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OCSOU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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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童》

晋城柳生,尚克己复礼,每见游女辄低头掩目以趋避。时人赞之,谓君子柳。 某岁重阳登高,徒步山涧溪畔,忽闻莺燕笑语。少近,见一戏水童子,青丝若绸,肤如凝脂,樱唇动,眼波流,虽丽姝不及其妍,尤生平所未睹。生大惊,掩面急走。 童闻声,挽纱为裳,便即从之,飘飘如驾云乘风,顷刻已负其背,揽肩扣腰。四顾无人,渐入兰麝狎昵。 生大窘,手足僵僵,双股颤颤,而意渐起,奔逃不能。 童笑问:“将勿走耶?莫不思欢?” 生心惶恐,面红耳赤,辩曰:“腿疼甚矣。” 童捧腹:“君子腿之有三噫。”即强与合。欢毕,化狐而走。 生甚骇,久不还神,至月夜,狼狈而归。 次日子正,生股间热痛难当,辗转不寐,往寻童子,告求解脱之法。 童执手盈盈,勉为欢娱,则热痛尽褪。往复累月,甘尽滋味,遂不念女娘,但思狐童也。 【—全文完—】

《站,刀》

镇子外的小车站是她幼时最爱去的地方,火车汽笛的鸣响,会让她莫名兴奋。那一条铁轨,弯弯直直,将向哪儿走去?她总以为,那条吐着热气的长龙,自天来,朝天去,是可以将她带去幸福天国的。公元一九三一年,九月,她十三岁,眸若明星,唇如丹砂,笑起来甜甜的还有两个小酒窝,两条黑幽幽的麻花辫垂在胸前,散着一抹淡淡桂花香。她本是个漂亮可爱的姑娘。阿爸扛着长枪大刀走了。阿妈咬着嘴唇闷声痛哭。她拉住阿爸的衣摆,小脸涨得通红,她急急的问,阿爸,你还回来呀?阿爸摸了摸她的脑袋,只说了一句话,丫头,记住,杀鬼子,守家国!这一去,阿爸再没回来。鬼子来了,小车站她再也没去过。阿妈抄起裁布的大剪子,一边狠狠地绞她的头发一边狠狠地掉泪。她哭喊着,阿妈,阿妈,别绞我的头发。阿妈抱着她,眼泪把她的褂子都湿透了,阿妈说,丫头,别怪妈狠心。阿妈的剪子毫不留情的落在她脸上,她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呼,疼痛锥心,鲜血迷眼。鬼子把阿妈抓走了,却把她丢在一边,让她抬水洗衣打杂。她从水盆里看见自己的模样,疯狂的惊声尖叫,那不是她,那是个没有头发满脸伤疤的怪物。她打翻了满盆的水,瘫软在一地冷水中瑟瑟发抖。她想阿爸,想阿妈,可她不知道他们都在哪里。从此,她再没有开口说过话。鬼子以为她疯了,更加不将她搁在心上,时间久了,也放心让她送饭送菜。于是,她终于又能去镇子外的小车站,去给那儿的看守送三餐。车站很小,看守兵只有一个,是个矮小的日本男人,爱笑,但笑起来总苦苦的,很不好看。日本兵有一把小水果刀,木制刀柄。他总喜欢拿出来把玩,有事儿没事儿地看。送水果来的时候,日本兵常会把那刀拿出来想想,然后又小心的收回去放好,把水果随便擦擦胡乱塞进嘴里。次数多了,她也会好奇地盯着那把刀,她猜,那该是个宝贝。发现她的视线时,日本兵丑丑的笑了一下,用生硬的中国话问她,你,喜欢这个?她立刻默默的别过脸去,就像没有听见任何声响一样。火车一趟一趟的来往,她总是蹲在铁轨旁,听着车轮与铁轨摩擦出的轰隆声,一下一下,好象有钉锤凿在心里。有时候,她甚至会幻想,幻想有一天阿爸带着千军万马从火车上杀下来,来救她和阿妈。她一直这么期盼着,渴求着,直到有一天,她看见阿妈被鬼子抬了出去,丢在荒郊的乱坟岗在上。她知道那是阿妈,虽然她只是远远的模模糊糊的望见了一眼,虽然阿妈已经面目全非,但她就是知道。她木然的提着盛饭菜的竹篮,木然的挪着脚步来到车站。火车呼啸着从身侧飞过,她满是补丁和油渍的布褂子怎样也拦不出无孔不入的寒风,她像一片枯叶一般在风中摇晃着,寒冷碎骨蚀心。她忽然疯狂的扑上前去,抓扯那个日本看守兵的头发,使尽全身的力气厮打他,恨不能咬下他的肉来。她嘴里咿咿呀呀的狂吼着,毫无疑义,就像野兽的悲鸣。日本兵眼中显出惶恐,他猛地端起枪对准了她。她呆住了,然后颤抖着蹲下去,蜷缩在墙角,抱着头号啕大哭。没有枪响。她哭了很久很久,直到声嘶力竭泪也干。她抬起红肿的眼睛,看见日本兵站在一旁默默的看着她,手里拿着一只白花花的梨,是削过皮的。他把梨递到她面前,一言不发。她愤然挥手拍掉,转身跑了。她本以为自己也要死了,她打了日本兵,他一定会去告状,鬼子不会饶了她。她一直忐忑不安的等待着她的死期,把所有可以想到的折磨与刑罚统统都想了一遍,如惊弓的鸟儿一般神经衰弱,度日如年。但她却活了下来,风平浪静的如同什么都没有发生过。她依旧被使唤来打杂,给日本兵送饭。日本兵看见她的时候,仍然是丑丑的笑,嘴巴咧开,眼睛鼻子挤成一团。他又给她削了一只梨。这次,她没有再挥开他的手。你的眼睛,像我妹妹,漂亮。日本兵连比带划的说着。她看了他一眼,捧着梨子又跑去铁轨跑蹲着。梨,多汁,很甜。她却又哭了。她知道,她不漂亮,她是个满脸疤痕的丑八怪。她和日本兵渐渐不再生疏。日本兵总用生硬的中国话断断续续的跟她讲些日本家乡的事,讲他的妹妹。每当这时候,他就会拿出那把水果刀,小心翼翼的抚摸着。她看见刀柄上有些歪歪扭扭的刻痕,像是字,但她看不懂。每天送饭去的时候,要经过镇子上的大街小巷,人们都躲着她,孩子们拿石子儿砸她,唱着歌谣,骂她丑八怪贼汉奸臭婊子,然后很快会有大人来把孩子们一一拉走。她低着头,默默地承受着。她总是走得很急,好象要去赶火车一般。她在心里念着阿爸留下的那六个字,杀鬼子,保家国。她不愿和日本人做朋友,可她却痛苦地贪恋小车站那一方宁静祥和的天空。她龟缩在矛盾与自责的阴影中逃避着,求生,一晃十余年。终于,某个夏天,小车站的火车忽然多了起来,一趟一趟的频繁往来,鬼子一批一批的离开,再不回来。日本兵眼中闪着复杂的光,似喜犹悲。他早就学会了中国话了,说的与地道中国人一般流利。他说,要停战了,我要回家了。她眼波微微颤了一下,没有声响。他拿出那把木柄的水果刀,刀口早已锈迹斑斑,再也不能拿来削梨了,但刀尖依然是厉的。他把刀递到她手里,说,你逃走吧,逃去八路那边,这里再用不上你了就会杀你。听见杀字,她的手不由自主一抖。刀柄上的刻痕,这么多年,已经模糊一片。她伸出粗糙的手指,轻轻摩挲着那几道弯弯曲曲的痕迹。日本兵又丑丑的笑了,他说,这是我妹妹的名字,你的眼睛和她的一样亮,所以,送给你。她终于抬起头,十多年来过惯了卑躬屈膝讨命的日子,她第一次堂堂正正的抬起头来。她看着日本兵挤成一团的眉眼,咧开的嘴,眼前瞬间闪过的是十多年前阿妈被鬼子抬去乱坟岗时的模样,还有阿爸,扛着大刀,摸着她的头。她猛地将水果刀刺出去,音调怪异模糊地吼叫着,杀鬼子,保家国,反反复复,咬牙切齿,直到泪流满面。然后,她推开被她刺中的日本兵,沿着铁轨远去的方向疯狂的飞奔。她杀鬼子了,阿爸交代的事情她做到了,可她却哭得撕心裂肺,害怕得两腿发软。火辣辣的太阳狠毒的抽在她的脸上背上,十三岁那年留下的疤痕又如同新伤一般抽痛起来,她足下一绊,扑到在地。她抬起脸,眼前的铁轨黑乎乎的伸向天边,没有尽头。 —完—

《任侠》

他右腿有残缺,走路一瘸一瘸的。人都喊他瘸子,久了,便无人记得他名字,只道他是瘸子。娘跟他说,这是娘胎里带出的麻痹症。他总自卑,为了这条瘸腿,整日介灰头土脸,畏畏缩缩模样。旁的孩子都欺负他,拿石子扔他,推他在地当马骑。他反抗不过,只待孩子们玩腻了,躲回家抹着伤处掉眼泪。他没爹,娘独自拉扯他。娘被他这副窝囊模样气得两眼发黑,抄起手中剥到一半的玉米棒子狠狠向他砸去。他瘸着腿躲不开,滚在地上,额角给砸出了血,红肿得像个血馒头。娘哭了,戳着他脑袋道:“儿啊,别给你爹丢人!”他知道,他听娘说过,爹是英雄,是大侠,江湖上都称爹“银枪任龙”,赫赫的威名,多少人感激,多少人崇敬,多少人畏惧。可他不记得爹,从他记事起就没见过。孩子们玩在一处,抓了他去当土匪。邻家虎子是孩子头儿,拾了根长树枝儿作枪,扮大侠,银枪任龙任大侠。他倔强着不肯,一双眼乌黑乌黑的,深而透彻。虎子用树枝儿戳他,戳得他满身是伤,一脸鄙夷道:“瘸子!肯让你一起玩还摆臭架子怎得?”他抓住那树枝儿,咬唇犟道:“银枪任龙是我爹。”孩子们一阵哄笑,东倒西歪。虎子笑得满地打滚,拍着地怪叫道:“说大话也不打盆水照照!就你这瘸相?”一瞬,他只觉得血全涨在脑门上,滚烫滚烫的。他发出一声野兽般的吼叫,猛扑上去将虎子摁在地上,拳如暴雨落。但他打不过一群孩子。他又瘸着条腿。他们把他捆成了个粽子,丢进村外荒废的小黑屋就走了。他哭喊了一夜,怕得浑身发抖缩成一团,天光大亮时才被娘找到。娘把他拎回家,扔他跪在搓衣板上,操起鸡毛掸子,狠狠地打。娘骂他:“叫你拿你爹的名号逞威风!你爹从不在自家身上提半个侠字!”骂着骂着,娘却又哭了。从那以后,他再没跟旁人提过银枪任龙。他又落下个毛病,怕黑。*他也不想整日被人欺负,没出息的孬种像。他想同爹一样,做个威风八面的大侠。他问娘:“爹就不曾留下什么给我?”他想学功夫,学爹的枪法。他总觉着,学会了功夫,便再没人能欺负他,他就可做个跟爹一样的大侠了。娘却不搭理他,裹了匹新织的细绵布背上,又塞上筐新鲜鸡蛋在他怀里,拽他出了门。娘带他去镇上私塾拜先生。他不乐意,一路瘪着嘴,磨磨蹭蹭赖着不愿走。百无一用是书生,他不想读那些没用的劳什子,他要做大侠,爹那样的大侠。娘恼极了,猛拽了他一把,狠道:“要么你自出去野去,死在外头也别回来!”娘的面色看来极凶,他低着头闷了一回,便乖乖顺从了。他到底还是怕的,他没勇气自己出去野,死在外头。他抱着那筐鸡蛋,一瘸一拐跟在娘身后,委屈洒了一路。虎子也去了那私塾,依旧是孩子头儿,依旧欺负他,变本加厉。他只独自受着,不愿让娘知晓。去镇上要翻山路,他又走得慢,每日都起早贪黑。娘一整日见他不着,也再少舍得凶他,早早做好了饭菜,点着灯在门口等他。他怕娘等得焦急,从不敢贪玩。一日放课,远远地却瞧见娘没在门口,他心里咯噔一下慌了,一口气奔回去,才要推门大喊,猛听见屋里有人说话。他忙附耳上去听,却听见个陌生男人道:“嫂嫂,当年师兄若不是为了救小弟,也不会让那‘血罗刹’生生折了宇儿一条腿。小弟好容易找着你们母子,嫂嫂总得让小弟报这恩情才是。”他怔了一怔,从未想过他这条腿原来竟是给人打折的,娘从不曾这样告诉他。“陆二叔好意我心领了。我与大哥约好,带着宇儿在家等他,不打算挪地儿了。”他又听见娘的声音。他又是一怔。原来爹还是要回来的。可他从未听娘提过。每每他问娘,爹呢,几时才回?娘总是默默叹口气,什么也不说。久了,他便不问了。他早当爹已没了。他还怔着,却又听那陌生男人长叹道:“嫂嫂这又是何苦。师兄往大漠去寻‘天蒲萝’已十一载了,若还能回,早也回了。且带着宇儿与小弟回祁山去罢,我们几个做师弟的,定当悉心教导宇儿,供养嫂嫂。”闻此言,他顿时大喜。他有点懂了,这来访的生客约摸是爹的同门,来接他和娘,还要教他功夫。如此,他便可以做大侠了。他正满心欢喜着,不想却听娘道:“他答应那玄机老毒物的事都可一去十余载不归家,那他答应了我要回来,便也定该回来。何况,宇儿如今在镇上念书很好,我也不想再让宇儿去学那些打打杀杀。”他急了,猛推门进去嚷道:“你凭什么不让我去?我要去!我要学武功!我要做大侠!”娘看着他,面色青白。许久,他听见娘缓缓地道:“你不是问你爹可有留下什么给你?你爹就留了八个字——顶天立地,忠孝仁义!你做到了,娘便让你出这个门。”他噤了声。他不能忤逆了娘,那便是不孝。他终还是眼睁睁看着他陆师叔走了。临行,陆师叔给他一块玉牌,告诉他无论何时都能拿这块牌上祁山。娘却毫不客气地给收了去,任他如何求告也不给他。*陆师叔走了,他依旧在镇上念书,却也还是一日日长大了。先生的女公子也同他们一起念书。那是个多美的姑娘,乌黑的长发绵软若绸,一双凤眼笑起来比天上的星还要亮。她是那样聪明善良。旁人都喊他瘸子,只有她,她喊他任师兄。他觉得,每每看着她时,他都能听见自己的心跳,那颗心简直要破膛而出,飞到她身上去。她姓郑。他便偷偷雕了个小木人儿,在上面刻了个郑字,整日揣在怀里,摸着也觉得脸热。可这个秘密被发现了。他又被虎子扭打,小木人儿掉了出来。虎子一把抢了去,见着那个郑字便大笑:“癞蛤蟆也想吃天鹅肉?”他们把小木人丢来丢去,郑师妹也瞧见了。他羞愤难当,恨不能找个地洞子钻了。他又与虎子狠狠打了一架,可依旧是输了。这一回,他们把他丢进山里。他挣扎了许久,终于靠着山石磨断了绳子。天已全黑了,他抹了抹手上血迹,急急忙忙往家赶。但他却被一串呼救声阻了去路。他本想佯作不曾听见便算了。夜晚山林漆黑。他怕黑,几乎腿软。他只想快些回家去,家里有光,娘点了灯正等着他。可是⋯⋯忽的,他猛扬起手,狠狠抽了自己一耳光。任宇啊任宇!你是银枪任龙的儿子!你怎能至求救者于不顾?你不是还想做大侠?爹说过,为人要顶天立地,忠孝仁义。你不能给爹丢脸。他还是寻着呼声去了,从深坑里救上个老者,一瘸一拐地背回了家。他瘸着腿,行动极不利索,跌了好几交,满身的瘀青。然而这一次,娘却没有责骂他。他想,他日后都不会再怕黑。次日,他送老者去镇上投亲,却才知晓,原来这老者竟是先生的老父。他看见郑师妹迎出门来喊爷爷。郑师妹也瞧见了他,红了脸低下头去,半晌轻声道:“任师兄,对不住。”他呆了一呆,旋即苦笑着摇头。他对她道:“你是姑娘家,不怪你。”但他终因此与郑家人熟络起来,也与郑师妹熟络起来。郑老爷子和先生都喜欢他,师母也喜欢他,拿他当自家人一般看待。他也便渐将此处当作了另一个家。他羡慕,亦眷恋,这样完整温暖的家。每每回到自家,那村脚田边的清冷小屋,看着娘孤零零的忙出忙进,他便觉得心中酸涩。可娘不让他帮着忙活,只教他好生念书。他也与娘提过,去将爹找回来。娘久久不语,末了只一声叹。娘的神色透着七分哀三分怨,他便不敢再提。其实他早有感应,即便去找,爹也再不能回来。娘也一定知晓。这个家注定是残了,正如同他的腿。只是这些委屈他从不曾与外人说起。 他跟着先生念书,更与郑老爷子成了忘年交。郑老爷子博学风趣,常带了他一起走访友人。他们把盏相谈,评国事,论天下,喜时笑,怒时骂。他亦为之感染,心潮澎湃。郑老爷子教他,好生念书,长了本事,为百姓谋福。他于是隐约开始觉得,娘让他念书或许是对的,那里亦有一番驰骋天地。他跟郑师妹走得愈发近了,为此虎子着了疯的欺压他。但他已不再理睬。不过是些口舌之快,虚浮的威风,他放眼的,早已是不同的世界。转眼光阴,他已快入乡试。谁知那年竟出了蝗患。乡试停了期。更为严重的,却是被蝗虫卷过的粮田,还有倒卧路边的千里饿殍。家里存粮无几,娘每日抢些榆钱串儿回来和着米熬粥,自己却舍不得喝一口,都先紧着他吃饱。看着娘日渐消瘦的脸虚弱的身,看着娘手上那些为抢榆钱串儿落下的伤疤,他躲在屋里偷偷哭了。他的娘亲,本是多么美丽高贵的女子,却生生被他折磨成了沧桑的村姑农妇。官仓里有赈济粮,可那些狗官偏偏不放。郑老爷子找他,问他愿不愿为乡亲们一起来干件大事。他毫不犹豫地点了头。同伙的有先生,有郑老爷子的朋友,也有些个乡亲,还有他不认识的。他们在县衙放了把火,砸开了官仓的门。白花花的大米流出来,满街抢米的百姓挤成了汹涌的海。然而,却不知何人走露了风声,官府要拿人。娘护着他逃了。他这才知道,原来娘的一双鸳鸯刀舞的这样好,官兵数百拦她不住。娘把当年那块玉牌塞进他怀里,要他去祁山避祸。他终于得偿所愿,却是在这般境地之下。临走前,他冒死去见了郑师妹。郑老爷子与郑先生被抓,师母本就体弱遭此大劫竟没熬过去,师妹家逢横变一双眼哭得红肿。他万般不忍,问道:“你可愿跟我同去?我照顾你一世。”师妹望着他,默默摇头。他苦笑。是了,他这样的瘸子,如今又是逃犯,师妹怎会跟了他去?不想,师妹却拿出个绣荷包递与他道:“我留下照顾咱娘。大哥,我只等你回来。”她一双眸子清澈闪亮,脸上犹挂着泪痕。他怔住了。他看见那绣荷包上一个娟秀的琳字。他知道,那定是她闺名。他一把拥住她,心潮澎湃,一时竟说不出半句话,良久才一字字说道:“我定不负你。”*他到底还是上了祁山,没能像娘和郑老爷子盼的那般好生念书。陆师叔待他极好,真比亲生儿子还亲,其余师叔们待他也好。他终于能学功夫了。他起步太晚,但却是极好的料子,加之勤勉,进长极为神速。转眼数年,他已俨然俊朗的少年侠客,虽然他的右腿依旧是瘸的。陆师叔说他可下山了,他第一件事便是回了家乡。当年那两个贪渎昏吏已迁做了知州参政。他割下他们的头颅一壶酒祭在了郑氏父子坟头。他还揪出了那出卖他们之人,原来却是虎子。他把他也砍了,切瓜般轻而易举。头一回杀人,他手没抖。他只觉得无比痛快,一颗心只拔向豪云山巅。他杀的是两个鱼肉百姓的贪官和一个出卖师长贪图富贵的孬种,他也能行侠仗义了。他找到了娘和琳儿,觅了一处安全住所。娘亲手织了匹布换了一双红烛一坛酒,又打了只山鸡宰了,让他娶琳儿过门。婚夜,他执着琳儿手道:“你放心,我定会出人头地混出点名堂来,做个人人敬重的大侠,不辱没了你跟我。”琳儿只蹙眉而笑,摇头轻叹。但他到底还是去了,一步入江湖。他也使枪,一杆银枪如龙,绝世的风华。他锄强扶弱侠义心肠,渐渐便在江湖上露出头角来。他从不提起“银枪任龙”,却有无数的人将他们同提并论,人们称他作“小银龙”。他再不是当年那个任人欺辱被人讥笑的小瘸子,他是“小银龙”任宇任少侠。太多的百姓拥戴他,太多的奸佞畏惧他,太多的美女垂青他,他真就像绝了当年的“银枪任龙”。他也终于渐渐发现,原来江湖与他幼时所想截然不同,但他想不了那许多,他觉得他是终于做了大侠,他要做的正是这样的大侠,他乐在其中,昏昏噩飘然云端,早已记不得有多久不曾还家。他甚至几乎要将琳儿给忘了。娘飞鸽修书与他,说琳儿产期将至,叫他回去。他收著书信时正和几个同道在汉中挑马匪,待他赶回家,女儿已半月大了。琳儿抱着阿囡等爹爹给起名。他匆匆点了个娉字便又要走。这次却是南下宁州去助围剿蛊降头王的阵。娘不准他去,但他已长大,娘却老了,再拗他不过。他劝娘道:“铲奸佞,除邪魔,这也都是正经的事。”娘冷道:“只这些是正经的,你媳妇闺女便不是正经的了?”他怔一怔,又道:“办完事我便立刻回来。”娘勃然大怒,抡起根门栓便要打他,却被琳儿拦下了。琳儿叹道:“让他去罢,留在家里也是不得安心的。”于是他被娘赶了出去。娘把他的枪砸在他身上,狠狠关了门。他看着关起的家门,惊出一身冷汗。他想,等这一趟事了了,他是真该回家了。*那一战,惨烈非凡。羌苗蛊毒绝世,蛊降头王万人敌,白道义军死伤惨重。众人共议再三,一致举他去寻那名满天下的毒医玄机来助阵,破蛊毒。他义不容辞地去了。然而,玄机却道:“我可助你。但你要替我去大漠寻‘天蒲萝’。”他略怔一怔。太多人踏上寻找“天蒲萝”的路,却一个也没回来,包括他爹。他道:“我腿瘸不便,怎去大漠?大师岂非刁难推搪。”玄机怪笑:“我可先医好你,然后给你十年,若十年内你寻不来‘天蒲萝’便要将那一条好腿也一并自断给我。”他想了想,终还是答应了。为侠义正道,便是刀山火海又如何?毒医之毒,世间至极奇巧,一味蚕髓克了那伤人无数的蛊。蛊降头王悬首寨门,鞭曝血祭,庆功宴上群侠洒泪豪饮。大胜凯旋,他如约欲赴大漠,回祁山辞行。众师叔闻之大惊,纷纷劝阻。他毅然道:“言必信,行必果。我岂可失信于人?”陆师叔叹道:“那你娘、侄媳和小娉儿又怎办?”他呆了一瞬,点头道:“我自当回去与她们说明原委。”陆师叔又是一叹,取出封信递与他道:“你娘有信与你。”他一惊,急忙拆看。信却仅有八个字。莫学你爹,莫做大侠。他愣住了,急忙忙赶回家去。可家却空了。他找不到娘,找不到琳儿,更不见小娉儿踪影。他只在家门前空地上找见一个坟头。坟前墓碑上赫然刻着几个血红大字——故先考任公讳宇大人之墓。女任氏娉儿立。笔划极细,一看便出自幼童之手,字却苍劲,穿石透碑,显是被人抓着手写下。那笔迹,却是他娘的。他彻底呆了,半晌还不了神,只觉那条曾经的瘸腿剧痛钻心,幼年往事浮现,如潮灭顶。忽然,他俯地痛哭。*自那以后,“小银龙”消失了,却有人见个断腿的男人,乘轮椅,浪迹四方,叫卖木雕小人儿。挑货的担是锈了的枪杆,雕小人儿的刀是锋利的枪尖。无人知他名姓,却知他雕的小木人儿拥有举世无双的灵动娇憨。每到一处,他总会问:“客官可见过婆媳母女三人?那个小姑娘长得,跟这小木人儿一般漂亮。”—完—

《七月七》

宣裕元年七月七,残月楼楼主影残月收了名新弟子。那个男孩年不及束发,喜欢穿黑衣,明眸皓齿乖巧听话,却有一个极富张扬野性的名字,叫做小狼。小狼身子细瘦,看起来并不是练武的好料子,他平日里也不爱说话,两个师姐来找他玩笑戏耍,他也只是柔和的笑着。湄笙夫人曾对影残月说:“你素来不随便收徒,今番怎么带了这么个孩子回来?他不适合习武,细胳膊细腿的如何使得动刀剑?还是让他走的好。”影残月但笑不语,非但没把小狼赶走,反而亲手打了一把小弯刀给他。他问小狼:“你无父无母,今日就算作你生辰,可好?”弯刀精致轻巧,正合手,小狼绽出一抹惊喜明媚的笑,用力的点了点头。*宣裕二年七月七,正是被称作秋老虎的时节,格外的炎热。残月楼大弟子桐霖拉着小师弟去后山碧水潭玩水。秋风微醺,秋虫低吟,阳光洒在两个人脸上,晕出一片温润桃红。桐霖跳进碧水潭,清凉潭水将她淡蓝的纱裙浸得透湿,朦胧地显露出少女如玉娇美的轮廓。她扭过头,娇媚笑道:“小色狼,可不许偷看!”小狼惊得满面红霞乱飞,乖乖听话的转过身子去,手却一直不安地拧着衣角。桐霖在潭水包裹中咯咯的笑着,忽然伸手将稚嫩的孩子拉进水里冰凉的潭水惹得小狼浑身一激灵,更觉脸上燥热,他尴尬的叫了一声,“大师姐!”桐霖把个子还不如自己高的师弟揽在怀里,轻声戏哄着,“小狼,师姐喜欢你,你听师姐话,师姐就疼你。”小狼依旧面红耳赤,一双漆黑眸子低垂着,眸光明灭,不知所思。他挣扎了一下,却没有再开口。*宣裕三年七月七,小狼十五岁,行束发之礼。影残月叫他舞一路无字刀,他只弱弱地舞了三招就接不下去,脸涨得紫红,不自在的站在那里,搓着衣角,低着头不敢看人。猛然,当空里一阵凉风起,他吓了一跳,惊恐的抬起头。影残月一杆长剑直逼他心口而来,脸上的表情冰冷如三九寒霜。他浑身颤抖,腿脚也软了,不由自主地瘫倒下去。剑尖在心前半寸微微上转,没入肩窝。殷红血液顺着剑身流淌,滴滴溅落,如红梅绽放。他早已是泪流满面,痛得抽泣不能,他低低地唤着:“师父……”影残月眉尖一抖,抽手回剑将他打横抱起就走。理伤的时候,他忍着痛一声也没哼。他看着影残月刚毅俊酷的脸,唇角不着痕迹的勾勒出一抹甜。影残月叹息,“当初该听你师娘的,不该让你习武。你不似你俩位师姐……”小狼眉目顿时为之一颤,情急伸手抓住影残月衣袖,哀求道:“师父,徒儿会加倍努力的,您别不要我!”影残月拧眉,轻轻拂开他的手,一言不发而去。秋夜,厢房幽暗,少年一双漆漆黑眸,犹如闪耀狼目。*宣裕四年七月七,影残月携夫人湄笙往江南小游,未归。小狼独自一人在后山练刀。熏风微起,白光浮动,他凝气跃出一丈来高,轻灵的在空中翻了个跟斗,弯刀挥出一道弧线。忽然,他整个人一软,没了气一样跌落下来,如一片纸鸢。不远处“啊呀”一声惊叫,一个湖绿身影闪来,将他稳稳抱住,两人一起滚在地上。回神凝眸,他顿时惊得跳了起来。“二师姐,对不起……”他低着头,连连的道歉。“师弟莫急,欲速则不达,练功还要慢慢来。”二师姐勾霜俏脸微微有些红,温柔一笑,爬起身来取过方才情急隔在一边的篮子,拿一个洗净的桃子塞到他手里,道;“吃个水果,歇歇吧。你这么蛮干,小心弄出一身伤病来。”他也红了脸,腼腆的踟蹰着,忽闻一声怒微含怒意的呼喊,扭头,却见大师姐桐霖正气冲冲的瞪着他们,柳眉扬,杏眼瞪。“勾霜,没事儿耍自己的去,缠着小狼作甚?”“师姐说的什么话,师弟又不是你一个人的,凭得我不能关照他?我就喜欢师弟了你能怎样?”影残月与湄笙夫人回来时,小狼浑身血污的倒在树下,气若游丝,不省人事。一旁,两个师姐早就没了气,连血都淌干了。桐霖的长剑正刺在勾霜咽喉,而桐霖的玉枕穴上却插着一枚来历不明的银针,已经乌紫发黑。影残月剑眉紧攥,锐利眸光全都凝在树下半片半黄不绿的叶子上。初秋时节,还没到落叶纷飞的日子,草地上干净齐整,只有这半片叶,弧形的切口干脆利落。影残月抬头,却在繁茂枝叶中捕捉到另外半片,依然随风微动。他微微张了张嘴,终究是没说出一个字来。*宣裕五年七月七,小狼拜入残月楼门下整整五年。一晃五年,如今,他早已长成风华正茂的少年刀客,如玉雕琢的俊逸少年,再不是当年那个细瘦弱小的孩子。从来没人追究一年前的惨案究竟是何人所为,缘何而起。小狼斟满两杯酒,浇在两位师姐坟头。清秀面庞,淡漠得没有一丝表情。他转身,看见师娘素洁高雅的身影,他的手在背后微微攥紧他的刀,依然是五年前师父亲手为他打的小弯刀。“你师父果然没看走眼。”湄笙夫人叹道,“只可惜你入了魔道,却不知悔改。”他薄唇微扬出一抹凄凄笑意,轻声问道:“师娘,你要我如何?”湄笙夫人不语,手中长剑陡起,剑气冲云。他眸光一寒,右手推刀去迎,左手却暗暗一动。一道微微泛蓝的银光直射而出,袭湄笙夫人颈嗓咽喉而去。阴郁笑容在他唇角晕开,他晓得这毒针见血封喉,一年前他就已经试过了。然而,一道强劲掌风扑面而来,正中他面颊,打得他措手不及,一个踉跄摔倒在地上。“孽畜!连师娘你也敢出杀手?还嫌孽造的不够重吗?”他心尖一抖,心虚得抬起头,看见影残月高大威仪的身躯立在眼前。师父面似寒霜,眸中怒火攒动,将截下银针狠狠甩在他眼前。他只觉得周身血液一凉,心也跟着沉下去,他知道,这次师父是真的动怒了。“你走吧,就当我没收过你。”影残月一挥手就要赶他走。他如被天雷电火劈着了一般惊跳起来,连滚带爬的扑过去,浑身颤抖的抱住影残月的腿,嗓音哽咽,“师父!徒儿知错了!您别赶我走!徒儿不能没有师父!”“我已宽容你至此,为何你就是不肯回头?”影残月无奈长叹,眸光染愁,眉心刻恨。“师父!我……我想要师父是我一个人的……我不想别人跟我抢……我……”他泣不成声语无伦次的解释着。影残月心中一片萧瑟,如有秋风扫过,冰冷却又翻江倒海。小狼扬起头,如墨眼眸闪动的全是晶莹光华,他幽怨地仰望着影残月线条刚毅的脸庞,痴痴地说:“我喜欢师父。”蓦的,影残月只觉得血气上涌,脑子里一片惨白。小狼是他带回来的,他一直疼爱这个徒弟,甚至明知是小狼杀了桐霖和勾霜他也依然能够心如止水的将实情压下。然而,只这一句话却彻底扰乱了他的心神。他莫名的恐惧起来,他害怕,怕自己会这么一直乱下去。影残月像被灼伤了一般猛抬起一脚将小狼踹出一丈来远,一闭眼,沉着嗓子吼出一个字:“滚!”心,如碎裂般一阵绞痛抽搐,小狼感觉自己飞起来了,又沉沉的砸在地上,每一寸肌骨筋脉都像被碾碎了一样痛到无法言喻。酸涩的液体不断涌至他嘴里,血腥浓重,吞咽不能。他挣扎着抬起头,视线却被红雾遮盖,模糊不清。血,顺着他的唇流淌,将原本薄薄的两片粉红染成浓烈妖娆的玫瑰色。他忽然模糊的笑起来,匍匐在地,颤抖着伸出手,蘸着殷红的血水,缓慢的写着什么。鲜红如火的字迹因为他的颤抖而歪歪扭扭的,却深深的刻入地面。七月七日,影残……最后那个“月”字,他只写了一半,便再也写不出。他的头垂了下去,唇角,依旧染血含笑。视线瞬间朦胧,影残月恍惚又至当年七月七初见时,那乖巧灵秀的孩子,他甜甜向自己微笑,墨黑的眸子忽闪忽闪光华灼灼。终于,千嗟万叹,有泪滑落面颊。*从此,残月楼影残月,没有再收过徒弟。—完—

《青蛙在唱歌》

“你听过青蛙唱歌吗?”“没。好听?”“好听。我这辈子听过的,最干净的歌声。”他展颜一笑,露出一对虎牙,憨憨的,一点不像个成年人。*手指一疼,叶朗猛抽一口气,甩掉手中的烟头。“看看!看看!烫手了吧!我就说他非给烫着不可!灵魂出窍一样……交钱啦交钱啦!”“蔡姐就是料事如神噢!”“人家心有灵犀嘛……唉唉,下次说什么也跟着蔡姐混了!给你,拿去吧!”“哇……不是吧!蔡姐,你属猪的啊?”“哎?料事如神,跟属猪什么关系啊?”“‘猪’葛亮咯!……搞什么啊!又没拒付赌资你还打我?我警告你啊,凶巴巴的小心头儿踹了你!喂!别以为你是头儿老婆我就不敢告你袭警啊!”…………不远处,一帮弟兄闹翻了天,只差把屋顶掀下来。啧!果然警匪一窝,做警察的也好聚众赌博。叶朗站起来,狠狠踩灭地上的烟头,拍巴掌吼道:“胡闹起来一个二个都这么High!赶紧做事儿!”“头儿啊!都已经结了,要不要这么紧张啊!蔡SIR刚说要增加警员福利——蔡姐可以作证哦,你不好这么快虐待我们吧?”抱怨归抱怨,一群人仍然哗啦啦散下去忙碌,间或有大胆地偷眼抬头,笑得贼奸贼滑。老实干活!叶朗瞪他们一眼,转回自己办公室,拿起那份已然写好的结案报告。死者封青,三十一岁,重型运输直升飞机驾驶员。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被人发现死在自己家卧室里,心脏处有一处刀伤,深十二厘米,鉴定为致死原因。凶器为死者家的菜刀,发现时握在死者手中,刀柄上只有死者一人指纹。鉴定为自杀。死者生前风评甚佳,无精神病史,自杀动机暂不明……叶朗恶狠狠把报告甩回桌上,面对着窗户,又点上一支烟,冷笑。重型运输直升机驾驶员。就这么给老子直升西天了!好嘛。反正,这个灯红酒绿的城市里没有你爱听的青蛙唱歌,你他妈滚到佛祖面前听个饱吧!有种下辈子别回来,投胎作青蛙去好了!狠狠一脚踹在椅子腿上,黑色的转椅立刻吱吱哑哑疯转起来,终于撞在墙上。“喂……不是火气这么大吧,我的叶督察!”叶朗闻声回头,看见女友蔡小包正站在桌前,手里拎着外卖饮料。她把饮料搁在桌上,扑身上前抱住叶朗:“阿青的事我也很难过。我知道你们是哥们,可你这个样子他也不会开心啊。呐,案子已经结了,你们组又刚受了表彰,还是我爸亲自颁的,警察总署副署长亲点的你们组耶,很有面子了,你不要黑着脸搞得大家都不好过嘛。”叶朗皱眉:“不是跟你说过不要总在警署钻来钻去的,你都不用上班的吗?”“哈!”蔡小包撅嘴撒开手,“一点都不关心人家!我三天前就告诉过你,我把老板炒了的嘛!”她把饮料递到叶朗面前,“呐,你最喜欢的炭烧。进财了要请客嘛。”“讹了别人的钱来请人喝饮料,你这一招借花献佛不错哦。”叶朗接过来喝了一口,立刻皱眉捂住了嘴。“怎么了?”“…………好苦……”“不是吧……以后不去这家买好了。”蔡小包拿过咖啡也尝一口,立刻尖叫,“你搞什么啊,这就叫苦?那你自己在家煮出来的就叫砒霜了!人家好心好意买给你喝,不领情直说好了!”叶朗依旧捂着嘴,皱眉,半晌不语。“你再这个样子,小心我到国际金融中心跳楼抗议!逼得自己女朋友跳楼自杀,到时候你这个好督察就该名震天下了。”蔡小包还在抱怨,叶朗却猛地站起身。桌面上的笔筒一阵摇晃,啪啦砸落地面。他随手抓过挂在墙上的外套,一边穿一边往外跑。“喂!到钟点下班了,你又干什么去啊?”身后传来蔡小包追问的声音。“去现场。花皮跟我一下!”“……说好了今天陪我跟爸爸妈妈一起吃晚饭的嘛,你老是放鸽子小心我爸妈不认你这个女婿啊!都结案了还去什么现场,你……”跟上去的花皮听见蔡小包的惨叫,一边开车门一边吐舌头:“头儿,你也该上点心了,不是我八卦,最近小六跟蔡姐打得很火嘛……”“少废话,开车。”叶朗皱着眉,冷冷地吐出一句。自杀动机是什么?你为什么要死……*下车。上楼。戴着手套打开这扇已不知打开过多少次的门。屋里的一切都没有变过,只是人没了。叶朗闭目深吸一口气,睁开眼,一步一步走进去。小狼,到冰箱拿两个鸡蛋给我。比你小不了几岁,用不用在我名字前面加小字啊。嘿,那怎么称呼?叶督察?阿SIR?还是长官啊?去死!搞错没有!人家飞刀你飞鸡蛋啊?别闹!别……乖了乖了……别闹……要糊了……糊了算了,你煎蛋什么时候不糊过?我想……吃别的……面上酸麻,叶朗别过脸去,又皱起眉。早知如此,那天就把你红烩了吃干抹净,死也死在我手里。“头儿!”花皮在叫。叶朗揉了一把眼睛,快步走过去。“哇,看不出来青哥养的宠物都这么与众不同噢。”花皮趴在水缸前面,瞪大眼睛傻笑着扭过头,“头儿,结案之后,这青蛙你拿回去养么?要不然准死啊。”青蛙……叶朗微微眯起眼,看着绿油油的蛙在鹅卵石上懒洋洋地蠕动。那只青蛙,是他专门跑去乡下给阿青抓回来的,抓了他一整天,闹得全身都湿透了,害得阿青笑他,抓贼的抓不住只青蛙。记得有次吵架,还差点被他拎去剁了烧田鸡。青蛙啊青蛙,不知那时候,你有没有唱歌送他一程……叶朗把手伸进缸里,想捞那青蛙上来。青蛙扑腾一蹦,便闪到水缸的另一角落。鹅卵石被踢得一乱,露出一片玻璃缸底。叶朗怔住了。在那片新鲜的缸底上,赫然躺着一个小小的物什,水波下亮闪闪的。原先被鹅卵石遮掩,却是什么也看不见。“哎……青哥干吗想不开呢……航空署的福利不是挺好的么……听说好多人想跑青哥的位置呢,这下好了,空出个肥缺……”花皮摇着脑袋长吁短叹。叶朗顾不上理睬他,一把抓起那个闪亮的小东西。那是一只白金挂坠,衣架的形状,他也有一个,不过是件小衣服,圣诞节时阿青送的,作为那只青蛙的回礼。那时,他瞪了老半天眼,真怀疑阿青那小子脑子进猪油了,捣腾这些小孩子的玩意儿。阿青只是笑,露出两颗虎牙,憨憨的,半点不像个大人。他说,傻瓜,这样你想歇着的时候我就可以撑你了嘛。是了。没了衣架的衣服,要怎么办?叶朗心中一涩,呆呆盯着那挂坠。“头儿,这什么呀?”花皮探过脑袋来,瞧了一会儿,突然叫道:“上面好像有字儿!”叶朗一惊,忙把小衣架凑到光下细看。果然有字。19132177125-41821719-1416-4·3。细细密密一行小字,刻在衣架的横杆上,很工整。什么意思?“头儿?”花皮小心翼翼地喊了一声。叶朗抽出一张便签,边抄那行数字边说:“这案子还不能结。”“哎?为什么?”“这个……可能是密码……”*所有人都说,叶督察简直疯了,每天什么也不做,对着一堆乱七八糟的数字发愣,说在研究什么密码。蔡小包来找他,拼命把他往外拽,叫着:“不吃不睡,想成仙吗?”叶朗人还是坐在桌前不动,写写画画。蔡小包心疼地捧着他的脸,扎手,豆大的泪珠从她眼睛里滚出来:“你要这样到什么时候?”她抱着她心爱的男人,喃喃地说:“你别勉强自己了,谁说这些数字就一定是密码?”“一定是。他不会什么都不对我说就走。”叶朗嗓子已经哑了,一双眼里全是血丝,红得怕人。你到底要对我说什么?你这混蛋为什么不直接来告诉我?你为什么……出事儿了也闷在心里不找我商量……他撑着额头,喉结上下滚动,手中的笔狠狠插在桌面,忽然就有冲出去痛扁某人的冲动。可是,现在打你,你也不会一边笑着东躲西藏一边皱眉叫我别闹了。“FA大街那边新开一家法餐据说很不错啊,要不要去试一下?你有好久没好好陪陪我了……”蔡小包拉着叶朗的胳膊,不死心地摇着。“你别烦我了。”叶朗随手推了蔡小包一下,很轻,无意识一样。蔡小包却猛地后退了两步,呆呆地瞪着叶朗。“你到底想怎样啊?”她喊,“封青已经死了!死了就是死了!你无意义地纠缠在这个案子上他就能活过来了吗?”叶朗抬头,忽然便站了起来,猛地一把抓住蔡小包,狠狠地扬起巴掌。蔡小包吓得尖叫,本能地闭眼。她不敢看,面前这个男人从来没有露出过如此凶悍的表情,那双充血的眼中满是杀气,真好像獠牙狼目,她以为,自己会被撕得粉碎。但那一巴掌最终还是没打下去。“你走。”叶朗颓然垂手,吐出两个字。死了就是死了,真的,无论如何,再也不会活过来。但,至少要死的清楚明白。蔡小包走了。第二天,上面下了意思,让叶朗自己放自己长假,回家修整。大家都说叶朗傻了,蔡小姐是蔡SIR的千金,长得又漂亮,钓住了就是一个升字,干吗要跟自己过不去?组里的弟兄每天轮流给叶朗打电话。“头儿,你别跟蔡姐闹啦,蔡姐也是紧张你嘛。”“头儿,弟兄们闲得慌啦,你不回来谁带我们?”“头儿,小六那没种的竟然蹭着蔡姐出去玩了!头儿你别气,他敢动蔡姐一根头发弟兄们把他踩成地毯!”“头儿啊,你也回个话呀,别总录音留言啊,我们都想你了……”叶朗倒在沙发上,抬起一只手,盖住自己的眼睛。他其实不是和蔡小包怄气,他是气自己,没用,没用到简直可以直接去死。他竟然连阿青要和他说什么都弄不明白。后来蔡小包也给他打电话。“你真的爱过我吗?”电话里蔡小包的声音听来很忧伤,带着软软的哭腔。叶朗模糊地笑。那时候,全警署的人都知道,蔡SIR的千金在倒追他。他问阿青,有女人追我,答应不答应啊?阿青一气儿地笑,哪个女人这么没眼光?瞧上你这白眼狼。说谁白眼狼呢?好好好……你不是白眼狼,你是大尾巴狼……他于是有些怨怒,说真的呢。阿青只是怔了一怔,便淡淡地说,你喜欢就接受啊,为何要问我了?然后,蔡小包就成了他的女友。他第一次带蔡小包去见阿青的时候,一路上都在想,想阿青会怎样说,至少也要给点反应意思意思吧。可是,阿青没有。他一直都是微笑的,眯着眼睛说,好啊,挺可爱的嘛,结婚抱儿子的时候要请我吃糖。真他妈比哥们还哥们……蔡小包还在说。叶朗随手打开电视,把音量调到最大,望着乱七八糟的画面发呆。他心烦时就开着电视,随便打一个台,也不看,只是望着屏幕发呆。有次对着幼教节目发呆半小时,被阿青取笑得死去活来。乖小狼,跟哥哥一起念,1是A,2是B……那小子笑得满地打滚的模样,到现在他都记得一清二楚。1是A,2是B……叶朗猛地坐起来,或许……或许那组数字代表的是……字母?他拼了整整一天一夜,寻找有意义的单词。19-S、13-M、21-U、7-G、7-G、12-L、5-E4-D、18-R、21-U、7-G、19-S1-A、4-D、1-A、6-F4-D、3-C叶朗觉得自己在忍不住地颤抖。SMUGGLE。DRUGS。航空署专用的重型运输直升机,只出指派任务,拥有特派免检权,甚至有时候,连阿青自己都不会知道,上面要他运的是什么东西。所以……是谁在利用阿青的直升机航线走私毒品?ADAF-DC代表什么?后两组数字到底什么意思?他抓起电话,想打去警署,拨号到一半,却又挂了。航空署的重型直升机不是能随便调用的,什么人能这样做?至少,绝不是小人物。这个风声,不能露了。他甚至后悔,连存在密码这样的事情,也不该透露出去。这个案子,他早该结了。叶朗回警署了。他交了结案报告,领回了阿青的遗物,把那只青蛙也连缸搬回了家。蔡SIR很高兴,专程电话他,叫他好好干,还说,什么时候一家人一起吃个饭。蔡小包还在和他赌气,一直都没像从前那样跑来警署窜门子。花皮说:“头儿,蔡SIR那意思还不明显么?都‘一家人’了,你赶紧哄哄蔡姐去啊!”叶朗笑:“怎么哄?”小六插嘴:“带去吃好的啊。蔡姐上次不说想吃法餐?”“去你的!瞧你那没品位的主意!”花皮白眼,“头儿,你还不赶紧买婚戒求婚去呀!定制婚戒,可以在内圈刻字的吧?Bonnia·C Love u forever!蔡姐准给美疯了!”叶朗眯眼瞧着花皮手舞足蹈,忽然一拳捶在花皮肩上。“臭小子!”花皮一边揉着肩,一边龇牙咧嘴望着头儿大步而去的背影傻笑,自鸣得意。他自然不晓得叶朗为何给他一拳,大概还以为,自己的妙计很讨喜。但是,叶朗知道。一路飙车回家,差点三次跑错道。是缩写!最后两组数字代表的一定是缩写!ADAF是什么?DC又是什么?D·C……红灯了,他猛地一个急刹车,僵在当场。或许,1416并不是ADAF,14是N,16是P,NP就是NATION POLICE……小包的英文名缩写,是B·C,而蔡SIR是……川流不息的都市街道上,叶朗兀自趴在方向盘上大笑。“先生,您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吗?这里不可以停车。”混乱的喇叭声尖锐刺耳,过来查看的交通警敲着车门。叶朗狠狠揉了揉眼睛,摇下车门对交警笑了笑,“不好意思,刚接了个急电。我现在要改道。”说着亮了亮警官证。重新上道后,他给蔡小包打了个电话。“小包,是我,还在生气?好了好了……别气啦……你上次不是说,想去FA的法餐?嗯?哪有,是真的,我来认罪啊,总之是我错,你就……原谅我嘛……嗯,我订了座,周末晚上,乖,到时候我去接你,我……还有东西要送给你。”然后他便去了全城最有名的珠宝店,订了一对婚戒。他说:“我想在这枚女款的上面刻我女朋友的名字,Bonnia·C。”店员小姐问:“先生还要写别的吗?”叶朗淡淡的笑着:“不用了。”回到家后,他没有开灯。他在黑暗中取出以遗物名义领回来的小衣架,又把挂在脖子上的小衣服取下来,串成一串,呆呆的捏在手里。屋里很黑,很静。忽然,沉寂黑暗中便传来一声清脆的蛙鸣。他浑身一颤,从柜子里取出一个盒子,把链子小心翼翼放进去,合上盖,终于,捂住脸,嘶声痛哭。 “下面插播一则最新消息:“今日午时,特区总署刑事侦缉部总长叶朗于结婚十周年庆的筵席上忽然拔枪,将其岳父——警务处副处长蔡德维枪杀,蔡德维身中十数枪当场身亡。“叶朗之妻叶蔡小包受到严重惊吓,疑患创后解离性记忆障碍,已送医看护治疗。现场没有其他人员伤亡。“目前,全区已调配最佳警力追捕凶犯。据有关人士透露,近年来几起警界高官离奇遇害悬案均疑似与叶朗相关。具体情况正在调查侦破中。” “特区警方今日宣布,之前警官枪杀案之凶犯叶朗被确认已自杀身亡。“刑侦部警员于一处乡野稻田外公墓中的无名墓碑前发现叶朗遗体,经鉴定为饮弹自尽。“警方声称,经详细调查于附近找到叶朗名下宅邸一座,从中搜出大量相关物证,证明叶朗正是近年来屡屡枪杀警界政要之凶手。“另有匿名公众向媒体举报,包括警务处副处长蔡德维在内,近年来被枪杀之警界高官均涉嫌经济问题,疑似利用职务之便运输贩卖毒品中饱私囊,但有关详情警方拒绝透露。” “据悉,今日凌晨,前特区总署刑事侦缉部总长叶朗之遗孀叶蔡小包于家中自杀身亡。叶氏夫妇身后并无儿女,有律师出面公示遗书,称其家财将全部捐做公益……”—完—

《山有邪,狐之女》

南宋咸淳三年,蒙古大汗忽必烈着麾下大元帅阿术围攻襄阳,次年,便将襄阳城围得水泄不通,欲以铁桶之阵绝其粮草应援,迫使襄阳城破。襄阳事态,迫在眉睫。襄阳城外三百里,有山名武当。山中有二妖,一名妹狐,一名避邪。妹狐乃狐仙,蜂腰莲足,轻舞间身姿曼妙,柳眉杏目,顾盼间百虹流转,巧笑盈盈,神迷间夺人心魄;避邪自西海来,天赋异禀,能医百病解百毒,然面有斑纹,头有双角,鹿身人首,貌甚狰狞。世人以貌取之,言狐女吉,山邪凶。二妖谓之笑谈。八月,酷热难当。避邪妹狐往山涧嬉水,见一少年匍倒水畔,胸襟染血,双眸紧闭,不醒人事。妹狐央避邪救之。片刻,少年醒转,自言姓岳名铮,乃宋军将领,为解襄阳之围,往刺忽必烈,不想事败,逃难至此。正当时,蒙古追兵至。避邪令妹狐携岳铮先行,孤身断后。蒙军见避邪人首鹿身,无不畏惧,纷纷下拜,躬身趋而退。后忽必烈汗闻讯,亲往寻之。邪避而不见。忽必烈久寻未果,失望而归。岳铮急欲下山死战。妹狐爱其英俊,不忍送死,请助于邪。避邪许,谓铮云:“蒙古兵骁勇,单枪匹马,何敌?将军英武,安效匹夫之勇?”铮善之,咨以对策。邪曰:“山之巅有玄铁,神石也,剑之,可兴国安邦。”铮大喜,遂开山取石,煅铸神兵。妹狐终日为伴,铮感念其恩,取为妻,举案齐眉,恩爱有佳。转眼五载,神剑开炉,剑光冲于星斗,七日方绝。以之劈山,山石崩于一瞬,飞瀑逆流,轰鸣彻天,剑风疾利,吹而草叶尽碎,方圆百里,飞禽走兽,望之生畏,魑魅魍魉,闻之胆寒。铮抱剑仰笑,往告避邪。邪凝眉,埋首不语。妹狐问之,邪苦笑,曰:“我本至西海来。”妹狐不解。邪又言:“我有阿姐,讳豁埃马兰勒,乃白色巨鹿。姐命至此,日久远已。”妹狐再问,邪不答。妹狐无奈,告知于夫。铮闻之大惊,拔剑出鞘,欲杀避邪。妹狐惊骇,三问其故。岳铮道:“豁埃马兰勒,蒙古名,白色鹿也,蒙人奉为先祖神明。国难当头,鞑子妖邪岂能不杀?”妹狐大怒,言:“昔将军落魄,得避邪顶力,方脱难于山林,今欲恩将仇报邪?天理安容?欲斩避邪,先斩妾何如?”言毕仰首怒视,目光炯炯,毫无畏惧之色。铮万般无奈,孑身下山,往襄阳助阵。时值咸淳九年,襄阳城困五载余,军民顿乏,苦不堪言。岳铮仗剑开道,突围入城,与守将吕文焕议,率敢死之士二十人,乘夜杀入蒙古大营,欲取忽必烈首级。岳铮神剑在手,所向披靡,浴血直前,无人堪敌,直驱忽必烈幄帐。忽必烈拔刀相迎,大战,不料兵器折损,眼看不敌。正危及,却见白光一耀,岳铮猛然目盲,立失先机。忽必烈当下扬手,抽剔骨尖刀,直没岳铮心脉。岳铮双目眦裂,却见避邪立于面前,凄愁揽眉,似哀思无限。铮仰天大笑:“救我者汝,亡我者亦汝,善,无亏欠矣。”言方毕,呕心血而亡。忽必烈得见避邪,大喜,三拜而贡奉。避邪道:“姐命奉剑可汗。剑乃天地至灵,保可汗十载无虞。十载后,还剑天地,切记切记。”忽必烈再三应诺,又请避邪护国。避邪摇头流泪道:“谋害挚友,罪孽深重,无颜以归。遂再奉一宝,望助可汗平定四海,一成大统,勿使百姓凄苦流离。”言罢以身试剑,神剑穿心,碧血四溅。忽必烈悲痛倒地,伏尸恸哭。哭毕拔剑,见邪之心串于剑身,食之。而后,厚葬避邪,尊神剑名为避邪,以示祭奠。十年一月,襄阳城破,又三年,宋恭帝率百官降于临安,南宋灭,大元立。汗亲躬拜祭避邪,请剑入祠,享万世供奉。元至元十七年冬,值十年期。避邪剑呜咽轰鸣于祠堂之上,声传三百里,七日七夜不绝。忽必烈心惊,欲还剑武当。平章政事阿合马阻之,曰:“剑乃佑国神器,不可失,大汗当随身佩之。”忽必烈善之,佩剑。剑光遂黯,再无鸣叫。十八年正月,察必皇后薨,忽必烈悲痛,疑为天谴,遂起还剑之心。阿合马又阻。十九年,阿合马为太人矫诏以铜锤击毙。二十年,弘吉剌氏南必封后。后妖娆,其美可倾天下,手腕强硬,大权在握,挟可汗而令天下,大臣欲见君主不得,每有奏事,必先告知于后而后通传。二十二年,真金皇太子薨。一时流言四起,言南必皇后乃山中妖狐,诛谋太子。三十一年,忽必烈汗崩,后不知所终,避邪祠一夜乌有,神剑销声匿迹。又数年,有旅人夜行于武当,见一胜雪白狐起舞碑前,其姿翩翩,曼妙哀怨。碑前有剑,灵光耀目,剑气冲天。旅人受惊,忙折返下山,邀人同往观之,未果,数寻之而不遇。后自疑为幻像,概因劳顿,渐淡忘。—完—

《葬竹》

正是早春,乍暖还寒,冷嗖嗖的大风吹起,刮得人面颊如有刀割。蜀南竹海,放眼望去一片茫茫,郁郁葱葱。风过竹林,声声鸣响,只把那天涯歌子,唱得婉转凄凉。素非文怀里抱着个黑布包裹,步伐轻灵地入了竹林。他得赶回宁州的家中去,带他两岁大的幼子和身怀六甲的妻搬去一处偏远安宁的地方。江湖险恶,他早厌倦了杀戮与打斗,不想再过终日被人追杀的日子。刚淅淅沥沥下了好一阵雪雨,地里湿湿的,留下深深浅浅一串足印。“大哥哥,你要不要来看看我种的花?”一声脆嫩童音响起。素非文微微低头,见是个穿白袄子的小姑娘,十岁左右,只总了两个羊角,一摇一晃的,鲜灵儿又可爱,雪白的袄子秀工精细,印着白黑纹,倒有几分像是虎斑。他甫一低头,小姑娘反而吓了一跳,“呀”得叫了一声,大眼睛闪呼着,亮晶晶的:“我还以为是个哥哥,原来是个姐姐?”素非文不禁好笑:“是叔叔,不是哥哥,更不是姐姐。”小姑娘偏着脑袋,依旧是拿一双水晶眸子好奇地打量他,然后甜甜一笑,“就是哥哥!还是个漂亮哥哥!哥哥比那些姐姐长得还好看呢!漂亮哥哥,你来看看我种的花呀!”花?素非文一怔,这大风寒天雨雪冻地的初春日子,就有花儿先绽出头角么?他虽有些好奇,依然摇头道:“叔叔在赶路,不能耽搁。”小姑娘瘪了瘪嘴:“漂亮哥哥,你来看看我种的花吧。我一个人在这里没人来看,花儿都要死掉了。”眼看她一双水汪汪的眸子就要滚出泪珠子来。素非文不禁有些心疼。这孩子实在可爱可怜得紧,让他想起在家的妻子。逸儿打小也是这般惹人怜爱,不知她现在独自一人挺着肚子还要照顾幼子苦不苦,是不是夜里做了恶梦又要偷偷抹泪。他实在不能在路上耽搁,务必赶紧回家去。素非文于是又摇头。“小妹妹,叔叔真的不能陪你玩。叔叔的娘子还在等着叔叔回去。叔叔家还有个小弟弟要照顾,而且还有个小妹妹马上就要出生呢!”他从怀里掏出个油纸包,打开来是一大包香喷喷的桂花糯米糕,“这个给你吃吧,你自己乖乖玩,早些回家去。”小姑娘立时好奇,“还没出生,哥哥怎就知道会是个小妹妹?”“啊……我想应该是吧!”素非文不由有些痴了。他一直想要个女儿,一个如逸儿般温婉明媚的女儿。“哥哥的娘子姐姐好看么?有哥哥好看么?”“好看,比我要好看一千倍一万倍!” 素非文舒眉一笑,温情脉脉。他的逸儿,如玉龙雪山上圣洁冰晶般的女子,南派宁门圣女,却心甘情愿委身于他,做个荆钗布裙的村姑。江湖中,人人都羡他娶了个如花似玉的美娇娘,人人都怒他埋没了一代圣女的倾城芳华。怪只怪他不是名动天下的大侠,偏偏得了艳惊四海的美女,于是,成了众矢之的。然而,或许是天公错爱,这令天下人眼红的珍宝,他素非文竟得了不止一样。小姑娘璀璨扬起唇角,抓过他手中的桂花糯米糕,“有这么好看的爹爹和娘亲,那漂亮哥哥家的小弟弟小妹妹长大了不是比神仙还漂亮么?漂亮哥哥,前头岔口那儿左面过去就是我家的花圃,你一会儿一定去看看呀!若是你去看看,我的花儿也会长得更漂亮啦!”话音未落,她已像小鹿一般蹦蹦跳跳地又蹿进竹林子里去。竹间风间,铃铃歌谣飘荡。“青竹呀青竹节节高,竹林的雀儿呀你别闹,看我穿上那小花袄,盼着我的小哥哥过竹桥。”女童稚嫩的声音在空中萦绕不绝。这歌子好生熟悉。素非文不由自主微笑起来。记得儿时,逸儿最爱这首歌。那时,师父带他去山里练功,每日回来的时候总可以瞧见逸儿坐在竹桥边等着自己,唱的,正是这小小村谣。素非文看着小姑娘鲜活的背影消失在一片茫茫竹海中,不由动容莞尔。这样可爱伶俐的小姑娘,她养的花儿一定也是娇艳绝尘的,所以才能在这样的早春寒日迎风而放吧。他忽然惊觉自己思绪飘得远了,又笑着摇了摇头,继续大步向前赶路,只须穿过这竹海再走上小半日便是宁州地界,那时,他便可与妻儿团聚了。*又行不远,前面果然是一道岔口,一左一右,素非文不由自主便想起那小姑娘的话来。这竹海,他快有半年未曾来过了。不知是谁家几时,竟在此种了花草圈了花圃。傲寒于竹海之中的奇花,有足够的吸引力勾住素非文的好奇。往左,只要多赶上一炷香的路程,凭自己轻功也不会耽搁了回家的日子。拿定主意往左,只行了不到半盏茶的功夫,忽闻一阵风紧。素非文眼中光华一凛,当下提气闪身跃上半空,足尖一点,却在一支细竹上稳稳落脚。流星铁锤擦身而过,扫在前面一排竹上,青竹吱呀呻吟,拦腰而折。“好轻功!”霎时,一阵大笑扬起。“都道素非文是个中看不中用的草包,江湖讹传果然信不得!”又一阵劲风闪过,眼前出现的是个身着驼绒皮袄的大汉,黑方脸,胡茬粗乱,与素非文的瘦削俊逸正好相反。素非文心底一沉,面上却冷冷笑道:“素某不记得与黑风谷主有什么交情。还是说谷主也想与素某手中剑攀攀交情?”“干将宝剑,天下无双,谁不想要?”黑风道,“小子,你一路遇上几个抢剑的了?”素非文看了黑风一眼,叹道:“加上谷主七十有八。”干将宝剑名动天下,人人争抢,偏又被他得了去。似玉娇妻,无双神剑,老天爷莫不是真对他宠爱有加?黑风面相狰狞:“素非文,只怪你风头太盛,凭什么好处都让你占了去?今儿只是有人与你抢剑,明儿指不定还有人跟你抢老婆呢!”青色寒光一闪,素非文早已抖落手中黑布,长剑出鞘,直取黑风心窝。“嘿!急了?”黑风手中流星锤耍得滴溜溜直转,满脸淫邪,“谁不知道你老婆与那姓薛的郎中不清不楚。要我说也怪不得人家,瞅瞅你这张玉脸,薛无风比你像男人。要不,你干脆带着干将跟了爷得了?”“狗嘴里吐不出象牙!”素非文怒道,“逸儿的事,还轮不到你们这些腌臜泼皮说长道短!薛大神医是我义兄,他的为人又岂是你们这种鼠辈能妄加议论的?!”干将宝剑散发着清寒之气,划破长空,剑气凌厉,直把黑风一双流星锤逼退三尺。黑风闷哼一声,舞动流星铁锤又欺身上来。素非文一柄长剑翻飞,风过无痕剑无影,剑气却密若金钟,半分空隙也不留给敌手。黑风流星锤使得顺当当却找不到入口,近不得素非文身前半步。你来我往约摸五十余招,素非文面不改色只守不攻,黑风却已是气喘吁吁,手脚略有虚浮。黑风脸上渐渐酱紫泛青,恼恨大吼一声甩了流星锤,一双肉掌直朝素非文劈去。掌风剑气相撞。素非文眼中瞬间闪过一道寒光,剑却滞在黑风咽喉前半寸,没有再刺下去。黑风黑脸陡然一白,手掌顿在半空,魁硕身形顷刻委顿,只留“咚”的一声闷响。方才还气势汹汹的生猛大汉,眨眼竟已不声不响,死在地上。“毒门中人从不使剑弄刀,也来抢干将宝剑?”素非文收势淡淡开口。黑风后颈玉枕穴上,一个细小针眼正缓缓流淌着黑色脓血,一丝腥气在空气中浅浅弥漫。竹海上空掠过好一阵嘻嘻哈哈的怪笑,阴惨惨令人毛骨悚然。“好眼力!一眼就瞧出我来路。可惜你也忒不近人情了,你怎么不说我好心救你呢?”素非文冷言道:“毒门娄青离,你这人间无常几时做过救人的好事儿?”凭空里又是一声笑。“既然素大侠如此了解我为人,怎么就不知我生性喜欢凑热闹?我毒门虽然不使刀剑,抢个宝贝回去供奉着总也脸上有光吧。江湖中人人垂涎的宝剑,我为何不要?”“大侠?”素非文嘲弄扬唇,“素某何德何能,当不起这个侠字。”“咦?你们正派中人不是都喜欢被人喊‘大侠’吗?”“素某早就无门无派了。”“果然爽快!”一道蓝影跳将出来,闪至素非文眼前。“我喜欢你个性,反正你也要引退江湖,不如将干将送我,你我还能做个朋友。”“谁要与你这杀人不眨眼的邪人作朋友。”素非文嗤笑,“娄青离,你与我薛大哥是死对头,怎得却跑来跟我套近乎?”娄青离笑得愈发邪妄:“素非文,你与我作对,就不怕我给你下毒?没有薛大神医守着,我可是能让你下一秒就一命呜呼得神不知鬼不觉!”他话音尚未落地,忽得,又有一个声音朗朗而起:“你若敢动素贤弟一根头发,别说薛大神医饶不了你,我方余也第一个要找你算账!”这声音竟似有凛然正气无限,慷慨激昂万分!素非文抬眼去看,见斜刺里杀出个白缎衣衫的剑客,衣冠楚楚,风雅非凡,手持一对飞廉剑,与娄青离那古怪邪气的打扮正成鲜明对比。方余,江南五剑飞剑派掌门。素非文暗暗冷笑,原来自己是这么有头脸的,招来的全是名震四方的大人物。“素贤弟,”方余笑着靠上前来,“听闻贤弟要搬家,愚兄特赶来相邀。眼下世道不甚太平,贤弟不如带弟妹来愚兄庄中小住,由兄亲力为贤弟安排个幽静舒适又周全的好住处,不知贤弟意下如何?”“不劳方掌门费心。”素非文不动声色的推开方余,“我与逸儿懒散惯了,不敢叨扰贵府。”听素非文这么说,娄青离顿时笑得乱颤:“素非文呀素非文!你亏就亏在太不知变通,直来直去搞得南北两派正邪两道统统都不容你!不过也好,这种两面三刀的伪君子,你就算强拧着与他交道也是要吃亏的。”方余闻言大怒:“你这魔道妖人!说谁是伪君子?”娄青离抿嘴笑道:“这里除了他我你还有第三人么?我显然不是在说他更不是在说我自己呀!”“呸!”方余啐了一口,面色赤红,一对飞廉剑应声而出要向娄青离袭去。娄青离却嘻笑着凌空一跃,如惊鸿入云,眨眼就没了踪影,只剩余音萦绕:“素非文,其实我也不是那么想要你的干将宝剑。这里气味不好闻,我先走一步。你自求多福吧,那急了就跳墙乱咬人的野狗可怕,却厉害不过迷人心智的花!”“这嘴碎的妖人!”方余恨得直跺脚,转身却又拦住素非文去路,无论如何也要与他同行。素非文微微皱眉。比起方余,他倒觉得娄青离来得痛快些。只不过……这娄青离却真是奇怪得紧。此处竹海幽深,淡淡飘散着清甜花香,正是沁人心脾,他怎么反说不好闻?“素非文!”方余终于耐性磨尽,咬牙切齿道:“你别给脸不要脸!”“承蒙方掌门错爱,这脸非文只怕要不起。”素非文甩手就走。若论功夫他知自己必然胜不了方余,然而他生就一副傲骨,断然不肯低这个头。方余折了面子,恼羞成怒正要冲将上来。忽然,有脆生生的童音响起。“漂亮哥哥!你可来了!快过来!我带你去看我的花儿呀!”那白袄白裙的小姑娘不知几时竟冲着两人跑过来,一张嫩粉小脸,笑容甜得如花般腻人。她欢快地笑着,跑着,小手里攥着个纯白的花环,又蹦又跳地冲素非文招手,素非文心中陡然一紧,疾呼:“别过来!”然而方余早已一跃而起,闪身欺近小姑娘身前,只一伸手便抓鸟雀儿一般将她掳在手中。“素非文,你若想要这小丫头活命就交出干将宝剑!”“你先放了孩子!”素非文眉头深锁,修长的手指紧扣剑柄,因用力而泛着青白。诺大的竹海,风声凄厉,小姑娘相片纸画般被方余拎在手里,早已放声大哭。她越哭越凶,泪珠儿不断滑落面颊,连气儿也喘不上来,小脸小鼻子涨得紫红。方余被她哭得心烦意乱,凶神恶煞地大吼:“再哭!老子真杀了你!”说罢举剑便在她身上一刺。小姑娘一声凄厉惨呼,顿时便再没了声音。素非文只见她耷拉着小脑袋,小手一松,那只色泽鲜亮的花环便无声无息坠落地面。鲜红的血在她雪白的袄子上晕染出大片大片殷红,宛如盛绽的曼荼罗般浓烈。血注如溪蜿蜒,顺着女童纤细的手臂往下流淌,滴滴溅落在花环上,瞬间更显妖异凄凉。素非文惊呆了,看着小姑娘摇摇晃晃的身子,半天无法作出反应。方余也愣了。他一松手,小姑娘便如落叶般飘落地面,倒在一滩血泊中,再也没有那宛如天籁的铃铃笑声。死了……?竟然就这样死了……?就在刚才,这个可爱的孩子还笑得那么甜,一直嚷嚷着要带他去看花儿——小姑娘天真烂漫的笑颜从眼前飞速闪过,怒火在素非文心中燃烧蔓延窜起,瞬间燃着了他的眼。“方余!你这个衣冠禽兽!你怎么下得了手!”干将宝剑悲鸣冲天,欲饮其血以平怒波狂澜!方余大为震惊,却百口莫辩,不得不举剑相迎。然而,他却在再次举剑时全身瘫软得跪了下去,像只踩翻了油瓶的老鼠,素非文只一剑便穿透了他的胸膛,他竟无半点还手之力。素非文看着方余逐渐变得紫黑色的脸,冷汗渐渐从额角渗了出来。剑上的血是黑色的,杀了方余的不是他,只怕是娄青离。想来那娄青离定是在走前就已不动声色给方余下了毒。如此看来,他自己也是在阎王殿前遛了一。娄青离没有对他下手,他不知该不该庆幸。素非文抹了抹额前汗水,将宝剑擦拭干净,踏过方余的尸体抱起血泊中的小姑娘。小姑娘气若游丝,似乎尚存一息。“没关系的,叔叔的义兄是神医!他是天底下最厉害的大夫!他一定能医好你!”素非文觉得鼻子有些酸。或许,他应该告诉她,那一边不一定很可怕,过奈何桥的时候喝一大碗热腾腾的汤,就什么苦也不记得了。“花……我的花……”小姑娘微弱地呻吟着,吐出几个含糊不清的字眼。素非文眼中光华猛地一颤,忽然便抱着小姑娘狂奔起来,足下生风,几乎欲飞。这孩子,直到最后还惦念着她的花儿。他得带她去,回她的花圃,让她在花团锦簇中安静的离开。*眼前一片圣洁的纯白,放眼望去仿佛来自另一个世界。每一朵花都在风中微微颤抖着,却依旧那么鲜活,生动又明丽。只在第一眼,素非文便想起了他的逸儿。逸儿也爱穿白衣。这花就像逸儿一样,美得难以言喻,叫他不忍将视线挪开。空气中弥漫着浓郁芳香。素非文想将小姑娘放下来,却不防足下踉跄,跌倒下去,只能无力坠入一片纯白芳华。扑鼻而来的花香,竟令他头晕眼花,几乎窒息。素非文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虽然他的武功在江湖上排不进前十位,但他的轻功从来无人可敌,怎么如今竟狼狈到要这样跌倒的地步?他有些头晕脑胀的想要爬起来,然而,身体却已与意识抽离了般,半点动弹不得。“你站不起来了。”甜美的声音,飘忽入耳。“情花会让你死于最美好的幻觉。”情花?原来,这一片烂漫的白,就是传说中甜腻非常却剧毒无比的情花?素非文心头一震,忽然想起娄青离去时的话:最厉害的还是迷人心智的花……无怪整日与毒为伍的娄青离也要逃之夭夭。原来他早就嗅出了空气中不寻常的清甜之气。他甚至,还向自己提了个醒儿,可惜,自己笨拙,竟没能参透其中玄机。脑海中浮现的是逸儿温柔如水的笑靥。情花情花,世间最情深似海的花,亦是天下最登峰造极的毒!素非文忽然奋力挣扎起来。他不怕死,他却不甘就这样死去。他放不下。人死心灭,最可怜的,是他留在世间的妻儿。然而,只在想起逸儿的那一瞬间,素非文就已明白。他断然逃不出这张情毒织就的网。情花之毒,在情不在花,情愈深,毒愈深,唯独无情无欲之人方能逃出生天。爱之深,情之至,就算万劫不复也无法磨灭,只有任凭情毒蚕食,一寸一寸,噬心灼骨。素非文虚弱地侧过脸。他看见小姑娘蹲在他面前,缎白小袄上的虎斑分外清晰,似有灵光异动。只是他已看不清她脸上的表情,不知她还是不是那样灿烂绚丽地笑着。然而,他却无法怪她。纵使她用纯真美好的外表欺骗了他。他只是觉得悲哀,为自己,更为了这个不过十岁的孩子。她不懂情,可她却懂得用情杀人。“桂花糕好吃么?”素非文不由唇角微扬。小姑娘微微一愣,继而点点头:“你是个好人,但我不能让你活。你是个江湖孤萍,没有同党,更无靠山,却偏偏怀璧其罪。想夺你至宝的人太多,见不得你好只想看你惨死得更多。你的义兄远水难救近渴,纵然能救你一人,又如何救天下人。可我若是让你活,我的全家,便要没命了。”她眼中流淌出赤诚,嗓音稚嫩,所言所语却全然不似孩童。素非文模糊一笑,将手中干将宝剑推出。“我早说我不要这‘至宝’无妨,只是不愿利刃落入恶人之手。但我既然技不如人,没有能耐守住这宝剑,谁若爱要,只管拿去!”小姑娘却歪过脑袋来,看着他。“大哥哥,你的‘至宝’,原只是这把剑么?”素非文闻言一怔,猛地激烈挣扎起来。是了。怎么是这把剑呢?他的“至宝”,明明仍在家中等他。可惜,他怕是再也没有命能回去了……素非文从没有这般后悔过。一路走来,他逃过了整整八十劫,却终于没能躲过这一刻,都道是九九归一,无奈天不要他逃出,不要他入那平静安宁的隐世。可他还想要抱着儿子陪着逸儿,一家和乐地等着他期盼中的小女儿降临人间;还想为家人遮风避雨,不叫逸儿为他担惊受怕,吃苦受累;还想教一双儿女读书认字习武,带着他们游遍山河……他这一生,明明还未好好活,竟已要死了。浓烈的不甘搅着沉重浇注而下,几乎将他冻结。素非文无声地大笑起来。他最后一次挣扎着,住回家的方向,艰难地伸出手,祈求能够抓住缥缈的希望。他似乎真的抓住了。熟悉的温润触感就融化在他的掌心里。他抬起已沉重如铅的头,能看见爱妻美丽的面庞。那一双眼,温柔似水,笑着,没有丝毫责备。素非文骤然松懈下来,无力地长出一口气。风卷起花瓣纷飞,飘散了他满身满脸。那些永远不能实现的奢望尽数化成最真实的幻觉,包围着他,将他湮没,将他吞噬,将他永远带入黑暗沉眠的深渊。最后的时刻,俊秀的面庞依然有落寞凄凉的微笑。可即便是笑着,又如何?情花有情,情幻生死。*孩子在床榻上睡得香甜。美丽的女子正坐在床边缝补衣裳,眸光聚散不定,终于飘忽着落在墙上灯火投下的影子里。在那里,仍然端端挂着独一无二的莫邪宝剑,紫光隐隐,似有无限孤寂。他此时也该回了吧,怎么还不见人影呢?女子几度望眼欲穿,秀眉揽愁,辗转长叹。一晃小半年,她日日夜夜守望,心心念念期盼,只求他平安归来。她不要什么江湖虚名,也不要什么荣华富贵,只要她深爱的男人在身边,他耕田,她织布,看着他们的孩子一天天长大成人,平平淡淡也是幸福美满。小屋有些昏暗,看不太清了,她小心翼翼掌上灯火,又点了灯笼挂出屋外去。天色暗了,她怕他回来,看不清门前的路。寒风迎面扑来,门前小路在黑暗中蜿蜒,不知伸向何方,有多遥远。她望着那小路消失的尽头,就如同她每日所做的那样,屏息长叹。犹忆儿时,她也是这样,在那青翠竹桥边等啊等啊,打扮得漂漂亮亮明丽如蝶。可那时,她是笑着的,她笑着唱那些好听的歌谣。因为她知道,每当夕阳西下的时候,总能在余辉中看见他拖着修长的影子向她走来,清俊的脸庞,同她一样兴高采烈。然而现在……面上猛然一酸,她慌忙捂住了口鼻。夜幕寂静得可怕,孩子在榻上不安得哼哼了起来。她有些颤抖地转回屋内,轻拍着儿子的肩膀,待他重新睡踏实了,才又拾起针线。忽然,指尖一痛,血珠立刻涌了出来。她心神不宁地吮去血渍,一片苦涩。“娘……”榻上的孩子醒了,揉着惺忪睡眼,含含糊糊问道;“爹爹回来了么?”女子放下手中的针线活,抱起幼小的儿子,轻拍着哄他:“爹爹在路上呢,就快回来了。”小男孩儿趴在娘亲怀里,柔软的小脸磨蹭着,“我刚才梦见爹回来了,爹说我是兄长,要我快快长大,照顾娘亲和妹妹!”童言无忌,听者心中惊涛骇浪。女子只觉得眼睛胀得生疼。她强忍着咬了咬唇,抚摸着儿子的小脑袋,轻叹:“小言乖,小言很快就可以长大了。”“我长大了也要学武功,要像爹爹一样厉害!”孩子甜甜笑起来,把小脸贴在母亲微微隆起的肚皮上,“我要照顾娘亲,还要照顾妹妹!娘,你一定给我生个妹妹,好不好?我想要个妹妹!”“好,娘给你生个妹妹,你爹……也想要娘给你生个妹妹……”“娘,爹怎么还不回来?我都又困了。”“困了就睡吧,你再睡会儿,爹就该回来了……”“我要听娘唱歌,娘唱歌最好听了。娘唱歌我才睡嘛!”孩子闹起来没完没了。女子心绪不宁,有一搭无一搭地哄着,视线游移飘散,终于还是落在墙上挂着的那柄剑上。莫邪宝剑,安安静静,仿佛另一个遥遥无期的等待,等着她的干将回来,还剑归鞘,宝刃成双。泪水,终于划过如玉面颊,决堤溃落……她倔强地拿衣袖掩住了,不让孩子看见,在哽咽之后努力笑起来。“好,娘给你唱歌。唱完这首歌,你就得乖乖睡了。青竹呀青竹节节高,竹林的雀儿呀你别闹,看我穿上那小花袄,盼着我的小哥哥过竹桥……”竹林葱葱,竹桥依在。只是,从此再没了伫立桥边的烂漫少女,也没了如碧夕阳下仗剑归来的英雄少年。—完—

《再世为王》番外三

番外三 潜龙在渊 傲雪寒梅 其实第一眼见那人时,我还只是未成年的幼龙,因为贪玩被暗涌卷入,偏离了熟悉的海域,在陌生的巨浪礁石间沉浮。 然后,那个人救了我。 在之后的许多许多年中,我一直以为,救了我的是一团火。那浓烈妖异的颜色曾在眼前盛放,于是便烙在了心里,再也不能遗忘。 然而,族人们都笑话我:“傲雪,你又说梦话了,火最怕水,怎能在海水里燃烧?” 日子久了,连我自己几乎都要以为,那温暖的火焰真是我绝望之中产生的幻象,那是不存在的,是我埋藏心底的虚无奢望。 直到终有一日,我终于又见到那团火焰。 那是我初次奉了帝尊之命,去收拿为乱人界的妖兽,却在人群之外,看见那一抹赤红的影子,宛如灵光,灼得我双眼生疼,却依然挪不开视线。 那一次,我几乎被妖兽吞下肚去,但我又被他救了。 他把我拎着扔回地面,笑看着我:“无极这家伙在想什么,弄这么一只还没长成型的小龙来送死?” 我涨得面红耳赤,才想跳起来反驳,却见帝尊的身影在灵光缭绕中显现。“他也需要摔打,哪能总是宠着呢。话说回来,我不就着这个机会,哪能混出来找你?”帝尊与那人说笑。 “哟,原来又赖我了,救了你的小龙还是欠你的。”他嘴上抱怨着,俊挺脸庞上笑容却绽开的愈发丰盛。 我还瘫坐在地,呆呆看着。这是我从未见过的景象,从未见过这样帝尊,更从未见过,这样摄人心魄的他。 然而我知道,眼前这两人是何等的天造地设,这里没有我开口说话的余地,我的那些不值一提的小小心思,在还未说出口前,就注定要被埋葬心底。 可是,那火一样的人却来与我说话,他笑着对我说:“我是蓝炽痕,小龙你叫什么名字?” 蓝炽痕,我知道这个名字,那是名震三界的现任魔君。 于是我惊得瞪圆了双眼,连要如何介绍自己也忘得一干二净。 他却笑着拍拍我:“你这是什么表情?” 我如在梦中,呆磕磕低语:“你……你是魔族?” “魔族怎么了?”他挑眉,“你以为魔族是什么?黑乎乎青面獠牙一顿不吃人就活不下去的吗?” “不……我不是……”我匆忙想替自己辩解,却连该怎么说话也不知道,浑噩着就被帝尊打断。“你别吓唬小孩子了,你又不是不知道,魔族比较稀罕嘛。”帝尊笑着将他拉走。我只能呆呆看着,没有追上去的勇气。 父王说,魔族是凶煞,绝不能靠近。可族中的老人却又说,很久很久以前,一直久远到神王以前的上古,龙族曾经犯下了不可饶恕的错误,龙子嘲风背叛了魔尊蓝夜,致使溶洛公主葬身慕朝崖。这是龙族欠下的债,需要世世代代赎还。还有传说,其实蓝夜尊王本就从东海来,与溶洛公主是亲密无间的爱侣。 我茫然地沉溺在这众说纷纭里,不知该信谁,又不该信谁。可我却又清楚的知道着,无论谁真谁假,那都与我毫无关系。别人的故事终归是别人的,在这个故事里,我注定只是默默无闻的配角,不会得到他的注目与垂青。 他是帝尊心上的人,也只有帝尊才配与他比肩。而我,不过是一条不起眼的小白龙,转身便能被遗忘。 我明明早已有这样的觉悟,他不会记得我,然而,当他真的完全遗忘了我时,我依然觉得难过。 他甚至连帝尊也忘得一干二净。 有时候,我甚至会生出可怕的念想。假如他把一切都忘了,我会不会能有机会让他看我一眼?假如他再次睁开眼时第一个见到的是我,他会不会就能将我当作心中的唯一? 可是他依然没有。而我,到底也没有扑上前去抱住他不放的勇气。 是的,我懦弱,我的懦弱让我注定只能做个失败者。 于是我最终还是逃走了,逃得远远的,躲开他,躲开我的奢望。 如今的我,失去了龙身,什么也不是,只是个游离三界之外的异类,更没有想入非非的资格。 * 我收回飘渺神思,手中掬起的水早已又漏空了,只得俯身再捧。 忽然,却觉有视线焦灼。 我不由浑身一紧,跳开去喝问:“谁在那儿?出来!” 山风一摇,却见一张人畜无害的笑脸。 “嘿,别那么紧张嘛,我是好久没见着个活人了,忍不住才多看你两眼,不会把你吃掉啦……”那家伙大大咧咧地蹿上我面前来,摸着脑袋如是说。他把我上下打量,眸光闪动不定,忽然问我:“你是龙吧?你的龙珠呢?为什么你的龙珠没了?” 我呆怔半晌,不禁心下凄凉。“这跟你有什么关系?”我冷淡拒绝回答,转身要走。…

《再世为王》番外二

番外二 炽焰无痕 离天无极 风过凌霄了无痕,空留寒烟袅袅,祥云浮动,香雾缭绕的神界天宫里,空空荡荡冷冷清清,白袍白铠手持银枪的将军,紧锁的眉宇写出满心的焦急却又无可奈何,身旁是个粉纱短裙驼绒马靴的女子,丹凤眼,柳叶眉,娇美不失干练。那女子只一拍白衣将军的肩,架势一点不像个姑娘,倒像是拜了靶的兄弟,“傲雪,帝尊自然有帝尊的想法,反正现在人也是没了,再怎么急也没用。” 傲雪长出一口气,干脆撂下手中长戟随随便便在台阶上坐了,“现如今外忧未平内患重重,指不定那个二殿下什么时候就又惹出点乱子来,帝尊也不知会一声就没了踪影,怎么能叫人不急。我是整日在外面跑,孟阳你跟在近前的怎么也没看牢了?” “我也是神将,不是帝尊跟前的贴身丫鬟,这盯人的活没道理摊到我头上。”孟阳毫不愧疚地一摊双手,“再说了,帝尊要走,谁拦得住?与其在这里操心些没用的,还不如盯紧了该盯的人,那孩子一去大半月也没个回信,也不知道是咱们把他当眼线埋了过去还是根本把他给弄丢了。” “吓?!你们在哪里埋了眼线?什么眼线?我怎么一点也不知道?!”孟阳一句话惊得另一个一直在旁边沉默不语的少年猛然大叫。那少年样貌看起来不过十五六岁光景,黑发黑眸,贝齿红唇,尤其是一双粲若明星的眸子好生明亮,紫金的发冠,青锦衣紫缎带,明显身份要高出一等,但看他眉眼间的神情纯到极致甚至还有些憨憨傻傻的,一点也不像有架子的人,要说他便是当今天帝轩辕无极同父同母的亲弟轩辕昊,恐怕不少人初听着是不敢信。 “什么眼线?”傲雪亦是一脸茫然地望着孟阳。 孟阳心知说漏了嘴,咳嗽一声,岔开话题道:“听说二殿下身边最近新来了一个乐师十分讨殿下喜欢,不知是什么来历。” “哦,你说楚乐啊,他很厉害哦,琴弹得很棒,人也很好,我见过一次呢。”轩辕昊微微一笑,旋即叹道:“我说,你们是不是太敏感了,我觉得二哥虽然个性比较阴沉,但也没有你们想得那么可怕啊。” “那是三殿下你才这么觉得……”傲雪苦笑。 堂堂天界三皇子先是颇为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继而指一指不远处的星官们,偏着脑袋叹息:“比起二哥,我觉得大哥成天东游西荡一会儿就消失不见了才比较麻烦唉……你们看,那边的老头们又都急得快哭了!也不知道大哥最近到底怎么了,三天两头就玩失踪,我看着那些白胡子就觉得好可怜哦……” 一句话,惹得傲雪和孟阳愈发苦笑连连。 谁知道帝尊到底又跑去了哪里,要能知道了,还会在这里发愁吗? * 魔界,皇城,赤焰,阳昼。 微微拂动的风中隐着一丝不安,撩起伫立风中之人的如绸黑发,玄黑衣衫也随着风上下翻飞,扬出一抹冷冽。墨黑眼眸中淡淡笑意不甚明显,然而,眸光却锐利得仿佛只顷刻便洞穿了一切的本质。那一抹意兴盎然全部胶着在不远处正在武刀弄枪的身影上。 那身影何其灵动,连发丝上也隐隐闪着火红的光华,炽热犹如燃烧火焰。 无极看得兴起,随手操起一柄长剑,轻盈一跃,如惊鸿飘摇而至,对那人喊道:“较量一二如何?” 烈火般的人抬起笑意满含的眸子,一派自信嚣张,“敢问阁下尊姓高名?” “在下无极。” 那人也不自报家门,笑着时,一把弯刀已夹着劲风劈空而来。 无极从容闪手,长剑出鞘,霎时间剑光点点如凭空绽开朵朵雪莲,隐冷冽凌厉于无形,早已将那当头一刀拢在剑气之中,危机顷刻化解。他淡淡扬起一抹闲情笑意,“这位小哥好不讲公道,也不告诉一声尊名就先偷袭!” “呵呵,你且先赢了我手中刀再告诉你我姓甚名谁也不迟!” 你来我往,刀锋又近,那人刀法越是狠厉,火红刀光飞旋,如烈焰窜动,仿佛连空气也被燃着了。如此快刀无极还是头一回见识,与此同时,更叫他惊诧的是,那人虽然招式迅猛但灵力却仿佛有意克制一般并未全全施展。 无极愈发觉得有趣,不急不慢,一一应对,长剑如凤。一时间,刀光剑气交错翻飞,眼花缭乱,也分不出高下来。 刀客显然也意兴浓厚,眼中燃烧着兴奋,明烈胜似火焰。他只微微一抖手,刀锋顿时一转,却是以退为进,攻势更猛烈。 无极手中长剑微微游移,寒光瞬间宛若星光散布,筑出一道水晶般的气墙,生生将刀势全拦在墙外,只是两股力量相撞难免有一场较量,一时间灵光四射,竟是将两人都推出了战圈之外。 “好狡猾!”那人收了手中刀,虽然没分个胜负却也笑得灿烂,神采奕奕,“你这一剑是算平局还是算你临阵脱逃?” 无极收剑入鞘,微微抱拳,“承让了。”若是如此缠斗下去,只怕成了旷日持久的天地大战也是分不出高下来。 “既然算不得你赢我,那我也不用告诉你我名姓!”那一双如火眼眸中狡黠乍现,如吟吟浅笑的狐妖般邪魅,古怪精灵。 “用不着你来说,我又如何会看不出你是谁?”无极轻笑,“这天地间能有那实力与胆魄与我拼个不相上下的,只能有一个,你是魔界第百代圣君,蓝炽痕” “你这人,脸皮真厚,这算是夸我,还是夸你自己呢?”蓝炽痕瞥他一眼,旋即却扬眉大笑起来,“但是,你这脸皮厚得我很喜欢。” “那可真是承蒙不弃。”无极亦是大笑。 蓝炽痕将弯刀一扔,席地坐下,盯住无极,笑道:“你干吗?竟敢跑来赤焰城,也不怕我抓住你宰了。” “我来看看你到底是个怎样的家伙。”无极毫不介意,凑上前去与他并肩坐下,一脸神秘莫测:“我都来往好多回了,你没发现过?” “呵呵,我都不知道堂堂天帝原来有偷窥癖,你胆子倒是肥啊。”蓝炽痕从腰间解下酒囊,拔开喝了一口,顺手递给无极。 无极接来仰头饮了一口,递还给他,转脸笑得愈发高深,“我知道你不会宰了我的。” 蓝炽痕闻言挑眉:“何以见得?” 无极理所当然耸肩:“宰了我,你一个人孤零零,既没对手也没个伴儿,岂不是孤单无趣了?”…

《再世为王》番外一

番外一 华露初凝 逸逸浮云 “娘亲!娘亲!云儿想回家!爹爹为什么不要云儿了?!”哽咽不成声的孩子,拼命地抓揉着母亲的衣服,“云儿会很乖的!!娘亲,我们回家好么?!” 一把将孩子抱进怀里,泪水从女子湛蓝的眼中滑落,湿透衣衫。那女子三千长发,如雪银白。“那里终究不是娘与你的家呀!只怪娘一时神迷……云儿,这里是娘亲的家乡,从今往后,你就在此好好活下去罢……”殷红的液体从腹部的伤口渗透而出,顺着倾斜的地面缓缓地流淌,汇入波澜不惊的镜湖。带着伤忍痛强行做法回来魔界……已经是尽头了……女子长叹一口气,她轻柔的抱着自己的孩子,最后感受着这份令她眷恋不舍得温度,缓缓地闭上了眼睛。 孩子依旧什么都不知道,只是摇晃着母亲的肩膀,哭喊着要回家,只是,究竟哪里才是他真正的家…… 不知道哭了多久,昏睡了多久,幼小的云儿迷迷糊糊的被人拍醒,他抬起头,印入眼帘的是一个华丽华贵的女孩儿,火红的衣衫,火红的眼眸,火红长发随风飞扬,一片撩人的明艳。 “你是何人?为何在此?”女孩儿的声音分外好听,新莺出谷,悦耳悦心。 云儿缓缓摇头,“娘亲带我来的。我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 女孩儿又问:“那你娘亲又在何处?” 望着倒地不起的母亲,逸云一双小手仍是不肯松开,柔嫩的脸颊上还带着泪珠。“娘亲睡着了。我等娘亲醒了带我回家。” 红衣女孩儿看了一眼这对母子,又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云儿低头道:“爹爹不肯给我姓,娘只叫我云儿。” 闻言,红衣女孩儿笑了起来,张扬的笑容一如火焰般明媚,仿佛一切尽在掌中,“凡此界万物万灵皆为我魔子民,从今往后你便叫逸云,随我回赤焰城去罢。” 那一年,逸云,才只有五岁。 * “逸云拜见君上!”翻身下马,逸云叩首礼拜,而后呈上刚刚在比试中一举夺下的红缨。 转眼云烟十载,当年湖边无家可归的孩子早已成了赤焰城数一数二的勇士,虽然身材瘦小还是个半魔,但却由于身手不凡深得魔界圣君器重。 “逸云,”圣君笑道,“你已连连三次夺得这魔武盛事榜首,今番要我赏你什么好?” 逸云微微扬起一抹少年意气风发的笑容,一昂首,“回君上,我只要作陌柳公主的护卫!”湖畔一别光阴逝,朝思暮想,他不会忘了当日是谁将他从那孤苦寒冷的镜湖畔带回了赤焰城,那个如火焰一样明媚的公主,将是他这一生誓死效忠的主人。 十年对魔族而言不过弹指一挥间,十年前的小女孩儿如今却也出落得齐整,虽然依旧淘气不羁,到底还是多了许多柔美秀丽,再不会像那时一般笑得那么烈如炽焰。 他忐忑不安的抬起头,望着面前红发红眸的女子,这个美的如火水晶一般的公主。 “你叫什么名字?” 那一刻,当公主问他的名字时,他紧紧地咬了咬嘴唇,他本以为他的公主一定能够在第一眼就认出他,就像他每时每刻都可以一眼穿过人群穿过时空看见她美丽的红发与眼眸一样。“回公主,末将名叫逸云,末将的名字是公主亲自起的!” “我亲自起的?”陌柳一挥衣袖,满脸惊讶,“我不记得了,什么时候有这样一回事?” 略静一瞬,逸云只有苦笑,他又如何能够要求高高在上的公主殿下能够和他一样对十年前的事情永不忘怀?想来,对公主而言,他也不过是十年前顺手捡回家的小狗罢了。但即便如此也没关系,从此之后,只要能守在公主身边,他便无怨无悔。 * 时光如水,匆匆而过。每日的生活,平淡无奇,不似往日效力圣座之前那般精彩。逸云却也毫无怨言。他终日看着陌柳公主,心中便自有一份宁静恬淡。然而,却又总有一份惆怅萦绕心头挥之不去,他不知道那是为什么。 陌柳十分淘气贪玩,常与一帮贵族子弟混在一处到处玩闹,与男孩儿无异。身为护卫,他只能远远跟着。 陌柳常喊他:“逸云,你一起来,你还没有见过我哥哥呢!” 每每此时,逸云总觉得惶恐。公主的兄长,乃是圣君的嫡子,亦是魔界的储君,那不是他可以随意面见的人。 “你真的不见?不要后悔哦!”陌柳总用逗引的语调哄她,然后在被再三拒绝之后叹气,敲他的脑袋:“你呀,真是个笨蛋!” * 然而,他到底还是见到了储君殿下。 那是在围猎场上,公主坐下麒麟受惊,他扑身去护,被麒麟兽一掌掀翻,眼看就要被踩踏,忽然一道赤炎红光贯过,将他险险抱起,从麒麟爪下拽出,拉至半空。抬头看时,但见满眼赤红翻飞。那个少年的红发红眸就似环绕他周身的烈焰,美得令人窒息。而更美的,是他的笑容。 这样的笑容,他见过,一定见过……逸云呆磕磕看了半晌,直到被放下地才惊回神来。 “哥哥,哥哥,”陌柳公主跑上前来,见逸云并无大碍,立刻便笑起来。她凑上前去,拉住兄长,对逸云笑道:“你看我和哥哥长得像不像?” 瞬间,逸云不禁惊诧。 的确,储君与公主容貌肖似,只是储君的面庞轮廓更硬朗分明许多,介于少年与成年男子之间,已然英气勃勃。 陌柳见逸云半晌不语,十分泄气地甩手:“哥哥你长这么快,眼看着就跟我不像了,个子也比我高了,害我都没办法扮你骗人玩了!”…

《再世为王》第卅三回

卅三回 瀚海阑干此情可待 悠悠我心谁与长归 傲雪说,狐狸要死了。 我当场就愣住了,呆了好久,才反应过来。我敲他的脑袋,说:“你这死孩子胡说什么呢,狐狸跟我才几天没见啊,别咒他!” 可是傲雪却猛挥开我的手,也不再多解释,只是咬唇盯着我,神色凄惶。 瞬间,我觉得心一下就凉透了。 其实是我很想否认,可我知道,傲雪不爱骗人,他也没必要。 我问傲雪:“他在哪儿?” “在孟阳谷。”傲雪踟蹰一瞬,“帝尊……不让我告诉你……” 我顾不上跟他多说别的,把他按在原地,瞥一眼还呆在一旁的轩辕绯,叮嘱:“看着这臭小子,别偷偷先给我宰了!”转身狂奔而去。 脑子里有点乱。我不知道为什么忽然之间事情会变成这样,明明是几天前还在我身边笑着喂鱼的家伙,明明说好了要等我的答复,为什么忽然就要死了?而且竟然还躲着我。他以为他是猫吗?要死了,所以独自跑出去找个没人知道的角落安安静静死?他凭什么? 胸口陡然一阵裂痛感,说不好有多痛,足够让我从云尖上摔下来而已。我从不知道什么地方的泥土和砾石堆里爬起来,感觉不到伤处的火辣。 这人好着的时候爱骗我,赖着的时候也爱骗我,活着的时候骗我,要死了还是要骗我……如果仅仅是为了让他去死,我干吗费那么大劲连自己都被搅得不得安宁把他从冰里揪出来?疯了吗! * 当我再在孟阳谷见到无极时,他的眼睛已经看不见了。可他还是立刻就认出了我,在我离他还有十步之遥的时候。 “到底还是被你看到了,真是连最后一点面子都不留给我……你就不能只记住我从前的样子就好吗……?”他倚坐在花海中背对着我,用很玩笑的口吻叹息,不肯让我看见他的脸。 “你就是变蛤蟆了也得让我瞧啊!”我走上前去,强行扣住他肩膀让他面对我。他的脸上,血管与经络的颜色已变成乌青,突兀的在白皙肤色之下显出形状来,而那双眼睛明明什么也看不见了,却成了眩惑的深紫,一如深潭。 “为什么会这样?”我难以置信地问。 “是邪毒。”无极的语声十分平和,他把手抚在我肩上,按住我,不许我乱动,缓声说道:“我将邪王精元封印在身体里太久,即便终于将之化解,它的邪毒也已经侵入我的血液。被冰封时血液几乎停止流动,所以并未毒发,破冰前我曾想到过可能会出事,只是没想到会这么快。” “既然想到了何苦还要勉强出来?你为什么不告诉我?”我掐着他的胳膊,掐得我自己生疼。 “因为我不想再被封在冰里,见不到你,更毋论拥抱,那种日子生不如死。”他淡淡地应我,眸光犹如远望,半点不见空洞。 “你出来之后还不是一个人跑了!”我压不住怒气,只觉得眼眶也涨得难受。 “我不跑你就会让我天天抱着吗?”就算眼睛已盲了,这人依旧爱眯起眼笑,狡黠得真像一只狐狸。 我一把将他抱住,将脸靠在他颈窝,恨道:“我说过我讨厌你自作主张,你至少应该告诉我,我们可以先找出解毒之法。” “那如果穷此一生都找不到呢?难道我就要永远被封在冰里,而你要搭上一辈子去不停地找寻吗?”狐狸很安静地反问,“邪王之毒,没人能解。我不想那样,也不想让你那样,所以,我就这么做了,你讨厌也没用。”他抬手搂住我的脑袋,另一只手哄逗孩子一样在我背上轻轻拍抚,低柔着嗓音唤我,“蓝,我现在很安心,我知道就算没有我,也会有人陪在你身边,你能过得很好。” “别胡说了,没有你哪行,你两个弟弟还打架呢,回头没你管着岂不是天翻地覆。”我觉得面颊阵阵酸麻。 “那是他们自己的事,爱怎么打我不管。我说过,我不再过问那些事了。”狐狸轻笑,那模样仿佛真的已什么也撒手不管了。 我心中一阵恐慌,紧紧拽住他,“你跟我回魔界,让陌柳替你解毒,她一定办得到。” 无极只是笑着,不再应我,他像是要岔开话题般问我:“肯定是傲雪这家伙没忍住告诉了你,我应该亲自看牢他的,他人在哪里?” 我说:“他气疯了,想要杀了轩辕绯,现在应该还在昆仑仙宫。” 无极轻叹,摇头,“那就没事,仙宫宫主会看着他们俩的。”他静了好一会儿,又叹一声,“其实傲雪他也很不容易,我是很想劝你对他好一点,但是……看起来不必要了。” 我略呆一瞬,苦笑,“你还不明白吗?他什么都好,但我办不到。我还是离他越远对他越好,最好永世不要再见,等到淡忘了的时候,就什么都好了。” “那么我呢,在见不到我的很久以后,我也会成为被淡忘的那一个吗?”狐狸摸索着将手抚在我脸上,轻缓地用指尖描画着我的轮廓。他不等我回答,便又兀自笑道:“这样最好,忘了吧。” 我胸腔里一阵缩紧,按住他狠狠啃下去。 他却抬手挡开我,“不行。如今我血液体液之中全是毒素,你不要碰。” 我抓住那只可恶的手,强行深吻下去,缠住他的唇舌不放。否则他还打算说出怎样的话来?说什么要等我的答复,说什么要天天给我烤鱼……“骗子!你就是个不折不扣的大骗子!我要怎么做不需要你替我做主!”眼眶胀痛,有什么湿热的东西不受控制的涌了出来,我顾不得去擦了,张嘴一口咬在他肩上。他的血涌入我嘴里,瞬间,我觉得舌头全麻了,苦涩无边。 “吐出来,蓝!”无极猛一把反掐住我的脖子,一拳揍在我肚子上,逼得我一阵干呕。“别做这种让我要小瞧你的事!”他的怒意陡然大盛,几乎将我压得不能动弹。 “那我要怎么做呢?怎么做都是错啊……”我仰天躺倒下去,花气袭人分明馥郁芬芳,我却觉得一阵阵头晕目眩,天空似成了油彩盘,转个不停。我抓住狐狸的手,拉过来盖在自己眼睛上。我说:“我只有一个人,一颗心,没办法劈成两半。你这只阴险的烂狐狸,偏要用这种方法逼我做决定。” “你就让我再自私一回吧,反正也没有多久了。”狐狸的声音听来是在笑着。我感觉到他倚在我身旁,可我再不敢睁开眼去看了,只能紧紧把他抱住,当作是抱住了一丝希望。…

《再世为王》第卅二回

卅二回 进退维谷左右为难 长天有信天地不仁 若不是陌柳及时来救我还以为我真会被活剥了。 医生说话总是有效的,但也总是冰冷的。神医说,谁也不许虐待她的病人,等不是病人了随便虐。我闷声乖乖没有抗议,毕竟总还有一口气好喘。 之后,我得到的第一个消息就是,小龙仔走了。他没有与任何人告别,只是留下了一封信给我。我拆开来看,内中只有一句话。他写:“我记得你说的,如果不抱住,将来一定会后悔。我很用力地去抱过了,所以,我想我以后都不会再有遗憾。” 我看完很囧地把这信还给充当免费邮差的妹妹。 妹妹问我:“什么感想?” 我默了半晌,往额头上加了个冰袋,说:“感想就是……已阅。” 于是陌柳直接把我踹到地上骂:“真该把你活剐了!” 我哀号:“你不能带头虐待伤患啊!” 陌柳把我拖回床上塞好,冷笑:“你还用得着我虐?” 话音未落,我已不由自主打了个寒战。 的确,我头疼极了,不知该怎么办,若此时能有人来一刀把我劈了,或许我也会谢他。 所以我早就说过,忘掉的事最好不要想起来,想起来会是个麻烦。如今我再也不能用“忘记”作为借口,就算能被人原谅,我也无法逃过自己。 可是狐狸和小云谁都没来找我,就好像是要遵守与陌柳的约定一样,连个照面也不与我打,就等着我被养白胖了好下刀子…… 但不管怎么说,魔界的气候对我来说最适宜不过,我的身体恢复得很快,等到能下地了就忍不住跑出去溜达,带着递归。 原本是想遛遛狗全当复健的,后来发现,这哪里是我遛狗……完全是狗遛我。只见递归小盆友撒开四爪一阵狂奔,我就被遛了…… 后来我就放弃了,让它自己去撒野去,我继续找个安静地方窝着睡觉。 我也不太敢去找狐狸或者小云,因为我实在不知道要说什么。 直到有一天我又躲在荷塘水榭里睡觉,惊觉一双手臂把我圈进怀里。“你怎么跟个小动物一样,每天东游西荡,捡个角落就窝着睡,我跟了你很久了。”无极的声音很轻,落在耳中,宛如呢语。 我愣了好一阵子,终于叹一口气,问他:“怎么办啊?拈阄?” 狐狸盯住我三秒钟,咧嘴反问:“介意我把你扔池塘里么?” “你扔吧,我不介意。”我颓然趴在栏杆上,郁闷无边。 狐狸反而笑起来。“你以前不为这种事烦心啊。”他说着在我身边坐下,很悠闲地开始喂鱼。 “这明明是一件非常烦心的事啊。”我把脸埋在手臂上,顿了一下,问:“如果我说,我有时候很希望我干脆什么也没想起来,你会怪我么?” 话音一落,世界忽然安静了下来,让人有些不知所措。 狐狸仍在继续喂鱼,就像什么都没听见一样,也不知过了多久,他低低地在我耳边说,“蓝,我要跟阿昊一起回神界去。” 我惊得猛抬起头看住他。 他的神色却很平淡,波澜不惊,“有些事情不能放着不管。而你既然一时想不清楚,我也给你时间去想。但是,在那之后我要听你的选择。”他说着探身细碎地亲吻着我的眉眼。我疲乏地点点头,也好,我的确需要安静地想一想。 * 对于狐狸的离开,狼金毛很是开心,虽然他现在已经发现跟在我耳边唠叨神族如何如何狡诈无耻是一件很没意义的事情,但他还是讨厌狐狸。他跟我说:“该收心想想咱们自己的事了,反正你现在已经不欠他的了,不是吗?” 的确,我曾经也觉得,把狐狸从冰山里挖出来就不欠他的了,可是现在……我很没脾气地叹息,看着狼烨说:“溪禾当年的事我想起来了,但他叫我不要告诉陌柳,你觉得呢,我该不该说?” 狼烨显然没料到我忽然提起这一茬,怔了一瞬,才应:“君上自己决定就好。” 我点头,“所以?” 他又怔了一瞬,笑起来,不再多和我说什么,转身走了。 难道不是么,这些事,归根结底还是只能由我来决定,也只有我能。 之后我见到逸云,他问我:“既然放不下,为什么不跟他一起走?” 我看着他,他的表情平静平淡,可那湛蓝的眸子却低垂着,他不看我。但是,他了解我,正如我了解他一样。我揽住他肩膀,叹息:“因为我也放不下你。” “我知道他在你心里很重。”逸云浅浅勾起唇角,他忽然抬起头,仿佛下了很大的决心一样,望住我缓缓地说:“其实,我早就说过,我已经无憾了。至少你曾经对我那样好过。可是,你是不属于我的,我从一开始就已经有这样的觉悟。所以——”…

《再世为王》第卅一回

卅一回 千年以待沧海桑田 蓦然回首灯火阑珊 剑如冰锥,肩胛处一阵肌骨碎裂的剧痛,似有寒毒侵蚀,瞬间肩臂已麻木到全无知觉。 我左手本能的按着伤处,浓稠的鲜血如打破染缸泼洒而出的染料般倾泻,鲜艳的色彩,涂得满天满地。 剑,是从刚才所处位置的斜后方来的。 我惊讶得抬头,终于对准双眼的焦距。 无极挡在我身前,一只手仍护着我,他的剑,散发着无尚澄清神气灵光的“驭天”,却精狠的剜在溪禾心窝上,穿透了溪禾的铠甲和身躯,血水顺着一切可以附着的物体滑落,流淌成河,汇聚成海。 我咬牙伸手拔下锁在我右肩胛的长剑,寒气蚀骨,竟是溪禾惯用的青铜寒冰剑! 溪禾? 为什么是溪禾?! 竟然是溪禾!! 那一刻,我竟不知是悲是喜该哭改笑。 溪禾熟悉的面孔浮现出陌生的狰狞,眼角眉梢阴森妖邪愈染愈烈。 无极收手,“驭天”在一片鲜红飞溅中隐动寒光,大量的热血从溪禾心口那个空洞淌了出来,如瀑如川。 然而,溪禾的表情自始至终没有改变过,那是一种麻木生死的冷漠,无视生命的存在,甚至无视自己的死活,仿佛那个足以致命的剑伤不是在他自己身上。被邪王附体的人,犹如缚灵之尸,除非斩去首级,否则便是不死之身。 “溪禾!” 狂风大作,夹扎着血丝的阴气扑面而来掀起阵阵腥浪。我逆着风大声喊溪禾的名字,我不明白,何以被邪王咬到的是我和无极,被上身的却是溪禾? 溪禾却不回答我,他阴邪地笑着展开手,四面八方的暗云黑雾不断地向他手中汇聚,仿佛织就一双巨大的黑色羽翼,旋风劲起,卷得沙飞石走,混沌了天地。他周身笼罩在巨大的黑暗阴影中,邪灵魅鬼不断被他吞噬与他融合,混浊的能量急速的膨胀,仿佛随时都回爆裂,毁天灭地。 这不是溪禾,不是我的大将军溪禾,他是邪王,那一双幽魅般的眼睛中写满了憎恶与愤恨,他恨这个世界,所以他要将之毁灭。 眼前无极身体一晃,似乎支撑不住一般。我整条右臂半点知觉也没有完全无法动作,只好伸出左手去想扶他,但他先将“驭天”支在地上撑住了。刚才若不是他及时拉我一把,那一剑恐怕就不是刺在我肩狎上这么简单了。 我看见无极紧攥着眉,唇微微有些开起,牙关却是紧咬着的。由于失血,他的薄唇已经苍白的见不到血色,轮廓分明的脸庞也一片白,满脸汗珠,梵灭一剑伤他伤得不轻。 “竟然被骗了……!”他忽然低低的笑起来,笑声中陡起悲愤苍然。他那样的笑,瞬间令我心下一惊,强烈的不安又一次席卷而来。 “源曦,你不可能再用同样的方式封印我!”邪王的闷吼在空气中震动,强大的气流压迫着耳膜,近乎钟鸣耳畔,“我饮了你们俩的血,就算‘驭天’也奈何不了我第二次!” 我猛然顿悟了,我从来没有想过上古流传至今的记载竟然会是一个谬误!邪王可以依附于他人之身,但他并不一定需要咬人!它咬我和无极,为的不过是吸血提升自己的功力。这一次,我们竟然都被骗得彻彻底底! “蓝,你退开。你的力量与他相溶不要留在这里,我必须要亲自了结他。”无极的声音听来冷冽冽的,绝不容半点质疑。 我有些不甘的让开,我很想说我不愿让重伤的他一人上战场,但我还是默默地让开了,若换了是我也定不会叫他插手,这是氏族血脉的骄傲与尊严。而我要看着他,记住他挥剑时的每一下姿态。 金光万丈平地起,瀚海空沸苍穹裂。源源不断的金色光芒从无极身上爆发而出,瞬间撑起一个巨大的金色穹顶,将天与地全部笼罩了进去。金色的灵光与黑色的邪光猛烈的冲击着对撞着,碎光四射如飞刀。 透过眩目金光,我朦朦胧胧看见无极的脸,他双眼紧闭,神情肃穆,周身金光还在不断蓄积膨胀,似要无止境的疯涨下去。 邪王依旧负隅顽抗,他顶着无极的神光嚣张的嘶吠:“有此肉身作盾,你奈我何?” 我脑海中忽然闪过一道电光,邪王的力量如今全部用来与无极对抗,如果我现在偷袭,定能轻而易举的斩他首级。握着碎魂的手紧了又紧,我知道,这一刀挥下去,我唯一的妹妹,一定会永世恨我,可是,我别无选择。 然而,在我出手前一霎那,溪禾的青铜寒冰剑突然飞至我面前,在地面上留下一行字。 他写:替我与公主说,对不起。 瞬间,心底一阵刺痛。 寒冰剑穿风而起,只一瞬间便没入咽喉,旋即飞转,那一颗头颅如球一般被削了出去,红雨四溅,血光缭乱。那是溪禾的头。 沉重的无头肉身轰然倒地,一道黑影窜出在耀目金光中痛苦的抽搐着。剥离肉体的瞬间,是邪王元灵防御最脆弱的瞬间,也是一击制胜的瞬间。 我看见无极猛地睁开双眼,墨黑眼眸煮沸了一般,所有不断旋转翻滚的灵光一霎那爆发至鼎盛又立刻收了回来,如苍龙历爪死死的锁住那一团如黑雾般的邪灵! 邪王在金光捆绑中不甘的挣扎着,终于发出一声咆哮,便随着光华一起消失无踪。 我只觉得眼前顿时一白,猛一阵头晕,原来,已是云开日出天光大亮了。所有的呜鸣戛然而止,一切仿佛在瞬间恢复平静祥和。 无极长出一口气,整个人忽然松懈下来,如山坍塌般倒了下来。…

《再世为王》第三十回

三十回 乾坤无极情天有路 火幻炽痕同归殊途 东方破晓晨风冷,山林戚戚云雾残。 我与轩辕绯面对面的站在凛冽山风中时,无极应该是还没有醒过来,我封了他的穴道在他周围下了守护结界把他留在小屋。 轩辕绯比我意料中的还要平静得多,他冷漠的盯着我就像我冷漠的盯着他一样。 无极跟我说过,不要把他被邪王咬的事情告诉轩辕绯,他不愿弟弟担心愧疚。 我答应了,我遵守这个诺言。 所以,我只是很镇定地问他:“你确定你知道自己都在做什么?” 他眼神忽然变得怨毒,愤愤地说道:“我做什么不需要你管!” 我依旧淡淡的问道:“那你还来见我做什么?” 轩辕绯愣了一秒,一双星般眸子忽闪忽闪的,似乎在斟酌着什么。然后,他说:“离开我大哥!” 我问:“你说这种蠢话之前真的用过脑子吗?” “我知道你肯定不会答应。”他脸色忽然转沉,“所以,我只能让大哥离开你。” 我看见轩辕绯周身闪动着诡异的灵光,那种沉重的气,全然不似神族轻灵干净的气息。“碎魂”鸣响着,向我示警。 我只是微微握了握拳,让我的魔刀安静下来。我知道轩辕绯想要干什么,否则我根本不必见他,我与他本来无话可说。 轩辕绯上扬唇角浸染一丝恨意,他说:“蓝炽痕,我要让大哥亲手杀了你。” 那个黑色灵体迅如疾风般猛然蹿到我面前时,我坦然地笑了。 这是我第一次直面邪王的精元,还有那一双白森森的獠牙。然而,我依然没能看清楚,那个通体乌黑混浊的灵体只在我眼前闪现一瞬便撞在我的喉管上。 颈嗓处并不觉得疼,只是猛然一甜,瞬间好像有很多腥甜的液体涌了出来。 我只觉得身子一轻便被拽着向一边倒进某个温暖结实的怀抱里,几乎就在同时,两道灵光同时向那个还啃在我脖子上的东西袭来,漆黑灵体顿时一闪便遁去无影,只有那一金一紫两道灵光在空中对撞,激荡出一片潦乱光彩。 獠牙抽出,只剩两个血乎乎的窟窿留在脖子上,这才觉得肿胀发热不好受,又热又痒得,还能感觉到滚烫粘稠的血液缓缓的溢出来,在顺着脖子往下淌。滚烫滚烫的血液从身体里喷薄而出,沿着依稀不明的筋络蜿蜒,感觉脉搏咚咚跳的分外明显。 我掐着脖子才勉强抬头,正看见无极面若冰霜地瞪着我。那张精致的脸上写满了震惊心痛甚至是丝丝复杂的怒意,我还没来得及问他是怎么冲开穴道从我的结界里跑出来的,他就先拎着我的领子吼了一句:“你——!” 他只说了这一个字,就再没往下说,把头偏过去不愿看我。 然而,就是他这一声吼也足够吓我一跳了,他从来没这么凶的吼过我。 于是,我忽然像个讨回了便宜的孩子一样咧嘴笑了,好歹他终于也尝到这种又急又气又恼又无奈的滋味儿。我说:“现在咱俩一样了,还要跟我赌一回么?就赌邪王会找上谁。” 他几次欲言又止,终于是一句话都没有说。往日那么喜欢跟我耍贫嘴的他,竟然真的一句话都没有说出来。 我又掐着脖子费劲的转了个方向,看见溪禾站在旁边呆愣愣的盯着我,刚才那道紫光却是他出的手。我问他有没有看到什么东西闪去,去了哪个方向,他只是一个劲地摇头,然后别过脸去重重的叹气。 无极轻轻地用手拭着我脖子上伤口周围缓缓淌着的血渍,一遍又一遍的擦,恨不能把那两个血洞给堵上一样。他就这么机械的重复这个动作,重复了很久,直到最后那个伤口已经凝血,他才终于开口,皱着眉丢了两个字给我:“胡闹!” 他一开口,我便笑了,我说:“我天生就爱胡闹,你早该知道的。这条路是你先选的,我当然不能让你一个人走,你说的,有我陪你。” 无极再不说话,只是定定望着我,仿佛一眨眼我就要消失了一样,眸子翻腾的情愫,浓得化也化不开,仿佛真能把人吸进去一般。我看懂了,但我却决意不再看。 走过的路就无法回头,纵然时间倒流,我也依然还是会毫不犹豫的这么胡闹一场。 从十指交握得那一瞬间开始,我们便已撒不开手了,所以,就算是修罗地狱鬼门血池,也要一起闯。 我强迫自己盯着他的眼睛,镇定地笑着,说:“无极,我们说好,将来不管谁变了,留下的那一个不许手下留情。” * 农家阿婆看见我脖子上两个血窟窿,拿出家传的药膏要给我抹,诚意拳拳,几乎令我感动,但在她靠近我的时候,我还是拒绝了。 小小的山村静的连声鸡鸣鸭叫也听不见。 无极一直揽着我,自从我脖子上多出这个牙印之后,他就再也没有松开过他的手。 溪禾有些坐立不安的来回走动着,终于按耐不住,嚷道:“我出去看看!”话还没说完,人已经跑到门口。 我喝止他,“阴气重阳气少,不要擅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