神仙还漂亮么?漂亮哥哥,前头岔口那儿左面过去就是我家的花圃,你一会儿一定去看看呀!若是你去看看,我的花儿也会长得更漂亮啦!”话音未落,她已像小鹿一般蹦蹦跳跳地又蹿进竹林子里去。竹间风间,铃铃歌谣飘荡。“青竹呀青竹节节高,竹林的雀儿呀你别闹,看我穿上那小花袄,盼着我的小哥哥过竹桥。”女童稚嫩的声音在空中萦绕不绝。这歌子好生熟悉。素非文不由自主微笑起来。记得儿时,逸儿最爱这首歌。那时,师父带他去山里练功,每日回来的时候总可以瞧见逸儿坐在竹桥边等着自己,唱的,正是这小小村谣。素非文看着小姑娘鲜活的背影消失在一片茫茫竹海中,不由动容莞尔。这样可爱伶俐的小姑娘,她养的花儿一定也是娇艳绝尘的,所以才能在这样的早春寒日迎风而放吧。他忽然惊觉自己思绪飘得远了,又笑着摇了摇头,继续大步向前赶路,只须穿过这竹海再走上小半日便是宁州地界,那时,他便可与妻儿团聚了。*又行不远,前面果然是一道岔口,一左一右,素非文不由自主便想起那小姑娘的话来。这竹海,他快有半年未曾来过了。不知是谁家几时,竟在此种了花草圈了花圃。傲寒于竹海之中的奇花,有足够的吸引力勾住素非文的好奇。往左,只要多赶上一炷香的路程,凭自己轻功也不会耽搁了回家的日子。拿定主意往左,只行了不到半盏茶的功夫,忽闻一阵风紧。素非文眼中光华一凛,当下提气闪身跃上半空,足尖一点,却在一支细竹上稳稳落脚。流星铁锤擦身而过,扫在前面一排竹上,青竹吱呀呻吟,拦腰而折。“好轻功!”霎时,一阵大笑扬起。“都道素非文是个中看不中用的草包,江湖讹传果然信不得!”又一阵劲风闪过,眼前出现的是个身着驼绒皮袄的大汉,黑方脸,胡茬粗乱,与素非文的瘦削俊逸正好相反。素非文心底一沉,面上却冷冷笑道:“素某不记得与黑风谷主有什么交情。还是说谷主也想与素某手中剑攀攀交情?”“干将宝剑,天下无双,谁不想要?”黑风道,“小子,你一路遇上几个抢剑的了?”素非文看了黑风一眼,叹道:“加上谷主七十有八。”干将宝剑名动天下,人人争抢,偏又被他得了去。似玉娇妻,无双神剑,老天爷莫不是真对他宠爱有加?黑风面相狰狞:“素非文,只怪你风头太盛,凭什么好处都让你占了去?今儿只是有人与你抢剑,明儿指不定还有人跟你抢老婆呢!”青色寒光一闪,素非文早已抖落手中黑布,长剑出鞘,直取黑风心窝。“嘿!急了?”黑风手中流星锤耍得滴溜溜直转,满脸淫邪,“谁不知道你老婆与那姓薛的郎中不清不楚。要我说也怪不得人家,瞅瞅你这张玉脸,薛无风比你像男人。要不,你干脆带着干将跟了爷得了?”“狗嘴里吐不出象牙!”素非文怒道,“逸儿的事,还轮不到你们这些腌臜泼皮说长道短!薛大神医是我义兄,他的为人又岂是你们这种鼠辈能妄加议论的?!”干将宝剑散发着清寒之气,划破长空,剑气凌厉,直把黑风一双流星锤逼退三尺。黑风闷哼一声,舞动流星铁锤又欺身上来。素非文一柄长剑翻飞,风过无痕剑无影,剑气却密若金钟,半分空隙也不留给敌手。黑风流星锤使得顺当当却找不到入口,近不得素非文身前半步。你来我往约摸五十余招,素非文面不改色只守不攻,黑风却已是气喘吁吁,手脚略有虚浮。黑风脸上渐渐酱紫泛青,恼恨大吼一声甩了流星锤,一双肉掌直朝素非文劈去。掌风剑气相撞。素非文眼中瞬间闪过一道寒光,剑却滞在黑风咽喉前半寸,没有再刺下去。黑风黑脸陡然一白,手掌顿在半空,魁硕身形顷刻委顿,只留“咚”的一声闷响。方才还气势汹汹的生猛大汉,眨眼竟已不声不响,死在地上。“毒门中人从不使剑弄刀,也来抢干将宝剑?”素非文收势淡淡开口。黑风后颈玉枕穴上,一个细小针眼正缓缓流淌着黑色脓血,一丝腥气在空气中浅浅弥漫。竹海上空掠过好一阵嘻嘻哈哈的怪笑,阴惨惨令人毛骨悚然。“好眼力!一眼就瞧出我来路。可惜你也忒不近人情了,你怎么不说我好心救你呢?”素非文冷言道:“毒门娄青离,你这人间无常几时做过救人的好事儿?”凭空里又是一声笑。“既然素大侠如此了解我为人,怎么就不知我生性喜欢凑热闹?我毒门虽然不使刀剑,抢个宝贝回去供奉着总也脸上有光吧。江湖中人人垂涎的宝剑,我为何不要?”“大侠?”素非文嘲弄扬唇,“素某何德何能,当不起这个侠字。”“咦?你们正派中人不是都喜欢被人喊‘大侠’吗?”“素某早就无门无派了。”“果然爽快!”一道蓝影跳将出来,闪至素非文眼前。“我喜欢你个性,反正你也要引退江湖,不如将干将送我,你我还能做个朋友。”“谁要与你这杀人不眨眼的邪人作朋友。”素非文嗤笑,“娄青离,你与我薛大哥是死对头,怎得却跑来跟我套近乎?”娄青离笑得愈发邪妄:“素非文,你与我作对,就不怕我给你下毒?没有薛大神医守着,我可是能让你下一秒就一命呜呼得神不知鬼不觉!”他话音尚未落地,忽得,又有一个声音朗朗而起:“你若敢动素贤弟一根头发,别说薛大神医饶不了你,我方余也第一个要找你算账!”这声音竟似有凛然正气无限,慷慨激昂万分!素非文抬眼去看,见斜刺里杀出个白缎衣衫的剑客,衣冠楚楚,风雅非凡,手持一对飞廉剑,与娄青离那古怪邪气的打扮正成鲜明对比。方余,江南五剑飞剑派掌门。素非文暗暗冷笑,原来自己是这么有头脸的,招来的全是名震四方的大人物。“素贤弟,”方余笑着靠上前来,“听闻贤弟要搬家,愚兄特赶来相邀。眼下世道不甚太平,贤弟不如带弟妹来愚兄庄中小住,由兄亲力为贤弟安排个幽静舒适又周全的好住处,不知贤弟意下如何?”“不劳方掌门费心。”素非文不动声色的推开方余,“我与逸儿懒散惯了,不敢叨扰贵府。”听素非文这么说,娄青离顿时笑得乱颤:“素非文呀素非文!你亏就亏在太不知变通,直来直去搞得南北两派正邪两道统统都不容你!不过也好,这种两面三刀的伪君子,你就算强拧着与他交道也是要吃亏的。”方余闻言大怒:“你这魔道妖人!说谁是伪君子?”娄青离抿嘴笑道:“这里除了他我你还有第三人么?我显然不是在说他更不是在说我自己呀!”“呸!”方余啐了一口,面色赤红,一对飞廉剑应声而出要向娄青离袭去。娄青离却嘻笑着凌空一跃,如惊鸿入云,眨眼就没了踪影,只剩余音萦绕:“素非文,其实我也不是那么想要你的干将宝剑。这里气味不好闻,我先走一步。你自求多福吧,那急了就跳墙乱咬人的野狗可怕,却厉害不过迷人心智的花!”“这嘴碎的妖人!”方余恨得直跺脚,转身却又拦住素非文去路,无论如何也要与他同行。素非文微微皱眉。比起方余,他倒觉得娄青离来得痛快些。只不过……这娄青离却真是奇怪得紧。此处竹海幽深,淡淡飘散着清甜花香,正是沁人心脾,他怎么反说不好闻?“素非文!”方余终于耐性磨尽,咬牙切齿道:“你别给脸不要脸!”“承蒙方掌门错爱,这脸非文只怕要不起。”素非文甩手就走。若论功夫他知自己必然胜不了方余,然而他生就一副傲骨,断然不肯低这个头。方余折了面子,恼羞成怒正要冲将上来。忽然,有脆生生的童音响起。“漂亮哥哥!你可来了!快过来!我带你去看我的花儿呀!”那白袄白裙的小姑娘不知几时竟冲着两人跑过来,一张嫩粉小脸,笑容甜得如花般腻人。她欢快地笑着,跑着,小手里攥着个纯白的花环,又蹦又跳地冲素非文招手,素非文心中陡然一紧,疾呼:“别过来!”然而方余早已一跃而起,闪身欺近小姑娘身前,只一伸手便抓鸟雀儿一般将她掳在手中。“素非文,你若想要这小丫头活命就交出干将宝剑!”“你先放了孩子!”素非文眉头深锁,修长的手指紧扣剑柄,因用力而泛着青白。诺大的竹海,风声凄厉,小姑娘相片纸画般被方余拎在手里,早已放声大哭。她越哭越凶,泪珠儿不断滑落面颊,连气儿也喘不上来,小脸小鼻子涨得紫红。方余被她哭得心烦意乱,凶神恶煞地大吼:“再哭!老子真杀了你!”说罢举剑便在她身上一刺。小姑娘一声凄厉惨呼,顿时便再没了声音。素非文只见她耷拉着小脑袋,小手一松,那只色泽鲜亮的花环便无声无息坠落地面。鲜红的血在她雪白的袄子上晕染出大片大片殷红,宛如盛绽的曼荼罗般浓烈。血注如溪蜿蜒,顺着女童纤细的手臂往下流淌,滴滴溅落在花环上,瞬间更显妖异凄凉。素非文惊呆了,看着小姑娘摇摇晃晃的身子,半天无法作出反应。方余也愣了。他一松手,小姑娘便如落叶般飘落地面,倒在一滩血泊中,再也没有那宛如天籁的铃铃笑声。死了……?竟然就这样死了……?就在刚才,这个可爱的孩子还笑得那么甜,一直嚷嚷着要带他去看花儿——小姑娘天真烂漫的笑颜从眼前飞速闪过,怒火在素非文心中燃烧蔓延窜起,瞬间燃着了他的眼。“方余!你这个衣冠禽兽!你怎么下得了手!”干将宝剑悲鸣冲天,欲饮其血以平怒波狂澜!方余大为震惊,却百口莫辩,不得不举剑相迎。然而,他却在再次举剑时全身瘫软得跪了下去,像只踩翻了油瓶的老鼠,素非文只一剑便穿透了他的胸膛,他竟无半点还手之力。素非文看着方余逐渐变得紫黑色的脸,冷汗渐渐从额角渗了出来。剑上的血是黑色的,杀了方余的不是他,只怕是娄青离。想来那娄青离定是在走前就已不动声色给方余下了毒。如此看来,他自己也是在阎王殿前遛了一。娄青离没有对他下手,他不知该不该庆幸。素非文抹了抹额前汗水,将宝剑擦拭干净,踏过方余的尸体抱起血泊中的小姑娘。小姑娘气若游丝,似乎尚存一息。“没关系的,叔叔的义兄是神医!他是天底下最厉害的大夫!他一定能医好你!”素非文觉得鼻子有些酸。或许,他应该告诉她,那一边不一定很可怕,过奈何桥的时候喝一大碗热腾腾的汤,就什么苦也不记得了。“花……我的花……”小姑娘微弱地呻吟着,吐出几个含糊不清的字眼。素非文眼中光华猛地一颤,忽然便抱着小姑娘狂奔起来,足下生风,几乎欲飞。这孩子,直到最后还惦念着她的花儿。他得带她去,回她的花圃,让她在花团锦簇中安静的离开。*眼前一片圣洁的纯白,放眼望去仿佛来自另一个世界。每一朵花都在风中微微颤抖着,却依旧那么鲜活,生动又明丽。只在第一眼,素非文便想起了他的逸儿。逸儿也爱穿白衣。这花就像逸儿一样,美得难以言喻,叫他不忍将视线挪开。空气中弥漫着浓郁芳香。素非文想将小姑娘放下来,却不防足下踉跄,跌倒下去,只能无力坠入一片纯白芳华。扑鼻而来的花香,竟令他头晕眼花,几乎窒息。素非文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虽然他的武功在江湖上排不进前十位,但他的轻功从来无人可敌,怎么如今竟狼狈到要这样跌倒的地步?他有些头晕脑胀的想要爬起来,然而,身体却已与意识抽离了般,半点动弹不得。“你站不起来了。”甜美的声音,飘忽入耳。“情花会让你死于最美好的幻觉。”情花?原来,这一片烂漫的白,就是传说中甜腻非常却剧毒无比的情花?素非文心头一震,忽然想起娄青离去时的话:最厉害的还是迷人心智的花……无怪整日与毒为伍的娄青离也要逃之夭夭。原来他早就嗅出了空气中不寻常的清甜之气。他甚至,还向自己提了个醒儿,可惜,自己笨拙,竟没能参透其中玄机。脑海中浮现的是逸儿温柔如水的笑靥。情花情花,世间最情深似海的花,亦是天下最登峰造极的毒!素非文忽然奋力挣扎起来。他不怕死,他却不甘就这样死去。他放不下。人死心灭,最可怜的,是他留在世间的妻儿。然而,只在想起逸儿的那一瞬间,素非文就已明白。他断然逃不出这张情毒织就的网。情花之毒,在情不在花,情愈深,毒愈深,唯独无情无欲之人方能逃出生天。爱之深,情之至,就算万劫不复也无法磨灭,只有任凭情毒蚕食,一寸一寸,噬心灼骨。素非文虚弱地侧过脸。他看见小姑娘蹲在他面前,缎白小袄上的虎斑分外清晰,似有灵光异动。只是他已看不清她脸上的表情,不知她还是不是那样灿烂绚丽地笑着。然而,他却无法怪她。纵使她用纯真美好的外表欺骗了他。他只是觉得悲哀,为自己,更为了这个不过十岁的孩子。她不懂情,可她却懂得用情杀人。“桂花糕好吃么?”素非文不由唇角微扬。小姑娘微微一愣,继而点点头:“你是个好人,但我不能让你活。你是个江湖孤萍,没有同党,更无靠山,却偏偏怀璧其罪。想夺你至宝的人太多,见不得你好只想看你惨死得更多。你的义兄远水难救近渴,纵然能救你一人,又如何救天下人。可我若是让你活,我的全家,便要没命了。”她眼中流淌出赤诚,嗓音稚嫩,所言所语却全然不似孩童。素非文模糊一笑,将手中干将宝剑推出。“我早说我不要这‘至宝’无妨,只是不愿利刃落入恶人之手。但我既然技不如人,没有能耐守住这宝剑,谁若爱要,只管拿去!”小姑娘却歪过脑袋来,看着他。“大哥哥,你的‘至宝’,原只是这把剑么?”素非文闻言一怔,猛地激烈挣扎起来。是了。怎么是这把剑呢?他的“至宝”,明明仍在家中等他。可惜,他怕是再也没有命能回去了……素非文从没有这般后悔过。一路走来,他逃过了整整八十劫,却终于没能躲过这一刻,都道是九九归一,无奈天不要他逃出,不要他入那平静安宁的隐世。可他还想要抱着儿子陪着逸儿,一家和乐地等着他期盼中的小女儿降临人间;还想为家人遮风避雨,不叫逸儿为他担惊受怕,吃苦受累;还想教一双儿女读书认字习武,带着他们游遍山河……他这一生,明明还未好好活,竟已要死了。浓烈的不甘搅着沉重浇注而下,几乎将他冻结。素非文无声地大笑起来。他最后一次挣扎着,住回家的方向,艰难地伸出手,祈求能够抓住缥缈的希望。他似乎真的抓住了。熟悉的温润触感就融化在他的掌心里。他抬起已沉重如铅的头,能看见爱妻美丽的面庞。那一双眼,温柔似水,笑着,没有丝毫责备。素非文骤然松懈下来,无力地长出一口气。风卷起花瓣纷飞,飘散了他满身满脸。那些永远不能实现的奢望尽数化成最真实的幻觉,包围着他,将他湮没,将他吞噬,将他永远带入黑暗沉眠的深渊。最后的时刻,俊秀的面庞依然有落寞凄凉的微笑。可即便是笑着,又如何?情花有情,情幻生死。*孩子在床榻上睡得香甜。美丽的女子正坐在床边缝补衣裳,眸光聚散不定,终于飘忽着落在墙上灯火投下的影子里。在那里,仍然端端挂着独一无二的莫邪宝剑,紫光隐隐,似有无限孤寂。他此时也该回了吧,怎么还不见人影呢?女子几度望眼欲穿,秀眉揽愁,辗转长叹。一晃小半年,她日日夜夜守望,心心念念期盼,只求他平安归来。她不要什么江湖虚名,也不要什么荣华富贵,只要她深爱的男人在身边,他耕田,她织布,看着他们的孩子一天天长大成人,平平淡淡也是幸福美满。小屋有些昏暗,看不太清了,她小心翼翼掌上灯火,又点了灯笼挂出屋外去。天色暗了,她怕他回来,看不清门前的路。寒风迎面扑来,门前小路在黑暗中蜿蜒,不知伸向何方,有多遥远。她望着那小路消失的尽头,就如同她每日所做的那样,屏息长叹。犹忆儿时,她也是这样,在那青翠竹桥边等啊等啊,打扮得漂漂亮亮明丽如蝶。可那时,她是笑着的,她笑着唱那些好听的歌谣。因为她知道,每当夕阳西下的时候,总能在余辉中看见他拖着修长的影子向她走来,清俊的脸庞,同她一样兴高采烈。然而现在……面上猛然一酸,她慌忙捂住了口鼻。夜幕寂静得可怕,孩子在榻上不安得哼哼了起来。她有些颤抖地转回屋内,轻拍着儿子的肩膀,待他重新睡踏实了,才又拾起针线。忽然,指尖一痛,血珠立刻涌了出来。她心神不宁地吮去血渍,一片苦涩。“娘……”榻上的孩子醒了,揉着惺忪睡眼,含含糊糊问道;“爹爹回来了么?”女子放下手中的针线活,抱起幼小的儿子,轻拍着哄他:“爹爹在路上呢,就快回来了。”小男孩儿趴在娘亲怀里,柔软的小脸磨蹭着,“我刚才梦见爹回来了,爹说我是兄长,要我快快长大,照顾娘亲和妹妹!”童言无忌,听者心中惊涛骇浪。女子只觉得眼睛胀得生疼。她强忍着咬了咬唇,抚摸着儿子的小脑袋,轻叹:“小言乖,小言很快就可以长大了。”“我长大了也要学武功,要像爹爹一样厉害!”孩子甜甜笑起来,把小脸贴在母亲微微隆起的肚皮上,“我要照顾娘亲,还要照顾妹妹!娘,你一定给我生个妹妹,好不好?我想要个妹妹!”“好,娘给你生个妹妹,你爹……也想要娘给你生个妹妹……”“娘,爹怎么还不回来?我都又困了。”“困了就睡吧,你再睡会儿,爹就该回来了……”“我要听娘唱歌,娘唱歌最好听了。娘唱歌我才睡嘛!”孩子闹起来没完没了。女子心绪不宁,有一搭无一搭地哄着,视线游移飘散,终于还是落在墙上挂着的那柄剑上。莫邪宝剑,安安静静,仿佛另一个遥遥无期的等待,等着她的干将回来,还剑归鞘,宝刃成双。泪水,终于划过如玉面颊,决堤溃落……她倔强地拿衣袖掩住了,不让孩子看见,在哽咽之后努力笑起来。“好,娘给你唱歌。唱完这首歌,你就得乖乖睡了。青竹呀青竹节节高,竹林的雀儿呀你别闹,看我穿上那小花袄,盼着我的小哥哥过竹桥……”竹林葱葱,竹桥依在。只是,从此再没了伫立桥边的烂漫少女,也没了如碧夕阳下仗剑归来的英雄少年。—完—

《再世为王》番外三

番外三 潜龙在渊 傲雪寒梅 其实第一眼见那人时,我还只是未成年的幼龙,因为贪玩被暗涌卷入,偏离了熟悉的海域,在陌生的巨浪礁石间沉浮。 然后,那个人救了我。 在之后的许多许多年中,我一直以为,救了我的是一团火。那浓烈妖异的颜色曾在眼前盛放,于是便烙在了心里,再也不能遗忘。 然而,族人们都笑话我:“傲雪,你又说梦话了,火最怕水,怎能在海水里燃烧?” 日子久了,连我自己几乎都要以为,那温暖的火焰真是我绝望之中产生的幻象,那是不存在的,是我埋藏心底的虚无奢望。 直到终有一日,我终于又见到那团火焰。 那是我初次奉了帝尊之命,去收拿为乱人界的妖兽,却在人群之外,看见那一抹赤红的影子,宛如灵光,灼得我双眼生疼,却依然挪不开视线。 那一次,我几乎被妖兽吞下肚去,但我又被他救了。 他把我拎着扔回地面,笑看着我:“无极这家伙在想什么,弄这么一只还没长成型的小龙来送死?” 我涨得面红耳赤,才想跳起来反驳,却见帝尊的身影在灵光缭绕中显现。“他也需要摔打,哪能总是宠着呢。话说回来,我不就着这个机会,哪能混出来找你?”帝尊与那人说笑。 “哟,原来又赖我了,救了你的小龙还是欠你的。”他嘴上抱怨着,俊挺脸庞上笑容却绽开的愈发丰盛。 我还瘫坐在地,呆呆看着。这是我从未见过的景象,从未见过这样帝尊,更从未见过,这样摄人心魄的他。 然而我知道,眼前这两人是何等的天造地设,这里没有我开口说话的余地,我的那些不值一提的小小心思,在还未说出口前,就注定要被埋葬心底。 可是,那火一样的人却来与我说话,他笑着对我说:“我是蓝炽痕,小龙你叫什么名字?” 蓝炽痕,我知道这个名字,那是名震三界的现任魔君。 于是我惊得瞪圆了双眼,连要如何介绍自己也忘得一干二净。 他却笑着拍拍我:“你这是什么表情?” 我如在梦中,呆磕磕低语:“你……你是魔族?” “魔族怎么了?”他挑眉,“你以为魔族是什么?黑乎乎青面獠牙一顿不吃人就活不下去的吗?” “不……我不是……”我匆忙想替自己辩解,却连该怎么说话也不知道,浑噩着就被帝尊打断。“你别吓唬小孩子了,你又不是不知道,魔族比较稀罕嘛。”帝尊笑着将他拉走。我只能呆呆看着,没有追上去的勇气。 父王说,魔族是凶煞,绝不能靠近。可族中的老人却又说,很久很久以前,一直久远到神王以前的上古,龙族曾经犯下了不可饶恕的错误,龙子嘲风背叛了魔尊蓝夜,致使溶洛公主葬身慕朝崖。这是龙族欠下的债,需要世世代代赎还。还有传说,其实蓝夜尊王本就从东海来,与溶洛公主是亲密无间的爱侣。 我茫然地沉溺在这众说纷纭里,不知该信谁,又不该信谁。可我却又清楚的知道着,无论谁真谁假,那都与我毫无关系。别人的故事终归是别人的,在这个故事里,我注定只是默默无闻的配角,不会得到他的注目与垂青。 他是帝尊心上的人,也只有帝尊才配与他比肩。而我,不过是一条不起眼的小白龙,转身便能被遗忘。 我明明早已有这样的觉悟,他不会记得我,然而,当他真的完全遗忘了我时,我依然觉得难过。 他甚至连帝尊也忘得一干二净。 有时候,我甚至会生出可怕的念想。假如他把一切都忘了,我会不会能有机会让他看我一眼?假如他再次睁开眼时第一个见到的是我,他会不会就能将我当作心中的唯一? 可是他依然没有。而我,到底也没有扑上前去抱住他不放的勇气。 是的,我懦弱,我的懦弱让我注定只能做个失败者。 于是我最终还是逃走了,逃得远远的,躲开他,躲开我的奢望。 如今的我,失去了龙身,什么也不是,只是个游离三界之外的异类,更没有想入非非的资格。 * 我收回飘渺神思,手中掬起的水早已又漏空了,只得俯身再捧。 忽然,却觉有视线焦灼。 我不由浑身一紧,跳开去喝问:“谁在那儿?出来!” 山风一摇,却见一张人畜无害的笑脸。 “嘿,别那么紧张嘛,我是好久没见着个活人了,忍不住才多看你两眼,不会把你吃掉啦……”那家伙大大咧咧地蹿上我面前来,摸着脑袋如是说。他把我上下打量,眸光闪动不定,忽然问我:“你是龙吧?你的龙珠呢?为什么你的龙珠没了?” 我呆怔半晌,不禁心下凄凉。“这跟你有什么关系?”我冷淡拒绝回答,转身要走。…

《再世为王》番外二

番外二 炽焰无痕 离天无极 风过凌霄了无痕,空留寒烟袅袅,祥云浮动,香雾缭绕的神界天宫里,空空荡荡冷冷清清,白袍白铠手持银枪的将军,紧锁的眉宇写出满心的焦急却又无可奈何,身旁是个粉纱短裙驼绒马靴的女子,丹凤眼,柳叶眉,娇美不失干练。那女子只一拍白衣将军的肩,架势一点不像个姑娘,倒像是拜了靶的兄弟,“傲雪,帝尊自然有帝尊的想法,反正现在人也是没了,再怎么急也没用。” 傲雪长出一口气,干脆撂下手中长戟随随便便在台阶上坐了,“现如今外忧未平内患重重,指不定那个二殿下什么时候就又惹出点乱子来,帝尊也不知会一声就没了踪影,怎么能叫人不急。我是整日在外面跑,孟阳你跟在近前的怎么也没看牢了?” “我也是神将,不是帝尊跟前的贴身丫鬟,这盯人的活没道理摊到我头上。”孟阳毫不愧疚地一摊双手,“再说了,帝尊要走,谁拦得住?与其在这里操心些没用的,还不如盯紧了该盯的人,那孩子一去大半月也没个回信,也不知道是咱们把他当眼线埋了过去还是根本把他给弄丢了。” “吓?!你们在哪里埋了眼线?什么眼线?我怎么一点也不知道?!”孟阳一句话惊得另一个一直在旁边沉默不语的少年猛然大叫。那少年样貌看起来不过十五六岁光景,黑发黑眸,贝齿红唇,尤其是一双粲若明星的眸子好生明亮,紫金的发冠,青锦衣紫缎带,明显身份要高出一等,但看他眉眼间的神情纯到极致甚至还有些憨憨傻傻的,一点也不像有架子的人,要说他便是当今天帝轩辕无极同父同母的亲弟轩辕昊,恐怕不少人初听着是不敢信。 “什么眼线?”傲雪亦是一脸茫然地望着孟阳。 孟阳心知说漏了嘴,咳嗽一声,岔开话题道:“听说二殿下身边最近新来了一个乐师十分讨殿下喜欢,不知是什么来历。” “哦,你说楚乐啊,他很厉害哦,琴弹得很棒,人也很好,我见过一次呢。”轩辕昊微微一笑,旋即叹道:“我说,你们是不是太敏感了,我觉得二哥虽然个性比较阴沉,但也没有你们想得那么可怕啊。” “那是三殿下你才这么觉得……”傲雪苦笑。 堂堂天界三皇子先是颇为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继而指一指不远处的星官们,偏着脑袋叹息:“比起二哥,我觉得大哥成天东游西荡一会儿就消失不见了才比较麻烦唉……你们看,那边的老头们又都急得快哭了!也不知道大哥最近到底怎么了,三天两头就玩失踪,我看着那些白胡子就觉得好可怜哦……” 一句话,惹得傲雪和孟阳愈发苦笑连连。 谁知道帝尊到底又跑去了哪里,要能知道了,还会在这里发愁吗? * 魔界,皇城,赤焰,阳昼。 微微拂动的风中隐着一丝不安,撩起伫立风中之人的如绸黑发,玄黑衣衫也随着风上下翻飞,扬出一抹冷冽。墨黑眼眸中淡淡笑意不甚明显,然而,眸光却锐利得仿佛只顷刻便洞穿了一切的本质。那一抹意兴盎然全部胶着在不远处正在武刀弄枪的身影上。 那身影何其灵动,连发丝上也隐隐闪着火红的光华,炽热犹如燃烧火焰。 无极看得兴起,随手操起一柄长剑,轻盈一跃,如惊鸿飘摇而至,对那人喊道:“较量一二如何?” 烈火般的人抬起笑意满含的眸子,一派自信嚣张,“敢问阁下尊姓高名?” “在下无极。” 那人也不自报家门,笑着时,一把弯刀已夹着劲风劈空而来。 无极从容闪手,长剑出鞘,霎时间剑光点点如凭空绽开朵朵雪莲,隐冷冽凌厉于无形,早已将那当头一刀拢在剑气之中,危机顷刻化解。他淡淡扬起一抹闲情笑意,“这位小哥好不讲公道,也不告诉一声尊名就先偷袭!” “呵呵,你且先赢了我手中刀再告诉你我姓甚名谁也不迟!” 你来我往,刀锋又近,那人刀法越是狠厉,火红刀光飞旋,如烈焰窜动,仿佛连空气也被燃着了。如此快刀无极还是头一回见识,与此同时,更叫他惊诧的是,那人虽然招式迅猛但灵力却仿佛有意克制一般并未全全施展。 无极愈发觉得有趣,不急不慢,一一应对,长剑如凤。一时间,刀光剑气交错翻飞,眼花缭乱,也分不出高下来。 刀客显然也意兴浓厚,眼中燃烧着兴奋,明烈胜似火焰。他只微微一抖手,刀锋顿时一转,却是以退为进,攻势更猛烈。 无极手中长剑微微游移,寒光瞬间宛若星光散布,筑出一道水晶般的气墙,生生将刀势全拦在墙外,只是两股力量相撞难免有一场较量,一时间灵光四射,竟是将两人都推出了战圈之外。 “好狡猾!”那人收了手中刀,虽然没分个胜负却也笑得灿烂,神采奕奕,“你这一剑是算平局还是算你临阵脱逃?” 无极收剑入鞘,微微抱拳,“承让了。”若是如此缠斗下去,只怕成了旷日持久的天地大战也是分不出高下来。 “既然算不得你赢我,那我也不用告诉你我名姓!”那一双如火眼眸中狡黠乍现,如吟吟浅笑的狐妖般邪魅,古怪精灵。 “用不着你来说,我又如何会看不出你是谁?”无极轻笑,“这天地间能有那实力与胆魄与我拼个不相上下的,只能有一个,你是魔界第百代圣君,蓝炽痕” “你这人,脸皮真厚,这算是夸我,还是夸你自己呢?”蓝炽痕瞥他一眼,旋即却扬眉大笑起来,“但是,你这脸皮厚得我很喜欢。” “那可真是承蒙不弃。”无极亦是大笑。 蓝炽痕将弯刀一扔,席地坐下,盯住无极,笑道:“你干吗?竟敢跑来赤焰城,也不怕我抓住你宰了。” “我来看看你到底是个怎样的家伙。”无极毫不介意,凑上前去与他并肩坐下,一脸神秘莫测:“我都来往好多回了,你没发现过?” “呵呵,我都不知道堂堂天帝原来有偷窥癖,你胆子倒是肥啊。”蓝炽痕从腰间解下酒囊,拔开喝了一口,顺手递给无极。 无极接来仰头饮了一口,递还给他,转脸笑得愈发高深,“我知道你不会宰了我的。” 蓝炽痕闻言挑眉:“何以见得?” 无极理所当然耸肩:“宰了我,你一个人孤零零,既没对手也没个伴儿,岂不是孤单无趣了?”…

《再世为王》番外一

番外一 华露初凝 逸逸浮云 “娘亲!娘亲!云儿想回家!爹爹为什么不要云儿了?!”哽咽不成声的孩子,拼命地抓揉着母亲的衣服,“云儿会很乖的!!娘亲,我们回家好么?!” 一把将孩子抱进怀里,泪水从女子湛蓝的眼中滑落,湿透衣衫。那女子三千长发,如雪银白。“那里终究不是娘与你的家呀!只怪娘一时神迷……云儿,这里是娘亲的家乡,从今往后,你就在此好好活下去罢……”殷红的液体从腹部的伤口渗透而出,顺着倾斜的地面缓缓地流淌,汇入波澜不惊的镜湖。带着伤忍痛强行做法回来魔界……已经是尽头了……女子长叹一口气,她轻柔的抱着自己的孩子,最后感受着这份令她眷恋不舍得温度,缓缓地闭上了眼睛。 孩子依旧什么都不知道,只是摇晃着母亲的肩膀,哭喊着要回家,只是,究竟哪里才是他真正的家…… 不知道哭了多久,昏睡了多久,幼小的云儿迷迷糊糊的被人拍醒,他抬起头,印入眼帘的是一个华丽华贵的女孩儿,火红的衣衫,火红的眼眸,火红长发随风飞扬,一片撩人的明艳。 “你是何人?为何在此?”女孩儿的声音分外好听,新莺出谷,悦耳悦心。 云儿缓缓摇头,“娘亲带我来的。我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 女孩儿又问:“那你娘亲又在何处?” 望着倒地不起的母亲,逸云一双小手仍是不肯松开,柔嫩的脸颊上还带着泪珠。“娘亲睡着了。我等娘亲醒了带我回家。” 红衣女孩儿看了一眼这对母子,又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云儿低头道:“爹爹不肯给我姓,娘只叫我云儿。” 闻言,红衣女孩儿笑了起来,张扬的笑容一如火焰般明媚,仿佛一切尽在掌中,“凡此界万物万灵皆为我魔子民,从今往后你便叫逸云,随我回赤焰城去罢。” 那一年,逸云,才只有五岁。 * “逸云拜见君上!”翻身下马,逸云叩首礼拜,而后呈上刚刚在比试中一举夺下的红缨。 转眼云烟十载,当年湖边无家可归的孩子早已成了赤焰城数一数二的勇士,虽然身材瘦小还是个半魔,但却由于身手不凡深得魔界圣君器重。 “逸云,”圣君笑道,“你已连连三次夺得这魔武盛事榜首,今番要我赏你什么好?” 逸云微微扬起一抹少年意气风发的笑容,一昂首,“回君上,我只要作陌柳公主的护卫!”湖畔一别光阴逝,朝思暮想,他不会忘了当日是谁将他从那孤苦寒冷的镜湖畔带回了赤焰城,那个如火焰一样明媚的公主,将是他这一生誓死效忠的主人。 十年对魔族而言不过弹指一挥间,十年前的小女孩儿如今却也出落得齐整,虽然依旧淘气不羁,到底还是多了许多柔美秀丽,再不会像那时一般笑得那么烈如炽焰。 他忐忑不安的抬起头,望着面前红发红眸的女子,这个美的如火水晶一般的公主。 “你叫什么名字?” 那一刻,当公主问他的名字时,他紧紧地咬了咬嘴唇,他本以为他的公主一定能够在第一眼就认出他,就像他每时每刻都可以一眼穿过人群穿过时空看见她美丽的红发与眼眸一样。“回公主,末将名叫逸云,末将的名字是公主亲自起的!” “我亲自起的?”陌柳一挥衣袖,满脸惊讶,“我不记得了,什么时候有这样一回事?” 略静一瞬,逸云只有苦笑,他又如何能够要求高高在上的公主殿下能够和他一样对十年前的事情永不忘怀?想来,对公主而言,他也不过是十年前顺手捡回家的小狗罢了。但即便如此也没关系,从此之后,只要能守在公主身边,他便无怨无悔。 * 时光如水,匆匆而过。每日的生活,平淡无奇,不似往日效力圣座之前那般精彩。逸云却也毫无怨言。他终日看着陌柳公主,心中便自有一份宁静恬淡。然而,却又总有一份惆怅萦绕心头挥之不去,他不知道那是为什么。 陌柳十分淘气贪玩,常与一帮贵族子弟混在一处到处玩闹,与男孩儿无异。身为护卫,他只能远远跟着。 陌柳常喊他:“逸云,你一起来,你还没有见过我哥哥呢!” 每每此时,逸云总觉得惶恐。公主的兄长,乃是圣君的嫡子,亦是魔界的储君,那不是他可以随意面见的人。 “你真的不见?不要后悔哦!”陌柳总用逗引的语调哄她,然后在被再三拒绝之后叹气,敲他的脑袋:“你呀,真是个笨蛋!” * 然而,他到底还是见到了储君殿下。 那是在围猎场上,公主坐下麒麟受惊,他扑身去护,被麒麟兽一掌掀翻,眼看就要被踩踏,忽然一道赤炎红光贯过,将他险险抱起,从麒麟爪下拽出,拉至半空。抬头看时,但见满眼赤红翻飞。那个少年的红发红眸就似环绕他周身的烈焰,美得令人窒息。而更美的,是他的笑容。 这样的笑容,他见过,一定见过……逸云呆磕磕看了半晌,直到被放下地才惊回神来。 “哥哥,哥哥,”陌柳公主跑上前来,见逸云并无大碍,立刻便笑起来。她凑上前去,拉住兄长,对逸云笑道:“你看我和哥哥长得像不像?” 瞬间,逸云不禁惊诧。 的确,储君与公主容貌肖似,只是储君的面庞轮廓更硬朗分明许多,介于少年与成年男子之间,已然英气勃勃。 陌柳见逸云半晌不语,十分泄气地甩手:“哥哥你长这么快,眼看着就跟我不像了,个子也比我高了,害我都没办法扮你骗人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