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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仙录·宿债》(4)

【4】 小狼的气息从天都山消失之后,已然又是一日有余。 张明徵有些困扰。 其实白晔从来不是个安生闲在一处的主,隔三岔五就会跑出去一趟。也正是因此,张明徵常会感到不可思议,忍不住就会想这小狼儿究竟有何打算呢,他这样贪玩,又还能在这不沾烟火的深山里待多久?三千红尘广大,诱惑人心的东西太多,而小狼也早不是当年那只只要顿顿有肉吃就能满足地抱着尾巴在他身边睡成一个毛团的小狼了。 但纵然如是想,那时的感觉,也与此刻不同。 那时,就算有这样那样的忧虑,心里也总理所当然地觉着“至少这次他一定会回来吧”。 然而今时今刻,这种感觉忽然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难以言表的不安,还有茫然无措。他不知道小狼去了哪里,更不知他几时回来,还会不会回来。 他也反复想过是否应该去找,几次徘徊门前,终于又还是没能迈出半步。 即便找到了,他又该说什么? 小狼负气出走前发怒的模样犹在眼前。这还是头一回,小狼如此决绝地把他推开了。 或许的确是他错,真是他错怪了小狼,才叫小狼气得不肯回头。 张明徵郁郁歪在花荫小榻上,怔怔看着那块空下来的寒玉出神。 如今天还这样热,那狼儿就这么跑了出去,又带着伤,该有多难受…… 正思绪纷乱,忽然,却有个笑声顺着熏风荡来。 “哟,你家的小狼又撇下你独个儿游荡去了?”那声音透着十足戏谑,怎么听怎么不似个正经人。 张明徵闻之不应声,头也不抬,拂袖掀出一道劲风,凭空里忽然便显出两扇高门来,眼看就要阖上。 “哎呀别关门啊,难得我得空来找你,没茶没酒没啥,闭门羹还是免了吧!”那人慌忙嚷道,向前一跳,一条胳膊勉强赶上,卡在门缝里。他哼哼唧唧了好一会儿,整个人都吃力地从门缝里挤进来,乐呵呵冲着张明徵笑。“咦,这一对‘莺伶’你还养着啊!怎么就让她们这么闲在外头?”他一眼瞧见花架下那两只会说词唱曲的竹莺,两眼放光地扑上去抱住了,怜惜地轻抚着,一面抱怨地扭头瞪着张明徵。 张明徵哪还有心听曲儿,无奈撑住额角,头疼地长叹:“你又得了什么风声来看笑话。” 那人咧着嘴,只“呵呵”得笑,模样傻得活像头憨熊。 但若要以为他真是个熊瞎子那便是大错特错。这人非但不是熊,相反比熊还要灵巧数千数万倍。他的名号叫做偃师景。偃师不是他的姓氏,而是身份,当年周天子驾前以偃师神技惊动天下的正是他的先祖。张明徵那一对能说会唱的“莺伶”便出自他手。 说到偃师景,与张明徵相识也已是十年以前。 十数年前,偃师景来到天都山通天崖,自称正在研制一种叫做“追魂”的东西,倘若成功便可追查人的行踪,上穷碧落下黄泉,七界之内无能阻挡,但可惜尚还缺少一样原料——他需要延绵千年的羁绊。 为求狼王给他这羁绊,他便去爬了通天崖。 当时,张明徵觉得荒谬。莫说所谓“追魂”是多么虚无缥缈的存在,单说这“羁绊”又岂是说给予旁人就能给的?简直不可理喻。 但偃师景竟硬是徒手爬上了通天崖。 那时的偃师景也不过十六七岁的少年,一介凡人之身竟能有如此顽强毅力与坚定意志,着实令张明徵与白晔惊叹。 既然上了通天崖,狼王曾有诺言在先,势必得要兑现。 偃师景不要别的,只要取张明徵一段青丝和白晔一滴热血。 于是白晔苦苦地求了张明徵大半日,终于缠得张明徵忍无可忍,加之他也的确顾虑小狼放出去的话不能食言,这才免为其难,削了一缕乌发。 谁想到偃师景得了地仙一缕青丝,竟然喜得满地打滚,一边笑嘻嘻把捧在掌心的如绸乌发凑到鼻尖嗅着,一边夸赞:“不亏是仙人之姿,连头发都已这样清香顺滑,模样该有多好看?要是能得一见真身,这辈子算是死而无憾了!”气得白晔当即暴怒,一爪将之从十丈高的山崖上扇飞下去,摔断了六根肋骨一条腿……若非张明徵拦着,只怕非当场把这口没遮拦的轻浮小子咬死不可。 然而即便如此重伤,也没能让偃师景长半点记性。 往后的十数年间,每隔一阵子他便会跑上天都山来找张明徵,起初张明徵不见他,他也不恼,自己蹲在门口自说自话一阵子就心满意足下山去了,过个数月半载再跑上来……如此往复,就连清心如张明徵也终于忍无可忍,问他到底意欲何为。 当时偃师景蹲在门口,听见张明徵和他说话,扭头睁着闪闪发亮的眼睛,激动地大叫:“我就想和你做个朋友!这辈子还没和仙人做过朋友呢!”满脸期待到连双手也握拳团在胸口。 那副模样简直叫张明徵哭笑不得。 实难想象,这样一个家伙竟是此数百年来唯一一个成功咬牙攀上通天崖的。 偃师景不愧是偃师一脉后人,他只随手折一只小鸟,拍一拍便能振翅飞走,着实神乎其技。 相处得久了,张明徵渐渐觉得,大概是奇才之人个性都会有些古怪,偃师景除了行为总脱离常理之外,其实是个好人。但白晔始终不喜欢他,不喜欢这厮缠着张明徵,更不喜欢他没大没小得擅自直呼“重华”,碍于张明徵训诫才每每强忍着扑上去将之一口咬死的冲动。偏偏这个偃师景还相当不识趣,简直像跟白晔有仇一样,总爱拿白晔开涮。但凡他上山来找张明徵,便是白晔最不痛快的日子,又烦又躁却也只能恶狠狠干瞪着。 一晃光阴荏苒,当年“初生牛犊不怕狼”的少年也已过了而立之年,与张明徵之间也从当年死皮赖脸蹲在门口的牛皮膏药变成了可以把盏共饮对月谈笑的好友。 说来,这家伙倒是有好一阵子没有上山来,可此时张明徵却没有心情招待他。 偃师景也不客气,不管张明徵应不应声,兀自熟门熟路凑上来,四处转一圈,看见摆在石桌上的白玉酒壶,立刻眉开眼笑地抱住了乐得跟张明徵讨酒喝。…

《妖仙录·宿债》(3)

【3】 以往争吵时,从来都是张明徵嚷嚷着没法过了要去云游,然后走不出百步就被白晔连哄带骗拐回来。如今颠倒了个儿,白晔什么也不想,只想离这天都山越远越好。不然他又还能去哪里?诺大一个天都山承不起两千年思忆,每一寸土每一粒沙都记得点滴往昔。又何况,还远不止这二千年…… 如果重华只是叫他走也就罢了,他可以耍赖蒙混,兴许赖着赖着就不用走了。但重华竟然不信他,这比什么都更叫他难过。 白晔艰难地挪着步子,走在不知何处的无名小镇里。人世是隐藏行踪的好地方,却也令他不得不收起本相维持人身,枉费许多法力。若是平常时倒不痛不痒,可惜此时身负重伤,几乎叫他虚弱的连走路都难。好不容易熬到一家客栈,才想起没有银两。他是自在散漫的山中大王,从来用不上这阿堵物,然而到了人世,偏偏就是这最叫他瞧不上的东西少一文也能憋死英雄汉。他又生性自傲,不屑学些小妖做那施法变金银的雕虫把戏,宁肯自己去寻个角落栖身,正打算调头走开,谁料忽然有人搭住他肩膀。 那发梢如火的狼女不知何时已从他身后越上台前,“啪”得拍下一锭银子,“要一间最清净的上房。我大哥不喜欢闲人来打扰。”说完,回身伸手拉着白晔胳膊就往里走。 掌柜见了银子自然欢喜,殷勤赶着凑上来问:“客官脸色不好,可需要请个大夫?”话音还未落,已被月黎一个冷眼吓得缩回柜台后头,只叫小厮速去带路。 白晔也不争辩,任她拉着到了一间僻静空屋,坐下了,才低声询问:“干吗跟着我?”想来是他气虚,又心烦意乱,竟然就这么被跟了一路也毫未察觉。 月黎眸光全腻在怀中孩儿那张稚嫩小脸上,看也不看白晔一眼,一边亲昵地细声哄逗孩子,一边随口答道:“你好歹是为救我和鸿儿伤得这么重,我当然不能丢下你不管。” “还敢说!你这闹得算什么?要不是你没事尽添乱——”白晔不禁着恼,才想怒斥,话到嘴边却又忽然说不下去,只余满腔苦涩。“算了,反正也这样了。说吧,孩子哪儿来的?”他颓然一挥手,算是既往不咎。 “当然是我的。你以为人人都跟你家的道士一样闲得无聊喜欢捡孩子啊。”月黎漫不经心谑道,却原来是在拿当年张明徵把尚是狼崽的白晔捡回去养的事来调侃。她抱着孩子,小步在屋里转来转去,终于忍不住牢骚:“哎呦,人真是可怜,喜欢住这种小鸽笼子里,转都转不开地儿;这么两爪抱娃儿还非裹几层布,连个肉都摸不到,哪有叼住了舔两下来的便宜。”说着,她扭头用一种“你介意我现原形吗”的表情,满眼期待地盯住白晔。 你倒是自在惬意了,万一有人窗口路过不小心瞥了一眼看见一头红毛巨狼叼着个小孩儿摁地上舔……你是嫌我死得还不够快吧……白晔只觉得额角青筋已然快要爆了,恶狠狠无视月黎这等无理要求,勉强维持平静地追问:“孩子爹哪儿去了?” “哼,不提那死鬼也罢。”月黎撇撇嘴,低头将朱唇贴在孩子白嫩额头上,似在试探什么,好一会儿才重抬起头。她忽然整个儿静下来,睁着那双斜飞如凤的明润眼眸,一瞬不瞬地望着白晔,嗓音里已满是低到尘埃的悲切,“大哥,我来找你是想求你帮忙,鸿儿中了毒,得要十殿阎君案上的朱砂做药才能解。” 这真可谓突如其来巨变乍起。 “什么?”白晔猛吃了一惊,下意识便反问出声:“这种东西我哪弄得来?”他和月黎相识也早有几百年之久,从前只觉得这妹子虽说是常有些散漫疯癫但也不至于太离谱,谁知她今番闹腾了这么一场还不算,竟冷不丁说要十殿阎君案上的朱砂……这和说要去死又有何分别? 月黎见白晔这等反应,也不再多说,当即眼泪就淌了下来,只紧紧抱着孩子嘤嘤得哭。 那幼小孩儿似是知晓母亲悲伤,反而摇晃着伸出一双肉团小手,咿咿呀呀地去拭她面颊湿痕。 “嗳……你别哭啊……最受不了你们这些母的哭哭啼啼,整得我头都大了!”白晔有些招架不住,撑着桌子,扶额自认倒霉地长叹一口气,“到底怎么回事,你先慢慢说清楚了,咱们再想法子。” “三日前天热得不行,我带着鸿儿去溪边玩水……”月黎抹了一把泪,竭力收起哭腔。 其实详细她也不太记得明白,只记得忽然拂来一阵香风头就有些晕沉起来,等发觉不对,鸿儿已经坐在水里大哭,脖子上还有几道瘀青掐痕。她慌忙把孩子带回家去,谁想到她那个没正经的夫君看了看孩子的脖子却乐呵呵地说:“没事,反正肉身不过臭皮囊,万一这个不行了,回头我再给他做一个,保管比现在这个还要好哩。”气得月黎当场暴怒,一狼爪把那死男人从前屋抽飞到后院,二话不说带着孩子就离家出走了。她带着孩子去向自幼熟识的万年老树仙求教。树仙看了孩子受伤的颈项惊呼这是百尸百鬼之毒,必须得要十殿阎君案上的朱砂方能解救,否则七日之内这孩子必然从咽喉毒发起浑身溃烂而死。月黎一听顿时慌得六神无主,自知若凭一己之力绝无可能弄得这朱砂来救孩儿性命,无助之下想起了白晔。 说到他俩的缘分,当年白晔为了给张明徵酿桂花酒,苦寻醴泉之水而不得,正无奈时遇见了月黎,是月黎为他引路又助他往广寒月宫偷盗桂花,这才顺利造成仙酿。这一份恩情白晔实实在在铭记于心,曾允诺月黎无论何时何地但有所求绝不推辞。只是月黎也自有骄傲,转眼几百年从未当真开口要求过什么。然而这一回却不同往昔,牵扯到爱子性命,月黎不待多想,只瞧见一线曙光,已奔往天都山通天崖向白晔求助。 月黎说得简单明晰,白晔听着却是满心疑浪翻涌。百尸百鬼之毒乃是用尸骨与游魂野鬼的精魄炼就的剧毒,每百尸百鬼方可炼得一粒砂,莫说十分罕见,寻常妖类恐怕也都不能有这等本事,只能是道行精深的鬼仙所为。白晔从前也只听说过,并未亲眼瞧见。“你们得罪了哪一路的鬼仙,要对这么小一个孩子下手?”他不禁问。 “我若是知道,早杀上去跟那厮拼命了。”月黎恨得獠牙都呲出来,脸却一直贴着孩子前额不肯放。 那幼小的孩儿半人半狼的模样,细嫩脖子上几道乌黑抓痕已然爬到了下颌。但他却没再哭闹,只是睁着圆润的大眼睛,好奇地四处张望。白晔伸手去摸他脑袋,他也不躲不怕,反而凑上来皱着玲珑的小鼻子嗅了嗅,忽然咧嘴“咯咯”笑了。尖尖的狼耳敏锐抖动,缕毛绒赤红如火,与母亲如出一辙。 白晔忽然觉得心酸。纵然此事的确疑窦重重,但他信得过月黎绝不会骗他,何况鸿儿中毒也的确摆在眼前。这样机灵可爱的一个幼小生命,却眼看着就要流失殆尽。百尸百鬼之毒七日毒发,算上之前耽搁的,这孩子也就剩下四日不到了…… 白晔当即就想站起,不料竟是一阵气虚腿软,还未长好的伤处猛被撕扯得锐痛,冷汗已哗哗得爬满后背。“让我歇一天。”他闭着眼,咬牙苦撑了好一会儿,才无奈吐出一口气。 “你做什么跑出来,天都山里自有千年的药草万年的灵物,就留在山里好生疗养岂不事半功倍?”月黎忧心忡忡地望着他。 “不过是些皮肉伤,还死不了。何况我要往阴司十殿也只能行诀让魂魄出窍而去,歇一日,蓄足元气就够了。”白晔应得轻描淡写。他盘膝正坐,运气调息一阵,只觉周身血脉一点一点回暖起来,丹田之内也渐渐重新有气凝聚,这才重又睁开眼,静静看定了月黎,低声道:“但我帮你弄来这朱砂,你得给我去和重华说个明白。” 月黎怔了一瞬,眸光闪烁似有片刻犹豫,终于还是忍不住问:“其实……我早就想说,大哥你身为狼王是何等的尊贵,何必偏要受那道士驱使?我看他今番不问青红皂白就斥责你,根本对你没半点信任,更不谈了解你的品性。我真不明白你跟着他是有哪点好!反正都已这样了,不若干脆一拍两散,从此逍遥自在。你怎么还想低头回去找这份气受?” “所以你才一句话不说就由着重华误会我特意想我被赶出来?”白晔眸色一凛,已是盛怒毕现。 “呸,我才没那等小心思呢。是那道士自以为是误会了,我又没说过鸿儿是你的。何况你俩吵得忘乎所以,也得有我插话的份儿啊。”月黎毫无惧色,也不管她此刻正是有求于人,兀自嘴硬。 白晔良久沉默,终是喟然轻叹。“你不懂。”他也不想多做解释,只是重闭起双眼,仿佛沉入冥思,再也不动了。 其实白晔心里知道。莫说月黎,恐怕通天崖下的那些大小狼儿们,连同天都山里的飞禽走兽也都是一样的想法。重华是个道士,他却是千年的妖物,明明本该是水火不容。只有他自己明白。他自幼就跟在重华身边,若没有重华,又哪会有现在的白晔,就连白晔这名字也是重华给的。重华自说与他亦师亦友,但在他心里,与其说是师友,不如说是至亲。不,还远远不止这些,他与重华之间的情义,还要上溯得更久远、更久远一些。于他而言,重华是特别的,是此天地间与他最亲的人。纵然重华总爱对他多方管束,纵然天宽地广自由再好,可若是没了重华,就只剩下他独自孤零零一个,游荡在茫茫尘海,再也不知家在何处,还有什么逍遥快乐可言。 只盼下这鬼门关一趟回来能救还小鸿儿,重华气也该消了,我还是回去与他解释清楚,求他别撵我,不然接下来的日子可该如何是好……白晔一时在心里如是想着,恨不能即刻飞回天都山去,转念细想却又不由心思渐沉。 地府阴司又不是野地菜园子,如何险恶他再清楚不过,哪是那么便宜说去就去说走就走的地方…… 思及此处,顿时满心里就似刺满了冰渣,一洼湿冷。白晔呆了好一阵,直觉得胸腔里有一株火,不冷不热绵绵得烧,既不蓬勃炽烈,亦绝无法熄灭。他便静静地任由那火烧着,好一会儿,低声对月黎叮嘱:“万一我回不来……你就不要再去天都山了。别看重华凶起来那样,其实他心软得要命最是个柔肠纠结的性子,若是我死了却又让他知晓他误会了我,他一定再难释怀。不如就让他当我是真不争气被他撵出门去的算了,免得枉他难过。” “大哥你……”月黎喉头一热,旋即立刻仰起脸,把那些又要涌出的泪水全都拦在胀痛眼眶里,咬牙切齿地骂:“你敢不回来!你可是答应我要救鸿儿性命,堂堂狼君岂可言而无信?” 白晔什么也不说,只是牵起唇角,微微笑了。 —TBC—

《妖仙录·宿债》(2)

【2】 通天崖以通天名,高逾百丈,乃是天都山中第一险,传言崖下是有去无回的冰渊寒谷,崖上是终年不歇的如刀狂风,飞禽走兽无不谈之色变避之不及。 当年白晔硬是凭着一股狠劲攀了上去,开山凿梯,命山神土地运转山石,拦腰铸起坪地,就此占山为王。 从那以后,通天崖便成了山中狼群的圣地。方圆生灵,凡举是想要拜求狼王偿其心愿的,所要拿出的诚意,不是奇珍异宝,也非珍馐佳肴,而是要有独自深入群狼腹地,穿过寒冰迷阵,爬上通天崖去的勇气。能爬几许高,狼王便许他几分助力。然而,以通天崖之陡峭险恶,倘若失足,必是粉身碎骨,数百年来,真正有胆量走这么一遭的也就只有一人而已——此人后来却成了张明徵的好友。关于这条不成文的规矩,张明徵曾笑嗔白晔狂妄自傲太过。白晔也不回嘴,只是死不悔改。他原本是个肩宽好担不平事的主,但绝不肯白费心力烂做好人,倘若没有这等以生死发下大誓愿的觉悟,他是不管的。 而今竟惊闻又有人敢上通天崖来找他,不但找来,还扯出如此荒谬的说辞,怎不让他又惊又奇,险些懵得连发怒也忘了。 白晔一口气奔回了通天崖,老远便看见张明徵已经先到了。 张明徵乘着凤凰,御风停在半空不肯下来,只冷冷俯看着当场。 眼前群狼皆是敏锐非凡,嗅得腥风,三三两两缩在外围,把垓心里让出一大块地方,各个大气不敢出一口。 然而,环顾四周,却怎么也找不见那传说中的访客。 “人呢?”白晔不禁焦躁询问。 身后阿五赶上来,似累得已快死了,正瘫在地上吐着舌头喘大气,听见他问,皱着张苦脸努力伸直了脖子应道:“爬……爬通天崖去了……” ……什么?还真爬通天崖去了? 白晔心里突得一跳,赶忙向山壁上望去。 一望之下,只见一团依稀人影正四爪并用地攀在嶙峋乱石之上,在这通天达地的山壁前愈发显得娇小。她大约是穿了一身鹅黄衣裙,远远看去已难以分辨,反倒是乌黑浓密的长发分外显眼,蓬松卷曲着,凌乱垂在腰际,尤其是发尾上耀眼的赤红,如有火苗跳跃。就在她身后,还背着个不大不小的包裹,不用想也知道,只能是那个……传说中的“小的”。 白晔竟看得怔住了,良久醒回神来,条件反射一声大吼:“月黎!你在干什么!给我下来!” 才出声,立刻便后了悔。这姑娘他是真认识。但即便是真旧识,就这么认了未免也叫人有口难辩。 白晔心急火燎抬头,不出意料见张明徵正凉凉盯着他,满眼都是“果真是你相好”的神色,才对上他视线便轻“哼”了一声把头扭开了。 “不……不是这样的,重华!月黎她,她就是……我的一个妹子!”白晔急得险些把舌头给咬了,磕巴得跟阿五一样。 “哦,你的‘一个’妹子,敢问你还有多少个?我当初如何训诫你可还记得?不守戒律也就罢了,在外胡闹完了竟还满口诳语死不承认?”张明徵恶狠狠转回脸,仍不肯从凤凰上下来,就居高临下瞪着他,好一气怒诘。 白晔被他劈头盖脸骂得连讨饶的余地也没有,更莫说辩白,又急又恨,只好闷头猛刨眼前山石泄愤。 张明徵原本还想再骂,看着他那副恨不得把山也挖个洞的憋屈抓狂模样却又骂不出了,沉默一刻,也只得冷着脸沉声斥令:“还不去把人接下来?” 那姑娘刚猛被吼了一嗓子,似乎也不敢往上爬了,正簌簌攀在原地,委委屈屈地回头往下看。 白晔仰起头,不乐意地望着张明徵,一双圆眼溢满了湿漉漉的哀怨。 张明徵板着脸,只当没瞧见。 白晔还想蒙混,耍赖一样趴在地上,“呜呜”地不肯动换。 张明徵毫不留情,隔空一巴掌拍过来。 白晔原本还摇来晃去的尾巴便只好卷回来毛绒绒地盖住了那张狼脸…… 重华这是真着了恼,铁了心要撵他去了。白晔满心里跟浸了黄连一样,又分辩不得,终还是不情不愿地站起来,一步步往前挪。 才挪了没几步,猛听见月黎惊呼一声。一块铜锤大小的山石忽然从高处滚下,正砸在她身上,连带着她急速坠落。 几乎同时,白晔便蹿了过去。他在崖下冰尖上跳跃,犹如银白电光,飞身将月黎截在半空。 强烈的冲击撞得他一起跌了下来,“砰”得一声之后,便在一片碎裂巨响中摔在了一地冰渣里。 起止不过须臾事。 “凤凰!去!”张明徵惊得疾呼一声,催动坐下凤凰飞上前去。 这通天崖之所以是险地,概是因为崖下百步之内俱是锋利冰棱,高低层叠犹如刀山,就算是寻常失足也难有活路,何况这样被撞下来,非被戳出几个透明窟窿不可! 果然,只瞥了一眼便已瞧见白晔倒在地上,两根茶碗粗的冰锥分别从他胸腹两处穿刺而出,其余细碎冰渣戳进肉里,真是不计其数,鲜红血水也被冻成了冰,透地三尺,惨不忍睹。那红毛黄衫的姑娘倒是没什么事,安然抱着孩子跌在一旁,只擦着些皮。就在她怀里,幼小的婴孩儿正瞪大了水润透明的双眼,好奇地四下张望,头顶上两只毛绒绒的耳朵机灵竖起,不时微微抖动,亦是与母亲一般的火红。 这景象看得张明徵好一阵呆愣,忽然听见白晔低声痛哼,这才惊醒过来,慌忙亲自将他抱起,只觉得这狼儿浑身的骨头都像碎了一样,一时滚烫一时冰凉。他又命凤凰驮月黎母子回来。 那金凤是稀世的神鸟,无论如何也不肯让妖物上身,迫于主人诏命,不情不愿磨蹭了好一阵,才一爪勾住月黎衣领,将他们扔回坪地。 白晔伤了要脉,涌出来的热血转眼把张明徵衣袍也染得透红,张明徵不敢贸然将那两支冰棱拔出,只得先行祝替他止血,将他带回洞府再细细疗伤。 这小狼一向是个争强好动的性子,从小到大伤痕不断,难得有几日是完好的,但如此凶险却也屈指可数。他竟为了救月黎母子,把自己伤成这样,想来在他心底里他们当有如此分量。 张明徵一时心疼得眼眶湿胀鼻梁酸麻,一时却又惆怅难过。他作法将刺在白晔身上的大小冰针尽数化去,细心替白晔止血敷药,守在榻边连视线也不敢多挪开一会儿,唯恐有失。…

《妖仙录·宿债》(1)

【1】 “与君虽异物,生而相依附。结托既喜同,安得不相语。” 花荫下,竹雕的莺儿还唱得咿呀,细羽扑扇与嫩红新绿相映,自成意趣。 那银毫如雪的高头白狼正趴在一片硕大的芭蕉叶下,双目微合,懒洋洋地摊平了四肢,一副醺然模样。他身下,是一块千年寒玉,晶莹剔透隐隐泛着青蓝光泽,在这郁蒸时节,依稀似有雾气缭绕。 “才不过五月天你就成了这副德性,还是在我这里,待到六七月,回了你的狼窝,你可打算怎么活?”重华真人张明徵斜倚在沉香木雕的坐榻上,一手轻摇罗扇,一面望著那狼儿笑得停不下来。 “你就不知行行好,还来取笑我。”白晔郁郁睁开一只眼瞥瞥那地仙,又耷拉下眼皮,扭扭身换了个更舒服的姿势,依旧粘在寒玉上不肯起来。白晔是修了二千年的狼妖,体温原本便比凡人高出许多,每到夏日正是难熬时候。相反张明徵却是个得道的地仙,常年隐居深山仙府,从手到脚都凉滑得胜似丝绸。张明徵怕的是寒冬,每每冬日,他便筑起界障,将寒风白雪尽数隔绝在外,府中依旧春暖花开。但酷暑炎夏他是不管的。于是苦了白晔,只得赖着那块千年寒玉。 “说过多少次,看你那一身毛绒,跟穿了皮袄子似的,当真热成这样,不如索性剃了。”张明徵显然不肯放过这每年一次的良机,轻一挥手,掌中便多了一把锋利小刀,悠悠闲闲摇晃着,满脸狭促笑意。 话音未落,白晔已一个激灵从寒玉上滚下地来,当即化了人身,把那一身银光闪亮的狼毛藏得无影无踪。他背还靠着寒玉,一瞬不瞬地盯着张明徵,满眼被辱蔑戏耍的羞恼。想他白晔狼君好歹也是君临一方的王者,素来威风凛凛,整座天都山中的飞禽走兽大小生灵莫不听命于他,对他十二分崇敬,就连此方土地六甲也不敢欺他是个妖物便不尊不重。偏这个重华,每每到了夏日就想打他那一身俊美狼毛的主意。倘若真给这地仙得了手,英姿勃勃的狼王变了没毛的大狗,让他面子往哪里搁……白晔愈想愈觉得后脊发寒,连热也顾不上了,下意识抬手紧了一紧衣襟。 那一副“狼可杀,不可辱”的怨愤模样落在张明徵眼中,直把这充作罪魁的地仙笑得直不起腰。其实张明徵倒也没有多想真剃掉白晔的狼毛,只是忘记了多少年以前,意外发现这狼儿竟然会为那一身华丽皮毛如此紧张,于是只要逮着机会便忍不住要逗弄一番,看那个从来天不怕地不怕的家伙露出窘迫又别扭的神情。但每每逗完了,却又微妙的有些懊悔惆怅。 “小狼,过来。”张明徵拂袖将剃刀藏了,冲白晔招手。 白晔哪里肯应,薄唇抿成了线,靠着寒玉一动不动。 “过来吧,和你闹着玩呢。”张明徵软声又哄。 白晔仍旧一声不吭。 张明徵无奈,只得亲自走上前去。“都说逗你一下而已了,哪里真要剃你的狼毛。裹得这么严实,你不嫌热了?”他唇角扬起一抹浅笑,俯身扯开白晔紧紧交叠的衣领,将一双修长玉手抚在那两根形状分明的锁骨上。 仙人的双手宛若滑腻的冰,玉润清凉。 白晔舒服地溢出一声叹息,忍不住又朦胧微醺般眯起了眼。“做人真是麻烦……还穿什么衣服!”他果断顺从本能地甩了两下肩膀,转眼褪下上衣袒露出精硕胸膛,“嗷呜”扑向张明徵,粘住这个冰雕一样的地仙不肯挪窝了,惹得张明徵又是好一阵发笑。他把脑袋搁在张明徵肩膀上。仙人柔滑的青丝若有若无地扫过他的脸颊,微凉如绸,舒服得让他直想哼哼。他恍惚听见了心跳声。一下一下,怦然有力,牵动着周身的经络。张明徵是个得道仙人,二千多年容貌不曾有过分毫改变,仿佛生命早已静止,连心跳也从来不可触及。这心跳声却又从何而来? 白晔懵懂抬头,疑惑得连耳朵也竖了起来。 依稀听见张明徵在耳畔低语:“小狼,你可打算过将来?” 将来?什么将来?白晔还茫然不明所以。 “你也不修仙,不求飞升,便这样日复一日陪我待在山中,不觉得无聊苦闷么?” 若要嫌闷,又何必当初苦苦追着,一起待了二千年,忽然没头没脑问得这是什么意思?耳尖不安的抖动一下,白晔不由直起身子,莫名其妙地看着张明徵。天闷热得厉害,连着心跳鼓噪,让他脑海里煮了粥一样,呼啦啦翻滚着,却什么也想不明白。“重华,你在……赶我走吗?”他费了好大力气,才迟疑着吐出这一问。自打记事起,他便和重华在一起,年头久到融入骨血,仿佛他天生来就是该跟着重华的。除此以外,他从没想过还能干什么。 地仙默然看着他,眸色深浓间似有无限思量,一时却是一言不发。 气氛骤然沉冷得妖异,连着酷暑炎热也消退得悄无声息。 白晔只觉得一口郁气拥堵胸口,吐也不是,咽也不能,直憋得百爪挠心,恨不得一把抓住张明徵逼他说个明白。 偏偏张明徵就是不开口。 正相顾无言,忽地外头却飘来一个尖细嗓音。 “大,大王!大王!你可,可在么?小的有,有要事禀,禀,禀报——” 这口吃的货色,像是阿五。阿五是白晔通天崖下的一只赭毛小狼妖,才修了二百余年,刚得人形,连人话都还说不利索,整日介就爱粘在白晔脚跟前后。白晔只当他是个毛团儿踹过来扔过去的,倒也有几分喜爱。 然而,此时此刻却不是个好时候。 白晔正心急火燎,猛被阿五这一嗓子打了岔,火气便再也压不住了,倏地化作一道白光闪将出去。 张明徵的仙府寻常小妖近不得三里之内。 白晔一眼瞧见阿五蹲在远处一颗老榕树下还仰着脖子“嗷嗷”个没完,气不打一处来,劲风一掠便显出原相,低吼一声扑上去就是一爪子。 阿五没防备,被扇得撞在树上,摔了个跟头爬起来,正对上白晔那双杀气腾腾的血红狼眼,吓得他四腿发软,连打了几个滑才勉强站起来,却连该往哪儿逃也不知道,情急之下紧紧扒住了那老榕树,放声大哭:“大大大大大大……大王啊——张仙人救我!张仙人救我!”末了,竟开始向张明徵求援了。 天都山里的妖兽们各个都知道,倘若不仔细惹恼了白晔狼君,跪地讨饶也不如求一求重华真人来的有用。能劝得住白晔的,此世间除了张明徵再不做他人想。 但这一回白晔正被张明徵那一句没来由的问话闹得心神不宁,但听阿五这哪壶不开提哪壶的蠢话,愈发气得浑身炸毛,又是一巴掌呼扇过去。 眼看就要拍在阿五脑袋上,亏得风中陡生无穷阻力,层层卷住白晔那只巨掌。 “小狼住手!”张明徵携青莲灵光从云端来,急斥一声,伸手狠揪狼儿耳朵,怒道:“多少年收不住这野狼性子!好端端又拿阿五撒气。”骂着,扬手又在那颗毛乎乎的脑袋上用力拍了一巴掌。 被这般强行拦下,白晔一口恶气生生断在半路,吭哧吭哧粗喘了好一阵,才渐渐平复过来,收敛起杀气,显出人身,却依旧满面寒色,不痛快地瞪着阿五。那神情分明在说:有事快讲,没事且滚,若是倒不出个鸟来,就把你剐了去给重华煮狗肉锅! 阿五被这气势煞得筛糠,唯恐真被大王扔进锅子里,战战兢兢从老榕树背后探出半个狼头,呜呜哭诉:“有有有有……有个菇……菇凉……来来来,来通天崖找,找大王——” “姑娘?凡人找我干嘛?”白晔沉着脸追问,显然不甚信服。…

《妖仙录·天劫》

大雪封山,万树银白,天地连绵无绝,唯有中间一线足印,像是烙下的璎珞,细细密密地,牵着那独行在皑皑白雪中的身影。 那是个身披大氅的青年男子,一只银冠将乌发高高束起,在这白雪飘飞间,愈见眉目英挺。他手里拎着一坛子酒,一步步走在雪地里,时而将酒坛凑到鼻尖轻嗅,眼角唇边噙着笑,仿佛想起了什么开心事。他便这么含笑走着,一面赏看风景,直走到一处银树冰封的断崖前,才站了下来,敲门般屈指在空中叩了三下,嗔道:“亏我好心好意带着美酒来与你对饮解闷,你不出来迎我也就罢了,怎么连门也藏起来?” 话音甫落,凭空里已有人声反问:“你若是真心来探望我,怎么连门也找不到?”听来戏谑十足。 男子闻之索性抱着酒坛在雪地里坐下来,仿佛无奈地叹道:“你是真身的地仙①,我只是个山中的妖物,我若真能破你的界障,又何需一步步爬上来寻你?” “快别说得好像我欺凌了你一样。”那荡在风中的人声笑道,“谁不知整座天都山里的狼都对你白晔狼君令行禁止惟命是从。待雪化了我还想在山中游玩哩,若是被你家的狼儿们漫山遍野撵着跑可怎么好?”说时,但见天光里耀出一抹粉红,似桃花绽放,竟在云雪缭绕间隐隐勾勒出一道府门轮廓来。花枝作了门前台阶,层层缠绕着,搭在断崖上。 白晔拎着酒推门而入,才进去,顿觉换了天地。 门外依旧风怒雪勇,门内却是春暖花开。那府上地仙随意披着丝薄的袍子,靠坐在花香簇拥的小榻上,一手执着白玉酒盏,正喝得双颊微醺。面前一方琉璃屏风上,时而花鸟虫鱼自得其乐,时而奇峰层叠红日出海,时而又是人声鼎沸闹市街景,赫然竟是一出畅游天下的影子戏。 地仙见了白晔,举盏邀他对酌。 白晔呆了一瞬,抖下满身雪花,脱了大氅,怅然笑道:“你倒是自得其乐得很,我可白白献殷勤了。” “胡说!”想是因为酒力,地仙愈发笑得面如春桃,拂袖撤去屏中戏,换了山丹映日图,道:“这些再好,也都是些见过识过的,打发日子才重演一遍,哪有你来陪我解闷有趣。” “既然如此,也没见你常邀我,方才又叫我这倒贴上来的‘门都没有’?”白晔熟门熟路地兀自坐了,眼角眉梢俱是欢喜,自斟自饮了一盏,安闲地靠在榻上眯起眼来,全然是只晒着太阳打盹的狼。 “明明我去找你十回,你就能有八回不在的,怎么才叫你吃一碗闭门羹,你倒先小家子气上了?”地仙轻声谑笑,叩指轻敲了一下白晔带来的酒坛,灵光微闪,已去了封泥。他深深嗅了一回,露出个醉心神态,赞道:“原来是桂花酒,竟比蟾宫月桂还香些!哪里寻来的?” 你又哪里还能记得月宫里的桂花酒是什么滋味。白晔在心里暗笑,一手撑着额鬓,一手五指张开,盖在那酒坛口上,道:“这可是我早一百年前特意跑去招摇山上采了最新鲜的桂花就地取山上灵泉酿的,难为我记了这么久,大老远替你取来。” “为何忽然想起取来?”地仙略吊起眼角,睨白晔一眼,倒也不见恼怒,只用戏耍口吻反道:“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白晔被他一语道破,也不遮掩,大大方方就道:“确实是有事献殷勤来的。这些天我在外头,遇见了一件奇事。” 地仙双眸微微一亮,似起了意兴,嘴上却偏道:“你又遇见了什么奇事?不要再拿些海龟出水乌鸦生蛋的小事骗我。”这却是拿白晔当年还是未得人身的幼狼时的事来取笑他。 白晔不以为意,拉了拉地仙袍袖,正坐起身子,道:“你先好好听我说。你还记得三年前你在淮水边上救起的鲫鱼精么?” 地仙点头道:“记得。今年暖和着时候,她还托昊鹤给我送来一串珠贝,说是觅得了与意中人长相厮守的法门,谢我的救命大恩。” “但现在她却已死了。”下一刻,白晔已是面沉如水,眸色一片肃穆。 “死了?”蓦地一惊,地仙诧异抬起双眼,直直望住白晔。 白晔道:“十余日前,有个男人在山里乱闯,误伤了坪谷的幼狼,险些被母狼咬死,正巧被我撞见了。我原本以为只是个迷路的旅者,便顺手救了他,指给他出山去的道路。谁知他却不走,反而问我如何才能寻得重华真人的仙踪。” “莫非是要找我?”但听此言,地仙愈发惊起来。他本名叫作张明徵,重华乃是他修道的尊号。 “可不就是找你。”白晔点头,接道:“我也觉得奇怪——他不过是个普通凡人,不能是你的旧识——于是就问了一回。他这才告诉我,他姓徐,是那鲫鱼精秀卿的夫君。” 听到此处,张明徵不由“噫”得叹了一声:“原来秀卿跟了个凡人。以她一个三百年道行的小妖就想逆这‘人妖殊途’的天意越界而为,这可不是自找麻烦?” “那徐生也是这么与我说,”白晔道,“他们自知有违天道,眼看秀卿的百年天劫将至,唯恐难以熬过,便四处苦寻秘法,想保万全。” 张明徵闻之微微拧眉,“看她托信与我时说得那样欢喜,应该是找着了才对。百年之劫,毕竟是小劫,想要渡过也不是甚难事。但既然找着了,怎么又死了?” 白晔道:“这便是此事奇之所在。原本应劫当日,秀卿是安然无恙的,他们也自以为此劫已破了。但谁料劫后又过了三月有余,一日那徐生傍晚归家时,却发现秀卿已现出原身死在家中。” “若说这天劫应迟了三个月,的确是十分蹊跷。”张明徵轻声一叹,“可到底是应天劫,又还能说什么别的?怪只怪她不自量力罢。” 白晔静了片刻,眸光愈发深沉起来,“如若‘天劫’就是非死不可,那么苦修正道原来只是为求一死么?” 张明徵略一挑眉。 白晔道:“你教过我,听天命也需尽人事。” “你想让我设法救那鲫鱼精还阳。”张明徵一针见血将白晔心中所想刺破。他盯住白晔看了好一会儿,一双狭长凤眸里明明灭灭,似有无量光轮流转,末了,却是长叹了一声,轻道:“你还是莫要肩宽去担这个闲事罢。你忘了,你的天劫之期难道不也是就在眼前?那鲫鱼精历的不过是百年小劫,你今番要历的却是千年大劫。我宁愿你老老实实在这里先顾好你自己的事,好过四处乱惹麻烦。你需要知道,天降下的劫难有千万种变化。当年被雷劈得道行尽失,险些连元神也灰飞烟灭了还不够你长个记性。” 好一番轻言慢语地叮咛责戒,白晔垂头听了去,顿时默然。 算来,自张明徵游隐天都山,与白晔相识,迄今已近二千载。人间沧海桑田,仙境也只作弹指一挥间。 彼时白晔尚只是一只山中幼狼,自懵懵懂懂跟了张明徵,天长日久的耳濡目染,修习正道,竟也大有所成。 及至千年劫期,原本可以蜕妖化仙,却不料凝神守一时,被张明徵养的一只白兔闯入了界障。这不速之客一时搅得白晔心神开岔,唯恐天雷降下烤焦了这兔子张明徵要难过,谁想到就为了这只兔子,漏了破绽,被九天真雷劈成重伤,险些万劫不复,亏得有张明徵竭力救护,才保得真灵不逝,但道行却是全毁了。 待张明徵弄明白这小狼究竟是为何遭了雷劈,真是被气得一口瘀血涌上喉头,深恨他心有旁骛因小害大,扔他在穿石洞底关足了九九八十一天,叫他反省,但从此往后,却也再不养别的活物了。 好在白晔毕竟修行千年,早已开窍,加之有张明徵这修得地仙之道的真人辅助,即便是打回原形从头再来,也能突飞猛进,复原得神速。如是再修了千年,比之从前,倒是愈发精进了不止两翻。 然而,眼看千年天劫又至,说全然不担忧,那也是假的。 生死攸关,非同儿戏,张明徵是为他好,才不想他图惹是非横生枝节,这些他自然十分感念,但已摆在眼前的不平事,叫他视若无睹,却也实在有违他的本性。白晔静思良久,抬起眼,看著张明徵,低声道:“你就帮我这一回,可好?”…

《桃花侠客吟:疯子》(十)

十、红尘尽处 “夜枭”其实是个女人,本名叫做叶下红,乃是个幻术高手,祖上也曾声名在外,后幻术遭大帝禁止,江湖客又早已恐惧这能魅惑人心的伎俩多时,纷纷声讨,便没落了。叶下红孤身无依,靠着一身幻术在江湖骇浪里穿梭弄潮,数十年未有敌手,而魏伐檀却用她最擅长的幻术杀了她。 我醒来时已忘了她的面容,只记得是个依旧娇妍的美人,娃娃脸,仿佛永远不会老去。 我亦不知道,叶下红临死前望住魏伐檀声声唤着的“安之”究竟是谁。或许那是另一段曲折故事,然而,每每想起那女人垂死时血泪横流的凄绝哀笑——那容颜与沈濯叠合一处,我便浑身冰冷得什么也不想知道。 我躺在淡香袅绕的房间里,似漂浮温暖水波上,懒于动弹。屏风与重重纱帘遮蔽了我的视线,我听见魏伐檀的声音,从玄关处传来,他在与另一人说话,听来是神医师。他问:“他这病到底怎么治?” “怎么治?”神医师哼哼唧唧地笑:“心病拿心治,疯病就疯着治。” 魏伐檀道:“我是说认真的。” “认真?”神医师道:“认真就没得治。” “那……”魏伐檀竟给堵住了,良久反问:“当初说能治的不是你?” 神医师冷道,“你还知讲当初。现今他是怎么个咳法你也瞧见了,跟开了腔子往外倒一样,我看那心没给挖出来也快咳出来了。还治什么。” 魏伐檀又是久久没说话。 天地瞬间很安静,听得见微风穿林打叶声。 我浅浅吸一口气,立刻察觉心口隐隐作痛。空气浸入,丝丝得凉。 好一阵子,我听见神医师笑:“怎么,你胳膊已好利索了?就操心起别人的生死来。”他静了静,又叹:“太干净的人命不长呐。”淡淡的一句,也不拖泥带水。 魏伐檀仍旧许久未应声,末了缓道:“无妨,有我这不干净的替他续命,余下多少,给他一半,我只盼同年同月同日死,谁也无需多受煎熬。”那语声竟沙哑得几乎要叫我分辨不来。他顿了一顿,愈发黯然低沉起来,恍如自问:“若他没了,我这条手臂好了又还有何意义?” 神医师嗤道:“少做些一头热的痴梦罢,你怎知你死了他也要受煎熬?” 魏伐檀这才笑了一声,“因为这世间再没人比我更知他,我也再不会让谁比我对他更好。” “哟,”神医师怪叫,活活一个老顽童,他刻薄魏伐檀,“说得比唱得还好听,不晓得的还以为里头睡的是你的檀卿。” 我不由自主屏息,想坐起来,觉得不该再听下去,然而身子却不听使唤,连骨髓也被抽空了般,挪一挪手指都冒冷汗。还没来得及强行催动,又听魏伐檀道:“如今我都已想得很明白,用不着你管。你只管医好十九,要什么我都能给你。” “你们这些小鬼总是有大主意的!”神医师气呼呼地大嚷,“龙生龙,凤生凤,老鼠儿子会打洞,果然燕敏之的徒弟林安之的种,是谁的像谁。” “十九可不像那家伙,他从记事起就跟着阿郾了——你能否不提这些?”魏伐檀冷声反对。 “对,不像,就是跟敏之久了也跟出一样的疯魔来。”神医师喃喃呓语般接道:“不像我才医他哩,否则死也不医的。” “这样说就是还有得医。”魏伐檀似松了一口气,语声轻快下来。 “别高兴太早。”神医师冷冷接道:“袁越的右手。” 魏伐檀问:“神医师,你知砍袁宗主的右手不是小事,要我这一刀下去你必须先与我明白交底,你究竟要他这只手做什么?” “当然是晒干了碾碎了做药引啊。”神医师哼笑:“你可真想清楚了,若是这会儿你砍了袁越的手,藏剑城一定不会保你。你这十多年来,图的什么?” “七日之内。”魏伐檀断然应承。 七日之内砍下一大门派宗主的右手,亏他应得如此爽快。 我只觉遽然气短,竭力翻身,整个从榻上滚落。脊骨磕在高屏坚实的木脚上,并没有多疼,只是酸麻得曲了起来。 “十九!”魏伐檀闻声扑入内阁,慌忙将我扶起,“你醒了?”他盯着我,眼底火光跳动,烨烨生辉得,又忐忑又欢喜。他扶我靠回榻上,仔细理顺我的乱发,温情脉脉。 我看着他,不由一阵恍惚。 我不自禁开始想,有多少年不曾这样近地望著他?或许,从没有过。 我忍不住轻抚他伤了的左臂,问他:“真的好了么?” 魏伐檀扬唇一笑,展眉时眸色如水,“差不多罢,至少,已经可以抱住你。” 心口一窒,悸震无言。忽然之间,我们可以这样平静相对,连我自己也不能明白,这究竟是怎么了? 大概只是累了,我们都是。 眼帘沉重,似是困乏。我阖眼,倾身靠在他肩头,轻叹:“那就……抱住我吧……” 他微颤,而后便拥住我,轻柔而紧致。 我嗅见了檀木清香,在发丝吐息间漫溢,将我包裹。那怀抱何其温暖,我便像个终于从冰天雪地走入春暖花开的旅者,在最初的刹那已贪婪陷落,再也不想离开。 然若此世间事当真能够是如人意,我们这些千劫余灰的倦怠疲惫却又从何而来?…

《桃花侠客吟:疯子》(九)

九、侠客疯子 我将沈濯葬在山中一处幽静深谷。那是我幼时贪玩的去处,风景怡人,除了我,再不会有别的东西去打扰。 立碑刻字时,我犹豫了很久。 我该如何写? 我与他究竟算什么? 想来想去,终于只写下“沈君讳濯明清之墓”。 可笑我与他,直到天人永隔也不能有个盖棺定论的所谓名份。也好,反正事到如今,也不需要了,就这样放在心里,足够。 最后一刀落定时,我吐了血。那一口鲜红,毫无防备地喷在碑面上,顿时,整个心都跟着空冷。 我就着血将字迹涂满,拈一捧坟前土装在珠囊里,贴身挂著。 其实我本应该留下,陪着他,不让他孤单寂寞。但我做不到。我怎能当真放任血仇,让那害死他的凶徒逍遥自在? 而我亦知道,如今的我还赢不了袁越。欠经验欠修为,那我便去找,到那名为江湖的修罗场中去找。君子报仇,十年未晚。十年以后,仇人垂老,而我仍当盛年,总有一天我能砍下那厮头颅。 人的执著当真是可怕的东西,就像我亦曾无数次地想,若我当初不执著,不去追要燕倏的剑,早早与沈濯归隐雾灵山,任何外人外事也不理,我们是否便能逃过此劫?可即便如此,到眼前时,我依然放不下。一面为旧的执著后悔,一面深陷在新的执著里,不能自拔。 然而,返回云鹤堂时,我看见了魏伐檀。 他站在这曾让他鲜血淋漓的刑场上,受惊般猛回头盯住我,笑了。“十九,你在这里。”他两三步迎上前来,拉住我,忽然一瞬,笑容却又消失地无影无踪。“你的头发——”他望着我垂在颊侧的断发,伸手似想抹去我嘴角的血痕。 我挥手将他拍开。 他便看着我的一身素衣,眸色明灭不定。 良久,他又追问:“你的头发怎么了?” 我应:“剪了。” “陪葬?”他眼底漫出凉凉的惊诧来。 “与你何干?”我甩开他径直往内堂去。 他在身后喊我:“十九。”隔了半晌,却无下文。他跟上来,摩挲着我的头发,将掌心抚在我头顶。那暖意瞬间便沿着发丝度来,灼得我不由一颤。 “滚!”我毫不客气地推开他,对他低吼,剑拔弩张到双拳紧握。 他只余一只胳膊得力,被我推地一踉跄,险些摔倒。方稳住身子站下来,他以目光紧咬住我,右手按住左臂。那条残废的手臂无力垂着,没有半点生气。他二话不说,转身走了。 我站在原地,穿过帘幔门窗,看着那抹行远的背影,撑不住后退,撞倒了高大屏风,就像多年前一样,望着他呆呆跌在一地残骸里。只是,再也无人伸手扶我。 沈濯不在以后,我才发现,原来他已不知不觉成了我生命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许多时候,我都会幻觉他还在身边,从不曾离开。习惯了摆下两副碗筷,习惯了抬头寻找他的身影,甚至午夜梦回时的风语穿堂,恍惚也以为是他轻柔地替我掖好了被角。 至此,我终于遽然懂了燕倏那句话。 曾经那些美好回忆,如今全变作了锋利的刀,愈是甜蜜难忘,愈发疼痛难熬。想来,得而失之,不如从未得到,大概便是如此。 可即便此时我懂了,又如何? 我宁愿我永远不懂。 那之后我开始变得畏寒,胸闷气短,吸气时心慌地忍不住咳嗽,常有见血。我真气耗损太过,身体已变得十分虚弱,但我不悔,我只怕撑不到手刃仇人的那一天。 我再次离开了雾灵山。我的头发已短得不够束起,只能披散颊侧,于是我用帏帽将头发与脸一并遮住。素衣丧服,帏帽遮面,路人纷纷侧目趋避,我从一座空山走入了另一座空山,这人世间,冷得不见阳火。 我开始学会在满是泥灰汗味的小旅馆随便找一个角落窝下,喝咸涩的白水解渴,吃干硬的脯糗果腹,对旁人凑上前来的嬉笑挑衅视若无物。 我也开始学会更锋利地识别人这种东西,歹毒的,心善的,阴险的,简单的,懦弱的,蛮横的,外柔内刚的,虚张声势的,面冷心热的,笑里藏刀的…… 我找到每一个扬名在外的黑道邪人,小至恶霸匪盗,大至刺客杀手,亦有佞官奸商,以此洗剑。 江湖上渐渐开始传扬燕拂衣的侠名,我坐在龙蛇混杂的角落,听那些人声鼎沸,像听另一个人的故事。 我从来不是为了任侠仗义,我只是为了变强,强到可以报仇。 魏伐檀的名字也从不曾在这些口耳相传中消失过,他深受玉柱国赏识,他智计武勇,他是藏剑城的未来支柱,他风光无限。 江湖人传说,魏伐檀与燕拂衣是师兄弟,但却从没有人知道,他们究竟师出何门。 于是燕倏便成了另一个无名的神秘存在,神秘到已然成了神话。他们还很自作主张地给燕倏那把剑起名“啸月”,以此与魏伐檀手中的“天狼”呼应,好像燕拂衣拿着一把无名剑是怎样不能容忍的事。而昔日的“灵凤沈郎”,却以最萧索的神速被淡忘了,倏然如叶落天寒。 然后一日,我又见到了魏伐檀。…

《桃花侠客吟:疯子》(八)

八、生死相依 知道袁越曾对沈濯出过手是个意外。 那天我觉得倦乏,和衣小憩竟梦见燕倏。 他扯开我的衣裤生生进入。我痛得吸不进气,哀声求他停下。可他就像不曾听见。他居高临下地俯视我,眼中风云卷涌,只顾进出操练。 我被他掐腰拎住,浑身乏力,只能看着他眼底沸腾的眩惑漩涡。 他声声唤我:“狸奴。狸奴。”激情低哑。 狸奴,是他给我的乳名。可他不是在喊我。我知道。没有理由的,我就是知道。那是天赐的敏锐。 心下一片凄凉,我终于忍不住嘶声哀叫:“别这么喊我……求你,别在这时候……用他的名字喊我……” 燕倏骤然静下来。他死死盯住我,眸色由火热渐至冰冷。他猛掐住我的脖子,那样用力。我瞪大了双眼,迷茫到不知疼痛,连惨呼也不能,以为我的颈骨已经粉碎…… 然后,沈濯摇醒了我,把我从溺毙的边缘捞回来。 我终于与他说起燕倏。我一直都记得那痛感,强行被人侵入,充斥着对抗的刺激,毫无欢愉可言。 “但是很满足。只有那样被充满时,我才能真正感觉到,我是被需要的。”沈濯似有些恍惚,安静地盯着遥远处不可触及的幻象,语声低婉飘渺。 我呆了呆,像被针扎了尾巴一样,暴怒而起。 其实我本无意去探究他的过去,我只是,偏偏就这样听了出来。 我冷冷地说:“他根本是个畜生。” 说完我立时就后了悔,但既已失言,也不能再咽回去。况且,那厮原本就是个畜生,说与不说,都不改变这事实。 沈濯很久都没有应声,亦未露出受伤的表情。他只是静看着我,牢牢望住。良久,他抬手轻抚上我面颊,叹息着问:“你呢,‘他’对你好么?” 同样单单只有一个“他”字,可沈濯说的含蓄,比我委婉有礼。他是在说燕倏。 我想也不想,答:“当然。” 沈濯问:“真的?” 他如是反问我。我忽然便愣住了,一瞬,似有洪流从心深处涌起,直冲脑顶,涨得我头晕眼花,心底却遽然空了,兵荒马乱。 其实我知道,燕倏对我的好,作为养父,无可指摘,可他不爱我。若他爱我,便不会这样对我。诱我跳下这名为他的火海,却又用我的手杀了他,将他的血溅在我眼底,变成我倾此一生也再不能抹去的烙印,何其自私又残忍。 他不爱我,我一直都明白。然而我却偏偏放不开他,我不能失去,因为我只有他。在那样漫长的成长之中,他便是我的唯一,若我失去他,我又还能向哪里去? 我颓然失了焦点,眼前一片模糊。 “拂衣。”沈濯捧起我的脸,低声唤时印下细密亲吻。 我仓皇想要推开他。这尚自伤痕累累的人,竟还要如此温柔来安慰我。 但他抱住我,一件一件剥开我的衣衫,“忘了过去的痛罢,记住此时,记住我。”指尖摩挲,坚毅的微凉,让我不由自主地便安静下来,顺从地回应。 他一寸寸舔舐我的轮廓,我能感觉到那柔软唇舌绽出的花,温暖地铺遍全身。他曲起我双腿,俯身吮吸。暖热湿润的触感瞬间将我包裹,吞噬了。我像个被牵动了绳线的人偶般,挺腰迎送,从喉管里溢出低吟。身体十分渴求,心里却热得空落。那还迎欲拒的慌乱,叫做羞耻。 是的,我感觉到了羞耻。 即便是与身为养父的燕倏做下那等事时,我也不曾如此。 但此时,羞耻却成了开启感官的第一味药引,长驱直入地,撞碎了心底最脆弱的禁区。 双手不知该抓住什么,只能无措地抵住埋在腿间的那颗脑袋。 可他抬头盯住我的眼睛,坚定得叫我莫名心安。那目光告诉我他要做什么,他不会收手。 他将我的腿架高在肩头,把我压在榻上。 脑海里瞬间翻涌,幼时印象忽然便在眼前飞扬,鲜活如新。我似又看见了燕倏在魏伐檀脊背上留下的血痕。这姿势叫我抑不住地颤抖。 是么,他爱的人,可是魏伐檀……? 我忽然似又被掐住了咽喉,大口喘气,却不能呼吸,胸口闷痛得快要裂开。 “拂衣。拂衣。”沈濯低柔的嗓音又一次将我从魇魔中唤回,“拂衣,看着我,我是谁?”他凝眸问我。 我大睁着眼看他,用力分辨他的轮廓,“明清……明清……”我垂死挣扎般想攀住他肩膀。 “乖,不怕,跟我来。”沈濯抚慰着我。他的长发垂顺下来,厮磨在我身上,酥痒凉滑。…

《桃花侠客吟:疯子》(七)

七、海上日月 后来我拥抱了沈濯,在茫茫海上,一叶扁舟的随波逐流中。除了我们,便只余下天和海,一叶扁舟,满目空旷。 那是一段不可预料结果的旅程。扬帆时,看着那一线蜿蜒海岸渐至模糊,一刹那闪念,我甚至怀疑会就这样漂去不知名的远方,再不能停下,更勿论回头。 海上的夜晚很冷,水浪带着碎冰。我们不能点灯,浓黑里只有星光稀薄。 沈濯忽然唤我抱住他。他在黑暗中大睁着双眼,全然不见焦点,嗓音中的战栗纤细得如同破碎。他的身体很冰冷,触不到血液流淌得感觉令我也忍不住暗自恐惧。我用力地抱住他,用力想寻找一些生气,直到我听见他的心跳。那声响在寂夜里燃烧,盛大而虚无,如同一场月入海平的幻觉。 刹那,我的泪水落在他胸口上。 情难自禁,无法抑制,似有什么东西从心深处奔涌而出,宣泄得不堪束缚。我流着泪亲吻他,泪水滑在唇齿,咸涩地令我舌尖发麻,那些记忆的碎片在脑海里沉浮,耀出的光灼得我浑身炽热,闭上眼,看见的便是燕倏,燕倏的发,燕倏的唇、燕倏的眼、燕倏、燕倏、燕倏…… 我撑着身子怔下来,眼泪止不住地往外涌,但是我动不了了,我只能痴痴地盯住面前那人。 他不是燕倏啊……他是沈濯。 可沈濯他抱住了我。他什么也不说,只是抱住我,温柔又安静,宛若和风包裹。我把脸贴在他心口上,拼命咬着唇,缓缓抚上那些渐渐陈旧的伤疤。 我们像两个婴孩一样相拥彻夜,什么也不做,亦不能睡去。 天曦将至时,他忽然唤我。“拂衣,”他唤我的名字,拥着我伸手,指着天角灰红的云霞,声若低吟,他说:“太阳要出来了,再往前一步,这长夜便能过去了罢。” 我扭头,那一片天空依旧朦胧,并不见如何耀眼,却似有万丈光来,刺得我双眼生疼。 我坐起身,握住他的手,仰面呆望着,心里满得快要溢出来,却又空旷得一无所有。 我永远都记得魏伐檀被燕倏掐住咽喉时的怪笑。他笑:“我只是个无处容身的人。”直到与沈濯一起沉浮瀚海,一望无垠,满眼全是深深浅浅的蓝时,我竟才终于感同身受。 沈濯告诉我,藏剑城上一任的城主隐居在南海之外,若寻着他,或许能帮我索回我的剑,但若寻不着,或许我们便再不能回来。 他还是一如既往,什么也不多问我,只问我:“去么?” 藏剑城广告天下子弟,悬赏缉拿我们,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袁越也在这么做。我想,其实沈濯他根本就再也不想回来。 于是我便与他乘上了顺流南去的海船。 若是拿不回燕倏的剑,我回不回来也没所谓。 我不知我们在海上究竟漂了多久,我只记得沈濯的体温,那样稀薄的凉在一无所有的海上日月中渐渐生出了不可替代的温暖,成为了失去燕倏后我以为可以握住的唯一。 但我不探究他心中的袁越究竟是何种存在,一如他从不问我有关燕倏的任何事。他只有一次安静地问我:“拂衣,取回剑后,你有何打算?”他唤我拂衣,这与燕倏、魏伐檀都不相同的称呼,很好。 我想了很久,觉得我别无去处。我说:“我要回雾灵山。” 他似想说什么,薄唇嗡动,但终于,什么也没有说。 我对那段海上日月最后的记忆,停留在一片风雨呼啸之中。巨浪拍碎了小船,如同拍碎蝼蚁。但并不觉得恐惧,我看见蓝色的飞鱼,跃出水面,在白浪滔天中撩起绝美的弧线。 它身后是一轮孤月,在狂风暴雨之后,深深天幕之上,兀自明亮。 再醒来时天光已大亮了,身下触感十分绵柔,耳中却吵闹个不停。 我睁开眼,看见一团繁花锦簇。 那是个少女,短衫短裙,乌发披散着,并没有衬得肌肤愈发如雪,但那泛着光泽的象牙色也很好看。她衣裙上的花朵是真的,娇嫩新摘,似还挂着露水,在眼前摇曳,晃得我眼花缭乱。 她见我睁眼,立时激动地吐出一连串话来,声如玉珠,语速亦十分快,脆生生得好听,只是我听不懂。 我醒了醒神,坐起来,去看沈濯。沈濯还昏睡着,一只手与我紧紧握在一处,不曾松开。 那少女许是见我不应话,便放缓了语声,又说了一次。可惜,我还是一个字也没能听懂。 少女急得直跳,像只焦躁的黄鹂,绕着我们蹦来蹦去。我只好看着她蹦跳,心想与她说话她也不能懂。 沈濯迟迟醒不过来,我试一试他鼻息,又俯身听他心跳。他气息平缓,心跳亦不微弱,应该没有呛水。我放下心来,就在他身旁坐下,略作调息。 那少女渐渐也安静下来,跪坐在一边望着我,但没一会儿便又嚷嚷起来。我听出,她大概是喊:“阿内桑!阿内桑啊!”她边喊边跑过去,赤裸双足在沙地上留下一串纤纤印迹,不一时,拽着另一个姑娘跑回来,手舞足蹈,满嘴里一串串的全又变得听不明白。 那个姑娘笑着,拉她安静下来,对我道:“伊讲恁手拖手了好紧哦,害伊拆都拆没开,只得要恁躺沙埔上待郎来抬先,未知汝醒恁快嘞。伊讲伊系好厝女,汝安心啦。” 她说话的方式很奇怪,与之前那少女不同,倒像是几种方言混合一处,但与中土雅言又有些许微妙相似,总算还能勉强听懂一些。我怔了怔,向她们道了声:“多谢。”这俩个姑娘皆是百花短衫裙,一模一样的装扮,我得知她们是姊妹。姊姊比妹妹略高出半个头,圆脸蛾眉深酒窝,更显娈硕丰腴。她们都爱笑,总露出八颗牙齿,白如珠贝,人如其名,姊姊叫阿珠,妹妹叫阿贝。 我将沈濯背到两姊妹家中。 这是个海中孤岛,据说,数百年来岛民们祖祖辈辈在这里从不曾离开,偶尔有遇着海难的中土人漂来岛上,但最近一次也已是十数年前。 沈濯醒来时,已又是月上中天,由始至终他都紧紧握着我的手,直到彻底醒来,才终于放开。…

《桃花侠客吟:疯子》(六)

六、一步江湖 我绝没有想到,我这样快就要离开藏剑城。 那火烧剑阁、杀害仆子、刺伤沈濯的真凶行踪诡秘十分狡猾,玉柱国封城戒严、命玉桃娘亲自总领搜查,一连十余日过去,也不见半点进展。凶手便仿佛人间蒸发了一般。 何时得以擒凶?何时真相大白?没有人知道。看似无垠的未知愈发将不安扩散到每一个角落,每一双眼,或是每一个人前人后的心底。 玉柱国每日都会与各家宗主及门派宗师们密谈,说了些什么,也无人知晓。 魏伐檀以养伤为名,整日赖在我住处不走,活像只嗅着了肉味儿的醉狗。 他有时会笑说:“索性不要寻到那小贼算了,你也不要出城去,留下来。”半真半假,依旧那般笑容,叫人捉摸不清。 我其实并不太在乎。人的适应能力实在是很强,我也渐渐习惯了有魏伐檀跟在身边的日子,只要看到他,就能很安心——我想,我可以相信他不会伤害燕倏,我只需要等,等这人何时玩够了,便会告诉我燕倏的下落。或者,我也可以拿什么东西去换。 然而,当我如是直白与魏伐檀说时,他有瞬间睁大了眼。他问我:“若要你等一辈子,你也能等?”仿佛很吃惊。 我反问他:“那又怎样?” 他却一本正经地坐直了身子望着我:“等到你我都已老了,满头白发的时候?”他盯住我好一会儿,忽然又大笑着扭过脸去,埋头只剩肩头颤动。他笑:“十九,我不能想象,那时候你会是什么模样?” 我说:“人都会老会死,有什么想或不能想的。” 他便摆出一副固执模样拽住我:“到那时候,我要先看看你。” 我说:“你可以来雾灵山做客。燕倏不会再赶你走了。如果你不惹我烦你,我便也不会。” 他陡然安静下来,双目一瞬不瞬,不知在想些什么。良久,他问我:“为什么?” 我不知他究竟在问什么,便没有搭理他。 但他又跑到我面前来堵住我:“为什么?十九郎,为什么这样爱燕倏?” 我反问他:“你这样问过你自己么?” 他却仿佛完全不曾听见我说话,而是已然陷入自己的疯癫之中,连连质问:“就算他已经死了,也可以为他等待,可以为他一生留在山野,可以把他永远放在心里?为什么?” 他如此高声地叫嚷着燕倏已经死了,让我很是不快。我知道,在燕倏的死去这件事上,我远不像我所竭力表现出的那般从容。于是我很尖刻地回他:“是呀,他还没死时你不也娶了妻过得很是快活得意么。离开了雾灵山,就忘记了他。” “我没有!”他跳起来,恶狠狠地抢白,做出一副想打架的模样,却又猛地泄了气。他垂着手,像个茫然地孩子般恍惚,满眼全是困惑。“十九,他已经死了,而我们还活着。我们还得活下去。”他喃喃地自语。 “我们为什么活着?”我问他。 “你呢?你为了燕倏活下去么?为了他能安心,替他活下去?”他眼底声中忽然又涨满了嘲弄。 我想了一会儿:“我只是为了活下去。” 他怔了好一会儿,笑得几乎淌出泪来:“十九,你却也爽快直白。”他双手扣住我肩膀,盯住我的眼睛,用一种低缓的语声问我:“不,你是在嘲笑我,把你的纯粹显摆给我瞧,好让我见识见识什么叫作‘为之而生,失之可死’么?” “你想事情真复杂。”我拧眉。 “嗯,我心中有佛。”他自嘲地嗤了一声,“你一定想知道我为何带走燕倏罢,以后我会告诉你,但现在不是时候。” “你不告诉我也没关系。我只关心你几时将他还我。”我如是道。 他只冷笑一声,转身走了。 那是十余天来他唯一一次主动离去。 魏伐檀走后,下午,沈濯来寻我。 他的伤还远未痊愈,却独自一人跑来,走得很艰难。 “你若有事,叫一人来让我去找你就可以了。”我将他扶入屋里坐下,颇为不解。 他苦笑着微微摇头:“我要亲自来谢谢你。多谢你……没把我有雀蒙的事告诉别人。”他薄唇还泛着失血的灰白,声音很轻很薄,说得吃力,仿佛很疲倦。 我闻声呆了一瞬,忽然感觉说不出的古怪。“这是什么很严重的事么?”我问他。 “不,但是我……”他顿了好一会儿,用一种近乎叹息的声音说,“我不想成为别人的麻烦……” 那声音很苦涩,会让我错觉他在压抑哽咽。 这种错觉实在匪夷所思得可怕。 我觉得很是生气。我问他:“这‘别人’是谁?” 他静默片刻,没有应话。…

《桃花侠客吟:疯子》(五)

五、信为何物 魏伐檀的左臂废了。他被那石兽咬断了肱骨和筋腱,能留住手臂已是奇迹,却也只留下一条毫无知觉、再无任何用处的手臂罢了。剑阁中竟有如此玄妙的机关兽,便是玉桃娘也从不知道。 玉桃娘引我去见魏伐檀时,他正躺在榻上休息,紧闭着眼,睡着了一般。然而,当我靠近他的那一瞬,他立刻睁开眼来。 他望住我,眼中有水光颤动,好一阵没有说话,末了,却是扬起唇角,笑问:“你来跟我道歉的么?” “我为何要向你道歉?又不是我咬断你的胳膊。”我觉得这人可真厚颜。 “嚄,十九郎,你真狠心哩。”魏伐檀却十分理直气壮,他依旧对我笑,无比灿烂:“我是为你才追入剑阁!我是为你才去拿那柄剑!我是为你才挡下那匹狼!我是为你,才废了这条胳膊。” 那之后的许多年中,事实一次又一次向我证明,厚颜无耻是一项生存技能,若能厚颜无耻到令人无从置喙、无可对抗,大抵也就可以顺风顺水心想事成了。而魏伐檀就是最鲜活的例证。我当时本想“呸”他一声,但看着他躺在榻上左臂完全不能动弹的凄惨模样又根本“呸”不出来。尤其是,他确实曾努力地想要保护我,我清楚地知道着。“好罢,真对你不起,委屈你受苦了。”于是我只好在心里“呸”了自己。 魏伐檀却又望住我。他躺着将头微微侧过,青丝散开来,衬着玉枕光泽,更显乌黑发亮。他很安静地望住我,眸中又开始闪动那水一般的粼光。我从不曾见过他这样的神情,干净又纯粹,宛若稚子。而后他展颜微笑了,是很澄澈的微笑,不染半分嘲意或狡黠。他轻声说:“不怪你。并不是你的错。” 逼我向他道歉,而后施于我宽恕。我那时想,这人若不是太喜欢高高在上恩赐他人的快意,便是彻底疯得无可救药了。 我问他:“你到底把燕倏带去了哪里?” 他立刻又恢复了平日那狡黠又尖酸的神情,故作哀怨地低眉抱怨:“你怎就不能好好与我说句话呢?除了骂我,便只会问燕倏。” “魏君,我只想快些寻回他,回雾灵山去。”我忍无可忍地疲惫叹息。这言辞的游戏,我最不擅长,如此斗法下去,我必败无疑。 “为何偏要急着回去?”魏伐檀噙着笑瞧我,“你不喜欢这红尘世界么?当真就没有瞧见一丝好、没有一花一叶能入得你眼,所以毫无留恋么?若我此时立刻告诉你燕倏身在何处,你就真能立刻回去么?”他连连地逼问我,明明还像个孱弱病夫般倒卧着,眸中散射出的精光比利剑更迫人心惊。 我怔了好一会儿,竟是语塞,不能回答。 他也并不等我回答。“你再也回不到从前。无论你如何留恋,那些昨日都已死了,永远的死了。”他缓慢地说,一字一字,如念魔咒,直念入人心渊底去。 我忽然觉得疼痛,无比狂躁,猛扑上去,抓住他衣襟一把将他拽起。 他却“咯咯”笑出声来,真像个癫狂的疯子,那废了的胳膊软绵绵垂着,摇晃得好似一条蒿秆。“十九郎,你只是个耽于逃避的孩子罢了。固执地沉湎去日,不愿面对将来,于是缩在怯懦的壳里,装作情深又情长的模样。” 他嘲笑我。 若非有人打断,我一定打了他。 但玉桃娘忽然就闯了进来。“沈以清杀了城中的仆子。阿娘请十九郎你过正堂去。”她面色绷得极紧,忧虑又惊愤。 她说沈濯杀了人。 我亦惊了一瞬,松开魏伐檀,抬头盯着她。 她这才又说了一遍:“城里死了一个仆子,尸身上插着沈以清的剑,他人此时还未找到。” 后一句是实情,前一句,却是心声。 沈濯杀了人。是么?那个安静又温润的男人。 我到得正堂时一众人等早已齐坐。 玉柱国靠坐上首,身后高硕宽大的屏风上绘着群狼狩猎图,精细得毫发可见。而那狼群前后簇拥的,却是大片嫣红牡丹,娇妍又霸道。这诡异画面,就与那高坐众人之上的女城主如出一辙。 就在她的面前,是一只鎏金香炉,炉下托盘中的水光在堂中灯树辉映下,竟有潋滟错觉。此时的玉柱国便像个再普通不过的贵妇,素手添香。她拈起些香末儿细细撒在香灰里,从婢女手中接过火折,看一株细小明火一跃跳出的曼妙身姿,金红包裹着青蓝。她缓声开口:“十九郎君,请你到面前来坐。” 不待我谢绝,已有仆子送上软席,就摆在最靠近玉柱国的偏首,比堂上任何一位人物都要高出些,而玉桃娘坐在她身后另一侧。 那分明已是不容推拒的姿态。 小婢用精致银碟盛来烧红的香炭,搁在香炉上,将香与火笼在其下,再扣了盖,香味却从镂空雕花之间潜了出来。这一炉香焚得十分精致,几乎瞧不见烟气,但香氛已点点弥散,浸润在神思里,清淡宜人,即便坐在近处,亦不会被浓烈夺去气息。 就在这般萦香环绕中,那女城主不疾不徐的嗓音,也亦绵柔亦铿锵起来,总似透着些明明暗暗所指。她问我:“你与沈濯分别时,他为何不与你一同走?” 我猜测她一定也疑心是沈濯杀了她城中的仆子,就与她的女儿所想一样。 我下意识抬眼向袁越望去。他就斜对着我正坐,双手在膝头紧紧攥起。他也盯着我,目光比刀锋更利百倍。他不待我开口,便已截口抢先:“如今多做揣测也是无益,当务之急,还是先寻着他人。若真是这孽徒胡作非为,袁某也第一个不能饶他。”他说得冠冕堂皇,一面说,一面愈发紧紧盯住我,愈发有寒意弥涨。 “我只是听说剑阁起火先急着走了。”我如是应声,装作全不知情。 瞬间,我仿佛看见袁越眸光闪烁,他顿时似松了口气般,神色也不再那样紧绷,慢慢显出些笑意来:“以清的个性我最为清楚。他素来不喜与人纷争,更不要说无故杀死贵城中的仆子。这其中想必有什么误会。” 他果真是不想让我说出沈濯有雀蒙。 “那么,令高足的剑,袁公要如何解释?”有人如是发问。 袁越皱眉道:“或许是凶手栽赃。” 又有人问:“以沈郎君剑术精妙,谁能夺他的剑来杀人嫁祸?”…

《桃花侠客吟:疯子》(四)

四、天河洗剑 山风里带着不寻常的焦躁之气,那是火的味道。 我看见松鼠在枝头来回跳蹿,捧着蓬松的大尾巴簌簌发抖。地面很躁动,不安在冷风中弥漫。 “出事了?”是沈濯先出声问我。 我犹豫了一瞬,轻声应道:“不知道。大概……哪里起了火。” 沈濯闻声略微轻震。 此时已到了城中,房舍渐至密集之处。我站下来,嗅着风中的火讯。 但沈濯已又先一步开口。“东边?”他问时闭起双眼,眉心微拧出的刻痕沉静而严肃。或许是由于雀蒙眼,他的听觉与其余感知力都更加敏锐。 “是东边罢,但我此时还看不见。”我道。 “贤弟,你快去剑阁看一看,就在藏剑城极东的高崖之上。”沈濯忽然沉敛了语声,如是催我。 “剑阁?”我忍不住惊道。 魏伐檀与我说,燕倏在剑阁。 “你怎知是剑阁起火?”我下意识掐住他。 “我只是担心。”沈濯并不见慌乱,“风里的焦烟味似是东面。这个时候,众人都该在剑阁准备观礼了,若真是剑阁出事,恐怕不妥。我走不快,所以请你先去看一看。”他反把住我小臂,沉声又要我离去。 “你呢?”我不禁问。 “你不必替我忧虑。我虽有雀蒙,也不至于完全走不动路,只是稍多一些不便罢了。”沈濯展眉笑了一下。 这是我初次看见他的笑容,也不过短短一瞬。他不爱笑,但他的笑容却很好看,仿佛有种安静的力量,又稳重,又温暖。 “我其实也可以带你一起过去,并慢不了多少。”我拉起他正待要走。 迎面,却见个仆子急急奔来。 “沈郎君!”那仆子或许是不认得我,只对沈濯说话,“剑阁走水,主母与袁公都在寻你。” “走水”这样避讳的字眼让我略微怔了一瞬,很快便明白,真是剑阁起了火。 燕倏在剑阁,而剑阁起了火。 刹那我有些着了慌,顾不得与沈濯多说上一句,已向东面奔去。 我到达剑阁时,火势已十分盛大。红火浓烟,把天空也映成赤色,星辰在一天火光中黯淡,那渐远穹幕也仿佛被拉扯地稀薄了一般,由浅及深,呈现出透明的紫。 风中满是浓烈的焦烟味,呛人鼻息。 许多人拥在崖下围看,混乱中辨不清人影。 我也顾不得去瞧他们,踩着山石纵上崖顶,一脚踹开已然歪斜的窗,钻了进去。依稀听见有人在身后喊了声:“十九郎!”但很快便被耳畔火舌卷动的劈啪声吞没了。 阁内已烧得一片狼藉,不断有带着火的粗壮梁木倒落。 我开始觉得掌心疼痛。那在燕倏死去时留下的伤口又裂开了,如有灼烧,仿佛随时会涌出鲜血。 可我看不见燕倏。火海之中没有他的影子。 “燕倏!”我屏息大叫了一声,忽然却愣在原地。 我真傻。他已经死了,就死在我眼前。在这里的,只是他的尸身,又怎么还能回答我? 掌中剑不知缘何震颤着,发出诡谲嗡鸣。它仿佛在指引我,引着我向某个方向走去。 燕倏,是你么?是你在等着我么? 我猛挥开一块砸下的木条,奋力向里钻去。 忽然,却有人一把拽住我。 “你干什么?”那人暴喝一声,拖起我便向回路去。 我抬头看见魏伐檀。他瞪着我,我从没有见过他如此认真的表情,他甚至显得很愤怒。 但我的愤怒也并不输他。“燕倏呢?”我甩开他质问。 “他不在这儿。跟我出去。”他又更用力地拽起我。…

《桃花侠客吟:疯子》(三)

三、濯以明清 蜀道难,难于上青天。 对我而言,上青天不难,难在途遇猿猱。 所谓的猿猱,是一个人,一个十三、四岁上的小姑娘。 我第一眼瞧见她时,她正趴在悬崖边上,伸着尚且细幼的手臂,奋力拉住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那少年挂在悬崖上,摇摇欲坠得仿佛一片枯叶。 我从远处走到他们近前,一路听见他们对话: “师妹!你松手!” “二师兄!我不松手!” “师妹!你快松手!” “二师兄!我不!” “师妹!” “我不我不我不我不我不!” …… 我觉得很吵。 这两人声音之大,我在数十丈以外的弯道时便已听见了,待我走到他们身旁,他们也没有显出丝毫疲惫。 底气十足,还有这么大力乱喊乱叫,想来,要拉个人上来应该问题也不大。 于是我皱了一下眉继续往前走。 但那小猿猱却大声叫起来:“喂!你这人怎么见死不救啊?” 我很好脾气地站下来,回头答她:“我看妳实在不怎么像要死了的模样。”许久之后回想,我觉得我那时真友善,明知被人存心戏耍,竟还停下来理睬她。 也不知是正因为我的友善才换回她一条命,还是因为我的友善害她经历一番劫难,总之,就在我站下来与她说话、而她也正趴着身子仰起脸看我的时候,她大叫一声、重心失衡便滑了下去。 她是真的掉下去了,我只得跃上前去拉住她。 但我只拉住了她一个。 确切地说,是在我去拉她时,她那位二师兄也赶去拉她,而我比她二师兄快了一招,于是,她二师兄掉下去了。 剑阁隘束,连山绝险,沿途峭壁盘旋,俯瞰只得见茫茫雾海,望不见底。 小猿猱不叫了,也不再乱动弹,只是紧紧盯着那一片悬崖深谷,我将她放下地,她就趴在崖边向下张望,沿着峭壁边缘走看,似乎想找地方爬下去。好一会儿,她站起身来看住我。“你帮帮我罢……”她在地上蹭了满身土,双环上别着的鹅黄小花蒙了灰,水绿衫裙也已有些辨不出颜色,神色却焦急又坚决,眸子里透着哀伤的倔强,紧紧咬着唇,嗓音微弱,全不是方才胡闹时的模样。 此时,她只是个哀哀求助的可怜小姑娘。 于是,我带着她跳下崖去。 她惨叫一声,死死掐住了我的脖子,直到平落崖底仍掐着不放,紧闭着眼,脸已哭花了。我颇费了些功夫,才把那一双猿爪从脖子上拽下来,觉得有些微热疼,大概被她抓破了。 她的二师兄没有摔死,只是摔断了几根骨头,又被震得晕了过去。想来是个功夫扎实,也很沉着冷静的人,故而才能临危不乱大难不死。这样的一个人,却愿意跟着个小姑娘胡闹,到也很有趣。 我对小猿猱说:“我先带他上去再回来接妳,妳在这里等,不要乱跑。” 她眼里立刻流露出惶恐,一把死死抓住我:“……我怕!” 我只好说:“那我先带妳上去,再下来接他。” 她却又抓住我:“……不能把二师兄一个人丢下!” 我很无奈:“那妳想怎样?” “……你带我们俩一起上去!” 我抬头看了一眼,只见峭壁耸白雾,层云遮蔽,一点炫目阳光投下……我大概……不该这么好心的。 那日我本可以中午到达藏剑城,结果耽搁到傍晚才到,背上背了个大的,手里牵了个小的,在众人侧目之下,毫无风度很不潇洒地进了藏剑城的城门。 出来相迎的有两人。 一个是魏伐檀,另一人是与他年龄相仿的年轻男子,一身玄青衣袍,发束高冠,星眸如电,很是英挺俊朗,只是我不认识。 但小猿猱却很欢快地扑了上去,一边喊:“大师兄!大师兄!你已先到啦!”…

《桃花侠客吟:疯子》(二)

二、山下桃花 我在幽州州城内遇见一个女人。 她在酒肆中唱变文,《伐檀变》,说: 一个魏国少年,出生时父亲便为国君服劳役去了,一去不归,母亲便给他取名作——伐檀。 后来这少年长大了,去求见国君,愿替父亲为工,恳请放还他年迈的父亲。 然而国君非但不允,反将他也充作工役,替国君伐檀,修建华车丽殿。 于是他便率领工役们揭竿而起,战胜了国君的军队,将国君带到一棵高大粗壮的檀树下,让国君伐檀,一面伐,一面唱: 坎坎伐檀兮,寘之河之干兮,河水清且涟猗。 不稼不穑 胡取禾三百廛兮? 不狩不猎,胡瞻尔庭有县貆兮? 彼君子兮,不素餐兮! 那女子一身男装,手持一柄宝剑,在酒肆台子上边唱边舞。三尺剑锋,青光凛冽,映着觥筹交错酒色,满堂华彩,一室生辉。 所有人都在喊,高举琼浆。他们喊:“玉娘子,彩!” 他们称她作玉娘子,何其熨帖。 我抱着燕倏的剑,倚柱俯视她。 她是一个美丽的女人,看来也就十八、九岁光景,正当华年,拥有娇妍的容貌和丰腴的身姿,犹如盛绽牡丹,即便身着男装,依然不掩国色。 但我却看见许多披盔戴甲的卫军涌入。 他们向她扑去,有人高呼:“贼女子!私藏兵刃,持械街行,假托变文,聚众谈说,莫不是心存反念,隐喻暗指,辱蔑神皇?” 雷霆一喝,惊声四起,酒客们鸟兽逃散。 那女子孤身傲然台上,却冲众军展眉一笑:“押衙们好神速,正当值也来酒肆听变?”她一双妙目光华流转,勾起的唇角毫不掩饰她的讥讽。 一瞬恍惚,我竟觉得那嘲弄笑容似曾相识。 像魏伐檀。那样恣意的哂谑,像极了魏伐檀。 “她剑气澄清,并无恶意,你们何必以多欺寡?”我纵身到她身前去。这个竟与魏伐檀相像的女人,我有话问她。 但所有人都惊讶地瞪着我,她也一样。 “同党?一并拿下!”为首军将喝一声,兽吞青甲上寒光闪耀。 他们呼喊着涌来。 我下意识握紧掌中剑,却被人拉一把胳膊。 “莫与他们争。走。” 她像一只穿堂燕,拉起我轻盈绕上梁间,从窗口闪出,转瞬,那酒肆已成身后市井间一豆模糊灰点。 她拉着我一口气出了州城,在郊野湖畔的苇子地歇下,弯着腰大口喘气。 风过平湖,拉扯着大片青绿苇草,与她的身子弯曲成同样的弧度。她抚着心口笑:“哎,我从没带着个人跑过如此远,都怨你,害我逃得这样狼狈。” 我自认无辜极了:“那妳应该早说,换我带着妳跑就是了。” 她闻声愈发双眸闪亮,弯着腰抬头看我,忽然,“扑哧”笑出声来。“玉剑浮云骑,金鞭明月弓。斗鸡过渭北,走马向关东。”她打量我的衣袍佩剑,缓声轻笑:“小郎君,快些回家去罢,游任江湖可与纨绔花苑大不相同。” 她大抵将我看做偷溜出门的富家子弟,只当我在说痴话。 我也低头看一看自己,依旧只见我的寻常衣带靴袍,瞧不出何处不妥。我在雾灵山中这许多年,燕倏从不曾告诉我,不可这样下山去。虽然,那时我也从未下过山去。 但我并不想与她置辩这些。我问她:“妳可认得一个叫做魏伐檀的男人?” 魏伐檀。我说出这个名字。 她的笑容忽然凝在唇边,眸子里闪动的璀璨渐渐安静。“魏伐檀。”她复念一遍这名字,“嘿,这不是变文里的英杰?原来你喜欢听故事。”她又绽出一抹笑意来,眼角狡黠粼粼。这般笑容也很像,很像魏伐檀。 “妳知道我在说谁。”我望住她追问。…

《桃花侠客吟:疯子》(一)

一、倏与伐檀 我头一回见到魏伐檀时,他正在我养父燕倏的榻上。 那也是我头一次瞧见那般场面。 我站在委地纱幔之后,看见他将燕倏两腿高架肩头,挺腰前后进出。半透明的纱幔层层迭迭,掩不住他赤裸身躯上泛起的光泽。他的皮肤很白,白皙得就如同初冬里的第一场降雪,纤尘不染,而那爱欲中染出的微红,便是暖阳东升时投下的稀薄霞光。 他几乎将燕倏对折压住,猛烈冲撞时,俯身亲吻燕倏颌下凸起。燕倏极受用地引颈挺起腰身,压抑呻吟时高时低。 那声音何其陌生。记忆中无论何时何地都威严沉稳、优雅从容的养父,竟在此刹那扭曲得面目全非,令我恐惧到浑身战栗,错愕非常。我瞪大了眼无声地望着,手足冰冷,做不得半点反应。 然而魏伐檀却发现了我。 他扭头向我看来。 那一瞬间,我看见他放肆的笑容。他挑眉向我扬起唇角,如同示威,一面愈发将燕倏降服身下,百般蹂弄。 燕倏双手在他背后留下几道长长的血痕,终于不能抑制的长吟出声,好似十分痛苦,却又畅快无限,而后倦极了般倒在榻上,皱着眉,阖目喘息,胸膛起伏激烈,一如终于跃出海面、又跌落回水中的鱼。 魏伐檀却起身下地。他连衫子也不披,就这么浑身精赤地向我走来,胯下那物仍不见如何疲软,剑一般悬起。他长发披散,三千青丝纠缠着雪缎肌肤,便仿佛一幅画,妖冶入骨,又不见娇娆。 他就这么与我两相对望,隔着一层朦胧又透明的纱。 “伐檀……” 我听见燕倏轻声地唤他,低哑缱绻。 他却半步不挪,只立在那儿望住我,一瞬不瞬的眸子里,有无限笑意。 “伐檀……”燕倏又在唤他,猛地,意识到什么般惊起半身大喝:“谁在那儿?!” 这一声喝,俨然又是我威仪在上的养父。 我骇得连连倒退,被身后屏风绊倒在地,脊柱顿时酸麻。 魏伐檀却忽然“唰”得扯开最后一层纱幔,以居高临下的姿态扬起唇角:“嗤,原是个毛没长齐的猫崽子。”他嘲笑我。 那笑容多么可怕,我僵得几乎瘫在地上,以为此生再也不能忘记。 燕倏却已向我奔来。“狸奴!”他匆忙间只扯了件外袍胡乱披上,眸色慌张又混乱,一面系着衣带,一面又想伸手来扶我。 我却大叫一声,嫌恶转身,落荒而逃,手足并用地,几乎连滚带爬。 之后,便听说燕倏打了魏伐檀,将他重责了三百大杖,浑身是血得扔进雾灵山中那满是狼虫虎豹的谷地。而魏伐檀却一直在笑,大笑着被人抛下山崖,整座山里都是他尖刻的嘲讽。 那一年,我才八岁。那样的魏伐檀,也不过十九岁的少年郎,尚未行冠礼。 没人知道魏伐檀是怎么从山谷里活着回来的,但他还是活着回来了。他伤痕累累地站在云鹤堂前,不弯腰,不低头,傲然仰面盯住燕倏的眼睛。“你当我是一条狗,玩得厌弃了,便可随意生杀?”他忽然又匍匐下去,爬到燕倏脚边,抱住燕倏的靴子亲吻。他抬起头来,笑着问:“我是否就该学做狗的模样讨你欢心?这下你可满意么?”那样明亮的皓眸,竟也能流淌出谄媚颜色,那是最锋利的讽刺。 我默然站在一旁,只觉得寒冷,说不出缘由。我不愿见魏伐檀,尤其不愿见他做下这狗一般的嘴脸。 燕倏也低头看他,忽然,抬脚将他狠狠踹了出去。 于是我看着他纸鸢般飞了出去,撞在门柱上,又从高高的台阶滚下去,几乎以为他会摔得粉碎。 但他却又爬了回来。他似乎断了肋骨与腿骨,嘴角染着血污,却笑得愈发飞扬跋扈。“阿郾呀,你为何不索性杀死我?你可以杀死我,只需一只手便可轻易的杀死我。”他用力地抓住门柱,几乎倚在上面,以此撑起整个身体,像个狂妄的疯子。他用这陌生的名字直呼燕倏,那连我也从未听说过的名字。 只在他唤出这名字一瞬,燕倏便扑了上去,一把锁住他的咽喉,如有疯魔,快得令我看不清身形。 那雪白的颈项也染了血,仿佛绣着梅花的织锦,妖色弥漫。 魏伐檀发出窒息得怪笑,抓住燕倏的手,钳在他喉管的那一只,双目灼灼清明。“我不是狗。我只是个无处容身的人。和你一样无处容身的人。你分明知道。”他模糊低吟,嘲弄地勾起唇角,“杀了我吧,再一次地杀了我。” 燕倏的确可以杀了他,只需掐断他脆弱的脖子,拧下他的脑袋。 我看见燕倏的颤抖,那高大的背影在颤抖中赫然哀戚。“阿爷啊!”我害怕地哭喊起来,不能自抑。 燕倏却猛将魏伐檀掼在地上,大声咆哮:“滚!把他轰出山去!” 仆子们齐声称“喏”,涌来,将魏伐檀拖走。他断了骨的身子在地上拉扯出长长的赤红痕迹,就像一条燃烧的火,灼得我双眼疼痛。 我奔下堂去,像个幼小孩儿该做得那样,抱住燕倏的腿。 燕倏转身蹲下,将我的脑袋搂进怀里。 那怀抱又宽阔又温暖,一如我所熟知。我闭着眼钻了进去,只觉得再不愿离开。 但我却又听见魏伐檀的大笑。“你否认罢,那只会愈发泄露你的胆怯!我已在你心里了。你杀不了我,我总会回来找你!”那笑声渐行渐远,仿佛已被山风撕扯得支离破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