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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朕想睡的太史每天都在怼朕》(1)

1、腹黑太史令,专治小昏君 雪融冰开,暖阳高照,圣朝紫禁城内,皇宫后苑中,皇帝陛下起居的甘露殿上,忽然传出一声哀怨又愤怒的大哭…… “竟然把朕当成妖怪?!简直太过分了!对不对,太史?”小皇帝李泽尘缩在龙榻上,一边恶狠狠地戳枕头,一边抹泪哭诉。 被唤作太史的青年文官,眉目英俊,高大挺拔,穿着一身象征着太史令身份的玄色朝服,正站在榻边一脸宠爱地看着撒娇哭闹的小皇帝,点头表示赞同: “对!陛下分明乃是妖见妖哭鬼见鬼愁的镇国之宝,‘妖怪’这种没斤两的东西,怎么足以形容陛下的惊天泣地。” 小皇帝含着泪,“太史你竟然胳膊肘往外拐!朕要去找皇后!” 太史略微皱起眉头,“陛下忘了,自从半年前你把一整个马蜂窝直接扣在皇后头上之后……皇后就因为实在对你忍无可忍而连夜在金吾卫大将军的帮助下翻墙逃出宫去了。” 小皇帝眨眼想了想,好像确有其事,于是哼哼唧唧地又说:“那朕就去找雪妃!” 太史一脸沉痛地叹息,“这两日天气回暖,早晨你的雪妃娘娘已经化成一滩水了。” 小皇帝满眼震惊,“朕……朕去找蛋儿!” “就是陛下昨天晚上从尚食局偷出来的那一颗吗?”太史同情地撇了撇嘴,“中午已经让御厨做成蛋羹给你吃掉了。” 小皇帝好气啊,“那……红薯妃!朕去找红薯妃总可以了吧!” “谁?”太史挑挑眉。 小皇帝鼓起可爱的腮帮子,“就是之前王相说要从什么‘红薯国’来给朕当妃子的那一个!” 太史不忍心地扶住了额头,“来,陛下,跟臣一起念——吐,蕃,那是‘吐蕃国’。” 小皇帝脸一扭,“朕不管!就叫她红薯妃!” 太史无可奈何,只得清了清嗓子,“红……咳,‘红薯妃’她爹听说要把女儿送来嫁给你已经吓得连写了三道罪己书求你放过他的宝贝闺女,连着几百车吐蕃国的葡萄酒和珍奇玉石当作补偿,派了他的亲弟弟亲自一起送过来。 “另外,‘红薯国主’还主动表示可以每年向我朝献上岁贡……这个事情我记得三天前才跟你讲过。 “人家为了不把女儿嫁给你,都做到这个份上了,你就不能大发慈悲皇恩浩荡一下,表现表现我天朝上国的气度吗?” 小皇帝闻言呆愣了好一会儿,竟然委屈起来了,“……朕要……要找王相!” 太史皱眉叹气,“王相被你气得上不了朝告假出京去寻找他亲闺女王皇后的下落已经四个月了。” “朕找……找萧太傅!”小皇帝快没辙了,开始甩胳膊蹬腿满床耍赖。 太史挑起剑眉,形状好看的嘴唇边溢出一抹意味深长的笑,“臣看陛下还是谁也别找了。放眼满朝文武,皇城内外,除了臣一个,谁还忍得了陛下你?不然上次太傅罚你抄的五百遍《论语》你交了吗?” “呜——” “太傅说迟一天不交就多抄一百遍,现在已经积累成多少遍了?” “呜呜——” “还想再多加一点吗?” “呜呜呜——” “臣这就派人去请太傅!” “不要哇!朕不找了,谁也不找了,朕不要不要不要见到太傅哇!呜呜呜呜呜呜呜——”小皇帝终于一把抱住太史的腰,嚎啕大哭。 一个时辰以后,撕烂枕头一打,哭得累到瘫软的小皇帝,拽住太史袖子,一边抽着鼻水哽咽,一边红着脸下令:“……刚才的事不许往你那些什么《起居注》什么《本纪》的上头记!” 太史眯起一双光华闪烁的凤眼,反问:“陛下,你要是连吓小孩的功用都没了,请问我还能给你编点什么好事记上去?写你去年‘微服私访’,直接导致为祸十余载的逆党‘阴鬼教’的教主自惭形秽自愧不如羞愤自尽,因此不费一兵一卒就为天下除了一大害吗?” 小皇帝二话不说,龇牙向太史右手咬去,不留神咬偏到笔杆子上,当即捂住一双白花花的小门牙,哀嚎不绝……

《他和唐Sir的故事》

(1) 他因为偷盗杀人又暴力抗法被判了无期徒刑,在监狱日夜苦熬,终于等来一个立功减刑的机会。 指派给他的保释官姓唐,其实是个特别絮叨的年轻小男人,一张娃娃脸,总碎碎念些傻话。 第一眼见时,他就打心底瞧不起唐Sir。 小白脸,娘炮,切。 可他想出去,没有保释官办不到。 于是他骗了唐Sir,在保释当天就打算逃走。 他本来以为,唐Sir这种小白脸被打两拳就该怂了。但唐Sir死活抓住他不放手,还用“我觉得你还可以再抢救一下”脸傻不拉几地望着他。 拜托,有冇搞错!我是贼,你是差,我抢救你个芭乐啊! 可是按照套路,这个时候他是不是应该感动起来? 其实他还真的有点感动的。 毕竟……那天后来,唐Sir一巴掌就把他打飞了。 艹,这么能打,怪不得小白脸也能当警察噶! (2) 唐Sir有个初恋女友,Madam段,是唐Sir警校的同期。 Madam段被他打死了,就在他被保释出狱的第一天。 从那一天起,他觉得唐Sir就有点不正常。 他也质问过唐Sir为什么不把他扔回监狱里去。 唐Sir面无表情地解下了皮带。 他一边被抽得嗷嗷乱叫,一边在夜半三更摸过腰间的唐Sir的手中感受到“你把我女票打死了就拿肉来偿吧”的丧心病狂。 啊,真是令人颤抖……说好的小白脸呢? 你们能不能尊重一下“下克上”这个萌点? (3) 唐Sir把Madam段的戒指送给他,还总是对着他说肉麻话,假装他是Madam段。 可是他竟然蛮喜欢这个戒指的,喜欢得都不想还。 他觉得自己💊。 (4) 唐Sir唱歌超难听。 没事还老喜欢唱。 唱了还要逼他伴舞。 他竟然每次都从了。 他觉得自己C2H6,给点氧气,就能燃烧。 (5) 唐Sir收了个新保释犯。 女的。 超靓。 超会跳舞。 他觉得这女的超讨厌。 一起劳改的胖子安慰他:“安啦,唐Sir对新人好,又不代表不爱你,表嫉妒啦。” 哦,原来他是在嫉妒哦。…

《偃师·蝶》

0. 偏见是愚民的君主,引人陷入纷争的泥淖。 1. 成陌对陆清辰有偏见。不仅因为陆老板是个总喜欢挤兑他的高富帅,更因为,陆清辰是夏清时的师弟。 偃师夏清时是新闻实习生成陌的长期采访对象,也是成陌很喜欢的那一类人:强大,冷静,高贵,内敛,总能在危急时刻成为同伴的支柱,以及重点是,颜正。成陌觉得自己简直望尘莫及。 若硬要说夏清时有什么短板,大概是……这人有相当严重的社交障碍症,总习惯性将靠近他的人全都推开。 最初时,成陌使出吃奶的劲儿才终于取得夏清时的信任。然而作为“师弟”的陆清辰却不费吹灰之力——这也是为什么成陌对陆清辰充满了“怨念”。 起初成陌也以为夏清时对这个师弟颇有微词,但渐渐地成陌便看出来,在内心深处,夏清时是把陆清辰当作亲弟弟一样看待的。所谓爱之深,责之切,夏清时对陆清辰一切的不满都源自于:陆清辰是他的师弟。 现在,成陌正坐在陆老板的豪华游轮上,眼巴巴看着陆老板与夏清时谈笑风生。 这趟出游的目的,是去见一个多年未曾联络的故人。 确切的说,这位“故人”是夏清时的小师妹的朋友,与夏清时只有过一面之缘。夏清时甚至记不起她的名字,只知道她也一直在修习偃甲机关之术。而这一次,却是她找到了陆清辰,要求和夏清时见上一面,说有偃术上的难题想请夏清时指点一二。 原本,夏清时作为一个技艺精湛的前辈,被后辈提出这样的要求也没什么奇怪,只是时间略有些微妙——因为小师妹顾清颜的忌日快要到了。 夏清时和陆清辰的小师妹名叫顾清颜,五年以前在夏清时面前跳下了山崖。 五年来,这件事就如同深埋在夏清时心底的一根刺,而这位主动找上门来的“故人”却将这根尚带着血肉的刺狠狠挖了出来。 起初夏清时当然是拒绝的,奈何陆师弟一直怂恿,外加得知消息的成陌一个劲打滚耍赖强烈要求跟去全程围观,最终只好从了。 一向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夏偃师难得如此宽容,让成陌很是嘚瑟,一路上都叽哩哇啦说个不停。 然后就一不小心在兴头上说错了话。 他问夏清时顾清颜的偃灵是什么。 偃灵是偃师一生之中最接近灵魂本体的作品,会随着偃师的成长而产生变化。每个偃师的偃灵都各有不同。成陌曾经见识过夏清时的偃灵,是一只美得无法直视的青色麒麟,而陆清辰的则是凶猛又狡诈的白虎。 但无论夏清时还是陆清辰都没来得及看见小师妹的偃灵真正展现姿态,就失去了她。 虽然夏清时不爱把感受说出来或是挂在脸上,但小师妹是他内心深处的伤口。顾清颜也是小藜名义上的“妈妈”。成陌这么刨根问底,多少有些失礼。若换作别人胆敢如此,恐怕夏偃师早就冷着脸走了。 但夏清时却只淡淡地对成陌说:“人的灵魂无法猜测,偃灵便也一样。” 如此温柔地拒绝方式,吓得一旁晒着太阳喝着酒的陆清辰一个手抖,差点把自己呛死。通常情况下师兄如果要拒绝谁根本连一个“滚”字都不会说,可他竟然给了小记者这么认真的解释,简直难以置信。 “我记得以前清颜很喜欢蝴蝶。” 陆老板立刻坏笑着凑上来,一脸恶作剧的精神抖擞,表示小师妹那么甜美可爱那么喜欢漂亮的、有香味的东西,偃灵肯定也一样。 这个观点立刻得到了夏小藜的双手支持。 “可是蝴蝶会不会有点弱啊……”成陌开始咬着吸管脑补。补到一半,被夏清时吓掉了叼在嘴里的吸管。 “清颜的偃灵或许会是凤凰。” 夏清时依旧冷着脸,似乎没什么情绪波澜,只有一双乌黑的眸子不着痕迹得愈发深浓。 “果然师兄你眼里的清颜跟别人看到的都不一样呢。”陆清辰看了夏清时一眼,眼中闪过复杂的惆怅。 夏清时没应话。 成陌忽然有点心塞。 终于迟钝得觉察到自己开启了什么讳莫如深的话题,小记者简直想在甲板上刨个洞把自己藏进去。 夏清时大概从来都没放下过。 成陌想劝夏清时宽心,却又不知该如何开口。作为一个外人,他从未直接参与过夏清时关于小师妹的记忆,也不敢妄称能够体会夏清时真正的感受,根本没有开口的立场。 于是,在一阵短暂的沉默尴尬之后,成陌就推说领着小藜去船尾玩,果断脚底抹油地遛了。 夏小藜其实并不真是夏清时的女儿,而是夏清时造出的偃甲人。然而夏清时出神入化如同天工的偃术却赋予了夏小藜真实的生命,使得她会哭会笑,有自己的思维和情感,与普通少女别无二致。 成陌看着在甲板上开心地追逐海鸟的小藜,紧张得已经忍不住开始思考偃甲人万一真掉进海里能不能自己浮起来…… 忽然,小藜惊喜地叫起来。 “大哥哥你看!”…

《偃师·断马剑》

0. 总有太多历史被时间掩埋。 1. 看到偃师夏清时的“女儿”夏小藜拖着这把长足三米的长柄冷兵器站在自己面前的时候,成陌吓得一个踉跄,直接把正在喝的可乐全泼在了自己脸上。 这大家伙是小藜偷溜进父亲的房间里拖出来的。起因是赖在夏清时家的沙发上不肯走的成陌半开玩笑地抱怨夏偃师既然藏了一仓库宝贝为什么死活不肯拿出来给人看呢?说不定有藏品根本是骗人的。 成陌自然是胡扯八道逗小姑娘的,然而小藜却听得很当真。于是为了替父亲洗刷“骗人”的污名,夏小藜便在成陌的坑蒙拐骗之下曝露了秘密——其实仓库里那些偃甲只不过是最普通的藏品,真正奇妙的珍宝都在夏清时的房间里,并且自告奋勇把她自认为最帅的偃甲偷了出来,要给小记者长长见识——就是这把又重又沉的大家伙。 然而横躺在眼前的明明是把重兵器!连成陌一个年轻体壮的男孩子抱着都吃力,若非夏小藜并不是普通小姑娘而是夏清时亲手制作的偃甲人偶,恐怕早就被这重达几十斤的玩意儿压坏了。可为什么小藜这丫头竟然把这么一件重兵器当成偃甲拖出来呢?而且,这么危险的管制刀具竟然能让小萝莉随意拿到,夏清时这家伙是不是也太大意了……?! 眼看小藜正撸起袖子嘟着嘴努力企图将刀刃从刀鞘里拔出来,成陌吓了一大跳,慌忙一把将小姑娘和那把大刀隔离开。 “没事啦,我老早就偷偷拔出来看过了,里面有特别神奇的机关,还有刻字呢!” 夏小藜却跃跃欲试地再次凑上去,一脚踩着刀鞘,憋红着脸猛一用劲,把刀刃拔了出来。 只听“锵”的一声,伴随着一道夺目寒光。成陌顿时被晃得眼前一花,下意识缩了缩脖子,感觉到一股扑面而来的凛冽寒气。 这长兵看起来似乎是唐制古物,长柄双刃,体态矫健,看起来十分像古籍记载中的唐陌刀,又名断马剑,是唐人造出来对付北方游牧民族铁骑的重兵。 成陌不由自主仔细瞧,见剑身上果然刻着字迹,却与寻常铸造刻字大不相同,而更像是用什么极为锋利的东西信手写上去的。那刻的是一句唐诗: 安得上方断马剑,斩取朱门公子头。 正面半句,反面半句,笔迹极细,笔锋也很是恣意潇洒。 “怎么样,我爸爸的收藏品超级帅吧!你看刀柄这里还有个机关匣,不过我不知道是干什么用的,这种机关我从来没见过。”小藜还正兴致勃勃地跟成陌炫耀。 “你知道这上头刻的诗是谁写的吗?”小萝莉一脸兴奋等夸奖的模样实在太可爱,成陌忍不住又起了作弄之心,便指着剑身上的字迹故意问。本来作为食物链最底层,除了文科生的这一点骄傲,他也没啥别的机会得瑟。 哪知道小藜根本不上他的勾,只超级不满意地白了他一眼要他不要故意扯开话题,就一个劲拽着他衣服要他赶紧为说夏清时骗人的事道歉。 两人玩闹的声音惊动了正在工作室干活的夏清时。夏偃师绷着脸推门出来,似乎原本要教训人,只一看见成陌手里的断马剑,顿时就怔住了,连嗓音都紧绷起来。 “你们在干什么?” 成陌还正和小藜玩闹,听见夏清时的声音突然冒出来,顿时心虚地把手一松。 这一松手,那几十斤重的断马剑便“哐”的一声砸在地上——确切的说,是正正砸在了小记者的脚上。 顿时成陌就疼得抱起脚吱哇乱叫去了。 夏偃师一脸心疼地上前来,把断马剑仔细收好,抱在怀里,忍不住皱着眉训斥小记者:“这是我祖师传下的古物,至今已经一千多年历史了,于我有重要意义。跟你说过多少次不要随便动我的东西,你就不怕又闯祸!” 成陌正想辩解这回还真不是他先乱动的,可瞥眼一看夏小藜已经吓得小猫一样躲到自己背后了,也不好意思出卖小姑娘保全自己,只好一边抹眼泪一边揉着脚丫子向夏偃师诉苦:“这么大个家伙,你还怕我弄坏了它啊……明明是它差点砸死我还差不多。” 夏清时看看这再明显不过的犯罪现场,心里也知道多半是小藜先惹出来的事,便也不和成陌多说了,只把断马剑抱回房间重新安放好,皱着眉叫小藜乖乖抄书去。 小姑娘受了父亲斥责,泪汪汪地走了。成陌撒泼耍赖地讨了一回饶,也没成功,未免再惹恼了夏偃师反而把他自己连人带包扔出大门去,只好作罢。 当天夜里,成陌歪在夏清时的大沙发上,却是辗转反侧,怎么也睡不着。 白日里惊鸿一瞥的那把断马剑不断闪现在他的脑海里,冰冷光泽下似乎又埋藏着滚烫,勾得成陌一颗心砰砰直跳。 那感觉,就似遇上了命中注定的缘分,一见钟情,从此魂牵梦萦再不能忘。 成陌一轱辘滚下地,蹑手蹑脚地摸到夏清时房间门口,猫腰将门推开一道缝,努力眯着眼往里张望。 夏清时睡觉时总习惯点着一盏琉璃灯,所以房间里并不是太昏暗。成陌瞧见那把断马剑正横躺在夏清时床头的剑架上。 夏清时似乎已经睡熟了,俊美的脸上表情安静宁和。 成陌只犹豫了一瞬,就鬼使神差地溜进屋里去。 他静静站在那断马剑前面,凝神屏息看了很久,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要干嘛,只觉得冥冥之中似有一股吸引力从这断马剑上散发出来,勾引得他挪不开眼。 忽然,他看见剑柄上的机括动了一下。 刹那,一道奇异的赤色光华从剑柄上的机关匣里散射而出,将成陌整个人都笼罩其中。凭空里似被撕裂了一道豁口,有强劲的风携着夺目灵光卷涌而来,刺得人根本睁不开眼。成陌只感觉到一阵扭曲的吸引力,便不受控制地被吸进那豁口里。 依稀,他似乎听见夏清时大喊他的名字。 他下意识拼命向夏清时伸出手。 然而,就在两人指尖几乎相触的瞬间,四周骤然黑了。…

《偃师·引魂灯》

0. 检验友谊的试金石,要么是金钱,要么便是爱情。 1. 实习小记者成陌有一串从不离手的木制手串,是一个儿时好友送给他的礼物。 然而刚上大学那一年,成陌和这个朋友大闹了一次说出了绝交的狠话,从此就真的再也没见过面。 那可以说是成陌有生以来最不愉快的一段往事,以至于他也从不对人说起。只有那串手串,他一直好好保存在身边,任何人想碰一下都不行,就算洗澡也绝对不摘下来,唯恐一个不小心就弄丢了。 这种复杂的心情实在难以言表,个中滋味或许只有成陌自己才能体会。许多个闲暇时候,他都会看着手串一瞬走神,想起许多开心快乐的过往,想起久违的故友。 那个人现在过得怎么样呢?是否还在为当年的事生气苦恼?是和自己一样无法释怀?还是已然把自己忘记了? 成陌无从知晓,也不敢去求证,只能默默收藏着这串手串,就像收藏一段不愿轻易碰触却又无法割舍的回忆。 那是除了偃师夏清时之外,成陌生命中最重要的友人。绝交的头两年里,成陌常感到失落,就像心底有一块珍视已久的地方骤然被掏空了。直到他遇见了夏清时,这种孤独的饥饿感才渐渐被填满了,消失了。 虽然夏清时是截然不同的另一个人。 对成陌来说,身为偃师的夏清时就像一个从传说中走出来的大法师,夏清时的家则是一间充满了魔法宝藏的神秘屋,每走一步都有可能踩到奇妙的宝物。 通常情况下,夏清时是不允许成陌在自己家里东翻西找的。这愈发激起了成陌无穷的探索欲,反而像只瞅准主人不注意就要干点坏事刷存在的狗崽一样,见缝插针地背着夏清时大玩夺宝奇兵。 每当夏清时闭门工作的时候,简直就是小记者寻宝的天堂。 那天也是鬼使神差,成陌就从夏清时的书架角落里翻出一盏落满了灰尘的灯。 这灯看起来年头已经十分久了,形状倒是平平无奇,和成陌小时候在老家见过的煤油灯并没有太大差别,而且灯油早就干涸了。 于是成陌就手贱擦了一下。 万万没想到,就在成陌的指尖摩擦到灯芯周围的那一瞬间,灯突然就亮了。 陡然窜起的火苗吓得成陌一个激灵,手一抖,就把左腕上的手串撩在了火苗上。被火舌舔过的地方迅速焦黑,那只手串当时就断了,坠在地上发出一声脆响。 成陌吓了一大跳,回过神来看着掉在地上的手串发了好一阵呆,才手忙脚乱地把那盏灯塞回书架上,趴在地上捡那些散落一地的珠串。 夏清时完工走出工作室时,第一眼正看见小记者撅着屁股拼命伸手去够最后一颗滚落在书架底下的珠子。 原本被放置在书架最内侧角落里的灯如今正歪歪斜斜站在边缘上,一副随时都会掉下来的模样。 “你碰过这盏灯了?”夏清时扫了一眼这如此明显的犯案现场,沉声问:“它刚才亮了吗?” “没……没有……”成陌吓得一缩,慌忙爬起身,也顾不得还掉在书架下面的那最后一颗木珠。“我……就随便看看,什么也没碰!”他心虚地把坏掉的手串藏在背后,都不敢抬头看夏清时的眼睛。然而惊慌不安的情绪却是如何也藏不住的。 夏清时并没有盘根问底,只看了他一眼,让他到前院去陪女儿小藜玩去,而后便返身回了工作室。 成陌如临大赦,忙不迭一溜小跑走了。 但没过多久,夏清时便拿着一串新的手串过来找他,掌心里还拖着他落在书架底下的那最后一颗木珠。 “我看你的手串坏了,就顺手做了个新的给你。正好这次的原木是上好的黄花梨,有点边角料浪费了可惜。”夏清时把手串和那一颗木珠一起递给成陌。 成陌愣了一瞬。 夏清时和成陌的相识是个意外。 当初成陌机缘巧合发现夏清时偃师传人的身份,于是死皮赖脸地缠了上来,坚持要长期跟踪采访夏清时。夏清时最开始是排斥的。成陌不知费了多大的劲才终于让夏清时接受了自己的存在。然而大概也就仅限于接受而已了。成陌总觉得,夏清时并没有把自己当成朋友。在夏偃师的眼里,笨拙的自己大概始终是个毛手毛脚的麻烦。 可这一次,夏清时竟然细致入微地发现他的手串坏了。以夏清时如此疏离冷淡的个性,不但会关注他,还主动送了他新手串,虽然嘴上仍然要傲娇一下表示只是不想浪费边角料而已吧,但这大概可以算夏清时所能做到的最露骨的关心与示好了。 夏清时是不是终于开始把他当作朋友了呢? 这认知叫成陌瞬间感动地差点泪腺崩坏,以至于把自己刚刚犯过的蠢也都忘到了九霄云外,完全没考虑过早就被夏清时发现的可能。 2. 送给成陌旧手串的儿时好友名叫秦川。 秦川家和成陌家是邻居,两人从幼儿园一直到高中都同校同班,每天一起上学一起放学,自然关系好得不得了。文绉绉地说,这大概也能算是竹马。成陌一直觉得秦川会是他这辈子最好的哥们,有什么事都不对秦川藏着掖着。 从秦川手中拿到那串手串的那天,成陌借着酒疯把鼻涕眼泪全抹在秦川衣服上,嗷嗷地指天立誓说要做永远的好兄弟。然而那时的成陌怎么也没想到,这个永远这么快就被自己亲手斩断了。 高中的时候,成陌喜欢上了隔壁班的校花孟甜,自然而然就和秦川商量怎么追。 那正是成陌的初恋,两个少年第一次凑到一起开始严肃认真的谈论和某一个特定的姑娘相关的事。秦川也很积极,热情得就跟是自己恋爱了一样,怂恿成陌写情书表白。孟甜收下情书答应和成陌交往的时候,秦川也表现得特别开心,高兴得跟自己美梦成真了一样,陪着成陌庆祝。…