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

《偃师·蝶》

0. 偏见是愚民的君主,引人陷入纷争的泥淖。 1. 成陌对陆清辰有偏见。不仅因为陆老板是个总喜欢挤兑他的高富帅,更因为,陆清辰是夏清时的师弟。 偃师夏清时是新闻实习生成陌的长期采访对象,也是成陌很喜欢的那一类人:强大,冷静,高贵,内敛,总能在危急时刻成为同伴的支柱,以及重点是,颜正。成陌觉得自己简直望尘莫及。 若硬要说夏清时有什么短板,大概是……这人有相当严重的社交障碍症,总习惯性将靠近他的人全都推开。 最初时,成陌使出吃奶的劲儿才终于取得夏清时的信任。然而作为“师弟”的陆清辰却不费吹灰之力——这也是为什么成陌对陆清辰充满了“怨念”。 起初成陌也以为夏清时对这个师弟颇有微词,但渐渐地成陌便看出来,在内心深处,夏清时是把陆清辰当作亲弟弟一样看待的。所谓爱之深,责之切,夏清时对陆清辰一切的不满都源自于:陆清辰是他的师弟。 现在,成陌正坐在陆老板的豪华游轮上,眼巴巴看着陆老板与夏清时谈笑风生。 这趟出游的目的,是去见一个多年未曾联络的故人。 确切的说,这位“故人”是夏清时的小师妹的朋友,与夏清时只有过一面之缘。夏清时甚至记不起她的名字,只知道她也一直在修习偃甲机关之术。而这一次,却是她找到了陆清辰,要求和夏清时见上一面,说有偃术上的难题想请夏清时指点一二。 原本,夏清时作为一个技艺精湛的前辈,被后辈提出这样的要求也没什么奇怪,只是时间略有些微妙——因为小师妹顾清颜的忌日快要到了。 夏清时和陆清辰的小师妹名叫顾清颜,五年以前在夏清时面前跳下了山崖。 五年来,这件事就如同深埋在夏清时心底的一根刺,而这位主动找上门来的“故人”却将这根尚带着血肉的刺狠狠挖了出来。 起初夏清时当然是拒绝的,奈何陆师弟一直怂恿,外加得知消息的成陌一个劲打滚耍赖强烈要求跟去全程围观,最终只好从了。 一向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夏偃师难得如此宽容,让成陌很是嘚瑟,一路上都叽哩哇啦说个不停。 然后就一不小心在兴头上说错了话。 他问夏清时顾清颜的偃灵是什么。 偃灵是偃师一生之中最接近灵魂本体的作品,会随着偃师的成长而产生变化。每个偃师的偃灵都各有不同。成陌曾经见识过夏清时的偃灵,是一只美得无法直视的青色麒麟,而陆清辰的则是凶猛又狡诈的白虎。 但无论夏清时还是陆清辰都没来得及看见小师妹的偃灵真正展现姿态,就失去了她。 虽然夏清时不爱把感受说出来或是挂在脸上,但小师妹是他内心深处的伤口。顾清颜也是小藜名义上的“妈妈”。成陌这么刨根问底,多少有些失礼。若换作别人胆敢如此,恐怕夏偃师早就冷着脸走了。 但夏清时却只淡淡地对成陌说:“人的灵魂无法猜测,偃灵便也一样。” 如此温柔地拒绝方式,吓得一旁晒着太阳喝着酒的陆清辰一个手抖,差点把自己呛死。通常情况下师兄如果要拒绝谁根本连一个“滚”字都不会说,可他竟然给了小记者这么认真的解释,简直难以置信。 “我记得以前清颜很喜欢蝴蝶。” 陆老板立刻坏笑着凑上来,一脸恶作剧的精神抖擞,表示小师妹那么甜美可爱那么喜欢漂亮的、有香味的东西,偃灵肯定也一样。 这个观点立刻得到了夏小藜的双手支持。 “可是蝴蝶会不会有点弱啊……”成陌开始咬着吸管脑补。补到一半,被夏清时吓掉了叼在嘴里的吸管。 “清颜的偃灵或许会是凤凰。” 夏清时依旧冷着脸,似乎没什么情绪波澜,只有一双乌黑的眸子不着痕迹得愈发深浓。 “果然师兄你眼里的清颜跟别人看到的都不一样呢。”陆清辰看了夏清时一眼,眼中闪过复杂的惆怅。 夏清时没应话。 成陌忽然有点心塞。 终于迟钝得觉察到自己开启了什么讳莫如深的话题,小记者简直想在甲板上刨个洞把自己藏进去。 夏清时大概从来都没放下过。 成陌想劝夏清时宽心,却又不知该如何开口。作为一个外人,他从未直接参与过夏清时关于小师妹的记忆,也不敢妄称能够体会夏清时真正的感受,根本没有开口的立场。 于是,在一阵短暂的沉默尴尬之后,成陌就推说领着小藜去船尾玩,果断脚底抹油地遛了。 夏小藜其实并不真是夏清时的女儿,而是夏清时造出的偃甲人。然而夏清时出神入化如同天工的偃术却赋予了夏小藜真实的生命,使得她会哭会笑,有自己的思维和情感,与普通少女别无二致。 成陌看着在甲板上开心地追逐海鸟的小藜,紧张得已经忍不住开始思考偃甲人万一真掉进海里能不能自己浮起来…… 忽然,小藜惊喜地叫起来。 “大哥哥你看!”…

《偃师·断马剑》

0. 总有太多历史被时间掩埋。 1. 看到偃师夏清时的“女儿”夏小藜拖着这把长足三米的长柄冷兵器站在自己面前的时候,成陌吓得一个踉跄,直接把正在喝的可乐全泼在了自己脸上。 这大家伙是小藜偷溜进父亲的房间里拖出来的。起因是赖在夏清时家的沙发上不肯走的成陌半开玩笑地抱怨夏偃师既然藏了一仓库宝贝为什么死活不肯拿出来给人看呢?说不定有藏品根本是骗人的。 成陌自然是胡扯八道逗小姑娘的,然而小藜却听得很当真。于是为了替父亲洗刷“骗人”的污名,夏小藜便在成陌的坑蒙拐骗之下曝露了秘密——其实仓库里那些偃甲只不过是最普通的藏品,真正奇妙的珍宝都在夏清时的房间里,并且自告奋勇把她自认为最帅的偃甲偷了出来,要给小记者长长见识——就是这把又重又沉的大家伙。 然而横躺在眼前的明明是把重兵器!连成陌一个年轻体壮的男孩子抱着都吃力,若非夏小藜并不是普通小姑娘而是夏清时亲手制作的偃甲人偶,恐怕早就被这重达几十斤的玩意儿压坏了。可为什么小藜这丫头竟然把这么一件重兵器当成偃甲拖出来呢?而且,这么危险的管制刀具竟然能让小萝莉随意拿到,夏清时这家伙是不是也太大意了……?! 眼看小藜正撸起袖子嘟着嘴努力企图将刀刃从刀鞘里拔出来,成陌吓了一大跳,慌忙一把将小姑娘和那把大刀隔离开。 “没事啦,我老早就偷偷拔出来看过了,里面有特别神奇的机关,还有刻字呢!” 夏小藜却跃跃欲试地再次凑上去,一脚踩着刀鞘,憋红着脸猛一用劲,把刀刃拔了出来。 只听“锵”的一声,伴随着一道夺目寒光。成陌顿时被晃得眼前一花,下意识缩了缩脖子,感觉到一股扑面而来的凛冽寒气。 这长兵看起来似乎是唐制古物,长柄双刃,体态矫健,看起来十分像古籍记载中的唐陌刀,又名断马剑,是唐人造出来对付北方游牧民族铁骑的重兵。 成陌不由自主仔细瞧,见剑身上果然刻着字迹,却与寻常铸造刻字大不相同,而更像是用什么极为锋利的东西信手写上去的。那刻的是一句唐诗: 安得上方断马剑,斩取朱门公子头。 正面半句,反面半句,笔迹极细,笔锋也很是恣意潇洒。 “怎么样,我爸爸的收藏品超级帅吧!你看刀柄这里还有个机关匣,不过我不知道是干什么用的,这种机关我从来没见过。”小藜还正兴致勃勃地跟成陌炫耀。 “你知道这上头刻的诗是谁写的吗?”小萝莉一脸兴奋等夸奖的模样实在太可爱,成陌忍不住又起了作弄之心,便指着剑身上的字迹故意问。本来作为食物链最底层,除了文科生的这一点骄傲,他也没啥别的机会得瑟。 哪知道小藜根本不上他的勾,只超级不满意地白了他一眼要他不要故意扯开话题,就一个劲拽着他衣服要他赶紧为说夏清时骗人的事道歉。 两人玩闹的声音惊动了正在工作室干活的夏清时。夏偃师绷着脸推门出来,似乎原本要教训人,只一看见成陌手里的断马剑,顿时就怔住了,连嗓音都紧绷起来。 “你们在干什么?” 成陌还正和小藜玩闹,听见夏清时的声音突然冒出来,顿时心虚地把手一松。 这一松手,那几十斤重的断马剑便“哐”的一声砸在地上——确切的说,是正正砸在了小记者的脚上。 顿时成陌就疼得抱起脚吱哇乱叫去了。 夏偃师一脸心疼地上前来,把断马剑仔细收好,抱在怀里,忍不住皱着眉训斥小记者:“这是我祖师传下的古物,至今已经一千多年历史了,于我有重要意义。跟你说过多少次不要随便动我的东西,你就不怕又闯祸!” 成陌正想辩解这回还真不是他先乱动的,可瞥眼一看夏小藜已经吓得小猫一样躲到自己背后了,也不好意思出卖小姑娘保全自己,只好一边抹眼泪一边揉着脚丫子向夏偃师诉苦:“这么大个家伙,你还怕我弄坏了它啊……明明是它差点砸死我还差不多。” 夏清时看看这再明显不过的犯罪现场,心里也知道多半是小藜先惹出来的事,便也不和成陌多说了,只把断马剑抱回房间重新安放好,皱着眉叫小藜乖乖抄书去。 小姑娘受了父亲斥责,泪汪汪地走了。成陌撒泼耍赖地讨了一回饶,也没成功,未免再惹恼了夏偃师反而把他自己连人带包扔出大门去,只好作罢。 当天夜里,成陌歪在夏清时的大沙发上,却是辗转反侧,怎么也睡不着。 白日里惊鸿一瞥的那把断马剑不断闪现在他的脑海里,冰冷光泽下似乎又埋藏着滚烫,勾得成陌一颗心砰砰直跳。 那感觉,就似遇上了命中注定的缘分,一见钟情,从此魂牵梦萦再不能忘。 成陌一轱辘滚下地,蹑手蹑脚地摸到夏清时房间门口,猫腰将门推开一道缝,努力眯着眼往里张望。 夏清时睡觉时总习惯点着一盏琉璃灯,所以房间里并不是太昏暗。成陌瞧见那把断马剑正横躺在夏清时床头的剑架上。 夏清时似乎已经睡熟了,俊美的脸上表情安静宁和。 成陌只犹豫了一瞬,就鬼使神差地溜进屋里去。 他静静站在那断马剑前面,凝神屏息看了很久,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要干嘛,只觉得冥冥之中似有一股吸引力从这断马剑上散发出来,勾引得他挪不开眼。 忽然,他看见剑柄上的机括动了一下。 刹那,一道奇异的赤色光华从剑柄上的机关匣里散射而出,将成陌整个人都笼罩其中。凭空里似被撕裂了一道豁口,有强劲的风携着夺目灵光卷涌而来,刺得人根本睁不开眼。成陌只感觉到一阵扭曲的吸引力,便不受控制地被吸进那豁口里。 依稀,他似乎听见夏清时大喊他的名字。 他下意识拼命向夏清时伸出手。 然而,就在两人指尖几乎相触的瞬间,四周骤然黑了。…

《偃师·引魂灯》

0. 检验友谊的试金石,要么是金钱,要么便是爱情。 1. 实习小记者成陌有一串从不离手的木制手串,是一个儿时好友送给他的礼物。 然而刚上大学那一年,成陌和这个朋友大闹了一次说出了绝交的狠话,从此就真的再也没见过面。 那可以说是成陌有生以来最不愉快的一段往事,以至于他也从不对人说起。只有那串手串,他一直好好保存在身边,任何人想碰一下都不行,就算洗澡也绝对不摘下来,唯恐一个不小心就弄丢了。 这种复杂的心情实在难以言表,个中滋味或许只有成陌自己才能体会。许多个闲暇时候,他都会看着手串一瞬走神,想起许多开心快乐的过往,想起久违的故友。 那个人现在过得怎么样呢?是否还在为当年的事生气苦恼?是和自己一样无法释怀?还是已然把自己忘记了? 成陌无从知晓,也不敢去求证,只能默默收藏着这串手串,就像收藏一段不愿轻易碰触却又无法割舍的回忆。 那是除了偃师夏清时之外,成陌生命中最重要的友人。绝交的头两年里,成陌常感到失落,就像心底有一块珍视已久的地方骤然被掏空了。直到他遇见了夏清时,这种孤独的饥饿感才渐渐被填满了,消失了。 虽然夏清时是截然不同的另一个人。 对成陌来说,身为偃师的夏清时就像一个从传说中走出来的大法师,夏清时的家则是一间充满了魔法宝藏的神秘屋,每走一步都有可能踩到奇妙的宝物。 通常情况下,夏清时是不允许成陌在自己家里东翻西找的。这愈发激起了成陌无穷的探索欲,反而像只瞅准主人不注意就要干点坏事刷存在的狗崽一样,见缝插针地背着夏清时大玩夺宝奇兵。 每当夏清时闭门工作的时候,简直就是小记者寻宝的天堂。 那天也是鬼使神差,成陌就从夏清时的书架角落里翻出一盏落满了灰尘的灯。 这灯看起来年头已经十分久了,形状倒是平平无奇,和成陌小时候在老家见过的煤油灯并没有太大差别,而且灯油早就干涸了。 于是成陌就手贱擦了一下。 万万没想到,就在成陌的指尖摩擦到灯芯周围的那一瞬间,灯突然就亮了。 陡然窜起的火苗吓得成陌一个激灵,手一抖,就把左腕上的手串撩在了火苗上。被火舌舔过的地方迅速焦黑,那只手串当时就断了,坠在地上发出一声脆响。 成陌吓了一大跳,回过神来看着掉在地上的手串发了好一阵呆,才手忙脚乱地把那盏灯塞回书架上,趴在地上捡那些散落一地的珠串。 夏清时完工走出工作室时,第一眼正看见小记者撅着屁股拼命伸手去够最后一颗滚落在书架底下的珠子。 原本被放置在书架最内侧角落里的灯如今正歪歪斜斜站在边缘上,一副随时都会掉下来的模样。 “你碰过这盏灯了?”夏清时扫了一眼这如此明显的犯案现场,沉声问:“它刚才亮了吗?” “没……没有……”成陌吓得一缩,慌忙爬起身,也顾不得还掉在书架下面的那最后一颗木珠。“我……就随便看看,什么也没碰!”他心虚地把坏掉的手串藏在背后,都不敢抬头看夏清时的眼睛。然而惊慌不安的情绪却是如何也藏不住的。 夏清时并没有盘根问底,只看了他一眼,让他到前院去陪女儿小藜玩去,而后便返身回了工作室。 成陌如临大赦,忙不迭一溜小跑走了。 但没过多久,夏清时便拿着一串新的手串过来找他,掌心里还拖着他落在书架底下的那最后一颗木珠。 “我看你的手串坏了,就顺手做了个新的给你。正好这次的原木是上好的黄花梨,有点边角料浪费了可惜。”夏清时把手串和那一颗木珠一起递给成陌。 成陌愣了一瞬。 夏清时和成陌的相识是个意外。 当初成陌机缘巧合发现夏清时偃师传人的身份,于是死皮赖脸地缠了上来,坚持要长期跟踪采访夏清时。夏清时最开始是排斥的。成陌不知费了多大的劲才终于让夏清时接受了自己的存在。然而大概也就仅限于接受而已了。成陌总觉得,夏清时并没有把自己当成朋友。在夏偃师的眼里,笨拙的自己大概始终是个毛手毛脚的麻烦。 可这一次,夏清时竟然细致入微地发现他的手串坏了。以夏清时如此疏离冷淡的个性,不但会关注他,还主动送了他新手串,虽然嘴上仍然要傲娇一下表示只是不想浪费边角料而已吧,但这大概可以算夏清时所能做到的最露骨的关心与示好了。 夏清时是不是终于开始把他当作朋友了呢? 这认知叫成陌瞬间感动地差点泪腺崩坏,以至于把自己刚刚犯过的蠢也都忘到了九霄云外,完全没考虑过早就被夏清时发现的可能。 2. 送给成陌旧手串的儿时好友名叫秦川。 秦川家和成陌家是邻居,两人从幼儿园一直到高中都同校同班,每天一起上学一起放学,自然关系好得不得了。文绉绉地说,这大概也能算是竹马。成陌一直觉得秦川会是他这辈子最好的哥们,有什么事都不对秦川藏着掖着。 从秦川手中拿到那串手串的那天,成陌借着酒疯把鼻涕眼泪全抹在秦川衣服上,嗷嗷地指天立誓说要做永远的好兄弟。然而那时的成陌怎么也没想到,这个永远这么快就被自己亲手斩断了。 高中的时候,成陌喜欢上了隔壁班的校花孟甜,自然而然就和秦川商量怎么追。 那正是成陌的初恋,两个少年第一次凑到一起开始严肃认真的谈论和某一个特定的姑娘相关的事。秦川也很积极,热情得就跟是自己恋爱了一样,怂恿成陌写情书表白。孟甜收下情书答应和成陌交往的时候,秦川也表现得特别开心,高兴得跟自己美梦成真了一样,陪着成陌庆祝。…

《偃师·忠犬》

0. 或许,坚持做正确的事,总是比随波逐流要辛苦的。 1. 成陌站在小巷入口,挂着满脸黑线,看着不请自来的陆清辰,忍了又忍才把已经捏紧的拳头揣进裤兜里。 与之完全相反,陆老板却是一脸清爽地从他那架骚包的银灰色兰博基尼的车窗里探出脑袋,坏笑着冲成陌吹了个口哨。 “干嘛开这种车到路这么窄的地方来?新车不晒你会死吗!”成陌明显觉得自己额角的青筋又多了两个。 陆清辰撇撇嘴,依旧笑着下了车,“嗨,这不是为了挽回一下我在你心目中的形象吗——”下一秒就迎接了成陌面红耳赤的咆哮。 “并没有挽回好吗!” 陆老板揉了揉自己隐隐有点耳鸣的耳朵,“所以那只狗狗在哪儿……?” 成陌吭哧吭哧地深呼吸了几大口,才把涌上头顶的热血都压了下去,伸手指了指巷子深处。 事情原本是这样的。 立志成为一名独立记者的成陌为了积累素材一直在四处寻找靠谱的“线人”,然后有天早上,他睡眼朦胧地叼着牙刷拉开冰箱,扭头却看见窗台上停着一只偃甲鸟,正孜孜不倦地啄他家的窗户玻璃。 起初,成陌以为是夏清时。 夏清时是成陌死抓着不放的长期采访对象,是个做高定木制手作品的自由设计师——俗称木匠,而他不为大多数世人所知的另一个身份,是大隐于市的偃师后人。 可夏偃师这个人,长得就很高冷,性格尤其高冷,怎么可能用偃甲鸟啄窗户这么呆萌的方式来和成陌说“早安”?除非吃错药。 于是成陌当场吓得一个激灵把牙刷吐了,抓起那只偃甲鸟就一路狂奔冲到夏清时家门口“梆梆梆”一顿狂砸门——然后就被夏偃师的起床气直接轰到院子里趴了半个小时才能动换。 但夏清时却在成陌拿来的那只偃甲鸟里找到了一封信。 确切的说是一封遗书。 写信人并没有落款,也没有写得很长,只是寥寥数语,说他患有心脏病,恐怕命不久矣,留下一位多年老友伤病缠身无人照顾,希望有缘人看到这封信能替他照顾老友,不胜感激,并留下了那位老友的详细地址。 顿时,成陌就感动地稀里哗啦了,当即求夏清时陪他一起完成这位信主的遗愿——当然被夏偃师一口回绝了。 夏清时说这事恐怕多有蹊跷,他不想冒然介入,还劝成陌不要一时热血引火烧身。 夏清时的冷淡反应多少让成陌有点意外。虽然说夏清时一贯就是个很冷淡的人,并没有成陌那么多急公好义之心,对这种事不冷不热也很正常,但夏清时是个善良的人,至少应该会让成陌详加查探弄明原委才对,为什么会拒绝得这么干脆彻底? 不死心的成陌怀揣疑问自己按图索骥找到了这遗书上写的地方。万万没想到,根本没有什么“老友”,在遗书中所写地址等待他的竟然是一只阿拉斯加雪橇犬……而且显然已经流浪了很久,一身长毛被泥灰糊得乱七八糟,几乎不太看得出来本色。 当时成陌盯着那只趴在破棚屋里的大狗发了一百八十秒呆,转身就走,觉得自己大概被耍了。 可就在他迈开步子的那一秒,他听见身后的大狗发出了一声呜咽。 那声音怎么形容呢……像是哭声,更像是哀求。成陌瞬间腿软地差点跪在地上,立马又转了回去。 然后他就发现了更匪夷所思的事情。 这只阿拉斯加的左后腿上有一处很严重的伤口,皮开肉绽连骨头都裸露了出来,成陌可以十分清晰地看见,它的后腿骨和关节是木制地机关义肢。 成陌只尝试了一下就放弃了把这么大一只狗拖回去找夏清时的念头。他草草替狗狗包扎了一下伤口,又小心把狗狗蜗居的棚屋遮掩好,就开始给夏清时打电话嚷嚷着让夏偃师赶紧过来救狗。 然而,一个小时过去了,夏清时并没有来,来的却是自称“正好在附近闲逛就替师兄跑个腿”的陆清辰。 2. 对于陆清辰陆老板,成陌简直看见就想逃。 陆清辰是夏清时的师弟,曾经因为“理念不合”而与师兄闹了好几年别扭。简单说来,夏清时是个恪守传统的人,坚持人一定要做正确的事,在他的信念中,偃术只能无私的服务于天下苍生,绝不可以拿来谋私利。而陆清辰则不同,陆老板是个天生的生意人,觉得时代变了如果偃术能够商业化赚到钱同时发扬光大又何乐而不为呢?于是师兄弟俩争执不下,直到最近才有所缓和。陆清辰终于被师兄折服,承认了夏清时“做正确的事”的执著。 然而,陆老板最让成陌头疼的坏毛病还是喜欢欺负人,确切的说,是欺负他。 自从认识了成陌这个“师兄的跟屁虫”,陆老板就发展了一项新的个人爱好——欺负成陌。被陆老板这种毒蛇系高富帅“欺负”,成陌基本没什么反抗的余地,每次都只能被气得跳脚。 上一次见到陆老板,成陌被气得挠心抓肺,一时气急咬牙切齿地赌咒发誓:“陆清辰你等着!等有一天哥发达了,哥绝对要你抱着哥的大腿跪舔!”好死不死正好被夏清时的女儿夏小藜撞见了。 小藜转头就跑,一边大声嚷嚷:“爸爸,成陌哥哥要清辰叔叔抱着他!还要清辰叔叔跪着舔他的大腿!” 夏偃师闻声面无表情地把女儿拎走了,转回来只一脸严肃地对成陌说了一句:“你俩的个人兴趣我不管,避着点小孩儿。”就一脸嫌弃地关上了工作间的门。留下有冤无处诉的小记者拼命扒拉着门框哭喊:“等等!不是你想的那样!你听我解释!”至于罪魁祸首陆老板,早就已经笑得满地打滚,丝毫也不顾及资深高富帅的形象。 那之后成陌远远看见陆清辰就躲,再没说过一句话。 偏偏现在不请自来的陆老板站在眼前,堵得成陌无路可逃,也不能逃,毕竟那么大一只受伤的阿拉斯加趴在那儿,他哪狠得下心见死不救。…

《偃师·活心》

0. 你知道吗,树也是有心的。 1. 看到滚滚那一刻,成陌险些感动地哭出来。 那圆滚滚的造型,黑白分明的绒毛,水润无辜的大眼睛……实在很难相信,这货竟然是用木头和人造毛料做出来的。 滚滚是一只偃甲熊猫,它的主人是偃师夏清时,而它所肩负的“使命”,是帮成陌这个垃圾制造王收拾屋子。 事情的起因是夏偃师送“女儿”小藜去参加夏令营之后顺路去找成陌,结果发现成陌这个懒猪躺在成堆的生活垃圾里赶稿。稿件是追踪长白山私砍滥伐破坏自然生态环境问题的,很重要,成陌赶得焦头烂额。 于是成陌撒泼打滚不依不饶求夏清时给他做个勤劳的扫地机器人。 当时成陌也没觉得夏清时能答应。谁料几天之后,夏清时真给他做了一个,正是这只偃甲熊猫——滚滚。 夏清时是偃师后人,拥有罕见技艺,一双妙手无所不能,甚至能造出与活人毫无二致的人偶——他的“女儿”夏小藜。也正是因为小藜,才让身为实习记者的成陌与夏清时机缘巧合地相识。夏清时是个与人疏离的家伙,因种种过往十分排斥与陌生人接触。成陌也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就差掏心挖肺才终于赢得了夏偃师的信任。夏清时有一条无论如何也绝不能碰触的底线——他只用偃术做正确的事。 对夏清时这种正直勤勉的人而言,明明有手有脚却不自己收拾屋子绝对算不上正确的事。所以当夏清时真把滚滚送给成陌的时候,成陌惊讶得下巴差点掉了。万万没想到,他胡搅蛮缠的玩笑话竟然真能打动夏清时为他破例。 从夏清时手里接过滚滚时,成陌感动地对夏清时说:“清时哥,你对我这么好我该怎么报答你?” 夏清时沉默了几秒钟回答说:“你别虐待滚滚。” 成陌立马拍着胸脯说:“我这么善良怎么可能虐待小动物呢!”他又拉着夏清时袖子表示夏清时对他这么好他只好“以身相许”来报答了。 夏清时盯着成陌看了半晌,嫌弃地扒拉开那只抓着自己不放的爪,“……你能不这么套近乎吗,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成陌只好灰头土脸滚到堆满垃圾的屋角。 结果,在成陌家如山如海的废纸、饭盒、零食袋和空饮料瓶里奋战了三天三夜之后,滚滚愤怒地跳上了成陌家的燃气灶。 “我受够了!” 被熊猫悲愤的嘶吼惊醒的成陌,顶着鸡窝头和黑眼圈惊恐地看着咬牙切齿站在燃气灶上俨然要和他同归于尽的熊猫,憋了半晌一拍大腿:“卧槽,你特么竟然会说人话!” 夏清时能做出与活物别无二致的木偶,这成陌知道。但成陌从没想过,夏清时竟然还能做会说人话的熊猫……更何况这只熊猫难道不是做来扫地的吗!为什么要让一只扫地熊猫具有人格会说人话啊?!会说人话他就会抱怨……成陌终于对夏清时那句“别虐待滚滚”有了深刻地理解。 也许真是自己太脏乱差,让滚滚扫地扫得很抑郁…… 于是,当成陌第一百零一次深刻检讨自己连续七天赖在床上写稿垃圾随手扔一地的罪行时,滚滚终于给他说了一个故事。 2. 滚滚说:“我有一个相依为命的挚友,可是他把生存的机会让给了我。” 滚滚并不是唯一的偃甲熊猫。 据说,夏清时用来制作偃甲熊猫的木是一对双生树,汲取天地精华已有千年,久而久之便生出一双木灵。其中一个是滚滚,另一个是滚滚的挚友——炮炮。然而夏清时却把炮炮锁在漆黑的角落里,不许他出来,更不许滚滚和他见面。 “他嫌弃炮炮长得丑。”滚滚严肃地告诉成陌。 炮炮身上有块乌黑色的印记,正好在心口位置。滚滚说夏清时就是为此才把炮炮束之高阁。 整个痛陈自己与挚友多么感情深厚、怒斥夏清时这个颜控不讲熊猫权的过程中,滚滚都痛苦地抓住自己粗短可爱的小脖子,那模样简直让成陌错觉自己看见了一只熊猫版的马教主。 滚滚对成陌说:“如果你不让偃师把炮炮放出来,我就烧了你家房子。” “他把你挚友关起来怪我家房子啊?!”于是成陌眼疾手快关掉燃气总阀,果断把那只还在哭诉没有挚友的世界多么冰冷的熊猫从燃气灶上抓下来,拎回了夏清时家。 凌晨三点半,成陌左手抓一只肥嘟嘟毛绒绒的偃甲熊猫,右手敲开了偃师夏清时的门。然后被夏清时面无表情的起床气轰杀在地。 夏清时嫌弃地说:“你是我见过的第一个被木头熊猫骗了的人,简直刷新蠢界标高。” 夏清时亲口证实,根本没有第二只偃甲熊猫。他手上的确是有一对双生树不假,但另一棵双生树他自始至终都妥当存放。 “所以这家伙只是说故事哄我带他回来而已吗?!”成陌抱头蹲在门口,看着四仰八叉躺在沙发上抱啃竹笋的滚滚,恨不得找块豆腐一头撞死。 如果夏清时不把滚滚做得这么活灵活现,滚滚就只是一只普通的扫地熊猫;如果滚滚只是一只普通的扫地熊猫,就不可能有欺骗人类的智慧,如此一来成陌就不会成为被木头熊猫欺骗的人——总之,都是夏清时的错。成陌是这么耍赖的。 然而夏清时说滚滚和别的偃甲都不一样。 夏小藜是夏清时作为一个偃师的技艺结晶,是偃甲本身感应了偃师倾注其中的感情与心血所孕育出的灵魂与人格,但滚滚却是被原木的木灵附体。滚滚所表现出的一切行为与意识,都源自双生树的木灵,夏清时造出的偃甲不过是一具躯干,为木灵提供了实体化的便利。 成陌问夏清时当初明明有两块原木,为什么只做了一只熊猫? 夏清时闻言静了好一会儿,回答:“因为只有一颗‘活心’。”…

《偃师》

    0.     人类对失败与挫折的畏惧,恰是夭折成功的最大凶手。     1.     成陌落汤鸡一样站在一群熊孩子中间。     两分钟前,他见义勇为地跳进公园的小湖里救起了三个打闹落水的熊孩子——虽然由于高估了这个人工湖的深度而差点摔断了脖子。     半个小时前,他接到实习杂志社主编的最后通牒,如果七天之内再交不出像样的稿件,他就要被扫地出门赶回学校。 一个小时后,成陌以“拐卖儿童嫌疑犯”的身份被人随手拍发上了微博,进而被扭送进了派出所——因为一个把他拐进KFC用他的钱大吃了一顿炸鸡翅和冰淇淋的小萝莉趁他不注意的时候用番茄酱在手掌心里写了一个大大的SOS…… 果然人倒霉的时候干啥都倒霉。 成陌其实是一个特别害怕失败的人,喜欢混在人堆里和兄弟们勾肩搭背,害怕单打独斗。偏偏这份杂志社撰稿记者的实习职位就逼得他不得不一个人东奔西跑。 每次出手挖题材之前成陌都会犹豫很久,未知好坏的结局总让他感到特别恐惧。 也正因此,无数次被毙稿甚至被骂“再交不出像样的稿子就滚蛋”,这种失败体验对成陌怀揣的那点小理想与小热血简直是残酷打击。 不过是一家靠挖掘猎奇八卦印刷成火车站公厕读物骗钱的三流杂志社而已,身为多年模范好学生的自己竟然沦落到要被这种地方一脚踢出门的地步,真是奇耻大辱! 他甚至怀疑,是不是自己高考的时候就报错了专业,他根本不适合干这一行。 果然还是应该去辞职,然后回学校去跟老师求求情吧。早知道当初干脆赖在学校跟老师混,现在就不用这么灰头土脸的被赶回去。 成陌觉得他简直就是案板上垂死扑腾的鱼,没人一刀剁掉他的脑袋也已经要干涸而死。     成陌坐在派出所笔录室里,郁闷地一手揉着脖子一手拧了把半湿不干的T恤衫,回想刚才发生的一切。     那个把他送进局子的小萝莉名叫夏小藜,看起来约摸十岁上下,穿着蛋糕裙扎着双马尾戴着鹅黄色的小头花,脸蛋粉扑扑的,配上一双睫毛卷翘的大眼睛,简直比娃娃长得还好看。成陌无比壮烈地一头扑进湖里差点把自己在湖底摔成三级残废的时候,小藜就和那帮熊孩子站在一起。     而成陌之所以会带小藜去KFC当然不是一时花痴对小萝莉伸出毒手。     那三个掉进湖里的熊孩子是被小藜带着的一只大木雕鸟用翅膀扇下水里去的,还外带用用尖嘴在熊孩子们脑门上啄了几个大包,成陌亲眼看见了。     从成陌看见小藜第一眼起,那只木雕鸟就安安静静停在小萝莉肩头,以至于起初成陌以为那只是一只普通的木雕鸟玩具。     直到孩子们打闹起来,那只木雕鸟忽然扑腾着把三个男孩子连啄带拍地撵进了湖里。 成陌吓了一跳。他从来没有见过能这样攻击人类的“玩具”。那只木雕鸟发怒维护主人的模样就跟成陌小时候手贱去掏鸟蛋而激怒的鸟妈妈没有任何区别,如果不是亲眼看见那只鸟的确是木头雕制的,成陌简直要怀疑那是一直真正的活鸟。 那一瞬间,原本已经打算辞职的成陌看见了一线生机。 他觉得终于找到了绝佳的写稿题材。所以他挣扎了一下,就趁着熊孩子们落水公园里一片大乱的时候精准无误地逮住了准备脚底抹油的小藜,决定和小萝莉好好聊聊。     然后他就被小藜送进了派出所。     虽然在“好好聊聊”的过程中,小藜声泪俱下的向成陌讲述了一个关于单亲家庭的小姑娘从记事起就没见过自己的妈妈,而整日忙于工作的爸爸又不知道为什么坚决不肯让小姑娘和妈妈见面,只有妈妈留下的一只木雕大鸟和小姑娘作伴的悲惨故事,险些惹得同情心泛滥的成陌同学当场落下狗熊泪。但看看自己都已经坐在局子里喝茶了,成陌彻底怀疑起自己的同情心是不是都被小萝莉当成番茄酱沾薯条吃了。…

《梅花巷子》

*部分人物对白基于中国大陆湖北省武汉市方言。 *故事中所提及的城市真实存在,但其中人物剧情皆为虚构,如有雷同,你知道,太阳底下,并无鲜事。 1 梅花巷子既不是正南北的,也不是正东西的,甚至,它本身也不是直的。有人说,梅花巷子的形状像一枝梅,弯弯折折,所以才被叫作梅花——当然,这也只是众说纷纭中的一种。梅花巷子的年纪,比那些谈论它的人要长得太多了,它得名那会儿的事,这些人又哪里能知道得清呢。 林生就住在梅花巷子的尽头。陈旧的一居室,是他决定在江城落脚时租下的。对于他这样初入社会的工薪族,因为贪这租金低廉,对硬件也就没有那么多计较了,只要收拾干净能窝下他这个人便足够。 每下夜班之后,林生都要独自穿过梅花巷子。他是个网络编辑,在鄂省最大的门户网媒工作,倒是个体面的行当,只是夜班辛苦,而最辛苦的活自然要给他这样的新人做,于是一周七天,能有三天不上夜班,已算是不错的。 夜深时的梅花巷子很安静,两旁住户们也都睡了,只剩些角落里的小虫偶尔发出“悉悉索索”的声响,有月光时倒还好走,遇着阴天,月亮沉在云里,便只好摸黑。 路灯是管不着事的。梅花巷子里有九根电线杆,只有最末一根上挂着的灯还能亮,其余的,不要说灯泡,就是外面那一圈罩子也早被人抽去卖钱了,余下些拿不走卖不掉的残肢还绑在电线杆子上,形状凄惨。 林生一直很感慨,幸亏还给他留下了这一盏,否则他实在怀疑每下夜班,他都会在钻进那又黑又矮的门栋时撞得头破血流。 可为何独独是这第九根电线杆上的灯无人来偷呢? 关于这个问题,秦年总懒洋洋地讲:“都说第九根电线杆子闹鬼撒,哪个小偷还敢偷咧?你不想下子这里租金几便宜,还不就是这个事闹的。”每每此时,秦年要么便是抱臂靠在墙上,要么便是歪在那张旧得冒油的弹簧沙发里,唇角噙着笑,斜飞的眼角似能淌出光来。略有沙质的嗓音,与一口汉腔相得益彰。 很性感,那是有别于女人的妩媚。 只要看见这样的秦年,无论正在做什么,哪怕手里还端着一锅热油,林生也会忍不住扔了扑过去,将之就地摁倒。 秦年当然会嘲笑他,但如此欲拒还迎,无异于对为所欲为的最大嘉奖。 秦年与林生真正认识,是在大学论坛的版聚上,显然同性相斥并不永远是真理,两人很快便嗅出了彼此相似的气味,自然而然,就粘到了一起。掐指算来,也是三年前的事了。 一年以前,离毕业才不到四个月,秦年这个自诩“九头鸟”的地头蛇,孑然敲开林生这个“外码”的门,从此挤上林生的床。 出柜了,于是被爹妈一脚开出门来,这件在秦年口中轻描淡写到如同“我昨天早晨起床,下楼吃了碗热干面”的事,在林生心里,无疑十分复杂,什么滋味都有。 可秦年说了:“如果你觉得蛮复杂,那就不要想。反正也是白想。” 于是林生懵懂地决定,那就不去想算了,反正眼下的日子,还是快活的。 秦年给林生买了一只能挂在钥匙扣上的小手电,叫他记得每天随身带上,这样夜里回来就能有个光亮。 然而入手第一天林生就忘了,非但是忘了手电,而且是连钥匙也一并忘在了家里,待从车站走到狭窄的巷子口,一摸裤兜,才终于发现,只好又深一脚浅一脚地钻进巷子里。 那天恰巧又没有月亮,连星星也看不见几颗。 林生想起早晨出门时看见楼下的下水道井盖被人撬了,也不知这会儿按好了没有,不禁心里一紧,愈发摸索着走得缓慢。 依稀能看见第九根电线杆上那一点忽闪的灯光时,他先舒了一口气,但忽然又站住了。 隐隐约约,昏黄灯下似还有什么别的东西,藏在电线杆子投落的巨硕黑影里,时不时动一下,竭力去看也看不清楚。 林生才放下的那一口气顿时又提了回去,不由自主有些冒冷汗,指尖凉凉的。他倒是不信鬼怪之说,但梅花巷是条深巷,保不齐有些地痞流氓躲在里头,无论是被抢也好,还是撞上点什么也好,都是麻烦。 他犹豫了一瞬,决定先声夺人,当下喝问:“谁?” 话音未落,一道白光已向他眼睛晃过来。他没防备,下意识抬手去挡,却听见个熟悉的嗓音,依旧是懒懒地开腔:“大半夜的喊么子喊撒。还‘谁’。除了我还有哪个拎到灯在门口蹲到等你?” 是秦年。 听了这声音,林生一颗心算是彻底落回肚里,长出一口气,顺着光挨上前去,一把拽住秦年胳膊,笑道:“你吓死我了,我还以为碰上擂肥的。” “哪个敢擂你的肥?”秦年飞他一记白眼, “你喊一声,鬼都被你吓死了。” “你还说,成心不吭声吓我呢!”林生一半玩笑着抱怨。 秦年撇嘴,“我以为你看到了撒,我这长个人竖到外头,又冇埋土里。” “哪能看那么清楚了,”林生抗议,“天这么黑,我看半天都没看出来。” 秦年歪着脑袋,眯眼盯住他瞧了半晌,轻笑一声,“老子信了你的邪哦,反射弧那长!我听走路的声音都晓得是你回来了。” 林生才摸到门梁,忽然听见这句,心里猛得一震,直起身子扭头向秦年看去。 浓夜里黑得漫无边际,除了手电打出的那一条白光,便是秦年的眼睛。那双眼睛,竟比天上残余的星子还亮多了。他又用那斜挑凤眼看住自己,明眸善睐的妩媚。 林生望着,不察觉心尖儿打颤,已倾身勾住秦年脖子,低头啃了下去。 *擂肥:武汉方言,意为劫道抢钱。…

《青蛙在唱歌》

“你听过青蛙唱歌吗?”“没。好听?”“好听。我这辈子听过的,最干净的歌声。”他展颜一笑,露出一对虎牙,憨憨的,一点不像个成年人。*手指一疼,叶朗猛抽一口气,甩掉手中的烟头。“看看!看看!烫手了吧!我就说他非给烫着不可!灵魂出窍一样……交钱啦交钱啦!”“蔡姐就是料事如神噢!”“人家心有灵犀嘛……唉唉,下次说什么也跟着蔡姐混了!给你,拿去吧!”“哇……不是吧!蔡姐,你属猪的啊?”“哎?料事如神,跟属猪什么关系啊?”“‘猪’葛亮咯!……搞什么啊!又没拒付赌资你还打我?我警告你啊,凶巴巴的小心头儿踹了你!喂!别以为你是头儿老婆我就不敢告你袭警啊!”…………不远处,一帮弟兄闹翻了天,只差把屋顶掀下来。啧!果然警匪一窝,做警察的也好聚众赌博。叶朗站起来,狠狠踩灭地上的烟头,拍巴掌吼道:“胡闹起来一个二个都这么High!赶紧做事儿!”“头儿啊!都已经结了,要不要这么紧张啊!蔡SIR刚说要增加警员福利——蔡姐可以作证哦,你不好这么快虐待我们吧?”抱怨归抱怨,一群人仍然哗啦啦散下去忙碌,间或有大胆地偷眼抬头,笑得贼奸贼滑。老实干活!叶朗瞪他们一眼,转回自己办公室,拿起那份已然写好的结案报告。死者封青,三十一岁,重型运输直升飞机驾驶员。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被人发现死在自己家卧室里,心脏处有一处刀伤,深十二厘米,鉴定为致死原因。凶器为死者家的菜刀,发现时握在死者手中,刀柄上只有死者一人指纹。鉴定为自杀。死者生前风评甚佳,无精神病史,自杀动机暂不明……叶朗恶狠狠把报告甩回桌上,面对着窗户,又点上一支烟,冷笑。重型运输直升机驾驶员。就这么给老子直升西天了!好嘛。反正,这个灯红酒绿的城市里没有你爱听的青蛙唱歌,你他妈滚到佛祖面前听个饱吧!有种下辈子别回来,投胎作青蛙去好了!狠狠一脚踹在椅子腿上,黑色的转椅立刻吱吱哑哑疯转起来,终于撞在墙上。“喂……不是火气这么大吧,我的叶督察!”叶朗闻声回头,看见女友蔡小包正站在桌前,手里拎着外卖饮料。她把饮料搁在桌上,扑身上前抱住叶朗:“阿青的事我也很难过。我知道你们是哥们,可你这个样子他也不会开心啊。呐,案子已经结了,你们组又刚受了表彰,还是我爸亲自颁的,警察总署副署长亲点的你们组耶,很有面子了,你不要黑着脸搞得大家都不好过嘛。”叶朗皱眉:“不是跟你说过不要总在警署钻来钻去的,你都不用上班的吗?”“哈!”蔡小包撅嘴撒开手,“一点都不关心人家!我三天前就告诉过你,我把老板炒了的嘛!”她把饮料递到叶朗面前,“呐,你最喜欢的炭烧。进财了要请客嘛。”“讹了别人的钱来请人喝饮料,你这一招借花献佛不错哦。”叶朗接过来喝了一口,立刻皱眉捂住了嘴。“怎么了?”“…………好苦……”“不是吧……以后不去这家买好了。”蔡小包拿过咖啡也尝一口,立刻尖叫,“你搞什么啊,这就叫苦?那你自己在家煮出来的就叫砒霜了!人家好心好意买给你喝,不领情直说好了!”叶朗依旧捂着嘴,皱眉,半晌不语。“你再这个样子,小心我到国际金融中心跳楼抗议!逼得自己女朋友跳楼自杀,到时候你这个好督察就该名震天下了。”蔡小包还在抱怨,叶朗却猛地站起身。桌面上的笔筒一阵摇晃,啪啦砸落地面。他随手抓过挂在墙上的外套,一边穿一边往外跑。“喂!到钟点下班了,你又干什么去啊?”身后传来蔡小包追问的声音。“去现场。花皮跟我一下!”“……说好了今天陪我跟爸爸妈妈一起吃晚饭的嘛,你老是放鸽子小心我爸妈不认你这个女婿啊!都结案了还去什么现场,你……”跟上去的花皮听见蔡小包的惨叫,一边开车门一边吐舌头:“头儿,你也该上点心了,不是我八卦,最近小六跟蔡姐打得很火嘛……”“少废话,开车。”叶朗皱着眉,冷冷地吐出一句。自杀动机是什么?你为什么要死……*下车。上楼。戴着手套打开这扇已不知打开过多少次的门。屋里的一切都没有变过,只是人没了。叶朗闭目深吸一口气,睁开眼,一步一步走进去。小狼,到冰箱拿两个鸡蛋给我。比你小不了几岁,用不用在我名字前面加小字啊。嘿,那怎么称呼?叶督察?阿SIR?还是长官啊?去死!搞错没有!人家飞刀你飞鸡蛋啊?别闹!别……乖了乖了……别闹……要糊了……糊了算了,你煎蛋什么时候不糊过?我想……吃别的……面上酸麻,叶朗别过脸去,又皱起眉。早知如此,那天就把你红烩了吃干抹净,死也死在我手里。“头儿!”花皮在叫。叶朗揉了一把眼睛,快步走过去。“哇,看不出来青哥养的宠物都这么与众不同噢。”花皮趴在水缸前面,瞪大眼睛傻笑着扭过头,“头儿,结案之后,这青蛙你拿回去养么?要不然准死啊。”青蛙……叶朗微微眯起眼,看着绿油油的蛙在鹅卵石上懒洋洋地蠕动。那只青蛙,是他专门跑去乡下给阿青抓回来的,抓了他一整天,闹得全身都湿透了,害得阿青笑他,抓贼的抓不住只青蛙。记得有次吵架,还差点被他拎去剁了烧田鸡。青蛙啊青蛙,不知那时候,你有没有唱歌送他一程……叶朗把手伸进缸里,想捞那青蛙上来。青蛙扑腾一蹦,便闪到水缸的另一角落。鹅卵石被踢得一乱,露出一片玻璃缸底。叶朗怔住了。在那片新鲜的缸底上,赫然躺着一个小小的物什,水波下亮闪闪的。原先被鹅卵石遮掩,却是什么也看不见。“哎……青哥干吗想不开呢……航空署的福利不是挺好的么……听说好多人想跑青哥的位置呢,这下好了,空出个肥缺……”花皮摇着脑袋长吁短叹。叶朗顾不上理睬他,一把抓起那个闪亮的小东西。那是一只白金挂坠,衣架的形状,他也有一个,不过是件小衣服,圣诞节时阿青送的,作为那只青蛙的回礼。那时,他瞪了老半天眼,真怀疑阿青那小子脑子进猪油了,捣腾这些小孩子的玩意儿。阿青只是笑,露出两颗虎牙,憨憨的,半点不像个大人。他说,傻瓜,这样你想歇着的时候我就可以撑你了嘛。是了。没了衣架的衣服,要怎么办?叶朗心中一涩,呆呆盯着那挂坠。“头儿,这什么呀?”花皮探过脑袋来,瞧了一会儿,突然叫道:“上面好像有字儿!”叶朗一惊,忙把小衣架凑到光下细看。果然有字。19132177125-41821719-1416-4·3。细细密密一行小字,刻在衣架的横杆上,很工整。什么意思?“头儿?”花皮小心翼翼地喊了一声。叶朗抽出一张便签,边抄那行数字边说:“这案子还不能结。”“哎?为什么?”“这个……可能是密码……”*所有人都说,叶督察简直疯了,每天什么也不做,对着一堆乱七八糟的数字发愣,说在研究什么密码。蔡小包来找他,拼命把他往外拽,叫着:“不吃不睡,想成仙吗?”叶朗人还是坐在桌前不动,写写画画。蔡小包心疼地捧着他的脸,扎手,豆大的泪珠从她眼睛里滚出来:“你要这样到什么时候?”她抱着她心爱的男人,喃喃地说:“你别勉强自己了,谁说这些数字就一定是密码?”“一定是。他不会什么都不对我说就走。”叶朗嗓子已经哑了,一双眼里全是血丝,红得怕人。你到底要对我说什么?你这混蛋为什么不直接来告诉我?你为什么……出事儿了也闷在心里不找我商量……他撑着额头,喉结上下滚动,手中的笔狠狠插在桌面,忽然就有冲出去痛扁某人的冲动。可是,现在打你,你也不会一边笑着东躲西藏一边皱眉叫我别闹了。“FA大街那边新开一家法餐据说很不错啊,要不要去试一下?你有好久没好好陪陪我了……”蔡小包拉着叶朗的胳膊,不死心地摇着。“你别烦我了。”叶朗随手推了蔡小包一下,很轻,无意识一样。蔡小包却猛地后退了两步,呆呆地瞪着叶朗。“你到底想怎样啊?”她喊,“封青已经死了!死了就是死了!你无意义地纠缠在这个案子上他就能活过来了吗?”叶朗抬头,忽然便站了起来,猛地一把抓住蔡小包,狠狠地扬起巴掌。蔡小包吓得尖叫,本能地闭眼。她不敢看,面前这个男人从来没有露出过如此凶悍的表情,那双充血的眼中满是杀气,真好像獠牙狼目,她以为,自己会被撕得粉碎。但那一巴掌最终还是没打下去。“你走。”叶朗颓然垂手,吐出两个字。死了就是死了,真的,无论如何,再也不会活过来。但,至少要死的清楚明白。蔡小包走了。第二天,上面下了意思,让叶朗自己放自己长假,回家修整。大家都说叶朗傻了,蔡小姐是蔡SIR的千金,长得又漂亮,钓住了就是一个升字,干吗要跟自己过不去?组里的弟兄每天轮流给叶朗打电话。“头儿,你别跟蔡姐闹啦,蔡姐也是紧张你嘛。”“头儿,弟兄们闲得慌啦,你不回来谁带我们?”“头儿,小六那没种的竟然蹭着蔡姐出去玩了!头儿你别气,他敢动蔡姐一根头发弟兄们把他踩成地毯!”“头儿啊,你也回个话呀,别总录音留言啊,我们都想你了……”叶朗倒在沙发上,抬起一只手,盖住自己的眼睛。他其实不是和蔡小包怄气,他是气自己,没用,没用到简直可以直接去死。他竟然连阿青要和他说什么都弄不明白。后来蔡小包也给他打电话。“你真的爱过我吗?”电话里蔡小包的声音听来很忧伤,带着软软的哭腔。叶朗模糊地笑。那时候,全警署的人都知道,蔡SIR的千金在倒追他。他问阿青,有女人追我,答应不答应啊?阿青一气儿地笑,哪个女人这么没眼光?瞧上你这白眼狼。说谁白眼狼呢?好好好……你不是白眼狼,你是大尾巴狼……他于是有些怨怒,说真的呢。阿青只是怔了一怔,便淡淡地说,你喜欢就接受啊,为何要问我了?然后,蔡小包就成了他的女友。他第一次带蔡小包去见阿青的时候,一路上都在想,想阿青会怎样说,至少也要给点反应意思意思吧。可是,阿青没有。他一直都是微笑的,眯着眼睛说,好啊,挺可爱的嘛,结婚抱儿子的时候要请我吃糖。真他妈比哥们还哥们……蔡小包还在说。叶朗随手打开电视,把音量调到最大,望着乱七八糟的画面发呆。他心烦时就开着电视,随便打一个台,也不看,只是望着屏幕发呆。有次对着幼教节目发呆半小时,被阿青取笑得死去活来。乖小狼,跟哥哥一起念,1是A,2是B……那小子笑得满地打滚的模样,到现在他都记得一清二楚。1是A,2是B……叶朗猛地坐起来,或许……或许那组数字代表的是……字母?他拼了整整一天一夜,寻找有意义的单词。19-S、13-M、21-U、7-G、7-G、12-L、5-E4-D、18-R、21-U、7-G、19-S1-A、4-D、1-A、6-F4-D、3-C叶朗觉得自己在忍不住地颤抖。SMUGGLE。DRUGS。航空署专用的重型运输直升机,只出指派任务,拥有特派免检权,甚至有时候,连阿青自己都不会知道,上面要他运的是什么东西。所以……是谁在利用阿青的直升机航线走私毒品?ADAF-DC代表什么?后两组数字到底什么意思?他抓起电话,想打去警署,拨号到一半,却又挂了。航空署的重型直升机不是能随便调用的,什么人能这样做?至少,绝不是小人物。这个风声,不能露了。他甚至后悔,连存在密码这样的事情,也不该透露出去。这个案子,他早该结了。叶朗回警署了。他交了结案报告,领回了阿青的遗物,把那只青蛙也连缸搬回了家。蔡SIR很高兴,专程电话他,叫他好好干,还说,什么时候一家人一起吃个饭。蔡小包还在和他赌气,一直都没像从前那样跑来警署窜门子。花皮说:“头儿,蔡SIR那意思还不明显么?都‘一家人’了,你赶紧哄哄蔡姐去啊!”叶朗笑:“怎么哄?”小六插嘴:“带去吃好的啊。蔡姐上次不说想吃法餐?”“去你的!瞧你那没品位的主意!”花皮白眼,“头儿,你还不赶紧买婚戒求婚去呀!定制婚戒,可以在内圈刻字的吧?Bonnia·C Love u forever!蔡姐准给美疯了!”叶朗眯眼瞧着花皮手舞足蹈,忽然一拳捶在花皮肩上。“臭小子!”花皮一边揉着肩,一边龇牙咧嘴望着头儿大步而去的背影傻笑,自鸣得意。他自然不晓得叶朗为何给他一拳,大概还以为,自己的妙计很讨喜。但是,叶朗知道。一路飙车回家,差点三次跑错道。是缩写!最后两组数字代表的一定是缩写!ADAF是什么?DC又是什么?D·C……红灯了,他猛地一个急刹车,僵在当场。或许,1416并不是ADAF,14是N,16是P,NP就是NATION POLICE……小包的英文名缩写,是B·C,而蔡SIR是……川流不息的都市街道上,叶朗兀自趴在方向盘上大笑。“先生,您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吗?这里不可以停车。”混乱的喇叭声尖锐刺耳,过来查看的交通警敲着车门。叶朗狠狠揉了揉眼睛,摇下车门对交警笑了笑,“不好意思,刚接了个急电。我现在要改道。”说着亮了亮警官证。重新上道后,他给蔡小包打了个电话。“小包,是我,还在生气?好了好了……别气啦……你上次不是说,想去FA的法餐?嗯?哪有,是真的,我来认罪啊,总之是我错,你就……原谅我嘛……嗯,我订了座,周末晚上,乖,到时候我去接你,我……还有东西要送给你。”然后他便去了全城最有名的珠宝店,订了一对婚戒。他说:“我想在这枚女款的上面刻我女朋友的名字,Bonnia·C。”店员小姐问:“先生还要写别的吗?”叶朗淡淡的笑着:“不用了。”回到家后,他没有开灯。他在黑暗中取出以遗物名义领回来的小衣架,又把挂在脖子上的小衣服取下来,串成一串,呆呆的捏在手里。屋里很黑,很静。忽然,沉寂黑暗中便传来一声清脆的蛙鸣。他浑身一颤,从柜子里取出一个盒子,把链子小心翼翼放进去,合上盖,终于,捂住脸,嘶声痛哭。 “下面插播一则最新消息:“今日午时,特区总署刑事侦缉部总长叶朗于结婚十周年庆的筵席上忽然拔枪,将其岳父——警务处副处长蔡德维枪杀,蔡德维身中十数枪当场身亡。“叶朗之妻叶蔡小包受到严重惊吓,疑患创后解离性记忆障碍,已送医看护治疗。现场没有其他人员伤亡。“目前,全区已调配最佳警力追捕凶犯。据有关人士透露,近年来几起警界高官离奇遇害悬案均疑似与叶朗相关。具体情况正在调查侦破中。” “特区警方今日宣布,之前警官枪杀案之凶犯叶朗被确认已自杀身亡。“刑侦部警员于一处乡野稻田外公墓中的无名墓碑前发现叶朗遗体,经鉴定为饮弹自尽。“警方声称,经详细调查于附近找到叶朗名下宅邸一座,从中搜出大量相关物证,证明叶朗正是近年来屡屡枪杀警界政要之凶手。“另有匿名公众向媒体举报,包括警务处副处长蔡德维在内,近年来被枪杀之警界高官均涉嫌经济问题,疑似利用职务之便运输贩卖毒品中饱私囊,但有关详情警方拒绝透露。” “据悉,今日凌晨,前特区总署刑事侦缉部总长叶朗之遗孀叶蔡小包于家中自杀身亡。叶氏夫妇身后并无儿女,有律师出面公示遗书,称其家财将全部捐做公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